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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飞深空谱天书 (第 6 集)       竞飞深空谱天书(第5集)                ***       2019年香港暴动记实

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2019 年 香 港 暴 动 記 实

第 廿四 章:黎智英等12被告国安罪名成立 

第 2 回:港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审 
(22/1/26) 

港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审 何俊仁认罪2人否认罪


(香港22日中央电)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 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涉嫌鼓吹“结束一党专政”,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周四在西九龙法院开审。4名被告正式答辩,何俊仁表示认罪;支联会由破产管理署委派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答辩,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皆不认罪受审。这是继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9人之后,另一起较受瞩目的国安案件。

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表示不认罪。

(图:香港01)


 


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在警察的护送下进入法院。
(图:香港
01)


在这起案件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以及支联会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涉嫌在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各人此前已被收押多时。

案件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高院暂借处理)开审,预料审期75天。



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表示不认罪。

(图:香港01)




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未有律师代表,审讯时坐律师席。

(图:香港01档案照)



法官今早先处理各被告答辩,其中何俊仁在庭上认罪,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支联会由破产管理署聘请资深大律师代辩,同样不认罪。

李卓人精神不俗,甫进犯人栏内,旁听席有人高呼“人哥早晨”,李挥手打招呼回应;何俊仁较平静,少有望向旁听席方向;邹幸彤自行应审,她在开庭主动向旁听 人士打招呼,称“辛苦大家,吹成晚风。”

开审之前,邹幸彤曾提出多项申请,包括更换主审法官、邀请海外证人透过视讯作证,但都被驳回。

警方派遣数十名警员在法院外戒备,而法院外也有市民排队轮候旁听,部分人更是通宵等候。


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大量全副武装的警员在场戒备维持秩序。

(法新社照片)



2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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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女儿保单被控国安罪名 受通缉港活动人士父亲被定罪

郭凤仪的父亲郭贤生(左)周三抵达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

(路透社照片)


(香港11日路透电)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周三裁定,受通缉的政治活动人士郭凤仪的父亲郭贤生试图终止女儿的保险单并提取保险金,犯有一项国家安全罪名。此举引发国际社会批评,是针对民主运动人士的亲属。

68岁的郭贤生是首位因违反港区国安法而被起诉的人。他被控“试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一名逃犯的“任何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

他的女儿郭凤仪是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倡导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负责人之一。她也是香港警察国安处通缉的34名海外活动人士之一。她被控勾结外国势力,而警方悬赏100万港元(约50万令吉)缉拿她。

郭贤生被控试图从他在女儿近两岁时为她购买的教育储蓄保险中取出总计8万8609港元(约4万4465令吉)的资金。不过,他否认有罪,且未在庭审中作供。

受香港当局通缉的政治活动人士郭凤仪。

(路透社档案照)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表示,由于郭凤仪是逃犯,直接或间接处理其保险单属于违法行为。

有关的判决尚未宣判。

据控方指称,郭贤生被捕时在警方的告诫下说:“我知道我女儿被保安局通缉。她的保险费是我付的。她现在不在香港,我就把保单终止。”

11/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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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12被告上诉遭驳回 
律政司就脱罪刘伟聪上诉亦失败

香港民主派初选案,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的12人上诉

周一宣判,近百人在法院门外排队轮候旁听席,警方拉起橙带

及架铁马,进入队伍者需与警方登记。(明报照片)


(香港23日综合电)香港民主派“35+”初选案,45人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其中12人不服定罪及或刑罚而提出上诉,周一早上在上诉庭被驳回。被告监禁刑期维持在4年5个月至7年9个月。 另外律政司就刘伟聪无罪裁决提出上诉,亦被上诉庭驳回。

综合《明报》等媒体报道,高院上诉庭去年开庭审理后,押后案件至周一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颁布判辞宣布判决。

其中杨雪盈、黄碧云、邹家成、余慧明、何桂蓝、林卓廷、吴政亨、郑达鸿、何启明、陈志全及梁国雄的定罪及刑期上诉被驳回;黄子悦的刑期上诉亦被驳回。

同时,律政司针对刘伟聪无罪裁决的上诉也被驳回,即代表刘伟聪的无罪裁决维持。散庭后,刘伟聪在法庭外称心情愉快,形容裁决还他公道,“多谢关心,人日大吉,江湖再见”。

近100名市民在法院门外排队轮候旁听席,警方拉起橙带及架铁马,进入队伍者需与警方登记。警方在现场严密布防,在周围设置路障,部分警员穿上防刺背心。

多名外国驻港领事代表到法院旁听,同案脱罪被告李予信亦有到场。

23/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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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涉串谋勾结境外势力案交付港高院处理

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 (互联网照片)


(香港14日综合电)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被控涉嫌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一案,将交付高等法院处理。

综合“香港01”与《信报》报道,28岁的黄之锋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这起案件今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

报道说,交付程序由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黄之锋由大律师司徒子朗代表。

黄之锋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与流亡英国的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在香港串谋,意图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及人员,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严重阻挠特区或中央政府的法律及政策执行。

报道显示,黄之锋今天戴口罩出庭,聆讯中表现平静。他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案,“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2024年11月被判监56个月,目前仍在服刑。 

(香港10日讯)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控涉嫌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一案,于本月8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黄之锋 (档案照)

综合香港01和《明报》报道,今年6月,黄之锋被控于2020年7月至11月间,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严重阻挠特区或中央政府的法律及政策执行。

被提出上述指控时,黄之锋已因被控组织和参与2020年立法会选举民主派“35+”初选案,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 

“35+初选”案是香港至今涉及人员最多的国安法案件,47人被指筹备或参与立法院初选,违反《香港国安法》。其中45名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其中,黄之锋被判刑56个月,现正在服刑。

8日出庭时,28岁的被告黄之锋身穿白色上衣、深蓝外套、戴黑框眼镜出庭应讯,精神不俗,聆讯期间不时用纸笔纪录事项,约7名外国领事到庭旁听。

庭审时,法庭内约50名公众人士旁听,散庭后向黄之锋叫道“撑住”,黄之锋则以鞠躬及挥手回应。

香港国安处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5日进行交付程序,明言案件将会在高等法院审理,期间被告没有保释申请。

14/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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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及邹幸彤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李卓人自辩时表示,支联会的纲领

并无结束共产党领导地位之意。

(法新社档案照)


(香港21日综合电)已解散的支联会、 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涉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早前在高等法院否认控罪受审,案件历时22日后审结,押后至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作裁决。

法庭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就同一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五(28日)以听取辩方求情,并提及本案控罪设有二级制量刑,即情节严重者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情节较轻者可处5年以下监禁,辩方需协助法庭界定相关量刑。

法官李运腾指出,法庭裁定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李卓人及邹幸彤于控罪期间唆使他人作出推翻、破坏中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2人皆意图及相信,受唆使者如按照他们唆使行事,后者会使用非法手段,并且是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另裁定二人和何俊仁都是支联会的“主导意志”。根据“归责原则”,3人的违法意图和行为视为支联会的意图和行为。

邹幸彤闻判后表情平静。待法官退席后,李卓人向家属席摆出“爱心”手势及微笑。

4名被告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69岁)、何俊仁(74岁)和邹幸彤(41岁),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何俊仁开审前认罪,求情押后至不认罪被告审讯完结后,支联会与其余两人不认罪。

2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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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香港六四晚会社运人士判囚5至7年


2017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烛光晚会上,支联会

时任主席何俊仁(中)和两位副主席李卓人(左)和邹幸彤,手持蜡烛

在台上带领群众悼念1989年北京天安门“六四”事件。

(法新社档案照)


(香港11日讯)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周五宣判,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以及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和何俊仁,分别被判处坐牢5年2个月至7年3个月,支联会则罚款150万港元(约78万令吉)。

综合香港电台和《星岛日报》报导,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情节严重的,将判处坐牢5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还押至今逾1800天。何俊仁在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则于上个月被裁定罪成。

外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周五上午抵达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到庭旁支联

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判刑。(图取自法新社)



高等法院3名《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周五在西九龙法院宣布判决,判处邹幸彤坐牢7年3个月、李卓人坐牢7年、何俊仁坐牢5年2个月,支联会则罚款150万港元。

早上,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外加强保安,停泊多辆警车,大批警员在大楼外戒备。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队等候。

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等过百人到庭旁听。

如何处理“国殇之柱”择日再议 

法新社报导,何俊仁、李卓人和邹幸彤微笑著抵达法庭,向支持者挥手致意,然后被押送至被告席。

已解散的支联会过去多年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烛光晚会,纪念中国1989年北京天安门民运活动遭镇压的“六四”事件。

但自从《港区国安法》生效以来,香港实际上已经禁止了公众纪念活动。

2018年6月4日,香港民众手持蜡烛参加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

烛光晚会。(法新社档案照)


支联会还筹办实体博物馆“六四纪念馆”,并举办各种活动,包括每年洗刷悼念受害者的雕像“国殇之柱”。

这座长期矗立在香港大学的雕像于2021年底被拆除,香港其他大学也纷纷效仿,移走了类似的物品。

检方认为,此案的证据,包括雕像和六四纪念馆的档案,都应被没收。

但法官李运腾周五指,各方对如何处理“国殇之柱”有分歧,将择日再议。



11/9/2026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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