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星期六

 
   
巫 統 編

 第 107 章 :罗斯玛案 

第 3 回:  高庭批准撤控 宣判无罪释放
 (19/12/24)  

高庭批准撤控 宣判无罪释放


(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申请,撤销她面对的17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罗斯玛申请撤销洗钱逃税案控状 (摄影:黄志汉)


他也宣判罗斯玛在此案中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是在此前聆听了申请方(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和控方的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

慕尼安迪在裁决中指出,控状没有说明罗斯玛犯下的罪行

他也提及,控状出现重叠性,控状是失败的。

现年73岁的罗斯玛三度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以寻求撤销合共17项逾700万令吉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她是在2020104日被控上庭,面对12项涉及709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19/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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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推翻罗斯玛无罪判决 总检署入禀上诉

(八打灵再也20日讯)总检察署今日正式入禀上诉,以寻求推翻吉隆坡高庭给予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无罪释放的判决。

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在总检察署发布的文告中表示,吉隆坡高庭昨日批准了现年73岁的罗斯玛的申请,撤销她面对的17项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随即也宣判她在此案中无罪释放。

因此,控方今日已提交上诉通知书,要求上诉法院就高庭的整体判决作出裁定。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在昨日的裁决中指出,对罗斯玛的指控毫无根据,控方未能在指控中提出任何犯罪要素,因而作出上述裁决。

罗斯玛于2018104日否认12项涉及7097750令吉的洗钱罪及5项逃税罪指控,她被指于2013124日至20176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51日至20185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

除了上述案件,罗斯玛目前还在上诉涉及369所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原判10年监禁及970万令吉罚款。该案件的上诉听证会定于明年35日在上诉法院进行。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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