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131 章 :罗斯玛案 2025
第 1 回: 珠宝案
罗斯玛获上诉庭准令 政府警方列第三方
(布城27日讯)上诉庭今日发出准令予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以让她在世皇贸易SAL公司起诉她丢失珠宝的案件中,将大马政府和警方列为第三方。
由拉温德兰、拿督朱家昇博士和拿督斯里莫哈末菲鲁兹组成的三司,一致批准罗斯玛的上诉,以推翻高庭在去年驳回其第三方申请的裁决。
法官:若违法定责任可索偿
朱家昇在发表裁决时说,罗斯玛已提出充分的初步证明,因此可获得发出第三方通知的准令。
他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3(5)条文,相关第三方对涉案珠宝负有法定的照管与监管责任,进而确立罗丝玛与相关第三方之间的关联。
“如果相关第三方被认定违反其法定责任,罗斯玛可向他们寻求赔偿救济。”
世皇是一家黎巴嫩珠宝商,它在2023年3月29日兴讼指出,罗斯玛谎称该公司代理向她送出的44件珠宝首饰,包括钻石项链、手镯和头饰,已被大马当局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不法活动收益法令扣押。
该公司说,警方仅扣押44件珠宝首饰中的一件,其余43件并未由他们保管。
罗斯玛涉挪款购珠宝案 1MDB撤诉狮城女莱达斯
(吉隆坡9日讯)一马公司(1MDB)及其10家子公司起诉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和新加坡女子莎南娜莱达斯并索赔3亿4600万美元一案,起诉方今日撤回对莎南娜莱达斯的诉讼。
在这起诉讼,1MDB分别将罗斯玛和莎南娜莱达斯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代表1MDB的律师柯丝敏(译音)指出,今日通过线上进行的高庭审讯中,已在法官旺莫哈末面前记录下双方达成的同意判决。
“该同意判决记录了起诉人(1MDB)终止对莎南娜莱达斯的诉讼,但保留日后重新提起诉讼的权利。”
另一方面,莎南娜莱达斯的代表律师拿督西华纳登在受询时确认了此事。
2024年5月9日,1MDB和包括其子公司在内的10家公司向罗斯玛提出诉讼,要求她归还据称从挪用公司资金中获得的价值3亿4600万美元的奢侈品,所有作为起诉人的公司还要求罗斯玛支付3亿4601万美元或由高庭估算的金额。
起诉人称,涉案奢侈品包括数千件品牌珠宝、手表和手袋,价值约3亿4600万美元,是由罗斯玛购买或为罗斯玛购买,不是用她自己的钱,而是从1MDB子公司挪用资金。
9/4/2025指示他人写判词草稿存偏颇 罗斯玛要求换法官
(布城15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基于主审其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的高庭法官,在下判前曾指示他人撰写判词草稿,对她已构成真正的偏颇,而要求上诉庭批准她要求撤换法官的申请。
律师:官员不可能无的放矢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嘉吉星今日在上诉庭陈词时说,若非有人明确下达指示,吉隆坡高庭研究组官员不会无故擅自草拟和撰写其当事人的书面判词草稿。
“研究组不可能无的放矢,自行其是。”
他指出,该份判词草稿明显是为法官所准备,综观整体情况,法官的行径已构成真正的偏颇风险。
“要求研究组官员撰写判词草稿的行为极为不妥,也不可被接受的。”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是于2022年9月1日,裁定罗斯玛3项涉及12亿5000万令吉的贪污罪名成立,判处她入狱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73岁的罗斯玛在法官宣判前最后一刻入禀申请,基于其案件判词的草稿由其他单位所撰写,并在开庭前几天泄露及广泛流传,而要求撤换法官莫哈末再尼。
15/5/20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要求撤换法官 罗斯玛申请9月10裁决
(布城4日讯)上诉庭择定于9月10日就前首相夫人拿督斯里罗斯玛要求撤换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撤换高庭法官的上诉申请进行裁决。
上诉庭副主簿官诺菲达勿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确定了上述的宣判日期。
由法官拿督阿末再迪、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及拿督诺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于6月25日在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决定押后裁决。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阿克柏丁也向马新社证实了相关审讯日期。
这项上诉是针对时任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拒绝回避审理该案的裁决。罗斯玛曾在案件即将下判前最后一刻,入禀申请要求该名法官回避审讯。
疑泄判词草稿 促回避审讯
她提出此申请是基于指控有关案件的判词草稿疑似已外泄,并由第三方事先准备,而非由法官亲自起草。
高庭于2022年9月1日裁定现年73岁的罗斯玛3项贪污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需另加坐牢30年。
法庭之后批准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刑罚,待她在上诉庭的上诉结果出炉为止。
4/7/20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砂学校太阳能弊案 罗斯玛要求法官退审遇挫
(布城17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所涉砂邦学校太阳能弊案,上诉庭今日驳回其要求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的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裁定,罗斯玛所声称莫哈末再法官存有偏见的说法毫无依据。
“上诉人(罗斯玛)未能证明主审法官存有偏见。”
其馀两位承审法官分别是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与拿督诺琳巴达鲁丁。
罗斯玛在此案中共面对3项控罪,分别是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高庭于2022年9月1日裁定,罗斯玛的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罗斯玛已就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高庭亦批准她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以200万令吉保外,并暂缓执行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