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第 19 章:  林冠英海底隧道案  

第 2 回:申请槟海隧案移交高庭审理 林冠英上诉被驳 
(16/11/21)


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 林冠英隔离 案件展延


(吉隆坡8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因林冠英是冠病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10天,因此原定于今日的审讯被迫展延。



地庭法官阿祖拉允许辩护律师哥宾星的请求,并谕令案件在较早已定下的日期即922日至24日续审。


根据辩方提呈给法庭的信函指出,此案原定于98日至10日,一连三天续审。


哥宾星表示,由于林冠英被发现是冠病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因此从91日至10日必需进行自我隔离。


有鉴于此,辩方向法庭申请腾空98日至10日的审讯。


此案于今年713日在吉隆坡地庭开审,最后一次的审讯日是在820日,至今传召了4名控方证人。

 

8/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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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海底隧道案】中介4万售名表予承包商董事 证人:不知名表与林冠英有关




(吉隆坡22日讯)林冠英面对的槟城海底隧道案今日续审,第五名控方证人手表中间商拉詹指出,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主要承包商Consortium Zenith高级执行董事拿督扎鲁曾在2015年或2016年期间,向其购买价值4万令吉的艾美(Maurice Lacroix)品牌的瑞士手表。


扎鲁是Consortium 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高级执行董事,而林冠英在本案中被控向他索贿。


66岁的拉詹今日在庭上供证时说,他在10年前通过共同朋友和扎鲁结识,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是一名售价名表的中间商。


他说,扎鲁是在2015年或2016年要求他寻找一个艾美手表,而他以2万令吉向卖家购买,之后再以4万令吉出售给扎鲁,因为大多数奢侈品可赚35%50%的差价。


他今日在地庭接受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盘问时说,若有好的货源将联络扎鲁,而扎鲁会向他购买这些手表给员工或者自己收藏。


不过,拉詹接受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表示,不认识林冠英,也没有和林冠英进行任何交易,因此不知道林冠英是否和这些手表有关系。


另外,控方第四名证人莫哈末阿兹莱在接受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在制定一个项目范围时,需要召开会议聆听意见和建议的说法。


他赞同,这些初步讨论的结果未必决定好具体详情,特别是在像海底隧道这种大型且特殊的项目。


他也认同,此前签订的谅解备忘录明确表示州政府需要和北京城建集团(BUCG)合作,以制定此项目的范围,也有3名来自北京城建集团受邀参与讨论。


不过,哥宾星接著点出,阿兹莱在之前的供词指,有关会议谈及具体详情,但根据会议记录其实并没有相关的记录。


哥宾星对证人说:你之前的立场说,属于机密的具体详情已经泄漏给北京城建集团(BUCG)是不存在的,因为有关会议记录并没有提到这些。


在阿兹莱表示同意后,哥宾星进一步指出,对方指北京城建集团(BUCG)有特定知识的说法站不住脚时,阿兹莱却表示不认同。


阿兹莱认为,北京城建集团(BUCG)参与海底隧道项目的会议,为其在竞标中带来优势,而且参与草拟资格预审(Pre-qualification),因此即便不是草拟征求建议书(RFP),也是属于整个招标程序的一部分。


阿兹莱之后接受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覆问时再次说,资格预审和征求建议书是属于同一个招标程序,不过,海底隧道项目属于大型项目,因此才会被拆分成两个部分。


其实我们可以只叫做征求建议书,为了做筛选,所以资格预审属于征求建议书的一部分,以用来筛选招标者。


他指出,北京城建集团(BUCG)参与海底隧道项目的会议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之后参与草拟征求建议书就并不合适。


承审此案的是地庭法官阿祖拉,而此案将在明早930分续审。


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滥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对方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林冠英的第二项控则指他涉嫌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2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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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隧案审讯 | 拉詹古纳:任手表掮客期间   “2万瑞士名表 4万售扎鲁




控方第5证人:手表掮客拉詹古纳


(吉隆坡22日讯)曾从事手表掮客工作的拉詹古纳供称,在20152016年左右,他曾以4万令吉的价格出售瑞士Maurice Lacroix奢侈品牌的手表予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关键证人拿督扎鲁。


槟城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滥权贪污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于今日进入第8天审讯。66岁的拉詹古纳是此案的控方第5名证人。


证人在供词中表示,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中,中标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团)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扎鲁当时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与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召开的数场会议。


通过共同朋友结识


拉詹古纳今日在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的引导下指出,他是在10年前,通过共同的朋友认识扎鲁。


他供称,在从事手表掮客工作期间,若有任何人要购买手表,他会向手表经销商购买,并将有关手表带给顾客看货。


旺沙哈鲁丁接着问拉詹古纳:在那期间,扎鲁是否有交待你帮他找Maurice Lacroix品牌的手表?


拉詹古纳回答是的。


他(扎鲁)叫我购买。我不记得确切的日期,在2015年或2016年左右。


他以2万令吉向手表经销商购买了Maurice Lacroix品牌手表,并以4万令吉的价格出售给扎鲁。


旺沙哈鲁丁进一步问拉詹古纳,为什么价格会相差这么多?


拉詹古纳表示,一般上奢侈品的利润为3550%


不曾见林冠英也没交涉


此外,他在接受辩方律师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指出,他不曾见过林冠英,也不曾与对方交涉。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四项控状。其中两项控状皆涉及扎鲁。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控方第4证人:曹观友高级机要秘书


阿兹莱:讨论征建议书工作

BUCG代表与官员开会不合理


另一方面,控方第4名证人,也是槟城州首席部长曹观友的高级机要秘书阿兹莱今日供证时表示,他坚持之前的供词,即BUCG的代表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公开招标前与州政府官员一同开会,就征求建议书文件的准备工作进行讨论,他指这个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会为BUCG在竞标方面带来优势。


20102014年,阿兹莱在槟州经济策划单位担任助理主任(政府工程、设施与交通)一职,期间参与了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征求建议书的准备工作。


阿兹莱在820日供证时也指上述的做法不合理,因为会为BUCG在竞标方面带来优势,惟随后接受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却同意后者的主张,即BUCG并没有占优势,该公司不知道州政府在和他们进行讨论后,在一年后(即20127月),在征求建议书内容方面所作出的决定。


阿兹莱今日接受旺沙哈鲁丁的复问时供称,BUCG最初与槟州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召开会议讨论征求建议书文件的准备工作,并无不妥,但当该公司随后成为竞标者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这将为BUCG在竞标中带来优势。


阿兹莱也供称,在上述的会议后,他因膝盖受伤,进行手术后,放了接近3个月的病假。


病假结束后,我参与了为其6个月的公共行政课程,接近10个月不在(工作岗位)。


哥宾星指供词出现矛盾


针对阿兹莱的供词,哥宾星指阿兹莱的供词出现矛盾,一直转变立场,他多次主张阿兹莱的部分供词是无效的,而阿兹莱也表示,由于面对重复性的盘问,他感到混淆了。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2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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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底隧道计划案 | 黄柏添:征求建议书评估 CZBUCG93分最高分


林冠英于周四现身吉隆坡法庭,为其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面审。

(马新社照片)


(吉隆坡23日讯)WCT Berhad总经理黄柏添(译音,Ooi Bok Thian)指出,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项目竞标上,在竞标者完成征求建议书后,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在整体的评估上取得93分,也是最高分,而WCT和具备建设隧道经验的Daewoo工程建设公司组成的WCTDaewoo Joint Ventures,在这方面取得的分数为59分。


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于今日进入第9天审讯。49岁的黄柏添以第7名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供证。


他在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至于取得第二高分的则是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td,分数为77分,和取得最高分的CZBUCG,分数相差甚远。


Daewoo具备建设隧道经验


他说,WCT会选择和Daewoo联营,是因为Daewoo具备建设隧道的经验,其中位于韩国的巨加大桥(Busan–Geoje Bridge)的主要承包商就是Daewoo


此前,在715日的审讯中,第3名控方证人槟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供称,由于CZBUCG在技术和财务评估方面整体上取得最高分,因此槟州行政议会决定委任CZBUCG为槟州三条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的工程发展商。CZBUCG是由BUCG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


黄柏添今日在主控官弗朗辛副检察司引导下供证时指出,他在建筑领域具备25年的工作经验,于20112014年期间在WCT任高级经理一职,主要是处理招标和采购方面的工作。


“WCT是透过报章上的广告和槟州政府网站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得知槟城海底隧道计划。


他指出,资格预审一般上是让招标者对竞标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有关的竞标者是否具备能力。


弗朗辛问黄柏添,WCT是否参与了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资格预审?


黄柏添回答是的,是和来自韩国的Daewoo工程建设公司联营,提交资格预审的相关文件,并通过了资格预审,参与征求建议书过程,就有关的招标项目提出建议。


他指出,在征求建议书提出的建议是重要的,因为雇主(招标者),也就是槟州政府会从中选出满足各项标准的竞标者。


参与初期和州政府会议

BUCG可取第一手消息


此外,黄柏添供称,如果在有关项目的初期就和州政府进行会议,将会取得优势,因为相比其他的项目竞标者,多了时间可以准备。


弗朗辛接着就槟州政府和BUCG2011510日、519日以及711日的会议记录,问黄柏添,WCT是否曾出席相关的会议。


黄柏添回答没有。


他同意弗朗辛的说法,即根据有关的会议记录,这些会议是针对槟州三条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工程(简称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讨论,皆是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前。


根据林峰成此前的供词提及,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资格预审公告分别于20111111日和1115日,在州政府网站和报章发布。


黄柏添指出,BUCG参与上述的会议,是一种优势,因为可以取得第一手消息,加上可以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前,准备竞标工作。


会议商建海底隧道解拥堵

证人同意哥宾星主张


黄柏添在接受辩方律师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后者的说法,即上述提及的会议记录并没说明BUCG和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讨论了具体的详情。


他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即有关的会议主要是讨论通过建设海底隧道,以解决槟州的交通拥堵问题,


哥宾星进一步问黄柏添,Daewoo是否有与槟州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


黄柏添回答没有。


他供称,Daewoo没邀请槟州政府前往勘察该公司建设的项目,而他也是如今才知道BUCG有邀请槟州政府前往中国勘察BUCG在中国建设的项目。


他也说,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的是4个项目(即3条主要大道和1个海底隧道工程),而WCTDaewoo Joint Ventures只是提交其中3个项目的竞标建议书;BUCG则是竞标4个项目,即整个海底隧道计划项目。


6控方证人:林冠英前机要秘书


法丽达:林冠英是大忙人

与人深夜会面正常


较早前,此案第6名控方证人林冠英前机要秘书法丽达在接受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供称,林冠英是个大忙人,在办公时间之外,也在工作。


她在接受旺沙哈鲁丁的复问时也说,林冠英的办公时间不固定,即使是周六和周日,也会有会议或活动,因此即使在深夜和他人会面,也是正常的。


此外,她在宣读证词时指出,她当时的工作范围包括了负责安排林冠英的行程表,而她所记得的是,她安排商人拿督扎鲁(此案关键证人)和林冠英会面的次数,少于5次。


她说,她是在媒体开始报道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由CZBUCG所拥有后,才开始认识拿督扎鲁。


她说,她不确定扎鲁在和林冠英会面时,是否有携带任何的包裹、信封或盒子。


不曾出席扎鲁和林冠英会议


她也说,扎鲁曾独自或在处理海底隧道计划的官员们的陪同下,出席与林冠英的会议。


我不认识他(扎鲁)的人员。我不曾出席扎鲁和林冠英的会议,我不知道有关会议的讨论详情。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四项控状。其中两项控状皆涉及扎鲁。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2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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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底隧道计划案 | 旺菲道斯:依WhatsApp交谈信息 卡纳拉嘉 扎鲁没给钱林冠英


林冠英于周五现身吉隆坡法庭,为其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面审。

(马新社照片)



(吉隆坡24日讯)根据反贪会鉴证组官员旺菲道斯对争议性商人卡纳拉嘉的手机进行的数据分析显示,卡纳拉嘉和此案关键证人拿督扎鲁的WhatsApp交谈信息,并没显示这两人给钱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


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于今日进入第10天审讯。旺菲道斯以第8名控方证人的身分上庭供证,他对卡纳拉嘉的手机进行的数据分析,揭露了卡纳拉嘉和扎鲁,安排与林冠英于凌晨时分会面的事宜。


扎鲁是北京城建集团(BUCG)的代表,而林冠英在本案中被控向他索贿。BUCG和数家公司组成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中成功中标。


在今日的审讯中,旺菲道斯的数据分析报告揭露,扎鲁曾在2017818日,发给卡纳拉嘉的WhatsApp信息中,告诉后者,他会在Eastin(酒店)见面时携带巧克力给他。


卡纳拉嘉在2019年因欺诈扎鲁而在刑事法典420条文下被控,有关的控状指他于20177月和8月左右,在雪州的Eastin酒店欺诈扎鲁给他200万令吉。


卡纳拉嘉的妻子也是此案首名证人,拿督吉丹嘉丽。她在第一天的审讯中供称,林冠英曾在扎鲁的陪同下,在20178月某天的凌晨大约2时左右,到访其住家和丈夫卡纳拉嘉商讨机密事务。


手机存有与林冠英合照


旺菲道斯今日在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在此案的调查期间,他曾对一部索尼Xperia型号的手机进行数据分析,该手机属卡纳拉嘉所有,存有林冠英和卡纳拉嘉的合照。


他在供证时念出了这份在2020817日印刷的手机数据分析报告,有关扎鲁和卡纳拉嘉在20178月的多封WhatsApp交谈信息,卡纳拉嘉询问扎鲁有关安排林冠英到访他家一事。


扎鲁在信息中回应卡纳拉嘉,他(林冠英)说星期天会在吉隆坡。


扎鲁称会携带巧克力


他说,扎鲁也信息纳拉嘉,写道:非常好,我会携带巧克力给你,Eastin


根据旺菲道斯念出的信息内容,扎鲁告诉卡纳拉嘉,(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重击他的海底隧道计划,潘俭伟(行动党白沙罗区国会议员)反击回去。


此外,扎鲁信息卡纳拉嘉,指首长(林冠英)表示会尽快安排时间前往卡纳拉嘉的住家。


根据旺菲道斯念出的信息内容:卡纳拉嘉曾信息扎鲁:在我太太离开后,帮我和林冠英拍照。


旺菲道斯同意旺沙哈鲁丁的主张,即这些信息都没显示扎鲁和卡纳拉嘉对林冠英有任何的计划。


扎鲁卡纳拉嘉曾是好友


此外,旺菲道斯在接受辩方律师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表示,根据扎鲁和卡纳拉嘉在WhatsApp中的交谈信息,显示两人曾是好朋友。


旺菲道斯接着念出部分的信息内容,卡纳拉嘉曾在信息中告诉扎鲁:我爱你拿督,你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我会解决任何打扰你的人。


扎鲁也回复卡纳拉嘉:我很感激,并且会让你成为明星


此外,两人的交谈信息中,也不乏我爱你的字眼,而卡纳拉嘉也告诉扎鲁,后者是他最亲爱的兄弟。


哥宾星接着问旺菲道斯,是否知道卡纳拉嘉被控欺诈扎鲁。


对此,旺菲道斯表示,他不确定。


此外,哥宾星就数据分析报告提及的卡纳拉嘉和林冠英合照的部分,盘问旺菲道斯。


旺菲道斯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即有关的数据分析只是说明了相关照片是在什么时候存入卡纳拉嘉的手机,因此他无法确认有关照片的拍摄时间,是通过什么电子设备拍摄的,也无法证实有关照片的真实性。


控方115传召纳兹里供证


地庭法官阿祖拉择定此案于111日续审;控方也表示会在115日传召巫统硝山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出庭供证。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四项控状。其中两项控状皆涉及扎鲁。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217日和20173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2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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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隧道案控方证人 EWEIN创办人坠楼死


尤瑞庆(刘黄来摄)


(槟城5日讯)EWEIN公司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尤瑞庆,今日凌晨5时在自家高级公寓坠楼去世。


东北警区主任索菲安证实,53岁的死者在加拉歪路一带的The Palazzo高级公寓坠死。


据了解,死者是从公寓16层顶楼处坠下,落在底层游泳池范围处。


死者遗体已被送入槟城中央医院太平间,待冠病检测出炉后将进行解剖。


尤瑞庆生前曾因槟城海底隧道贪污案,被反贪会扣查。


据星报引述反贪会消息,来自槟城的死者尤瑞庆,是前槟首长,也是前财长林冠英所涉及槟海底隧道法庭案中的控方证人。


消息说:我们(反贪会)的证人坠死。今早收到这个消息后,我们感到很惊讶。


警暂排除有刑事成分


索菲安说,警方暂排除此案有刑事成分,以突然死亡(SDR)角度调查此案。


无论如何,警方会待解剖报告完成后,再进一步决定调查方向。


他说,相信死者是从其16楼住家单位坠下,全身重伤,之后被保安员发现时已死在游泳池范围处。


保安员在报警前,已通知死者家属。


他也说,死者生前与妻子和儿女同住该处。死者的妻子还处于精神创伤中,警方也暂未向死者家属录供。

 

21岁进军电子业

26岁当上市公司董事


据了解,尤瑞庆早在21岁便开始创业进入电子市场,隔年设立制造精密钣金工厂。他在1994年将旗下的公司与MBMR合并上市,使他在26岁即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


他随后转向房产领域,创办的EWEIN Berhad,在2008年也成功上市。他也从2011年开始将精密钣金核心业务多元化。


20151223日,EWEIN Berhad在大马股票交易所由工业厂品组转成产业组,进军房产发展及建筑领域,随后也相继收购槟城IJM Land大厦、管理康华丽堡、投资Maritime Automall@Alfresco商铺等。


The Palazzo也是EWEIN首个低密度公寓的住宅项目,2006年竣工兼移交钥匙。


EWEIN子公司Ewein Zenith2015年与Consortium Zenith有限公司签署备忘录,以发展在新关仔角与丹绒槟榔之间的永久地契地段,打造一站式保健度假城梦想之城City of Dream)。


这是结合保健、休闲、学习和娱乐的城市度假中心,其中涵盖的公寓项目占地约3.8英亩,发展价值达8亿令吉。


警方鉴证组在相信是死者坠楼的住家阳台处搜证。(刘黄来摄)



5/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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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瑞庆上月完成证人陈述他当时看起来很高兴




槟城6日讯)根据反贪污委员会消息,昨日坠死的Ewein集团首席执行员拿督尤瑞庆,上个月在槟城刚完成海底隧道案件的证人陈述,他当时看起来很高兴,也表示渴望出庭作证。


The Vibes》引述来自反贪会的消息说,尤瑞庆原定112930日到吉隆坡地庭,作为槟前首长林冠英海底隧道计划贪污案的控方证人供证。


他当时主动建议当控方证人,除了帮助反贪会,也表明自身的清白。


他从一开始就主动提出这建议,他拒绝牵连在有争议的案件。


消息也说,尤瑞庆不是主要证人,他是120名控方证人中的第15人。


我昨天早上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我有点难过。


53岁的尤瑞庆昨日凌晨5时被发现死在加拉歪路的The Palazzo高级公寓底楼游泳池范围,警方相信他是从16楼住家单位阳台坠死,暂排除刑事成分。


另一方面,截至今早10时,死者的冠病检测报告尚未出炉,法医还未能解剖遗体,死者家属也未到太平间。


6/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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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海底隧道案是否移高庭审 上诉庭择日裁决


林冠英(右)和哥宾星于周三早上现身布城上诉庭,等待上诉庭

开庭审理其提出的上诉申请。(蔡伟传摄)


(布城27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上诉庭三司基于需要时间研读上诉申请,因此将择日针对是否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作出裁决。


以拿督诺比阿里芬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也说,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在下周的审讯,也会根据此前已择定的审讯日,继续在地庭审理。另二司为拿督仄鲁兹玛和拿督哈欣。


在今年712日,吉隆坡高庭基于地庭有能力审理为由,驳回辩方律师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案件如期在地庭开审。辩方随后就高庭的这项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在今日聆听此上诉申请。


此案已在今年713日,在吉隆坡地庭开审。至今已传召8名控方证人上庭供证。下一次的审讯日是在111日。


辩方:高庭审讯可上诉至联邦法院


较早前,辩方律师哥宾星在陈词时表示,在地庭审理的案件,最终的上诉只能去到上诉庭。


他说,此案必需移交高庭审理,那么辩方才有权力向联邦法院提出最终上诉。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陈词时主张,高庭此前作出的裁决,并不是一项可以提出上诉的裁决,辩方提出的上诉理应被撤销。


控方提出的论点是,此案已经在地庭审理,并指辩方提出此申请是在滥用法庭程序。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四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1月至2017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217日和20173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27/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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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底隧道案 | 9证人:前槟州秘书法力占:草拟征求建议书 不知BUCG参与准备工作



法力占(左)


(吉隆坡11日讯)前槟州秘书拿督斯里法力占供称,在2013123日由他主持的槟州招标委员会会议上,他不曾被告知北京城建集团(BUCG)参与了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公开招标的草拟征求建议书文件的准备工作。


他说,若知道BUCG参与了槟州政府在2011711日针对海底隧道计划征求建议书文件的准备工作,所召开的会议,那么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公开招标事宜上,槟州招标委员会将重新公开招标或建议其他的招标方式,如直接谈判。


槟城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于今日进入第11天审讯。法力占以第9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出庭供证。


BUCG和数家公司组成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在槟州三条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工程(简称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中成功中标。


法力占今日在主控官雅思敏副检察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根据2011711日的会议记录显示,BUCG直接参与了草拟征求建议书的准备工作。


若涉建议书准备不能竞标


他同意雅思敏的说法,即征求建议书必需是由州政府所准备。


他解释说,准备征求建议书的工作也可以涉及外部人士(pihak luar),但前提是这外部人士不能竞标有关的项目。


在这事件上(槟城海底隧道计划),BUCG涉及在初步阶段并没有错,前提是BUCG必需是没参与竞标。


此前,第4名控方证人槟城州首席部长曹观友的高级机要秘书阿兹莱供称,BUCG的三名代表出席了2011711日的会议,分别是拿督扎鲁、李紫豪以及Ee Chin Fatt


根据阿兹莱的供词,槟州政府和BUCG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召开了三次的会议,分别是在2011510日、519日以及711日。


雅思敏今日向法力占出示2011711日的会议记录,法力占表示,根据有关的会议记录显示,阿兹莱和槟州市政厅工程局主任拉占德兰确实出席了当天的会议。


他说,然而阿兹莱和拉占德兰在出席2013123日的招标委员会会议时,并没告知BUCG曾参与2011711日的会议。


雅思敏接着问法力占:你身为槟州招标委员会主席,若当时知道BUCG曾参与2011711日的会议,参与讨论草拟征求建议书的准备工作,该委员会的决定(委任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工程发展商)是否会有所不同?


法力占表示,若知道BUCG参与了2011711日的会议,槟州招标委员会将重新公开招标或建议其他的招标方式,如直接谈判。


他也说,在决定重新公开招标或建议其他招标方式方面,槟州招标委员会有完全的自主性,不用向州行政会议汇报,但会礼貌上通知。


他表示,BUCG最初与槟州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召开会议讨论征求建议书文件的准备工作,并无不妥,但当该公司随后成为竞标者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这将为BUCG在竞标中带来优势。


此前,第3名控方证人槟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供称,槟州招标委员会认同及同意委任CZBUCG,因为在技术和财务评估方面,CZBUCG在整体上取得最高分。


认同辩方律师主张

不阻BUCG竞标 因没冲突


然而,当法力占在今日接受辩方律师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他同意后者的主张,即他在出席2011510日的会议时,已经知道BUCG的代表也出席了有关的会议。


他也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如果出现冲突,即BUCG在参与了草拟征求建议书的准备工作后,又参与竞标,那么身为政府高级官员的他,会阻止BUCG参与竞标。


哥宾星接着问法力占:你没有阻止(BUCG参与竞标),是因为没有冲突?


法力占回答是的。


此外,他也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即由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是一个需要专才的项目,因此BUCG在草拟征求建议书方面所提出的建议可以帮助槟州政府。


哥宾星接着向法力占主张:在此案中提及的征求建议书是在20127月发出,而州政府官员和BUCG的代表最后一次的会议是在20117月。你(法力占)是否同意我所说的,在20117月至20127月之间,槟州政府内部还有其他许多会议。


法力占回答是的。


承认没看过建议书内容


他也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即他并没看过BUCG2011711日就征求建议书内容所提出的建议的相关文件。


针对法力占的这番供词,哥宾星接着问:如果没有看过,那你(法力占)是如何知道BUCG提出的建议和征求建议书最终内容是一样的?


对此,法力占表示,他相信即使内容没有100%一样,可能也有75%的内容是一样的。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11/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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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海底隧道案 | 前法律顾问:地段标明错误初步合约内容有大错误




(吉隆坡12日讯)吉隆坡地庭今日被告知,私营化槟州道路和海底隧道计划的初步合约内容有大错误。


槟州前法律顾问拿督菲查祖基菲(61岁)向法庭指出,上述主要错误涉及地段。


我可以说那是一个大错误,因为有数个在打字时犯下的失误,地段标明也有错误。


他今日在庭上被主控官旺沙哈鲁丁盘问时说,有关地段是州政府将转换拥有权给发展商的地段。上述合约是槟州政府与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于20131029日签署的一份初步合约。


菲查祖基菲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涉嫌贪污案的第11个证人。


指林冠英聘私人律师审查


旺沙哈鲁丁询问菲查祖基菲,若给重审合约的机会,菲查祖基菲会否发现错误,菲查祖基菲回答说,他不应评论合约内容,因为他的工作并不涉及审查这些内容。


前首长、州秘书署或任何方面都没有指示把这文件交由前法律顾问(菲查祖基菲)审查。


菲查祖基菲也指出,在他任期内,并没有接获任何合约的草拟要他审查。


他说,他没有审查上述合约的草拟,因为林冠英要聘请私人律师来审查该合约,而他也遵从林冠英的决定。


根据州政府的会议记录(19/2013),首长赞成聘请私人律师草拟该合约。我只知道该文件由Lee Hishamuddin Allen & Gledhill律师楼准备。


控方今日也向法庭呈上EWEIN公司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尤瑞庆的死亡证书,他原本是上庭供证的第15名证人。


此案将于1129日续审。


12/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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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槟海隧案移交高庭审理 林冠英上诉被驳


林冠英就其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案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于周二被上诉庭驳回;旁为代表律师哥宾星。(蔡伟传摄)


(布城16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所提出的上诉,维持高庭判决驳回后者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案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


今年712日,吉隆坡高庭基于地庭有能力审理为由,驳回辩方律师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案件如期在地庭开审。辩方随后就高庭这项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针对此上诉作出裁决。


上诉庭三司以拿督诺比阿里芬为首,另二司为拿督仄鲁兹玛和拿督哈欣。


仄鲁兹玛在庭上宣读判词时说,高庭法官作出的判决没有错误,即上诉人未能满足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下规定的要求。


他说,除非上诉人成功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下规定的门槛,才能将上诉人正在地庭审理的案件移交到高庭。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为哥宾星,控方则由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为代表。


哥宾星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将会进一步接受林冠英的指示,以决定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此案于今年713日在吉隆坡地庭开审,至今已传召11名控方证人上庭供证,下一次的审讯日在1129日。


面对4控状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4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1月至2017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2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217日和20173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2项罪行。


16/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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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驳回林冠英上诉 涉海底隧道案续在地庭审理




(布城16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所提出的上诉,维持高庭判决。

换言之,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案,将继续在地庭审理。


上诉庭三司以拿督诺比阿里芬为首,另二司为拿督仄鲁兹玛和拿督哈欣。


仄鲁兹玛在庭上宣读判词时说,高庭法官作出的判决没有错误,即上诉人未能满足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下规定的要求。


他说,除非上诉人成功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下规定的门槛,才能将上诉人正在地庭审理的案件移交到高庭。


我们认为,上诉人使用第417条文的方法,特别使高庭作为审理平台,以便上诉人的上诉可以带到联邦法院审理,是不应被批准的,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被驳回,维持高庭法官的判决。


本案的辩方律师为哥宾星,控方则由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为代表。


哥宾星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辩方律师将会进一步接受上诉人的指示,以决定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今年712日,吉隆坡高庭基于地庭有能力审理为由,驳回辩方律师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案件如期在地庭开审。辩方随后就高庭这项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针对此上诉申请作出裁决。


此案于今年713日在吉隆坡地庭开审,至今已传召11名控方证人上庭供证,下一次的审讯日在1129日。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四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1月至2017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217日和20173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16/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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