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区区议员兼律师黄国桐等11人被警方拘捕
1月14日早6时左右,乱港分子香港九龙城区区议员兼律师黄国桐等11人,因涉嫌协助12名港人偷渡越境,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人员拘捕。据了解,黄国桐在“修例风波”期间曾多次协助、包庇暴动分子,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责任编辑:张迪
许智峰放弃英国流窜澳大利亚 政界人士:物价高混不下去
海外网3月9日电 正被香港警方通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乱港分子许智峰,自2020年12月离港潜逃英国不到三个月,9日凌晨又在社交平台宣布已与家人离开英国抵达澳大利亚。香港时事评论员陈云生批评,许智峰四处潜逃,以唱衰香港的行径谋取个人私利,此次弃英赴澳,估计与在英国生活不易、物价高昂有关,相信未来在澳大利亚生活不会顺利。
据香港东网9日消息,许智峰在社交平台表示,入境澳大利亚是以旅游签证入境,与过去3个月留在英国时一样,目前还没有申请政治庇护。他还声称,自己的游说工作可让澳大利亚等国有“更强硬的对华姿态”。
香港时事评论员陈云生对许智峰四处游走唱衰香港提出批评。陈云生认为,相信许智峰到澳大利亚只是基于个人考虑,估计与在英国生活不容易、澳大利亚相对英国物价较低有关。
对于许智峰声称要到澳大利亚继续游说工作,陈云生认为,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五眼联盟”国家将许智峰视为棋子,但是许智峰的利用价值对“五眼联盟”国家来说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一是因为中国对外越来越开放,外国对中国的了解也随之加深;其二是许智峰在澳大利亚只有唱衰中国内地和香港,对当地社会毫无贡献,相信他在澳大利亚的生活也不会顺利。(海外网 吴倩)
涉去年6月非法集结案 黄之锋等4人认罪
![]() |
(法新社档案照) |
(香港30日综合电)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多名反对派,被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去年6月在维园举行的未经批准集会而被起诉,黄之锋等4人周五(30日)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此案另一名被告朱凯迪则申请把案押后。
香港“东网”报道,控罪指黄之锋、朱凯迪、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5人于2020年6月在铜锣湾香港维多利亚公园,连同其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集结。
黄之锋、朱凯迪、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早前通过律师表示将会认罪,而朱凯迪当天则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把案押后至6月11日,与同案其他被告一并再提审,以确认他的答辩意向。在控方没有反对下,法庭遂按其要求押后处理案件。
至于黎智英等其余19名被告则仍未决定是否认罪,他们的案件于6月11日再提讯。
4民主派涉六四非法集结 黄之锋囚10个月
![]() |
张昆阳(左起)、罗冠聪、黄之锋、袁嘉蔚、朱凯廸、岑敖晖、何桂蓝、 梁凯晴于去年6月4日到维园点烛。(明报档案照片) |
(香港6日综合电)香港维园六四集会去年首次被禁,支联会和其他民主派等26人自行到维园悼念,事后被控煽惑他人参与、举行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早前认罪,案件周四在区域法院判刑,黄之锋判囚10个月、岑敖晖判囚6个月、袁嘉蔚及梁凯晴判囚4个月。
黄之锋(24岁)、岑敖晖(27岁)、袁嘉蔚(27岁)和梁凯晴(26岁)承认2020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分别遭票控(预先起诉通知)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辩方早前求情时表示,被告案发时未有干犯、意图干犯、煽动或鼓励任何暴力或应受谴责的行为,集会一直是和平有序地进行。
警方当日因应疫情不批准集会,但所有被告在案发时全程佩戴口罩,组织者亦没有忽视疫情,确保公众保持社交距离。
辩方也强调,有关集会在过去多年均和平有序地进行及受到尊重。
有关案件周四早于区域法院判刑,由法官陈广池处理,他在宣布判刑时表示,被告明知集会未经批准,是故意及有预谋,是公然犯法,必须判以阻吓性的刑罚,反映本案的严重性及以儆效尤,避免其他人效法。
除黎智英外,其余25人被控一项在维园与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此外,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席本案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黄之锋哀叹“出监狱就是30多的中年人了”
据港媒今日(2日)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近日在狱中托律师向友人哀叹,大家日后再见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是30几岁的中年人。年纪轻轻便案底累累,香港文汇报直言,“早知如今何必当初”。
黄之锋于香港回归前夜(1996年10月)出生于一个基督教家庭,其父亲黄伟明为香港泛民派团体“公民党”成员,黄伟明曾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在黄之锋小时候,就带他出席大大小小的游行集会,还会购买政治书本给他看。
2011年,年仅14岁的黄之锋便自己成立了所谓学生组织试图搞乱香港,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自此黄之锋引起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注意,后者通过中间人招揽黄之锋。
2014年,黄之锋组织和参与非法“占中”后,登上了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后来《时代》又将他评为“年度最有影响力青少年”,与诺贝尔和平奖新科得主马拉拉齐名,一时间,黄之锋被西方别有用心的掌声包围,据人民日报报道,美国媒体将黄之锋称作新生力量,说他是香港“民主运动”中的领袖,美国最大的流媒体平台“网飞”甚至专门制作了纪录片,把黄之锋描述为“英雄”。
此后,黄之锋变本加厉,2016年开始,他不断“告洋状”唱衰香港,修例风波爆发后,他尤其活跃,明目张胆勾结外国势力,疯狂攻击和抹黑“一国两制”,煽动纵容暴徒搞乱香港。在给《纽约时报》的稿件中,黄之锋曾这样写道,“维护让香港独一无二的东西,是符合华盛顿利益的。”
长年累月的街头暴力和社会动荡,让广大香港市民、亿万内地同胞和所有关心香港的人痛心。
去年7月,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开出特区由乱而治良方,黄之锋们也受到了应有的代价。
同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7人,指控其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黎智英被捕罪名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涉串谋欺诈及煽动罪。
今年1月6日,港警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上门拘捕了包括戴耀廷在内的50余人,这些人无一例外地在去年参加了“泛民派”所谓的“35+初选”,即由“非法占中”头目戴耀廷伙同一众反对派发起的非法选举活动。
本月11日,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透露,至今有逾10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其中逾半已被检控,至今有10250人因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被捕,其中逾2500人被检控,约1200人要承担法律后果,包括有17人因暴动罪被判囚。
邓炳强指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及有关案件相继判刑后,香港社会大致恢复平稳,香港警方可重新聚焦处理治安问题,并强调警方会竭力维护国家安全,防范暴力死灰复燃、孤狼式的袭击及外部势力通过香港代理人危害国家安全,并不断检视香港的安全风险,果断执法。
至于黄之锋,去年12月,其因涉2019年6月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一案,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处监禁13个半月。
今年4月,黄之锋涉嫌于《禁止蒙面规例》生效首日(2019年10月5日),参与非法集结,又被判入狱4个月。
本月6日,黄之锋等四人承认去年在维多利亚公园一起非法集结罪,他们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
黄之锋今年25岁,照此来看,他出狱时大概27岁左右,根据港媒报道,近日,黄之锋向友人哀叹,大家日后再见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是30几岁的中年人。原来,黄之锋被控违反国安法一案在下月开庭,黄之锋大概已经感觉到要输了,所以知道自己还要“多坐一会”。
对此,有港媒表示,到时候,年过30岁的黄之锋也不可能再在政坛活跃了,而文汇报则直言,“早知如今何必当初”。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王婆婆”袭高院保安罪成囚一个月
![]() |
(互联网照片) |
经常现身香港街头示威的“王婆婆”王凤瑶,被指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堂涉嫌袭击一名女保安员,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周三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证瑜称,基于案情严重,涉及在法院安检区攻击正在前线执行职务的保安,法庭须予以保护,考虑被告没刑事纪录及案底,故判监一个月。
64岁被告王凤瑶报称无业,被控于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楼地下大堂袭击胡婉鸿。王凤瑶周三没有律师代表,亲自应讯,裁决前先向王官呈上一份书面陈辞。
裁判官裁决时指出,被告在聆讯期间一直维持缄默,故被视为不认罪,并认为第一证人、即事主,以及第二证人的证供“合情合理,互相支持”。裁判官续称,被告当日行为具暴力意图,且未有证据显示被告行为属自卫,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王凤瑶求情时称“不求情,求加刑”,声称自己是无辜,“今次无事,下次再屈(构陷)我”,多次强调冀法官判刑愈重愈好,甚至“终身监禁”,并称不接受任何人协助。她在得知判刑后,高呼“五大诉求”、“香港人加油” 。
0 Comment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