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

 
第2冊 创党初期斗争史
 
第 30 章: 安华肛交案罪成 
  
第 2 回: 前案掠影
(7/3/14)

2014418 上午1034

或最后一场峇东埔演讲

安华对肛交案做最坏打算

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昨晚重返政治老巢峇东埔,参与烈火莫熄2.0”集会。他表示,这或许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场演讲,显示他已对肛交案上诉结果做好最坏打算。


今年37日,上诉庭推翻高庭宣判安华在肛交案无罪释放的判决,改判他肛交罪名成立,入狱5年。


无论如何,上诉庭允许66岁的安华暂缓执行刑罚,并以1万令吉保外等候上诉。随着被判罪成,安华失去参与加影补选的资格,但暂时保住峇东埔国会议员资格,而无须举行补选。


若补选盼助捍卫议席



安华共有10天时间,针对上诉庭的判决提出上诉,而他必须在这期间委任新的代表律师,因为原本的首席辩护律师卡巴星已在昨天的致命车祸中不幸逝世。


真主保佑,不是最后一天。如果是,我们只能祷告。


他表示不会坐以待毙地等待受罚,并希望,一旦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的5年监禁判决,导致他丧失峇东埔国会议员的资格而被逼补选,选民仍然能够捍卫该议席。


台下的群众马上高声欢呼,报以热烈的掌声。


号召群众赴五一集会


安华也号召群众响应51日在独立广场举行的反消费税集会,并重申他们将使用和平的方式集会。


我们不是苦力或奴隶,我们只是要和平的集会。


民联和89个非政府组织计划在五一劳动节发动反消费税集会,抗议中央政府准备在明年4月落实的新税务制度。按照原定计划,集会者将于下午2点在吉隆坡双峰塔集合,并在聆听演讲一小时后游行至独立广场。


但是,警方前天召见和劝告主办单位更换集会地点,因为独立广场届时将因维修工作而暂时关闭至6月。


因民众鼓舞抗争到底


安华表示,伊斯兰党全国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将代表民联,主持51日举行的反消费税集会。


他说,若上天保佑,他将出席有关集会。要是命运注定他无缘参与,他希望,群众能鼓起勇气地继续响应集会。



共大约2000人出席了昨晚于诗布朗再也举行的烈火莫熄2.0”集会,他们多数都坐在地毯上聆听民联领袖轮流演说。被视为峇东埔之子的安华不忘感激,他的选民和槟州的朋友,并向他们致敬。


他们越想把我关入监狱,就越多人挺身而出参与斗争。你们的精神,给予我勇气抗争到底(lawan tetap lawan)。


18/4/20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418 下午400

上诉庭质疑安华被告栏自辩

闭门造车专家不足为信 



上诉庭在37日推翻高庭的裁决,改判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罪成,必须入狱5年。上诉庭三司日前发布书面判词,批评安华选择坐在被告栏抗辩,完全拒绝接受控方的盘诘。


三名上诉庭法官在长达85页的书面判词中表示,可信的自辩必须能够回应控方的问题,而被告选择在被告栏供证,其说服力不比在证人栏的宣誓供词来得有力。


我们觉得,上诉庭认为高庭法官应该怀疑,安华为何选择不要宣誓自辩,这可能是他拒绝让控方盘诘。


他没理由担忧不公的盘问,因为他受到辩护律师和法庭的保护。


负责审理安华肛交案的上诉庭三司,分别是巴里亚尤索夫(Balia Yusuf Wahi)、阿兹亚(Aziah Ali)和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Salleh)。


一般上,书面判词是由负责撰写的个别法官签署,但这份判词获得3名法官的签名。


根据法律,安华共有三项选择,一是坐在证人栏供证,宣誓自辩,二是坐在被告栏供证,不需宣誓和可以拒绝让控方盘诘,三则是保持沉默。


辩方未证明不在场


他们在判词中也点出,安华完全没有传召他所列出的14名证人,包括妻子旺阿兹莎和幕僚长,来证明他不在场的证据。


(辩方)完全放弃不在场证明。安华的辩护是他在审讯前已经发出通知给不在场证明(的证人),但在审讯时,辩方似乎没有跟进,只有他才知道理由。


我们必须知道,不在场证明代表着完整的辩护论据,能让安华脱罪。我们认同,法庭可以推断,这些证人所作的不在场证据,可能无法协助辩方。


安华也是峇东埔区国会议员 ,他被控在2008626日下午301分至430分之间,在蒂沙白沙罗公寓,与当时23岁的前私人助理赛夫肛交,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


接纳原告赛夫供词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比丁在201219日宣判安华肛交罪名不成立,但上诉庭于上个月推翻高庭裁决,改判他监禁5年。


安华在被告栏的自辩提及,他被控皆因政治阴谋,也提出赛夫可疑的行径,以及肛交案查案官祖德(Jude Blacious Pereira 可能破坏了精液样本的说法。


三司也表示,他们接受赛夫的供证,并驳回安华已故辩护律师卡巴星质疑,赛夫为何没有即时逃跑,以及为何选择在事发两天后才报警的陈词。


赛夫的供词没有难以置信之处。我们没理由干预,承审法官对赛夫可信度所做的判决。


5年与罪行相符


他们进一步说明,尽管安华1998年鸡奸案原告阿兹占(Azizan Abu Bakar)的供词被法庭推翻,但不能与赛夫的供词相提并论。


三司表示,在下判时,法庭考虑到此罪行的严重,并以公众利益来衡量。


我们认为,5年监禁可维护司法公正,并与(他)所犯下的罪行相符。


外国专家闭门造车


麦当劳


针对安华的律师团之前在审讯时,从外国请来两名来自澳洲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与鉴证专家供证,三司则直批,他们皆是闭门造车的专家armchair experts),其供词也缺乏证明价值。


这两名专家是脱氧核糖核酸专家麦当劳(Dr Brian Mc Donald,右图)和鉴证专家威尔斯(Dr David Wells)。


他们认同,大马化验师谢丽凤验证从赛夫肛门处所取得的精液样本,结果显示证物没有被污染。


相比起两名本地化验师亲自验证,以及分析样本后所得到的事实证据,麦当劳和威尔斯的供词只是意见,与前者相违。


麦当劳和威尔斯只是闭门造车的专家。麦当劳在传授知识,并非通过亲身实验和测试,仅是阅读DNA采集手册。


没有做DNA采集


对此,三司表示,他们可以理解为何外国专家不接受谢丽凤(左图)的说法,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亲自进行DNA采集的程序。


他们进一步说明,承审法官理应把外国专家的供词,视为足以驳斥控方的证据。


反驳证据必须可信和具有高度的证明价值。考虑到这些证据是由辩方的两名专家所提呈,恕我们直言,就如上述理由,我们必须说,这些证据都缺乏证明价值。


我们认同控方的立场,即外国专家的供词,在更大的程度上,要不是假设就是属于揣测和理论,因此缺乏证明价值。


祖德按照程序行事


三司也接受控方的论据,并指查案官祖德只是按照《总警长常规指令》(Inspector General Standing Order,简称IGSO)行事,将精液样本分装在另一个信封。


三司认为,这是因为谢丽凤已供证,她从吉隆坡中央医院接获样本时并没发现任何被污染的迹象,否则她将记录在报告内。


我们不认为祖德割开(装有样本的)塑胶袋的行为等于破坏证物。他只是依照《总警长常规指令》。


接受精液降解迹象


至于精液样本出现降解迹象,上诉庭认为,没人指样本被采集时会处于原来的状态;在事发超过56小时后,化验师在样本内仍发现有精子细胞,这不属于罕见。


三司表示,他们接受谢丽凤的供词,点出降解迹象发生的可能,但没人能说出降解的真实程度。


针对DNA分析,三司则表示,谢丽凤不只是在显微镜下发现精液,还观察到精子细胞、非精子细胞和细菌。


她(谢丽凤)的证据清楚显示,样本有变质,但这不至于阻扰她做脱氧核糖核酸分析。


谢丽凤


有鉴于此,我们毫无疑问地总结, 谢丽凤和另一名化验师诺艾杜拉(Nor Aidura Saedon 能够取得被告完整的DNA分析。


据报道,事发两星期后,谢丽凤负责检验从赛夫身上取得的精液样本,而诺艾杜拉则负责测试安华的DNA


18/4/20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423 中午146

以卡巴星骤逝为由申请展延

法院拒绝通融安华更多时间 


卡巴星(档案照) 


行动党前全国主席兼资深律师卡巴星上周四突然车祸逝世,打乱了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上诉。联邦法院今日拒绝卡巴星律师楼的通融申请,并要求安华提出正式申请。


公正党法律局主任拉蒂花哥雅表示,卡巴星律师楼写信给联邦法院,以两个理由要求宽限更多时间,来入禀肛交案的上诉状。


这两个理由分别是卡巴星突然逝世,以及另外一名律师兼卡巴星三子——蓝卡巴星目前仍在居丧。


不过,(联邦法院)拒绝这个信函申请,并要求我们入禀正式的申请动议。就算是提出申请动议,他们也没有保证会批准暂缓。


法庭此举非常不近人情,没有考虑到卡巴星突然死亡。


最迟周五须入禀上诉状


上诉庭改判安华肛交案罪成的书面判决是在上周三正式出炉,而辩方必须在10天内,即本周五之前入禀上诉状,阐明上诉的基础。


这意味着安华律师团队可能没有太多选择,而必须赶工草拟上诉状,以免错过上诉时机。


根据《当今大马》昨日探悉,前律师公会主席苏莱曼(左图)已同意重做冯妇,代表安华在联邦法院为其肛交案上诉抗辩。


苏莱曼


在安华肛交案于2008年开审时,苏莱曼曾担任其首席代表律师。不过,苏莱曼在2009年因为健康因素退出肛交案的抗辩律师团,后来由卡巴星接手。


法院:应提出申请动议


联邦法院企业通讯主任莫哈末艾祖丁(Mohd Aizuddin Zolkeply)随后在下午表示,任何的法院申请都必须以动议的方式提出,并非透过信函。


一旦(有人)提出了申请动议,法官就会审理,以定夺准许展延与否。这些都有被列在《1995年联邦法院程序》。


上诉庭三司判安华罪成


安华是被控于2008626日,下午310分和430分之间,在白沙罗高原一座公寓与前特别助理赛夫肛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7B条文。


今年37日,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宣判安华在肛交案无罪释放的判决,改判他肛交罪名成立,入狱5年。


无论如何,上诉庭允许66岁的安华暂缓执行刑罚,并以1万令吉保外等候上诉。随着被判罪成,安华失去参与加影补选的资格,但暂时保住峇东埔国会议员资格,而无须举行补选。


23/4/20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424 下午300

上诉庭未给安华公平审讯

辩方提35个肛交案上诉理由 


安华上诉案(档案)


卡巴星上周四车祸逝世,打乱了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上诉进展。眼见明日安华入禀上诉状的最后期限,卡巴星律师楼赶在今天入禀联邦法院,提出35个上诉理由。


扎列哈



卡巴星律师楼代表扎列哈(Zaleha Al Hayat,右图)下午140分在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状。


我们从昨天傍晚6点开始草拟上诉基础,以便今天提出申请。若我们在今天下午3点前来不及上诉,安华有可能要坐牢。


她表示,律师团将把这份上诉状的副本,提呈给总检察署。


上诉庭在37日改判安华肛交案罪成后,上诉庭三司在上周三公布书面判决,而辩方必须在10天内,即本周五之前入禀上诉状。


卡巴星律师楼昨日写信给联邦法院,以两个理由要求宽限更多时间入禀上诉状,但遭到法院驳回。


这两个理由分别是卡巴星突然逝世,以及另外一名律师兼卡巴星三子——蓝卡巴仍在居丧。


驳斥故意拖延审讯


卡巴星律师楼今天入禀的上诉基础,包括上诉庭存有偏见和误称安华代表律师故意拖延上诉案审讯。


他们认为,代表律师有权提出多个申请,这导致上诉庭法官存有偏见和未给予安华公平的审讯。


未听澳洲专家意见


安华律师团表示,上诉庭不接受两名来自澳洲专家,以及布斯拉维医院医生莫哈末奥斯曼(Mohamed Osman Abdul Hamid)的供词。


莫哈末奥斯曼是首位检验安华前助理赛夫肛门的医生。


他们认为,高庭在宣判安华无罪时,裁决安华在扣留所遗留的DNA样本不适宜作为证据,而上诉庭之后错误推翻高庭这项判决。


律师团进一步指称,3名中央医院的医生在报告一开始表示,没有确凿证据可判断赛夫的肛门遭插入,因此上诉庭法官误判插入事件的发生。


联邦法院未择定审讯日期。


以下是其他的上诉基础:


若上诉庭接受莫哈末奥斯曼医生的供词,这将会使赛夫证词变得不可靠。莫哈末奥斯曼早前供称,赛夫声称其肛门被塑胶物塞入,惟赛夫之后在供证时否认这点。上诉庭和承审法官有必要考虑到,控方之所以不传召莫哈末奥斯曼如此重要的证人,是因为他的供证不利于控方。


上诉庭不接受来自澳洲的鉴证专家威尔斯(Dr David Wells 和脱氧核糖核酸专家麦当劳(Dr Brian Mc Donald )的供词,使法庭出现错误判断。尽管两人皆具有能力及相关资格,但法庭三司却批评他们是闭门造车的专家armchair experts)。


上诉庭也应该考虑到,本地化验师的供词存有严重的疑点,他们未在报告中提出特定的等位基因(alleles),因此他们的分析结果有可能偏袒于某一方。


上诉庭错误判断,从赛夫肛门处取得的精液样本,没有出现降解迹象。


安华有权选择在被告栏供证,上诉庭却对此发出负面意见。法官也错误判断,安华和其他辩方证人的供词,足以证明控方的指控超出合理疑点(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上诉庭错误推断安华没有传召能够证明他不在场的辩方证人。这导致法官对安华有所偏见。上诉庭三司在书面判词中推断,这些证人所作的不在场证据,可能无法协助辩方。


随着肛交案查案官祖德佩雷拉(Jude Pereira)早前退休后欲转行担任律师遇阻,上诉庭也不应该接受他在庭上的供词。祖德是因为曾在一次的人权听证会上,被发现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律师公会随后反对他所申请成为律师。


上诉庭严重误判“Y男性DNA属于安华,本地化验师在这方面的供证存有疑点。


——赛夫选择在事发后两天才报警的行为,加上吉隆坡中央医院医生没有证明插入事件,足以证明赛夫的供词纯属伪造。莫哈末奥斯曼医生的报告中也指出,赛夫的直肠是被塑胶物所插入。


24/4/2014 


   《 回目錄 》                               《總目錄                             

                

0 Comment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