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 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海外网3月10日电 据香港“东网”报道,乱港头目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香港西九龙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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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资料图(东网) |
报道称,因涉嫌欺诈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正被还押监房的乱港头目黎智英,涉及一起2019年8月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他与另外8名“泛民”人士被检控。除区诺轩及梁耀忠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案件今(10日)早在西九龙法院续审。
10日早约9时,押解黎智英的囚车抵达法院。至下午全部控方证人作供完毕,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目前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他们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海外网 杨佳)
涉非法集结案 ‧ 黎智英李柱铭等七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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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法新社) |
(香港1日综合电)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9人,被指组织及参与2019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其中立法会前议员梁耀忠及区诺轩认罪,其余7人否认控罪而受审。案件周四裁决,法官宣布包括黎智英在内所有7名被告,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7名受审的被告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被控各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官胡雅文在判词指出,根据现场新闻片段,当日有成千上万人跟随队头前行,他们一直叫着有相同目的之口号,包括“我有权游行,毋须警方批准”等,反而沿途从没有人呼吁或协助群众疏散,毫无疑问这只能被视作游行。所谓的疏散计划只是幌子,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有计划的非法集会。
《明报》报道,7名被裁定两罪罪成的被告,闻判后表现平静,庭上公众则高呼“加油呀!”、“撑住呀!”。由于7人在休庭期间均获准保释,故各人均走出犯人栏,分别与多名律师研读判辞及与他人倾谈。
押解黎智英的囚车早上9时许抵达法院,而同案多名被告亦陆续到达。
现场有许多民主派人士在法院外,举起“抗议政治检控”的标语,又高叫反修例口号。其中一名否认控罪的被告李卓人在开庭前,感谢律师团队及市民支持,认为政权对各方打压加剧,他会继续坚持信念,面对未来多场检控。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表示,当日集会是和平、理性,非暴力,认为今次是秋后算帐。
同案的另外2名被告,区诺轩承认了2项控罪,梁耀忠则承认了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周四也会处理他们的求情。
在法庭外,也有团体及市民示威,促请法庭重判黎智英。
香港政研会3名成员和4名市民,早上10时许在法院门外示威,举起黎智英为“汉奸”、“人渣”、“走狗”等标语,并高叫“打倒汉奸,打倒卖国贼”、“重判黎智英”、“重判所有汉奸”等口号,批评黎祸国乱港,促请法庭重判以黎为首的卖国贼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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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也有团体及市民示威,促请法庭重判黎智英,有人在地上贴了大字报, 斥黎智英为“汉奸”、“人渣”、“走狗”等标语。(明报照片) |
民主派人士周四聚集在法院外,举著“反对政治检控、抗议政治打压”的标语, 其中一名否认控罪的被告李卓人(中)在开庭前发表,表示政权对各方打压加剧,他会继续坚持信念,面对未来多场检控。 前排左2是另一名被告何秀兰。(法新社照片)
港法院审831违法集结案 黎智英等人突然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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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前)2019年8月18日参加“反修例 ”集会游行, 走在示威队伍前头。(中央社档案照) |
(香港7日综合电)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3人涉及的一起非法集结案周三开审,但各人出乎意料地突然认罪。
黎智英、工党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因为前年8月31日在港岛参加“反修例 ”运动游行,被当局提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早上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
据报,2019年8月31日,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涉参与于港岛区举行的“十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根据香港《明报》报道,李卓人在承认控罪时说:“I plead guilty, but I've done no wrong, the history will absolve us. (我认罪,但我无做错,历史会判我们无罪)”。
港媒报道,案件原本预计审讯需时7天,惟3人在开庭后随即表示认罪。法庭现休庭一会,等候控辩双方就案情内容再作商讨。
控罪指他们在2019年8月31日当天,参与位于湾仔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第17A条。据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
除了此案外,黎智英及李卓人也卷入其他案件,包括前年8月18日的另一起非法集结案;这起案件一周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结,黎智英和李卓人等7人被判罪成,预计本月中判刑。
本案也是黎智英与15名泛民涉及4宗反修例未经批准集结案的第二宗。
黎智英再因8.31集会判刑8个月 2场示威共刑14个月
(香港16日综合电)壹传媒创办人智英、民主党创办主席李柱铭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因参加民阵发起的维园“8.18流水式集会”而被裁定组织和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西九龙法院今天审理判刑7名被告。法官胡雅文表示,已阅读所有被告的书面救情,且在听完众人陈词后表示判刑是唯一选择,其中黎智英与李卓人的组緥参与未经批准结罪,分别判刑1年和半年,同期执行。吴霭仪与何俊仁判刑12个月惟缓刑两年、梁国雄18个月、何秀兰8个月、梁耀忠判刑8个月缓刑1年,李柱铭判刑11个月缓刑两年。
黎智英等人因参加2019年8月31日游行也遭控参加非法集会,今天由法官胡雅文判刑,法官表示判刑是“唯一选择”,以入狱一年为量刑起点,因各人于开审前才认罪,只能获四份之一刑期扣减,因应黎智英的健康状况再刑1个月,判刑8个月;杨森因年迈减刑1个月,判刑8个月,考虑到他对教育界和社工界贡献良多,缓刑12个月;李卓人也对社会贡献良多,判刑半年。
黎智英与李卓人两分分别涉818和831案件,其中2个月刑期分期执行,两人要服的刑期总共14个月。黎智英、杨森、李卓人3人上周出庭时认罪,李卓人认罪时说:“我认罪,不过我没做腊,历史将判我无罪。”
黎智英今共有4宗案件在法院应讯,多家外媒也在报道他遭判刑消息。法新社报道,这是黎智英首次因他参与的民主活动而遭判刑,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这项判决在中国日益压缩香港的权利与自由下举行。
判刑期间,旁听人士不停抽泣。判刑后,旁听市民向被告道谢,并说:“多谢各位”,高呼“顶住呀”、“撑到底”、“黎先生,多谢”。
一众被告在犯人栏内互拥,随后被收押在囚室,李卓人临入庭时刻意放下手中物品,举起双手和举起“五一”手势。
宣判消息传开后,庭外亲中人士和团体开香槟庆祝;声援市民却高呼“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的口号。不少旁听者不满,不断高呼“政治打压可耻”,也有旁听者对判决感到失望和相拥痛哭。
吴霭仪走出法院时,有人上前拥着她,大批市民上前握手支持,并说:“为了香港,辛苦你了!”、“我们一定可以见到光明”。
律政司人员走出法院时,大批市民情绪激动,怒斥:“吃屎啦!、”“可耻啊!”
各人罪名和判刑如下
黎智英: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12个月
李卓人: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12个月
吴霭仪: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12个月,缓刑两年
梁国雄: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18个月
何秀兰: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8个月
何俊仁: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12个月,缓刑两年
李柱铭: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裁定罪成,判刑11个月,缓刑两年
梁耀忠: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认罪,判刑8个月,缓刑一年
欧诺轩:组织与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认罪,判刑10个月
黎智英承认组织非法游行 被判加监14个月
(香港28日综合电)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在2019年10月组织一场非法游行,5月17日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于今日(28日)在香港区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加监14个月。
《星岛日报》报道,除黎智英外,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何俊仁及梁国雄等9名泛民主派人士也同时被控。10人分别承认煽惑他人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法官胡雅文今早于区域法院判刑如下:
陈皓桓 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8个月
李卓人 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8个月
梁国雄 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8个月
何俊仁 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8个月
杨森 被判囚14个月
何秀兰 被判囚14个月
吴文远 被判囚14个月
黎智英 被判囚14个月
单仲偕 被判囚14个月 缓刑2年
蔡耀昌 被判囚14个月 缓刑2年
报道说,一众被告于10时28分在惩教人员看管下陆续出庭,精神不俗,积极向旁听人士挥手。
开庭前一小时已有过百人到场轮候旁听,包括瑞典驻港领事馆副总领事雷博恩、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社民连成员曾健成及陈宝莹等。
雷博恩表示一直关注及跟进不同案件,包括本案,相信亦有其他领事将到场旁听。
控方续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代表黎智英,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代表吴文远,资深大律师潘熙和大律师黄宇逸代表梁国雄及陈皓桓,大律师吴宗銮代表李卓人及何秀兰,大律师布颖琪代表何俊仁、杨森及单仲偕,大律师潘定邦代表蔡耀昌。
10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和蔡耀昌一同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另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及蔡耀昌再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5-28
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结案表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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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资料照片) |
香港特区区域法院4日裁定,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图)等3人所涉的2020年发生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宗非法集结案,表面证供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再审。
黎智英等8人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1日再次在区域法院审理。李卓人等5人当时认罪,法官宣布将案件押后至11月12日处理求情及判刑。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3人当时不认罪,案件继续审理。
周四,法官胡雅文裁定案件表面证供成立,并将案件押后审理,以待辩方索取指示。该宗非法集结案一共涉及26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黄之锋等,截至目前已有21人陆续认罪或被判刑。另外两名被告罗冠聪、张昆阳已离开香港,法院已向两人发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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