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传媒人区家麟被国安处拘捕 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
(香港11日综合电)香港资深媒体人区家麟周一清晨6时被港警国安处上门搜屋,并带返葵涌警署。据港媒了解,他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捕,案件相信与区数篇在“立场新闻”发表的评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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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深传媒人区家麟周一早被警方国安处人员 上门拘捕。(明报资料照片) |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和香港01报道,据悉,警方周一早在区家麟位于荔景浩景台的寓所搜屋,并将他带返葵涌警署。
现年54岁的区家麟曾任职多间传媒机构,包括在无线电视新闻部担任记者、编缉及监制等,其后于港台主持节目《自由风自由Phone》多年,至去年6月后被通知不再主持该节目。
据了解,区曾于去年底停运的立场新闻发表多篇评论,并曾主持时评节目《美丽新香港》,不排除与被捕有关。
警方国安处去年底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7人,包括网媒立场新闻6名现任及前董事,涉多篇被指带煽动性的报道及博客文章,企图引起他人憎恨香港政府及司法,甚至煽动分裂国家,当时区家麟撰写的文章被指涉案。前立场新闻总编辑锺沛权及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其后被立案起诉。
祸港头目黎智英涉欺诈罪 法官裁定表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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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港头目黎智英(资料图) |
海外网6月6日电 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祸港头目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结案被判20个月监禁,官司缠身的他还面临其它案件。其中一起欺诈案6日在香港区域法院续审,法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
据香港电台、“东网”等多家媒体报道,黎智英与“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欺诈的案件6日续审,控方完成举证,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两名被告选择不自辩,也不会传召证人作证,案件押后至8月24日作结案陈词,期间黎智英继续还押,黄伟强则续准保释。
黎智英和黄伟强被控1项欺诈罪,指2人连同其他人,涉嫌于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违反将军澳工业村的租约,向科技园隐瞒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壹传媒”大楼,接收租金收入;而黎智英则再面对另1项欺诈罪,涉及在1998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串同他人隐瞒科技园公司,违反租约,容许黎智英持有的一间顾问公司使用“壹传媒”大楼。(海外网 杨佳)
责任编辑:刘光博
黎智英相关乱港媒体6名前高层拟认罪 被控勾结外国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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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中)及其他5名前高层拟认罪(文汇网) |
海外网8月23日电据香港文汇网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6名壹传媒高层,连同集团旗下3家公司,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22日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6名高层拟认罪。
案件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聆讯。庭上宣布,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乱港媒体前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和杨清奇6名被告将认罪,案件已交付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等待排期进行答辩。法官表示,本案审期约为30日,需尽快排期审讯。
黎智英资料图
另据香港“东网”报道,控方表示,案件涉及12名被告,除黎智英及3家公司外,其余被告均表示认罪。案中涉及的6名壹传媒高层,与黎智英同被控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及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制裁、封锁香港特区及内地。除上述两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两项涉及勾结外国的罪行,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与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制裁封锁香港特区及内地。
还有3家涉案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共2项控罪。涉案乱港媒体已于2021年6月24日停刊,壹传媒有限公司则在2021年12月15日被法庭下令清盘。(海外网 杨佳)
责任编辑:祝加贝
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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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互联网) |
(香港22日综合电)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壹传媒及《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及集团旗下3间公司,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6名前高层周二在高等法院承认有关控罪。
6名被告包括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笔名卢峰的主笔冯伟光,以及笔名李平的杨清奇。
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向法庭表示,由于部分被告将于黎智英的国安法案件中出庭作供,希望法庭可以在有关案件审结后才处理6名被告的求情及判刑。
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认同有关建议明智,批准周天行的申请。
至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相关的3间公司: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则否认控罪,黎另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审讯已排期至12月1日审理。
黎的代表律师早前透露,他们将以案件由3名法官而非陪审团审理为由,先作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法官将于审讯首天处理。
另据《明报》报道,黎智英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代表黎智英抗辩,律政司不服上诉,遭上诉庭裁定败诉,律政司事后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周一颁下判辞,拒绝向律政司批出上诉至终院的申请,律政司须支付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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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互联网) |
港人大代表:若无律师接黎智英案 可送中国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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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照片) |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官司尚未正式开审,但香港区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声称,如果没有香港律师愿意接手黎智英案,可把黎智英送到中国审讯。
黎智英早前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为其抗辩,律政司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但终院上周拒绝律政司的申请,即欧文获准代表黎智英。之后,特首李家超寻求人大常委会释法,解释重点是在香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处理国安官司。
综合媒体报道,人大常委谭耀宗星期日在电视节目上说,暂时未知人大常委会本月稍后是否讨论释法,但事情不太复杂,月底开会已有足够时间作准备,而且解释范围不会太大。
他说,不容许海外律师代表被告参与辩护,这是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
被问到如果被告在本地未能找到律师接案,需要聘请海外大律师,谭耀宗说,如果不容许聘请海外律师而遇到上述情况,可以移交中国审理,而国安法本身也有相关条文。
欺诈科技园案 | 违反租约17年 黎智英判囚5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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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档案照片 |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向科技员租地设苹果大楼期间,涉让一间管理其家族事务的顾问公司在大楼内设办公室,但未有申报,黎及壹传媒的前行政总裁,早前被裁定欺诈罪成,案件周六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陈广池判壹传媒前行政总监黄伟强入狱21个月,黎智英则被判监5年9个月,另罚款200万港币,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黎另被取消担任董事资格8年,即8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列出本案的加刑因素,指黎智英违反租约横跨17年,力高从中获得的无形得益难以量化。
法官又指,黎利用媒体机构保护伞行事,并指被告并非一人行事,而是有组织和计划,承租人多年未有将力高放在大楼的水牌中。科技园每六个月在公司职员引领下到大楼巡查一次,期间未有人告知科技园力高的存在,科技园亦未能发现事件。
被告黎智英和黄伟强分别被裁定两项及一项欺诈罪成,被指于1998至2020年间向科技园隐瞒违契使用涉案处所,意图诈骗科技园,导致苹果日报印刷及或力高顾问获利,或令科技园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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