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沙辖上诉失败 联邦法院维持撤诉
(布城7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拒绝发出准令予商人丹斯里哈林沙辖,以审理上诉庭早前拒绝恢复他起诉大马政府、前首相敦马哈迪等3造强迫他脱售玲珑集团(Renong)股权一案,所提出上诉。
在联邦法院拒绝发出准令给哈林沙辖后,他起诉政府等3造 的诉讼已正式划上句点。(档案照) |
哈林沙辖声称政府等3造在25年前收购玲珑集团和UEM有限公司股份时,被迫脱售股权而蒙受损失。
由马来亚大法官拿督哈欣韩沙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裁定,哈林沙辖所提出的准令申请并未能符合1964年司法法令第96条文所规定的门槛要求。
哈欣指出,哈林沙辖所提出的4项法律问题既非新课题,也未涉及需由联邦法院进一步诠释或裁决的重要问题。
另两名参与聆讯的法官也包括东马大法官拿督阿兹莎和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兹玛奥玛,他们也谕令哈林沙辖支付6万令吉堂费。
哈林沙辖是于2013年4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大马政府、马哈迪,以及前第二财政部长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要求高庭宣判政府于2001年7月至10月期间所进行的“强制接管”作出赔偿。
哈林沙辖也是玲珑集团的前执行主席兼董事,他声称,他原意透过提出全面收购建议,把UEM私有化为玲珑的子公司,借此取得UEM的全面控制权及所有权。
哈林沙辖:要我当证人 “反贪会已还我清白”
(吉隆坡4日讯)商人丹斯里哈林沙辖说,针对他被指涉嫌在26年前挪用23亿令吉公帑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事件,随着反贪汚委员会已正式致函要求他成为此案证人,反贪会已还他名声的清白。
哈林沙辖今日在简短的声明中表示,他于去年12月4日收到反贪会还他清白的正式函件。
他说,他的声明是回应反贪会调查涉及90年代政治人物的案件。
“这封信证实,没有证据证明我在有关案件中有任何不当行为。”
他说,如有关当局继续调查该案件,他将继续以证人身分与当局充分合作。
哈林沙辖是针对反贪会于去年5月展开调查,涉及90年代政治人物的案件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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