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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更新            竞飞深空谱天书(第4集) 长寿天书                ***       2019年香港暴动记实

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

第十三章  政府无须负民事责任 

第 1 回:家属获赔500万降至139万 政府无须负民事责任  


家属获赔500万降至139 政府无须负民事责任


(布城20日讯)蒙古女郎阿旦杜雅家属此前在高庭的民事诉讼中胜诉获赔500万令吉一案,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大马政府就高庭的这项判决所提出的上诉,裁定撤销其法律责任。

沙里布(左)于周二通过线上方式关注案件进展。(档案照)


至于政治分析员阿都拉萨巴京达提出的上诉则被上诉庭驳回,裁定维持其法律责任,但撤销高庭此前作出的500万令吉整体赔偿,改判他与2名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必须支付包括加重性损害赔偿以及扶养损失等方面逾138万令吉的赔偿予阿旦杜雅家属。

以拿督哈欣韩查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此前聆听了大马政府和阿都拉萨巴京达的代表律师以及阿旦杜雅家属的代表律师陈词后,在今日通过线上庭审方式作出上述裁决。另两司为拿督阿兹曼和慕尼安迪。

慕尼安迪在念出判决摘要时指出,第一答辩人(阿兹拉)及第二答辩人(西鲁)直接参与杀害阿旦杜雅,其责任无可置疑;第三答辩人阿都拉萨巴京达则因涉及共谋,启动并促成导致阿旦杜雅死亡的一连串事件,须与第一及第二答辩人承担共同及连带责任。

他说,上诉庭认为,阿都拉萨巴京达并非被动角色,而是整起事件的关键推动者,其上诉缺乏理据,应予驳回。

至于第四答辩人(大马政府)是否应对第一及第二答辩人的刑事行为承担替代责任,慕尼安迪指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在将死者带至偏僻地点并实施杀害时,并未执行任何警务职务,而仅仅使用政府发放的爆炸物和武器,并不足以将刑事行为纳入职务范围。

他说,这些工具是用于未经授权的非法行为,完全与他们(第一及第二答辩人)的特警职务无关。

2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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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女案获判无需负民事责任 
阿旦杜雅家属须退还大马政府470

(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23日讯)随着上诉庭裁定政府无需为近20年前蒙古女郎命案承担责任,阿旦杜雅家属须将470万令吉退还政府。

同时,涉及此案的政治分析员,在扣除上诉庭三天前裁定的138万令吉赔偿金后,将获得等额退款。

此笔款额源自2025年高庭裁决,当时法庭裁决政府与阿都拉萨巴京达各支付470万令吉予阿旦杜雅家属,并将款项存入账户,待上诉结果出炉。

款项连同利息,一直存放于由卡巴星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有息信托账户。

2025年的裁决也规定,如政府上诉获准,款项须在上诉庭裁决后30天内退还,同时政府需退回已支付的25000令吉堂费。

不过,阿都拉萨巴京达的代表律师伯拉罕欧指出,上诉庭现已指示退款应在21天内完成。

“138万令吉赔偿金将由三方共同承担,包括两名前警员,因为法庭裁定他们需共同及各别责任。

沙里布(左)于周二通过线上方式关注案件进展。(档案照)


(布城20日讯)蒙古女郎阿旦杜雅家属此前在高庭的民事诉讼中胜诉获赔500万令吉一案,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大马政府就高庭的这项判决所提出的上诉,裁定撤销其法律责任。

至于政治分析员阿都拉萨巴京达提出的上诉则被上诉庭驳回,裁定维持其法律责任,但撤销高庭此前作出的500万令吉整体赔偿,改判他与2名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必须支付包括加重性损害赔偿以及扶养损失等方面逾138万令吉的赔偿予阿旦杜雅家属。

以拿督哈欣韩查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此前聆听了大马政府和阿都拉萨巴京达的代表律师以及阿旦杜雅家属的代表律师陈词后,在今日通过线上庭审方式作出上述裁决。另两司为拿督阿兹曼和慕尼安迪。

慕尼安迪在念出判决摘要时指出,第一答辩人(阿兹拉)及第二答辩人(西鲁)直接参与杀害阿旦杜雅,其责任无可置疑;第三答辩人阿都拉萨巴京达则因涉及共谋,启动并促成导致阿旦杜雅死亡的一连串事件,须与第一及第二答辩人承担共同及连带责任。

他说,上诉庭认为,阿都拉萨巴京达并非被动角色,而是整起事件的关键推动者,其上诉缺乏理据,应予驳回。

至于第四答辩人(大马政府)是否应对第一及第二答辩人的刑事行为承担替代责任,慕尼安迪指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在将死者带至偏僻地点并实施杀害时,并未执行任何警务职务,而仅仅使用政府发放的爆炸物和武器,并不足以将刑事行为纳入职务范围。

他说,这些工具是用于未经授权的非法行为,完全与他们(第一及第二答辩人)的特警职务无关。

谋杀行为完全背离了保护生命与维护治安的职责,其性质不在警务职务授权的范围,足以切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联系。

因此,第四答辩人无须对其他答辩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他表示,有鉴于此,上诉庭允许大马政府的上诉,撤销高庭针对政府的判决,并驳回阿旦杜雅家属对政府提出的索赔。

慕尼安迪进一步指出,至于高庭法官作出的500万令吉象征性赔偿金,上诉庭裁定此判决存在法律错误。

他说,在马来西亚,由死亡引起的赔偿请求应严格依照1956年民事法律法令第7条文处理。

该条文的目的是赔偿因死亡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失去扶养及安葬费用。

他指出,由于高庭此前作出的500万令吉赔偿金主要基于象征性赔偿,而非根据扶养损失计算,因此该判决不能成立,500万令吉赔偿金被撤销。

根据慕尼安迪念出的判决摘要,阿都拉萨巴京达和阿兹拉及西鲁须承担赔偿责任,包括384000令吉的扶养损失、法定丧葬抚恤金1万令吉,100万令吉的加重性损害赔偿,以反映杀害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合理丧葬费用。

总赔偿金额自高庭判决日20221216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直至全额支付。


上诉庭认为,案发时,明显超出被告的公务及职务范围,属于私人安排及个人行为,且谋杀行为本身与警方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背道而驰,因此大马政府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档案照)


阿旦杜雅在2006年遇害后,其父亲沙里布、母亲阿丹瑟瑟、儿子孟古沙盖(现已改名为巴亚古)和阿丹沙盖于2007年入禀诉讼,把阿兹拉、西鲁、阿都拉萨巴京达和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4名答辩人。

西鲁和阿兹拉因谋杀阿旦杜雅于2015年被判死刑,惟西鲁却在联邦法院下判前两个月潜逃至澳洲。在2024年,联邦法院允许阿兹拉提出检讨死刑的申请,改判监禁40年以及鞭笞12下。

针对阿旦杜雅的家属于2022年在民事诉讼中胜诉,大马政府等四造必须支付其家属500万令吉赔偿金,并从起诉日开始计算5%利息,阿都拉萨巴京达及大马政府针对沙亚南高庭作出的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阿旦杜雅的家属在2007年入禀法庭的诉讼中,控诉阿旦杜雅命案为他们带来精神和心理创伤,索取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和加重性损害赔偿。

起诉方26名证人包括沙里布和阿旦杜雅长子巴亚古在诉讼于2019年开审时完成供证,答辩方即大马政府传召3名证人,而阿都拉萨巴京达则选择不供证。

在高庭阶段的承审法官拿督瓦兹尔阿兰当时在裁决中指出,家属所要求的1亿令吉索赔过高;惟500万令吉赔偿金是合理和足够的。

阿旦杜雅是于20061019日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1时之间被杀害,尸首再遭炸至粉碎。

沙里布:为正义努力20     只想要大马政府道歉 

另一方面,沙里布表示,自己追求的不是金钱赔偿,而是正义与责任追究,尤其是来自大马政府方面的正式道歉。

他说,很难用金钱去衡量一个失去的生命。

我只是一个在过去20年为了正义而努力的人。我想强调,我只想要一个真诚的道歉,就一句话而已。

在上诉庭作出裁决后,沙里布在代表律师桑吉柯的陪同下,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时表示,他一直怀着希望,希望有一天,在经历了20年之后,能听到承认不法行为的道歉。

应该向我道歉的人并不是马来西亚人民,尽管他们已经代表政府表达诚挚的歉意。

他也说,正式的道歉应当是针对蒙古政府和蒙古人民,而不仅仅是针对他个人。

盼从阿兹拉获知下令杀害者 

此外,沙里布指出,结束他人的生命并非阿兹拉的嗜好,阿兹拉是接到命令才行事,背后有原因。

他指出,他希望能从阿兹拉那里知道下达命令杀害其女儿的人。

他表示,如果此案在法律上无法妥善解决,他建议两国政府进行讨论,希望两国政府能够以尊重的态度看待此事件。

桑吉柯指出,将会针对上诉庭今日的裁决,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

23/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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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退还470万赔偿金 蒙女民事案告一段落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上诉庭裁定政府毋须为蒙古女郎阿旦都雅命案承担法律责任后,其家属已全数归还早前获判支付的赔偿金与相关费用。

阿旦都雅家属代表律师珊吉柯指出,该笔赔偿金自收到以来从未动用,一直依照法庭的指示,存放于其律师楼的信托账户内。

她在文告中表示,根据沙亚南高庭早前发出的有条件暂缓执行令,判决的赔偿金额及其所产生的全部累积利息,已于昨日全数退还予政府。

她表示,阿旦都雅的前情人阿都拉萨的情况也适用相同程序,其退款将依照上诉庭所裁定的扣减金额进行。

上诉庭120日裁定,政府无须为前特警西鲁阿兹哈及阿兹拉的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因为两人在行凶时并非在执行公务。上诉庭同时指示阿旦都雅的家属须把470万令吉赔偿金退还政府。

至于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萨则预计在扣除138万令吉由法庭裁定须支付的赔偿后,获得余额退款。

上述退款安排,源自高庭于去年作出的裁决,当时法庭谕令政府与阿都拉萨须各自支付470万令吉,即总额940万令吉作为赔偿,并须把有关款项存放至各自上诉程序完成为止。

根据法庭谕令,若政府上诉得直,有关款项须在上诉庭裁决后30天内全数退还,同时,法庭谕令退还早前向政府征收的25000令吉堂费。

5/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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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入禀联邦法院 挑战政府豁免替代责任裁决

阿旦都雅的父亲沙里布和大马政府之间的民事诉讼纠纷,

迄今已进入第19个年头。(档案照)


(布城24日讯)蒙古女郎阿旦都雅命案再掀宪制和民事责任争议,阿旦都雅家属因不满上诉庭裁决,已正式入禀联邦法院,要求釐清政府的责任与非法致死赔偿的法律界线。

上诉庭是于今年120日裁定政府无需为阿旦都雅的死承担民事责任,并谕令家属把470万令吉退还政府。

根据《新海峡时报》的报道,阿旦都雅家属的代表律师珊吉今日发文告证实,家属已把多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交联邦法院,要求法院鑑定和釐清,当国家代理人的行为导致生命遭非法剥夺时,政府的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范围到底有多广,以及非法致死所引发民事索偿的法定赔偿框架。

珊吉指出,鑑于相关课题具高度公共重要性,理应交由联邦法院审理,以便法院有机会釐清并阐明相关法律原则。

联邦法院已把案件定于319日过堂。

根据上诉庭的裁决,凡因死亡引发的索偿,必须严格受1956年民事法令第7条文的规范,且赔偿性质必须属于补偿,而非惩罚或象征性赔偿。

上诉庭指出,时任特警的阿兹拉与西鲁阿兹哈并非在执行职务期间犯案,所以政府不能被追究替代责任。

24/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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