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

 
2012年 
7月 

第三回:评《国民和谐法令》
(12/7/2012)

血的控诉!


201279日,有2名巫裔青年持刀硬闯首相署,结果酿成男死女伤惨案。据官方透露,他们是邪教分子,与政治无关!真的吗?两人只手持2把长刀,竟敢到首相署找纳吉算帐,他们是邪教分子?是愤世青年?还是以血来控诉穷人的绝望?权贵的残暴?




当权者对此案显然重视,并且严密封锁有关涉案者的重点资讯。人们只能旁敲侧击去理解。无论如何,这不是一起邪教徒的闹剧,而是涉及温室中成长宠儿外,大部分马来青年,他们目前的精神状况,以及他们的处境与诉求。


在国阵政府的统治下,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狂热与极端的回教原教旨主义国家。马来民族一出世便是伊斯兰教徒,永世不能改教。在如此严峻的教规之下,稍微乖离或不认同回教原教旨主义的言论或行为,国阵政府都将它视为受邪教影响。


42年来,在《新经济政策》护佑下成长的马来青少年,他们如同时代宠儿,幼儿时期可以享受免费的学前教育和宗教教育。小学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被保送到政府寄宿学校受全免中学教育,同时,除了衣食住行全免,每月还有津贴零用钱。


中学毕业成绩优秀生,政府保送全免出国深造。回国后,政府会配给公职。那些不能出国深造,毕业后找不到职业者,政府会给予他们再培训,培训期间,政府会发放相当可观的生活津贴。


由此可见,这些时代宠儿,在如此优越的待遇情况下,还有什么事物令他们对政府感到不满,他们会否也拿起武士刀要向纳吉算帐?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所有社会运动工作者深思与探讨的社会课题。到底问题出在何处?如何解决?绝对不可轻率地将它打成是邪教课题,将它扫进地毯里。


据说,死者卡里尔阿芬迪自小的宗教意识不强,家庭环境也不理想,像其他许许多多不是时代宠儿的青年人一样,而是靠双手来养活自己。


由于卡里尔是生长在一个普通家庭,了解到穷人生活的痛苦,同时对权贵们口口声声说如何协助马来人脱离贫困表示怀疑,同时,他对苏丹高高在上,军警人员不理治安,只頋贪污滥权的作为大感不满。


身为有正义感的年青人,他对体制与社会的不满是可以理解,是极为正常的。同时,年青人对现实的不满是无国借,不分种族,宗教及教育背景。


因此,这里便衍生一些很值得探讨的课题,这就是,马来西亚政府每年花费几百亿的教育拨款去栽培青少年,绩效如何?国阵政府的扶贫政策,绩效如何?强制性的宗教教育,绩效如何?马来人除了参加在野党以表示不满现实和追求理想之外,还有多少潜伏性的方法去达到目的?


卡里尔及其战友以视死如归的方式来表达对国阵政府的不满,以及对体制的不满,绝对不能将他们这种情操当着邪教分子课题来处理。否则,卡里尔用鲜血来控诉对现实不满的事件,还会继续上演。


卡里尔及其战友对国阵的扶贫政策及协助马来人脱离穷困不力表示不满,他们对权贵高高在上,警方暴力,社会充斥贪污与滥权,狂热宗教管制下的生活大受干预深感无奈。他们这些控诉,相信社会大众都表支持和同情,同时对他们选择这种不归路的做法也表示尊重。


无论如何,个人的力量是极为有限,在平常时期进行自杀式行动,它激不起一皱浪花。 如果是在非常时期,比如是在与当权集团面对面对峙时发生,便有可能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


年青人的激进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个人的盲动会予事无补,只有集体的力量才能推翻暴政,才能改变人民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


陈志光 


11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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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国民和谐法令》



1948年煽动法令》是当年英殖民地政府制定来对付,控制和消除马来亚共产党及其所领导下的工运,农运与学运活动有关。1969‘513事件发生后,联盟政府修订了该法令。在修订法令下,导致政府扩大权限来对付异议人士,尤其是左翼运动,在野政党,工会等党团领袖及其支持者。




2012711日,首相纳吉宣布废除《内安法令》,取而代之是所谓的《国民和谐法令》。 在此法令中,除了保存1969年修订后的《内安法》重点外,同时与时并进,增加了对电子媒体的出版,刊载,传播与收藏的监控权及检控权。


纳吉表示,新法令将更为详细,深入,它允许政府对付那些试图利用敏感课题来分裂国家的人。他强调,政府绝对不会容许挑起种族仇恨,或貭疑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地位,优先权,主权或特权课题。


纳吉已经为《国谐法》诠释得非常清楚,即是,该法令是专门对付那些试图利用敏感课题来分裂国家的人。但是,如何区别敏感课题的性质是分裂国家,还是分裂政府


比如,东马人民应有自治权,以便更合理地分享国家资源,或是,东马人民坚持分享20﹪的石油税,否则将重新检讨加入马来西亚联邦的条件等。像此类言论,是否是触犯《国谐法》?


纳吉在总检察署晚宴上作出上述宣布时,他不忘称赞该署对政府作出的贡献,并形容总检察署为指引方向的指南针


的确,总检察署为国阵政府的政策护航,保护政府所有恶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它被喻为是政府的指南针过于抬举了吧,应该形容狼狈为奸更为贴切才对!


无可否认的,马来西亚的总检察长是直接由首相推荐出任,而不是由独立的司法界组织,或是经国会推举的。 既然总检察长是由首相物色与推荐,而且,还受公务员法令约束,因此,实际上,总检察长是听命于首相。换句话说,原本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国家体制,由于司法机关受行政机构影响及控制,失去其独立性而沦为行政(政府)机关管辖下的一个部门。


既然总检察署是政府的附属部门,便听命于政府而不是国会,因此,政府或执政政党对政治性案件的起诉或政治决定,它自然或往往最终成为法庭的判决。鉴此,《国谐法》成为国阵政府压制异议力量的工具,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吧!


针对如何解决国内族群间的纠纷课题,国会在野党领袖安华日前表示,马来西亚社群必须跟狂热和极端分子抗衡,以争取更广阔和开放的容忍空间。但这不能透过暴力,而是进行积极和有效的智慧交流


的确,经过联盟及国阵政府55年种族主义统治后,各族要完全消除彼此间的隔阂和猜疑,彼此都须要以宽容的态度,理性与智慧去多进行交流,并在共同建设国家愿景的基础上,才能加速各族间的团结。


届时,什么煽动法,什么国谐法应该丢进垃圾桶去吧!


陈志光 


12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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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踊跃参与第13届大选测试



为了让敦拉萨镇与全国网民对来届大选进行模拟投票,并对大选结果作个预测,从今天开始,本站特辟《第13届全国大选网上公投》专栏,希望大家以真诚的心,投下神圣一票!


专栏设在首页菜单里的大选行动室﹣PRU13"中。敦拉萨镇网民可投地方与全国两个投票箱。


除本国网民外,旅居海外的同胞,热烈欢迎你们的参与。至目前为止,经常浏览本网站的网民有9个是来自海外国家及地区,计有,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新加坡,香港,台湾,荷兰及伊朗。


成绩放榜日期是在大选投票日之前48小时之内。


如有任何建設,請多指教。


陈志光 


13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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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从内阁是采取集体决策方式谈起!




前马华公会总会长兼前交通部长林良实,他昨天在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被控欺骗内阁案自辩时指出,该项计划得到时任首相马哈迪的鼎力支持。同时,他也表示,内阁是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领导


林良实出任部长17年,可说是马华在位最久的部长。身为资深部长,他熟悉政府的立法程序及行政的操作是很正常。因此,以他上述的谈话作依据,从联盟政府到国阵政府所有对华裔不利的政策,马华都曾参与决策。


无论是华校改制,实行宏愿学校政策,及不准许兴办华文大学的决策,马华都曾参与并给予支持。因为几十年来,华社不曾看过或听过马华表示反对反华教政策的声音。


同样道理,许多有关经政文教,以及社会课题的重大决策,马华都给予政府全力的支持。例如,蚕食华社经贸权利的《新经济政策》,危害全民健康的关丹稀土厂计划,镇压全民争取公平,干浄选举的“428和平抗议静坐集会等等。


其实,马华身为政府的一分子,支持政府政策是它应尽的职责。但是,马华时常在华社面前扮成它也是政府政策的受害者,要为华社向政府争取什么什么利益的言论,在此必须戳穿它的假面具,不让它继续误导华社!们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总之,绝对不允许马华继续为害华社就对了!


陈志光 


14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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