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17:49
辱警罪成失议员资格.蔡添强罚3000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9日讯)3年前因为骂警员“混蛋”、“笨警察”、“干你(FxxkYou)被控告污辱警员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今日遭地庭裁决罪名成立,被判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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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添强今日遭地庭裁决罪名成立 |
这个判决使到他丧失峇都区国会议员的资格,不过,蔡添强的代表律师拉蒂花随即表示将提出上诉,在上诉未有结果前,蔡添强的国会议员资格不受影响。
律师:将提出上诉
律师:将提出上诉
根据联邦宪法,国会议员在刑事罪名下被判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丧失其议员资格。
蔡添强对这项判决感到失望,他在庭外受询时说,他以为自己会获释。虽然罚款超过2000令吉,下届大选可能失去竞选资格,但他目前会继续为民服务,。
承审法官雅思敏裁决时说,在仔细检阅控辩双方的陈词、证物及证词后,认为控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因此裁决被告罪成,并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否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较早前,拉蒂花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国会议员兼公正党副主席,希望法庭轻判,即判处他监禁及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否则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她也说,这是被告首次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控。
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则说,被告身为一名国会议员,在公正党担任高职,拥有一定的追随者,更应注意本身的言行举止。
“被告应向社会大众展示正面的态度,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被他人效仿,希望法庭严惩被告。”
他指出,被告曾因咬伤警员而被罚款3000令吉,较后获减刑至罚款2000令吉,此事形同一种警告,让被告在日后与警方交涉时更警惕。
蔡添强是在2014年8月12日被控上庭,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于2014年4月14日晚上约7时45分,在雪州八打灵再也的阿马达酒店(Armada Hotel)大门前,侮辱一名男副警监格兰西纳帕,即对他说出“混蛋”、“笨警察”、“干你(Fxxk You)”,蓄意让警员听到这些不堪语言,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和罚款。
文章来源:
2017-03-10 10:56
副议长:蔡添强可上诉.“议员资格不马上撤”
(吉隆坡9日讯)下议院副议长拿督斯里罗纳建迪说,虽然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被法庭判处罚款3000令吉,但其国会议员资格不会马上被撤除。
他在国会大厦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解释,蔡添强依然可以上诉至联邦法院。
“在法律程序完成后,若他依然有罪,那么根据联邦宪法,他才会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文章来源:
2017年09月29日 16时07分
撤回「禁区案」上诉 蔡添强接受1个月监禁
(布城29日讯)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宣布撤销抵触1959年年禁区法令一案的上诉,即日起入狱服刑,刑期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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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添强接受1个月监禁 |
经过长达5年的审讯,案件出现了意外的转折,蔡添强在毫无预警之下撤回了上诉,接受地庭原有的裁决,即监禁1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
由於事发突然,以拿督维拉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蔡添强读出辩词后,宣布暂时休庭;並在约25分钟后重新开庭,一致接受蔡添强撤销上诉的决定,维持地庭於2014年的原判。
「我们接受上诉人的申请,这是上诉人的权利。我们批准上诉人的申请,刑期从即日起执行。」
其他二司为拿督斯里扎卡利亚及拿督阿都卡林。
蔡添强也是峇都区国会议员。身穿浅蓝色衬衫的他在上9时左右抵达上诉庭,精神状態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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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被告栏宣布撤销上诉 |
他在被告栏宣布撤销上诉,並解除辩护律师苏仁德拉,拉蒂花及沙希的职务。
「如果改变这压制性与腐败制度的代价是坐牢,我已经做好准备坦然接受。我必须强调,接受坐牢並不等同於我承认犯错。相反地,我必须强调犯错的是我们的政府。」
他指出,地庭的判决是个荒谬的指控。
「这是很荒谬的提控。我是被警方强行扣留在警察训练中心(PULOPOL),然后又被控拒绝离开禁区。」
他在聆听法官的判决后神情自若,面带笑容,逐一与庭內的支持者握手,接著在庭警的护送下离开法庭。
无论如何,蔡添强的国会议员资格並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文,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高於2000令吉,则將丧失代议士的资格。
根据控状,蔡添强被控於2012年4月29日凌晨2时30分,不遵守助理警监拉惹古柏的指示,拒绝离开在1975年禁区条例下被列为禁区的警训中心,因而触犯1959年禁区法令第4(2)条文。
吉隆坡地庭於2014年1月23日裁决蔡添强罪成,判处监禁1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
他接著向高庭上诉,高庭於去年9月30日维持地庭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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