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槟海隧计划2控状·林冠英料下周一再被控
(吉隆坡3日讯)消息指前财政部长林冠英于下星期一,在北海地庭因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再面对两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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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档案照) |
《当今大马》引述不愿具名的消息说,预料林冠英会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面对涉及失信的提控。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过六个月、不超过5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在这之前,林冠英因海底隧道计划,于8月7日和10日分别在吉隆坡和北海反贪特别法庭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
此外,在8月11日,他和商人彭丽君在北海地庭各面对反贪会的一项提控,妻子周玉清则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面对三项控状,他们皆否认指控。
涉槟海隧计划·林冠英周五面对2项新控状
(吉隆坡9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将于本周五(11日)在北海法庭再次面对两项新的失信控状。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今日于林冠英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中面对的索贿和滥用职权收贿的案件过堂时告诉法官阿祖拉,林冠英将在刑事法典403条文(失信)下面对两项新的控状。
有鉴于此,他说,控方因此向法官申请择定一个过堂日期,以将上述案件移交到吉隆坡法庭审理。
林冠英之前已经于今年8月7日和10日先后在吉隆坡和北海法庭面控。这两宗案件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随着8月10日在北海地庭面对的控状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审理后,通译员今日也向林冠英念出有关的控状,林冠英否认有罪。
法官阿祖拉随后择定案件在10月12日再次过堂。
林冠英代表律师为哥宾星、蓝卡巴星及雷尔等。
林冠英今早大约9时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陪同的有其妻子周玉清、儿子林炜凯、
妹妹林慧英、行动党主席兼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古晋区国会议员俞利文、泗岩沬区国会议员杨巧双、公正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夫丁等人。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秘书长。他是于8月7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临近谷中城购物中心花园广场酒店(Hotel The Gardens),向拿督扎鲁阿末索取工程10%的贿金,以协助其公司取得兴建槟州主要道路与海底隧道工程,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林冠英可被判处坐牢最多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他否认有罪,法官准他以100万令吉、2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保释。
林冠英随后于8月10日在北海地庭面对另一项控状。
他被控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槟城光大28楼,滥用首长职权,收取330万令吉,以协助发展商再鲁阿末的公司获得总值63亿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主要道路工程,抵触反贪法令第23(1)条文。
一旦罪成,林冠英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赂金5倍,视何者为高。
法官批准主控官的要求,以案件转移和安全为理由,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法庭与被告另一宗案件联审,保释金维持在吉隆坡地庭法官批准的100万令吉。
林冠英出庭面控·党员支持者现身打气
(北海11日讯)“林冠英是我很好的老板,不管在哪里,我都会去支持他。”
林冠英阿依布爹州议员服务中心助理莫哈末法鲁,今天已是第三次来北海法庭,手持“全民声援,与冠英同在”海报,默默站在法庭外为林冠英加油打气。
莫哈末法鲁说,他原是伊党党员,后来加入诚信竞至今,所以不断遭到囯盟支持者攻击,但不管如何,他还是坚持立场,与希盟同在。
沈志伟:身穿设计T恤支持
林冠英的忠实粉丝沈志伟(43岁)因身穿背后印有“我爱林冠英,因为他是好人”的T恤出现在法庭外,而格外引人注目。
他是于今早7时就独自从莪仑住家赶来北海法庭给林冠英支持和打气。
“我之前是听从行动党劝告没来,今天想到一定要给偶像支持,所以就来了。”
他说,其身穿的T恤是多年前自己设计后,叫人帮忙印上的。
威北警区主任:听取劝告遵守SOP
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说,此次行动党及林冠英支持者,以及民众的表现都比前两次好,大家都有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标准作业程序。
“尤其是行动党与林冠英的支持者,都在听取领袖的劝告后,很快就离开现场。”
他说,警方及卫生局今天共派出100名执法员现场驻守。
涉不正当转让州政府地·林冠英加控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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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与妻子等人步入法庭 |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抵达北海法庭
(北海11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今日再因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被控上槟州反贪会特别法庭,此次是面对2项涉嫌不正当转让州政府地段给2家公司的指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
这两地段总值2亿875万5080令吉。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过6个月、不超过5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林冠英表明不认罪
这也是林冠英因海底隧道案,被起诉的第3及第4项控状。林冠英聆听控状后,在法庭内大声表明不认罪。
第一项指控指林冠英于2015年2月17日,在光大21楼槟州土地及矿物局办公室,涉嫌欺诈性导致土地局官员,将州政府位于东北县H.S.(D)18801, No. PT LOT 702(1),价值1亿3508万6094令吉的地段,转到Ewein Zenith有限公司名下。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3月22日,在同样地点涉嫌欺诈性导致土地局官员把州政府位于东北县H.S.(D)19318,No. PT LOT 10012(1),价值7366万8986令吉的地段,转到Zenith Urban Development有限公司名下。
2项控状皆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574法令)下被提控。
这两片土地是位于丹绒槟榔的Lot 702的3.67英亩土地,以及位于丹绒槟榔Lot 713的2英亩土地,州政府用以缴付Zenith建筑集团完成3条大道的可行性研究及细节设计研究等报告的费用。
林冠英(前左五)在进入法庭面控前,与家人、行动党领袖及代表律师合摄。
控方申请案转隆地庭审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基于林冠英8月7日在吉隆坡地庭,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被控,8月10日则在北海法庭在相同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案件已转移到吉隆坡地庭同审,因此向法庭申请今日的案件也转移到吉隆坡地庭。
他在庭上说,由于案件的主要证人居住在巴生河流域,同时皆是有关海底隧道案;负责调查的一方都是来自布城反贪会总部,所有重要文件都存放在总部,基于安全及公正为由,要求案件转移到吉隆坡地庭。
林冠英的辩护律师哥宾星则以案件所指的地点在槟州,主控官提出反贪会总部位于布城的理由并不充分,因此反对案件转移到吉隆坡地庭。
案件10月12日过堂
法官聆听双方的论述后,宣判案件转移到吉隆坡地庭,并于10月12日过堂。
主控官也没向法庭提出额外的保释金,并引用及维持与此前2宗案件的保外条件,即由2名本地人以100万令吉保外。
主控官:反贪会有99%把握胜诉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今日的控状是所有控状的主轴,海底隧道案有了头,也已有身体,所以就需要有尾巴。
他说,这也是海底隧道案最后提控的案件,并指反贪会不打没把握的仗,反贪会是有99%把握胜诉,另外的1%由天定。
案件有10主要证人
他说,案件的主要证人有10人,都是居住在巴生河流域一带。
今日案件的法官为阿末阿扎礼,辩护律师团成员有哥宾星、蓝卡巴星、雷尔及西华尼申。控方团成员有旺沙哈鲁丁、法兰欣及西瓦蓝吉妮,提控过程于早上11时17分结束。
出席旁听者包括林冠英妻子的周玉清、林吉祥夫妇、妹妹林慧英、峇都交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槟州行政议员再里尔、孙意志及彭文宝、双溪槟榔区州议员林秀琴及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等。
林冠英在今年8月7及10日先后因海底隧道工程,在吉隆坡及北海法庭面控。此外,林冠英也与其夫人周玉清及女商彭丽君于8月11日因劳工村计划一同被控,林冠英和彭丽君在反贪污法令下各被控一罪,周玉清则面对三项洗黑钱指控。
林冠英因槟城海底隧道工程,再被控上庭时间表:
9.06am
此案主控官车队进入法庭。
9.35am
各报媒体已进入法庭等候案件开审,今次同样是允许20人进入法庭,不过并未根据上回获允进入的媒体名单,而是采取先到先得制,早到的媒体可进入法庭。
9.52am
升旗山区国会议员黄汉伟及其助理郭庭源等人乘车抵达法庭。
10.06am
行动党丹绒武雅区州议员再里尔及浮罗池滑区州议员李俊杰乘车抵达法庭。
10.16am
前青体部副部长沈志强及峇眼达南区州议员沙迪斯到场支持林冠英,沈志强向沙迪斯解释现场一名行动党党员身上衣服华语字眼的意思,有关字眼的大意是支持林冠英。
10.24am
随着法庭现场聚集越来越多人潮,警方手持扩音器,呼吁现场民众保持人身距离,否则将会违规者采取行动。
10.33am
大批行动党党员,包括该党槟威市议员在法庭前手持“全民声援与冠英同在”横幅及海报,以支援林冠英。
10.44am
林冠英、其夫人周玉清、妹妹林慧英和父亲林吉祥抵达法庭,他们在法庭前翟下车,与在场支持者寒暄和合照。
林冠英看到忠实粉丝沈志伟身上所穿的衣服上前与他合照,感谢对方的支持。
11.28am
林冠英夫妇乘车离开北海法庭,前往峇眼国会议员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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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槟州议员林秀琴 (左起)、黄顺祥、王耶宗及郑来兴抵达北海法庭 声援秘书长林冠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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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支持者戴上印有林冠英照片的口罩,到法庭声援林冠英。 |
林冠英的忠实粉丝沈志伟穿著背后印有“我爱林冠英,因为他是一个好人”T恤在北海法庭, 额外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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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法庭昨早再因林冠英海底隧道案面控,成为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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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乘车离开法庭时,向支持者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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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左)及蓝卡巴星离开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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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左二) 搀扶母亲梁玉治步下楼梯,右一及二为其妹妹林慧英及 父亲林吉祥。 |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右)在离开法庭前,向媒体发表简短谈话。
林冠英(左四)在家人、行动党领袖及代表律师的陪同下,于峇眼国会议员
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合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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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感谢家人、所有行动党党员及支持者,相信他是个有诚信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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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依淡州议员服务员职员莫哈末法鲁手持“全民声援,与冠英同在”海报, 声援老板林冠英。 |
林冠英:图沙州选前抹黑名声·“2新控状充满政治动机”
(北海11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说,今天他面对的两项新控状毫无根据和充满政治动机,并且是非民选政府滥权的表现,以图在沙巴州选或全国大选前,抹黑和损害他的名声。
他在峇眼国会议员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有关举动不管是试图影响他们在沙巴州选的准备工作,或是政治报复,或是要转移公众对现今非民选政府的许多争议和丑闻,这些都交由公众去揣测。
失望反贪会允许被滥用
“令人失望的是,包括反贪会在内的相关部门,竟然允许自己被利用或滥用,在证据薄弱情况下,对我进行政治迫害。
“另一方面,尽管面对无可辩驳的事实和确凿证据,但反贪会却未采取行动对付现有政府领袖。”
他说,今天两项新控状,再次与槟州政府于2013年颁布给CZBUCG集团的“两岸三通,一个槟城”的计划有关。
他说,CZBUCG集团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获得由槟州秘书和政府高级公务员组成的槟州招标委员会颁布合约。
他说,尽管他并非招标委员会成员,上述决定都是州政府及相关单位做的集体决定,但到最后还是变成他一个人的错,符合当前“都是林冠英的错”的思想。
疑无法证明拥贿款反控妻收贿
林冠英说,尽管他曾5度到反贪会录供,但没有一个问题是有关当局在他的银行户头或个人身上,发现相关报酬或贿款。
他质疑:“既然当局无法证明我拥有贿款,这是否成为了我太太周玉清被控收取37万2000令吉的原因?”
他说,这是一项荒谬的指控,因为他的太太是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这笔37万2000令吉是她在两年内所收取到的法律顾问费用,而不是一次性付清的款项。
指控存4矛盾点
林冠英也说,针对他的指控有四大矛盾点。
“第一,当无法发现我拥有贿款,而我的太太也没有数亿的现金、昂贵的珠宝和数百个名牌手提袋时,何来贪污?”
他说,第二,当海底隧道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合约,并由州政府官员、行政议会或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决定,而非他个人决定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第三,当支付给CZBUCG集团的费用,必须取得由公开招标方式委任的独立工程咨询公司的同意,及槟州政府官员的批准时,怎么贪污!”
他说,最后一点,是当CZBUCG集团在2019年公开否认贿赂任何槟州政府官员时,反贪会当时也证实了该公司和主席的清白,但如今换了政府,为什么又出现问题?
另外,他感谢大马人民支持“一人10令吉,与林冠英同在”筹款运动,使他们在一个星期内筹获约400万令吉。
作者 : 胡喜明
文章来源 :
槟城海底隧道案‧ 法庭定10月28过堂 控方修改2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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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 |
(吉隆坡12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有关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案件,法庭今日择定案件于本月28日过堂,而控方也将修改其中的2项控状。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今日案件过堂时告诉法官阿祖拉,被告林冠英已向法庭申请豁免出席今日的案件过堂,法庭在控方对此没提出反对下,已批准该申请。
旺沙哈鲁丁也告诉阿祖拉,控方将修改控状,因此要求法庭择定案件在今年10月28日过堂,届时将会提呈有关修改控状及向被告念出有关的控状;同时要求择定12月21日让控方提交文件。
他也询问阿祖拉,可否在今日直接择定审讯日或在10月28日过堂时才择定。
针对控方的上述要求,阿祖拉向辩方代表律师哥宾星确认,在修改控状后,被告是否依然要求进入审讯,哥宾星表示是的。
哥宾星也告诉阿祖拉,在案件进入审讯之前,辩方会提出数项申请。
阿祖拉择定案件在10月28日过堂,届时将向被告念出修改后的控状、择定审讯日以及让辩方提出申请;同时,她也择定12月21日让控方提交文件。
在今日开庭前,旺沙哈鲁丁告诉媒体,由于被告林冠英今日需要出席州议会,因此已向法庭申请豁免出席今日的案件过堂。
控方将修改2项控状
旺沙哈鲁丁在今日案件过堂后,接受媒体询问时表示,控方将修改的2项控状分别是林冠英在今年8月7日和8月10日面对的控状。
林冠英在8月7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的控状,指他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谷中城购物中心的花园广场酒店(Hotel The Gardens),向拿督扎鲁阿末索取工程10%的贿金,以协助其公司取得兴建槟州主要道路与海底隧道工程,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另一项在8月10日,在北海地庭面对另一项控状,则是他被控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槟城光大28楼,滥用首长职权,收取330万令吉,以协助发展商扎鲁阿末的公司获得总值63亿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主要道路工程,抵触反贪法令第23(1)条文。
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案件提控方面,除了上述2项控状,林冠英也在9月11日面对2项涉嫌不正当转让州政府地段给2家公司的指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
9月11日的首控状指林冠英于2015年2月17日,在光大21楼槟州土地及矿物局办公室,涉嫌欺诈性导致土地局官员,将州政府位于东北县H.S.(D)18801, No. PT LOT 702(1),价值1亿3508万6094令吉的地段,转到Ewein Zenith有限公司名下。
次控状指林冠英于2017年3月22日,在同样地点涉嫌欺诈性导致土地局官员把州政府位于东北县H.S.(D)19318,No. PT LOT 10012(1),价值7366万8986令吉的地段,转到Zenith Urban Development有限公司名下。
林冠英目前是以100万令吉保外。
林冠英 夫妻 彭丽君 被控贪污串谋案 12月18日过堂
(北海16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利用其职权为妻子周玉清的公司索贿,而女商彭丽君则涉及串谋案,今日在槟城北海反贪特别法庭过堂,三名被告皆缺庭,由辩护律师代表出庭,案展12月18日过堂。
控方律师希娃兰洁妮在庭上说,主控官已经提呈所有文件管理,而辩护律师以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向法官阿末阿扎礼要求需要时间了解和进行案件管理。
今日过堂只耗5分钟,林冠英和周玉清由辩护律师雷尔代表出庭,而彭丽君的辩护律师为A.鲁班古马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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