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海底隧道案6月8开审 · 控方将传召槟行政议员
(吉隆坡29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将于2021年6月8日开审,控方会传召的证人包括了槟州行政议员。
此案于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控方向法庭提呈了电话的鉴证报告、项目专家的报告、反贪会财务分析部的报告,以及证人名单。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指出,上述的这些文件也是控方提呈给法庭的最后一捆文件。
此外,控辩双方今日也达成了数项协议,包括了届时证人在供证时,除了宣读证词,控方也能提出附加提问;控方可以在证人被传召的14天之前,提交证人的书面证词予辩方。
法庭豁免林冠英出席今日案件过堂
今日代表辩方出庭的律师是桑吉柯。此前,法庭已豁免林冠英出席今日的案件过堂。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指出,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72A(5)条下,由律师及主控官在庭上所协议的所有事项,必须写成书面后由被告、律师及主控官签署。
他说,针对上述提及的协议,辩方律师和主控官已经签署了,但被告尚未签署。
地庭法官阿祖拉择定在案件开审前的一个星期再次过堂,以让控辩双方将有关的协议文件备妥后(被告签署后)提呈给法庭。
旺沙哈鲁丁接受媒体询问时表示,控方目前备妥的证人有125名,至于届时被传召上庭供证的证人共有多少人,则尚未确定,但当中包括槟州行政议员。
林冠英在吉隆坡地庭共面对4项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有关的控状。此前,法庭已择定审讯日为2021年6月8日至11日、7月12日至16日、28日和29日、8月16日至20日、9月6日至10日、20日至24日及12月13日至17日进行审讯。
海隧计划诬蔑 · 林冠英诉柏特拉诽谤索赔2000万
(吉隆坡14日讯)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起诉部落客拉惹柏特拉诽谤一案,向拉惹柏特拉索赔2000万令吉。
根据马新社报道,现年61岁的起诉人林冠英说,拉惹柏特拉于2019年2月开始,在持有的《今日大马》(Malaysia Today)网站发布20篇马来文和英文版本的文章,内容涉及诽谤他在63亿万令吉的海底隧道计划中贪污。
林冠英今日在估算赔偿诉讼进行时,在高庭司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面前,如是指出。
“我要求每篇文章赔偿100万令吉。有关系列的文章已被网民分享,并且答辩人(拉惹柏特拉)尚未删除有关文章。”
他说,在文章发布时,他担任财政部长的重要职位,而有关诽谤是特别针对他担任槟城首席部长的职位。
指名声和声誉受损
“我的名声和声誉受损,加上答辩人声称他的消息来源是反贪会。这已经损害了我的声望和名声。”
他要求严重损害及惩罚性的赔偿金额各50万令吉。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西蒙穆拉里在陈词时说,今日大马是线上免费网站,任何人都可浏览,所发布的每一篇文章都可以被读者分享。
“毋庸置疑的,通过网络的传播和出版是全球性的,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而相关诽谤言论是针对当时的财政部长。”
“传播期间一个月,期间诽谤言论陆续发布,因此要求每篇文章的一般损害赔偿金为100万令吉是合理的。”
柏特拉没抗辩 林取得缺庭判决
2020年2月28日,由于拉惹柏特拉没提出抗辩,因此林冠英取得缺庭判决。
林冠英在2019年9月6日入禀诉讼,他在诉讼中指出,拉惹柏特拉的新闻网站《今日大马》在同年2月24日至3月15日期间,发布马来文和英文版本文章。
林冠英也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他是在拉惹柏特拉没有回应他于去年2月10日在3家报章所刊登的诉讼通知后,入禀缺庭判决申请。
林冠英也尝试通过向国民登记局和选举委员会查询拉惹柏特拉最后已知住址,向后者传递诉状,但仍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