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127 章 :貪官輪流上法庭 2025
控方挑战依沙贪污案无罪判决 联邦法院7月7日案件管理
(八打灵再也5日讯)继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300万令吉购置酒店的贪污罪控上诉得直无罪释放后,控方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推翻上诉庭的“无罪”裁决,直指上诉庭在法律判断与证据认定上存在错误,联邦法院已择定7月7日进行案件管理。
莫哈末依沙 |
控方近日提交的上诉请愿书中指出,上诉庭在界定“收受贿赂”的罪行构成要素时,判断错误。
“上诉庭错误地认定‘必须证明依沙曾主动索贿’,才可成立‘收受贿赂’罪名。然而,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索取与收受贿赂属不同罪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控方也指出,上诉庭曾指控方关键证人,也是依沙前特别政治助理莫哈末再希的证词出现矛盾,不足采信。但控方反驳,上诉庭接受了涉案酒店前董事依旺再德的证词,即他曾将钱交给莫哈末再希,庭审中也曾提出证据,显示莫哈末再希随后将钱交给了依沙。
“上诉庭在判定上述证据必须获得进一步佐证的裁决是错误的。
“我们认为,上诉庭未能正确评估案件事实,而原审法官才拥有观察证人表现的视听优势。”
依沙在2018年被控9项罪名,他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吉隆坡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49楼,通过莫哈末再希向Gegasan Abadi长夜有限公司董事成员依旺再德收取309万令吉现金,作为感谢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酒店。
依沙酒店收购案无罪 控方终极上诉10月29审
莫哈末依沙 |
(布城7月25日讯)联邦法院定于今年10月29日,审理控方就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莫哈末依沙在酒店收购案中无罪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说,副主簿官旺法蒂玛是在今日举行的线上案件管理时,择定这场终极上诉的聆审日期。
他今日受媒体询问时说:“双方需在上诉聆审前的两个星期内提交书面陈词。”
另一方面,现年75岁的末依沙的代表律师西蒂莎拉说,法院指示双方须在10月14日或之前提交书面陈词,并会在10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检方是在2024年3月7日提交上诉通知书,上诉申请书则在今年6月26日提交,当中列出多达24项理由,说明上诉庭在撤销末依沙全部罪状的裁决中存在误判。
由拿督瓦兹尔(现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依布拉欣与拿督S.M.哥玛蒂苏比雅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在2024年3月6日裁决接纳末依沙的上诉,推翻高庭于2021年2月3日作出的判决,包括撤销6年监禁及1545万令吉罚款。
涉透过政秘接收309万贿金
这名森美兰前州务大臣是于2018年被控,在联土局投资机构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价格收购砂州一家酒店期间,涉嫌透过时任政治秘书莫哈末扎希阿立,接收来自Gegasan Abadi Properties有限公司董事依克万再德尔的贿金,总额达309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