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四十一 章 : 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
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 | 纳吉申请撤斯里南主控官资格 · 高庭2月15日裁决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的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指出,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作为高级副检察司领导1MDB相关案件的检控团,在检控过程中,并不存在偏见。
哥巴斯里南(右) |
吉隆坡高庭今日聆审纳吉撤销斯里南作为其涉嫌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主控官资格的申请。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
纳吉与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的最后一次审讯日是在去年10月13日,至今传召了7名控方证人。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此前已择定2月22日续审。
莫哈末再尼今日聆听了沙菲宜和阿末阿克南的口头陈词后,择定2月15日,对纳吉的上述申请作出裁决。
沙菲宜:斯里南预先裁定纳吉是罪犯
沙菲宜 |
沙菲宜在陈词时指出,在涉及1MDB的案件中,作为高级副检察司的斯里南领导了案件调查,但调查和检控是不一样的。
他接着念出斯里南在2018年1月发给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的其中一则WhatsApp信息,有关斯里南希望阿班迪能提控罪犯纳吉。
他指出,当时斯里南用了“罪犯纳吉”这句话,当时斯里南还不是高级副检察司,但已经预先裁定纳吉是罪犯。
他也说,有关的WhatsApp信息显示了斯里南对纳吉存有偏见。
阿末阿克南:没斯里南领导调查证据
阿末阿克南在陈词时指出,没有实质性事实说明斯里南领导1MDB案的相关调查,也没有确凿的事实说明斯里南以任何方式参与了证人的录供。
“重启对1MDB相关案件的调查,是在阿班迪决定结束调查后,才开始进行的,也就在第14届全国大选,2018年5月之后,而斯里南是在2018年8月31日受委。”
他指出,政权更替是发生在第14届全国大选之后,斯里南当时不知道执政政府会在大选输掉政权,也不知道他会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
“在上述的WhatsApp信息中,斯里南有说了(提控纳吉)只是他的拙见。那只是阿班迪和斯里南两人之间的对话。”
法院裁定可续任1MDB案主控官
阿末阿克南指出,此前,联邦法院已裁定斯里南可以继续担任1MDB案的主控官。
他说,斯里南在工作方面非常专业,是根据调查文件,展开检控工作。
“针对此次纳吉撤销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申请,我在准备陈词方面,有向斯里南寻求一些建议,但他说他不要干涉。”
他强调,斯里南在领导检控团方面非常专业,并没出现不当行为。
此前,阿班迪于2020年6月10日在脸书贴文,指斯里南曾于2018年1月,受前首相敦马哈迪指示,试图游说他在第14届大选前,逮捕时任首相纳吉。阿班迪也进一步向法庭入禀宣誓书,重复自己的说法。他在宣誓书中重申,斯里南曾在前首相马哈迪指示下,于2018年1月拜访他,要求逮捕纳吉。
纳吉于2020年6月12日入禀申请,要求斯里南退出其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主控官一职。
媒体看直播采访案件
此外,由于行动管制令的关系,今日采访此案的媒体被禁止进入公开庭采访,只能在位于B1楼层的视频链接室,透过观看直播采访案件,全程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包括保持人身距离、佩戴口罩。
此外,媒体被禁止前往视频链接室以外的其他区域,且会受到监督。若被逮到逗留在不应该逗留的区域,采访通行证则会被没收。
此前,吉隆坡民事高庭副主簿官哈丽兹也通知媒体,根据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的新常规指引,媒体不得进入法庭采访,除非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媒体必须向法庭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法庭的批准下,才能采访。
媒体在进入法庭大厦之前,必须向法庭职员出示申请获批的电邮证明,以换取采访通行证。
1MDB稽查案 | 欲撤斯里南作主控官 · 高庭驳回纳吉申请
(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担任“篡改一马公司(1MDB)稽查报告案”主控官的申请,今日被吉隆坡高庭驳回。
换言之,斯里南会继续担任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的主控官。
第三度要求撤销斯里南主控官
这已经是纳吉第三度要求撤销哥巴斯里南作为1MDB相关刑事案件的主控官。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是在今年1月27日聆审纳吉的上述申请,并在今早作出裁决;他在裁决时指出,申请方(纳吉)仅依赖丹斯里阿班迪(时任总检察长丹)和斯里南之间的对话,作为斯里南对申请方存在偏见的证明。
他指出,申请方提出的申请毫无根据,而且没道理,因为斯里南像其他任何人一样,有权给予个人观点。
他说,如果斯里南在担任高级副检察司期间,表现出偏颇,那将是不同的考量。
“斯里南的个人观点并不意味着会损害他作为副检察司的职责。”
他说,正如答辩方所强调的,有关的事件(斯里南和阿班迪在WhatsApp的对话)是发生在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之前。
此前,沙菲宜在陈词时念出斯里南在2018年1月发给阿班迪的其中一则WhatsApp信息,内容是有关斯里南希望阿班迪能提控罪犯纳吉。
沙菲宜:斯里南对纳吉存偏见
沙菲宜 |
沙菲宜也说,有关的WhatsApp信息显示了斯里南对纳吉存有偏见。
此外,莫哈末再尼指出,纳吉也没在有关案件的审讯中投诉斯里南。
“这证明了答辩方的观点,即斯里南担任高级副检察司时,其行为是光明正大的。”
他说,申请方在陈词中指斯里南有参与此案调查,这指控毫无根据,此指控仅只是假设。
他指出,确保公平公正地进行审判是法庭的最终职责,如果涉及的任何一方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法庭将提供援助。
纳吉与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的最后一次审讯日是在去年10月13日,至今传召了7名控方证人。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此前已择定2月22日续审。
此前,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在2019年3月1日驳回纳吉要求撤销斯里南领导1MDB案件检控团资格的申请。
上诉庭三司则是在同年5月7日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定斯里南可以继续担任1MDB案的主控官。
联邦法院七司在同年8月7日维持上诉庭的裁决,驳回纳吉撤销斯里南领导1MDB案件检控团资格的申请,但谕令控方必须将斯里南的委任状副本提呈给法庭。
15/2/2021
1MDB稽查报告案 | 莎达都:警充公1MDB文件 “稽查工作受阻”
(1MDB)特别稽查队队长莎达都 |
(吉隆坡7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特别稽查队队长莎达都认同,由于警方在2015年7月8日充公了1MDB的文件,因此这使到1MDB在提交文件予总稽查署时,陷入困境。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于今日续审,莎达都以此案第7名控方证人的身分上庭供证。
指阿鲁尔拖延呈资料
此前,莎达都供称,虽然阿鲁尔甘达口头上答应稽查团队提供所需的资料,但是拖延了多个月,而最终提供的资料也不完整,只有约60%。
阿鲁尔甘达的代表律师拿督西瓦纳登今日针对总稽查署在2015年12月16日与1MDB进行总结会议一事,交叉盘问莎达都。
他问莎达都,后者是否意识到对1MDB进行的稽查中期报告(Interim Report),在2015年7月9日提呈给公账会?
莎达都表示,她不记得确切日期,但有关的报告是在稽查工作的3至4个月后提呈的。
西瓦纳登接着问莎达都有关警方在2015年7月8日充公1MDB文件的事项。
莎达都供称,她不记得确切的日期以及被充公的文件。
西瓦纳登进一步问莎达都:“你是否认同我说的,这(警方充公文件)会让1MDB陷入困境,警方充公文件,他们(1MDB)必需向当局要求取回文件用于稽查。”
莎达都回答是的。
此外,莎达都供称,阿鲁尔甘达在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上,就1MDB稽查报告而讨论的65项课题,这些课题皆是在阿鲁尔甘达接任1MDB首席执行员一职前所发生。
阿鲁尔甘达是在2015年1月5日接手1MDB首席执行员一职。
此前,第6名控方证人前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指出,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在2016年2月24日安排及主持一场有关1MDB稽查报告的会议。
西瓦纳登今日交叉盘问莎达都,在有关会议上讨论的65项课题,是否没讨论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的课题?
稽查报告没提刘特佐
莎达都表示,没有讨论刘特佐,因为有关的稽查报告并没提及刘特佐。
她也认同,他人可针对1MDB稽查报告的内容向总稽查司提出意见,而最终作出决定以及在有关报告上签名的仍是总稽查司。
此案将于9月27日续审。
阿鲁尔甘达于周二出庭面审。(黄志汉拍摄) |
7/9/2021
窜改1MDB稽查报告案 | 上诉庭驳回纳吉申请 斯里南续任主控官
(布城8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的裁决,即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可以继续担任纳吉涉嫌窜改1MDB稽查报告案件的主控官。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是在今年2月15日驳回纳吉要求撤销斯里南担任他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件主控官资格的申请,纳吉随后提出上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雅谷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早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近三个小时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外二司为拿督阿布巴卡和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
今日代表上诉方陈词的律师为丹斯里沙菲宜;斯里南则代表被列为此上诉案答辩方的控方陈词。
三司:高庭裁决没犯下错误
雅谷在裁决时指出,上诉庭三司认为高庭法官在裁决时中并没犯下错误。
他说,上诉方提出的上诉是没有理据的,因此,此上诉被驳回,并维持高庭的裁决。
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窜改1MDB稽查报告案的最后一次审讯日是在今年9月7日,至今传召了9名控方证人。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此前已择定案件在9月27日续审。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是在一封志期2018年8月30日发给斯里南的信函中,委任后者为高级副检察司,担任1MDB相关案件的主控官。
沙菲宜在陈词时,念出斯里南在2018年5月发给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的WhatsApp信息,表明希望阿班迪能提控纳吉。
沙菲宜:斯里南对纳吉存偏见
沙菲宜说,有关的WhatsApp信息显示斯里南对纳吉存有偏见。
他也念出阿班迪于2020年6月10日在脸书贴文,指斯里南曾于2018年1月,向阿班迪声称受前首相敦马哈迪的指示,试图游说阿班迪在第14届大选前逮捕纳吉。
沙菲宜表示,这也显示斯里南当时已对纳吉有了偏见。
他进一步指出,关于斯里南的委任,他在案件中的参与不仅仅是作为一名副检察司,而是一名调查员,这会使到检控不再公正。
针对沙菲宜指斯里南和阿班迪的WhatsApp对话显示了斯里南在检控存有偏见,斯里南回复陈词时表示,就如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裁决中所说的,像其他任何人一样,他有权给予个人观点。
高庭法官:对话是任副检察司前
莫哈末再尼此前裁决时也提及,斯里南和阿班迪在WhatsApp的对话是发生在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之前发生。
此外,斯里南今日回复陈词时指出,上诉方并没出示任何证据,证明他涉及案件的调查工作。
“基本上,上诉方是依赖于假设,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依假设行事。”
针对上诉方指他主导检控工作,斯里南表示,检控团队有八九名副检察司和他一起进行检控工作,其实99%的功劳应归功于团队。
他也说,上诉方提出这类申请是试图拖延案件,也希望法官可以敦促上诉方勿再入禀拖延时间的申请。
沙菲宜随后反驳斯里南的上述指控,并指案件审讯目前正在高庭进行。
他说,除了基于冠病疫情和国会开会的原因,纳吉未曾要求展延审讯,直到斯里南受委的身分获得鉴定。
8/9/2021
挑战斯里南任高级副检察司 纳吉上诉申请11月8裁决
(布城23日讯)上诉庭择定11月8日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上诉申请,即是否批准他们挑战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在一马公司(1MDB)案担任高级副检察司一事,所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
以拿督雅谷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聆审纳吉和沙菲宜的上诉申请,法庭程序以线上Zoom视讯软件进行;另二司为拿督林兴昌(译音)及拿督莫哈末鲁兹玛。
上诉方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陈词时说,他在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的肛交案中,受委为副检察司是对的,但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条文下受委却是错的,因为从未有私人执业律师在第376(3)条文下受委。
他认为,不熟悉刑事程序的情况下,总检察长在行使委任权力时需要接受高级副检察司或副检察司的建议。
他提及当年在安华案件中受委为副检察司一事,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在哈娜菲亚副检察司的建议下,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79条文受委,当时他与政府签下雇用合约来担任该职位。
刑事程序法典第379条文阐明,经总检察长书面批准,政府可聘请律师代表政府进行任何刑事提控或调查,或出席任何刑事上诉或代表总检察长出庭保留法律要点;律师应从公币中获得财政部长批准的报酬,在进行相关提控或调查,或出席刑事上诉或保留法律要求时,应被视为公务员。
指汤姆斯委斯里南不合理
他在陈词时说,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根据第376(3)条文下行使权力委任斯里南成为高级检察司是不合理和非理性的。
他指出,在委任信中,仅提及斯里南为与1MDB有关的案件执行提控,但后者却涉及包括罗斯玛案在内的其他提控案件。
他说,可协调解读有关条文,但不幸的是,斯里南的委任在第376(3)条文中无法协调解读,因为该条文已阐明,总检察长只可委任合适和恰当的人成为副检察司,没有直接委任高级副检察司。
他念出第376(3)条文的部分内容,提及总检察长有权指派(designate)副检察司成为高级副检察司。
“区别在于,必须作为副检察司,但总检察长可指派副检察司成为高级副检察司,因此根本就没有通过委任信直接被委任为高级副检察司的概念。”
代表答辩方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则说,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委任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的规定,可被视为他已经受委为副检察司。
他说,第376条文非常广泛,不应局限于委任来自司法和法律背景的人士。
法官在聆听上诉方及答辩方争辩大约3小时的口头陈词后,择定11月8日早上9时30分作出裁决。
法官也谕令答辩方律师最迟在10月4日,提交与刑事程序法典第376条文修订有关的书面陈词,上诉方则于10月6日之前答复陈词。
本案的上诉方为纳吉和沙菲宜,沙菲宜是纳吉的代表律师,哈德威吉星则代表沙菲宜;答辩方为大马政府、总检察长及哥巴斯里南。
其他上诉方代表律师包括莎拉、法汉及哈维德。
高庭驳回纳吉司法检讨申请
去年8月28日,高庭驳回纳吉和沙菲宜挑战哥巴斯里南在其涉及的案件中,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合法性的司法检讨申请。
高庭法官认为,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一事上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汤米汤姆斯于2018年8月31日任命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目前他在纳吉涉及的1MDB-Tanore案和窜改1MDB稽查报告案中担任主控官。
纳吉于2018年12月提出司法检讨申请,要求撤销哥巴斯里南在相关案件中担任主控官的资格;沙菲宜随后也提出相同申请,挑战哥巴斯里南受委的合法性。
23/9/2021
1MDB稽查报告案审讯| 林宝成:从董事传阅文件获悉 “刘特佐受委TIA顾问
林宝成以第10名控方证人的身份, 为1MDB稽查报告案供证 (林明辉拍摄) |
1MDB稽查报告案审讯
(吉隆坡29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公司秘书林宝成(译音)供称,根据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的董事传阅决议文件显示,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在2009年4月8日受委为该公司的顾问。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件今日续审,林宝成是此案第10名控方证人。
他在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称,自TIA在2009年2月27日后,他被任命为TIA的公司秘书;在2009年9月25日,TIA易名为1MDB。
根据林宝成的供词,他辞去1MDB公司秘书一职,是从2011年3月31日起生效,其职位由Goh Gaik Kim接任。
他在供证时指出,根据TIA一份志期2009年4月8日的董事传阅决议显示,刘特佐受委为TIA的顾问,即时生效,而有关的董事传阅决议是由拿督沙鲁尔(TIA时任首席执行员)和丹斯里依斯密(TIA时任董事)签署。
他确认一份志期2009年9月26日的1MDB特别董事会会议记录,该会议在Royale Bintang Damansara进行。
他说,根据此会议记录,当天会议由拿督峇基(1MDB董事)主持,出席者有丹斯里罗丁(1MBD董事)、沙鲁尔、丹斯里阿兹兰(1MDB董事)、依斯密、刘特佐和Casey Tang Keng Chee(1MDB执行董事)。
他表示,由于他在休假中,因此没出席有关的会议,该会议记录由陈凯敬(译音,Kelvin Tan)所准备。
此外,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问林宝成:“在你担任公司秘书期间,从你的观察看来,刘特佐在1MDB的角色是什么?”
林宝成表示,刘特佐被董事会任命为顾问。
不惊讶刘出席董事会议
他也说,对于刘特佐出现在2009年9月26日的1MDB特别董事会会议,他并不感到惊讶。
辩方律师旺艾祖丁随后交叉盘问林宝成:“你参与了数场刘特佐也有出席的会议?”
林宝成回答是的。
旺艾祖丁接着问林宝成,在这些会议中,刘特佐是否活跃(active player)?
林宝成表示他不记得了。
他同意旺艾祖丁的说法,没有任何的董事传阅决议文件,是有关撤销刘特佐的顾问一职。
旺艾祖丁问林宝成:“理论上来说,若没有撤销刘特佐作为TIA顾问的相关决议存在,那么直到2011年你辞去公司秘书一职,刘特佐还是该公司的顾问?”
林宝成回答是的。
较早前,林宝成确认一份志期2009年8月12日的公司委任代表证明文件,该文件由(时任)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签发,授权任命纳吉担任公司股东大会的代表。
指顾问委会主席获12万年薪
他也确认一份志期2010年6月6日的1MDB股东兑换优先权书面决议,有关批准支付顾问委员会主席每年12万令吉的薪酬,以及委员会成员每年9万6000令吉的薪酬。
他说,此决议由纳吉作为(时任)财长机构(MOF Inc)代表签署。
斯里南问林宝成谁是顾问委员会主席,他表示不记得了。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29/9/2021
一马公司稽查公司篡改案 刘特佐曾出席1MDB特别董事会议
(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发展公司(1MDB)稽查报告篡改案证人指出,在逃富商刘特佐曾出席1MDB在2009年9月26日召开的董事特别会议。
前一马发展公司秘书林保成(译音)指出,该会议是由丹斯里莫哈末巴克主持,当时他因休假而没有出席该会议。
他说,该会议记录是由登嘉楼投资机构(1MDB前身)前投资总监陈凯敬(译音)所记录。
此前,纳吉曾被指在2009年9月26日在八打灵再也Royale Bintang Damansara酒店召开董事特别会议,通过授权1MDB与沙特石油国际公司联营的议案,以10亿美元,或每股1美元,认购1MDB沙特石油联营公司的10亿股份。
50岁的林保成是1MDB稽查报告篡改案第10名证人,今天是他第一次出庭供证。
他指出,他在2009年10月3日和10日出席了另外两场会议,当时刘特佐并没有出席。
他解释,在2009年10月3日召开的会议上,1MDB董事会针对与沙特石油国际公司联营公司向沙鲁哈米及其领导层提出质疑。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询及刘特佐在1MDB中扮演的角色,林保成表示,刘特佐在2009年4月8日被任命为1MDB顾问。
哥巴斯里南:你没有出席2009年9月26日的董事特别会议是吗?你收到会议记录时,看到刘特佐的名字是不是吓了一跳?
林保成:没有
林保成也指出,纳吉在2010年6月6日批准了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的年薪为12万令吉,而其成员年薪为9万6000令吉。
哥巴斯里南:你知道谁是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吗?
林保成:不知道
哥巴斯里南: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林保成:对
此前,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哈米供称,纳吉当时作为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为自己设下每年12万令吉的津贴,以及该委员会成员每年9万6000令吉年薪。
29/9/2021
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 前秘书:纳吉下令报告别提刘特佐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沙烈 |
(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沙烈称,纳吉指示他在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中,不要提到涉及富豪刘特佐的敏感事项,比避免反对党挑起“问题”。
纳吉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续审,苏克里沙烈(67岁)是控方第11名证人。
根据《马新社》报道,苏克里沙烈今天在法庭上供称,纳吉是在2016年2月26日的一场会议上,向他下达这一指示。
他说,纳吉当时所给的理由是,不要反对党借用此课题来攻击政府。
“2016年2月26日,我在纳吉的办公室会见他。他大概这样指示:苏克里,你告诉稽查署,报告不要提到敏感与不相关的事情,比如刘特佐。如果反对党接触到这些事情,会变成问题。”
苏克里沙烈说,随后他联络了前总稽查司沙阿达都,传达了纳吉的指示。
他表示,在2016年2月23日,他与时任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会见了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当时阿里韩沙通知他们在2月24日举行会议,并且会邀请稽查署、一马公司、财政部和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代表。
“在会议期间,我通知阿里韩沙和安比林,一马公司问题已经成为需要立即解决的危机,即一马公司问题成为了国内外关注的焦点。”
苏克里沙烈表示,在2月24日的会议期间,阿里韩沙告知,会议的目的是协调纳吉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中,一些不满意的事项,并且还讨论2014年一马公司财务报表有两个不同版本。
苏克里沙烈称,他曾经表示,如果政府属下的大公司,如一马公司遭到操纵,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和外界对我国的信心。
“阿里韩沙在会议上指示,前财政部副秘书长莫哈末依沙,针对两份不同的财务报告,做出报警,以便进行调查。”
“作为会议的结果,安比林也同意删除稽查报告中,有关两份不同财务报告的部分。”
另外,苏克里沙烈也供称,他在会议中也提到,延后推出登州投资机构发行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一事,而纳吉在内阁会议期间,也没有通知内阁有关票据推迟的消息。
登州投资机构在2009年时更名为一马公司。
“对我来说,稽查报告内所使用的字眼,影射纳吉隐藏了一些事。”
“当时,我只是提出质疑,即根据现有法规下,纳吉是否有义务告知内阁。”
他透露,在总检察署代表祖基菲里提出法律意见后,会议同意略过此事。
在苏克里沙烈读完书面证词后,法庭也播放了2016年2月24日,长达2小时45分钟的会议录音,以让他辨认会议中的人士。
苏克里沙烈较后向法庭上证实,录音内的其中一人的声音,是属于他。
法官莫哈末再尼随后宣布,案件在10月20日继续审理。
纳吉及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因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于2018年12月12日被控,不过他们皆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纳吉被控利用其首相职务之便,在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提呈给公账会前,修改该份报告,以避免受到对付。
纳吉在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受贿滥权罪,一旦罪成,他将面临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贿款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面对共谋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与纳吉同样的刑罚。
30/9/2021
纳吉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 | 莎达都:内阁指示特别稽查KLIA2 “纳吉未索报告也没修改”
纳吉于周三现身吉隆坡法庭面审。 (黄安健拍摄) |
(吉隆坡20日讯)一马公司(1MDB)特别稽查团队队长莎达都指出,总稽查署曾在拿督斯里纳吉担任首相期间,接获内阁的指示,对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展开特别稽查,而纳吉当时并没向总稽查署要求取得有关稽查报告的副本以及修改报告的内容。
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今日续审。第7名控方证人莎达都是在今日接受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复问时,这么供称。
在今年9月30日的审讯中,第11名控方证人,也就是纳吉的时任首席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供称,他在2016年2月26日和纳吉会面时,后者指示他告诉总稽查署,勿将敏感课题及不相关的课题,包括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在1MDB的事项纳入1MDB稽查报告,以免可能变成反对党的课题。
非总稽查署首次特别稽查
哥巴斯里南今日复问莎达都,指后者形容对1MDB进行的稽查,是一项特别稽查,那这是否总稽查署首次展开特别稽查?
第7名控方证人:1MDB特别稽查队长莎达都 |
莎达都表示,总稽查署曾展开数次特别稽查,当中包括了对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展开特别稽查,而纳吉当时并没要求取得KLIA2稽查报告的副本,也没要求修改报告内容。
根据新闻报道,在2015年5月,交通部已在内阁会议上表明,支持公账会要总稽查司对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展开特别稽查,此举也获得内阁的批准。时任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当时指出,民众对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的建设及发展管理有知情权。
哥巴斯里南今日复问莎达都,在总稽查署对KLIA2展开特别稽查期间,谁是时任首相?
莎达都回答是纳吉。
询及特别稽查(special audit)和普通稽查(normal audit)有什么分别,莎达都表示,普通稽查是已列入总稽查署的年度稽查计划,只会和被稽查的单位交涉以及获取所有资料。
她说,对特定单位进行的特别稽查,则是由内阁、公账会或特定执法当局寻求总稽查署执行有关的稽查,而总稽查署会设立一支特别稽查团队,稽查员不仅有权从被稽查的一方获取资料,也能从其他方面获取资料作为稽查用途。
此案将于11月29日续审。
30/9/2021
挑战斯里南任主控官司法检讨 纳吉沙菲宜上诉被驳
哥巴斯里南 |
窜改1MDB稽查报告案
(布城8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针对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领导涉及他们二人的案件是否合法一事,所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
斯里南仍是一马案主控官
这也意味着哥巴斯里南将继续担任相关案件的高级副检察司。
以拿督雅谷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透过线上Zoom视讯软件进行的法庭程序,作出上述裁决;另二司为拿督林兴昌(译音)及拿督莫哈末鲁兹玛。
这2宗司法检讨案件的上诉人分别是纳吉和沙菲宜,答辩人则是政府、总检察长和哥巴斯里南。沙菲宜是纳吉的代表律师,哈德威吉星则代表沙菲宜;代表答辩方的是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
雅谷在裁决时指出,哥巴斯里南完全具备资格被委为高级副检察司,这是毋庸置疑的。
他说,国会在修订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 条文时,已有意赋予总检察长权力,以委任和指派任何合适的人为高级副检察司。
“我们同意高庭法官的看法,即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 条文并没阐明高级副检察司的人选,只能出自政府体制内的司法和法律服务官员。”
他说,在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他指出,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 条文下的任命,也无规定必须在宪报颁布。
沙菲宜此前在陈词时指出,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下,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
雅谷在今日裁决时也说,上诉人必须证明总检察长在任命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时,违反了法律或存在恶意,而上诉人无法证明这一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高庭驳回上诉人的司法检讨申请并不存在错误,我们因此驳回这两宗司法检讨的上诉申请,以及维持高庭的裁决。”
他说,由于此案涉及公共利益,因此上诉庭不针对堂费作出谕令。
沙菲宜 |
沙菲宜获准撤销1万堂费
此外,雅谷允许沙菲宜提出的申请,批准撤销高庭法官此前谕令上诉人各需支付的1万令吉堂费。
高庭是在去年8月28日,驳回纳吉和沙菲宜针对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领导涉及他们二人的案件是否合法一事,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纳吉是在2018年12月入禀司法检讨申请,以撤换哥巴斯里南在其涉及的1MDB相关案件中担任高级副检察司;沙菲宜也入禀司法检讨申请,以撤销哥巴斯里南受委领导他被控涉及950万令吉洗黑钱案件检控团的资格。
8/11/2021
1MDB稽查报告案 | 玛蒂娜:有重要信息及证据 决定不销毁原版报告
纳吉于周三为其被控的修改1MDB稽查 报告案,出庭面审。(黄安健摄) |
第12控方证人:前总稽查司
玛蒂娜 |
(吉隆坡22日讯)前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蒂娜供称,在一马公司(1MDB)特别稽查团队就1MDB稽查报告向她进行简报后,她决定不销毁原始版本的1MDB稽查报告,因为该报告涵盖有关1MDB的重要信息和证据。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在相隔大约两个月后,于今日续审。玛蒂娜是此案第12名控方证人。她是从2017年2月23日起,取代丹斯里安比林,以合约的形式受委为总稽查司,直到2019年2月22日。
玛蒂娜在主控官娜蒂亚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确认水印为“09”号的1MDB稽查报告和水印为“35”号的1MDB稽查报告。
指水印“35”号报告经过修改
她说,水印为“35”号的稽查报告是经过修改水印为“09”号的原始版本稽查报告后,所产生的。
她指出,水印为“35”号的稽查报告已移除了两个事项,分别是1MDB在2014年的财务报表出现两个稽查版本以及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出席了1MDB董事会特别会议。
此前,第11名控方证人纳吉的时任首席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供称,他在2016年2月26日和纳吉会面时,后者指示他告诉总稽查署,勿将敏感课题及不相关的课题,包括刘特佐在1MDB的事项纳入1MDB稽查报告,以免可能变成反对党的课题。
玛蒂娜今日供称,在她受委为总稽查司后,由拿督诺莎瓦妮、娜蒂拉和法丽扎组成的1MDB特别稽查团队在2017年3月16日,就1MDB稽查报告向她进行简报。
她说,她也被告知1MDB特别稽查团队的成员名单,当时的1MDB稽查工作是在时任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的职责范围下进行。
诺莎瓦妮告知有2版本
她指出,在还未向公账会提呈有关的1MDB稽查报告前,她被诺莎瓦妮告知,有两个版本的1MDB稽查报告。
“我还拿到了1MDB稽查报告的原始版本,诺莎瓦妮告诉我,有关报告的副本是她拥有的唯一一份1MDB稽查报告的原始版本。”
玛蒂娜供称,起初是已经打印了10份原始版本的1MDB稽查报告,安比林指示销毁其余4份尚未派发给人的报告副本。
她说,至于其余的6份副本,已由总稽查署分发给相关人士。
“诺莎瓦妮说,她将1MDB稽查报告的原始版本保留下来,是为了获取新任总稽查司(也就是我)的指示,是否应该将这份最后的报告销毁,因为涵盖有关1MDB的重要信息和证据。”
玛蒂娜确认水印为“09”号的稽查报告,她随后决定不销毁有关的报告,因为该报告涵盖有关1MDB的重要信息和证据。
报告在一年内印刷两次
她说,在和诺莎瓦妮会面时,她得知1MDB稽查报告印刷了两次,第一次是在2016年年初。
“在印刷了之后,有关报告的内容已通过移除数个段落,作出了修改,并在2016年3月2日进行第二次印刷。”
玛蒂娜说,无论如何,在时任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于2016年2月24日主持的会议上,报告内容的数个段落被移除。
第13控方证人:1MDB前董事会主席
峇基:通知7亿美元资金转移
“纳吉罕见没回复”
第13名控方证人1MDB前董事会主席丹斯里峇基供称,1MDB董事会曾针对1MDB与Petro Saudi国际(PSI)联营公司的情况召开会议,而他在会议后也发讯息给纳吉告知有关7亿美元资金转移的事宜,但纳吉有别以往,并没回复他。
哥巴斯里南 |
峇基今日在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称,在2009年10月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被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阿兹拉告知,投入联营公司的10亿美元资金分2次交易进行,分别是3亿美元汇入1MDB与PSI联营公司银户头,以及7亿美元流入PSI。
不知7亿美元流入Good Star
他也说,当时他并不晓得该笔7亿美元最终流入Good Star公司。
斯里南问峇基,根据他了解,纳吉是否知道该笔资金的转移。
峇基表示,当时董事会未能断言纳吉是否知情,他之后有透过手机发讯息询问纳吉,但没收到回复。
“这并非正常的反应,因为被告(纳吉)通常都会回复。”
发现管理层没依指示汇款
“1MDB董事会震惊愤怒”
此外,峇基供称,董事会得知1MDB管理层没依照董事会指示,把10亿美元资金注入1MDB与PSI联营公司后,董事会当时的反应是震惊、愤怒和大吃一惊。
他说,他也怀疑管理层在一些事务上的作业方式,并不符合正确的治理标准。
“我们(董事会)甚至告诉管理层,取回7亿美元,并进行正确的汇款流程。”
管理层指外聘律师建议做法
峇基指出,然而管理层回应指公司得到外聘律师的建议,这么做是出于商业原因的正确做法。
他说,但管理层的上述说法并不能说服董事会,会议记录已清楚列明,该笔资金理应汇入1MDB与PSI联营公司的银行户头,同时也要求管理层为联营公司成立董事会。
“联营公司需满足特定条件后,尤其是PSI方面,我们提出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管理层对PSI进行精密审查后,才能提取资金。”
目前担任国家石油公司主席的峇基指出,在得知7亿美元的资金被挪用后,他于2009年10月19日辞去1MDB董事会主席一职。
指43亿出售伊债券不寻常
此外,峇基指出,董事会对于50亿令吉的伊斯兰债券(Sukuk),最后以43亿令吉出售一事感到意外,这是不寻常的现象。
此案将于明年3月7日续审。
22/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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