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开审“不设陪审团” 国安法首被告上诉被驳
(香港22日讯)《港区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案件用周三于高等法院开审,由3名法官共同审理,不设陪审团。
《明报》报道,唐英杰就不设陪审团的做法提出司法覆核,遭高院判败诉,他不服上诉,上诉庭周二颁下判辞,驳回唐英杰的上诉,换言之,唐英杰案明日审讯将不设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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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网络照) |
唐英杰一方早前陈辞指出,陪审团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被告享有陪审团审讯的基本权利,否则会构成不公。律政司长一方则回应,本案是否设有陪审团、要在哪一级法院审理,全是律政司的刑事检控决定,只有律政司长具酌情权处理,被告或法官均无权干预。
唐英杰被控以“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煽动分裂国家,并用电单车撞伤警察进行恐怖活动。
另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终审法院审理“青年新政”梁颂恒2016年冲击立法会会议室的案件,将择日颁布裁决。
代表梁颁恒的大律师郭憬宪说,本案的拘捕及检控均忽略了被告人意图或心理状态,直截了当视参与非法集结罪为“严格罪行”,警方拘捕及法庭定罪从未考虑或重视被告是否自知其行为造成如此后果,会导致他人害怕,现行做法会令无辜的被告被定罪。
梁颂恒因2016年冲击立法会会议室,去年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判囚4星期,上诉驳回后即时入狱,他其后提终极上诉。梁颂恒早前在服刑完毕后宣布“流亡”美国,法庭已豁免梁颂恒出席聆讯。
港区国安法首案|唐英杰否认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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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杰否认所有控罪。(档案照) |
(香港23日综合电)《港区国安法》首案唐英杰案周三(23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案件不设陪审团,由3名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共同审理。
香港《明报》报道,被告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等共3罪,他当天否认所有控罪。
法官杜丽冰开庭时表示,法庭得悉有人在法庭内拍照,现已将事件交由警方处理,她提醒旁听者不得在法庭内摄影及绘图,否则会被检控。
据了解,怀疑拍照的是两名中年男子,两人在庭内拍摄公众席及记者席,有警员到场处理事件。
被告唐英杰(24岁)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
唐英杰共被控3罪,即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恐怖活动罪交替控罪。
法庭内及延伸部分的记者席及公众席均满座,现场的旁听记者及公众有近百人,多名外国驻港领事馆人员亦有到庭旁听。
涉策炸弹袭击毁隧道铁路法院等 港警瓦解港独组织“光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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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称捣破激进港独组织“光城者”,拘捕9人,并在行动 中检获一批制造TATP器材、仪器、小量TATP炸药、小量化工原料、 大量通讯器材、气枪及行动指南等。(欧新社照片) |
(香港6日综合电)香港警方捣破激进港独组织“光城者”并拘捕9人。
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周二(6日)表示,这个组织涉嫌企图制造炸药TATP袭击海底隧道、铁路、法庭等公共设施,以及意图发动汽车炸弹袭击。
警方拘捕5男4女
《明报》等港媒报道,警方拘捕5男4女,被捕人年龄介于15至39岁,包括6名中学生,其他人报称是大学管理层、中学职员、出租车司机等,并冻结60多万元资产。
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光城者”组织涉嫌企图制造炸药
TATP袭击海底隧道、铁路、法庭等公共设施。(欧新社照片)
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国安处于周一(5日)早上搜查全港多区,捣破一个正策划炸弹恐怖袭击的激进港独组织“光城者”,包括位于尖沙嘴弥敦道一间宾馆的炸弹制造实验室,行动中检获一批制造TATP器材、仪器、小量TATP炸药、小量化工原料、大量通讯器材、气枪及行动指南等。
他说,根据行动指南,该组织计划袭击海底隧道、铁路、法庭、街上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甚至策划汽车炸弹袭击,以图造成大规模伤亡。
他说,该组织已进入实践阶段,上月起租用尖沙嘴弥敦道一个约100呎的宾馆单位设立炸弹实验室,并计划于7月上旬发动袭击。
他形容该组织分工精密,有金主、采购化学物料人员、制造炸弹小组、勘察组及行动组,当中行动组由正准备离港中学生组成,行动组完成任务后会获安排尽快离港,勘察组则多次到其中两间法院勘察及拍照。
李桂华称,除了9人被捕之外,警方另检获8万多元现金、一批外国SIM卡及一批外币,并已冻结约60万元相关资产。
香港首宗国安法案被告求情 称后悔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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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档案照) |
(香港29日综合电)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首宗国安法案被告唐英杰(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成,唐英杰周四早透过代表律师求情,表示感到后悔,请求轻判,即判监三至十年;法官预定周五下午3时判刑。
综合香港媒体的报导,高等法院法官周四早处理了被告的求情。
据报,被告的律师在庭上求情说,在煽动分裂国家罪方面,唐英杰干犯的情节较轻微,并无证据显示有任何人受影响。
至于恐怖活动罪,他说,法庭的裁决理由书并无指出,被告是刻意袭击警员;被告的行为是鲁莽,但没有对其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律师又指出,唐英杰感到后悔,还押期间修读英语及管理课程,希望服刑后可以工作;又指唐英杰已重复向警察致歉,而其生活已严重受影响,希望法庭轻判。
去年7月1日,港岛有“反修例”运动游行及示威,24岁嫌犯唐英杰当天骑摩托车在湾仔街道冲向戒备的防暴警察,机车插上写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旗帜。事件造成3名警员受伤,唐英杰当场被拦下并逮捕。
警方随后起诉唐英杰3项罪名,包括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高等法院周二裁定唐英杰前两项罪名成立,这也是本地法院宣判的首宗国安法案。负责案件的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和陈嘉信,听取辩方求情后,将案件押后至周五下午3时判刑。
唐英杰违反香港国安法被判9年
原标题:唐英杰违反香港国安法被判9年 曾带“港独”旗帜冲越警方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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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英杰(图源:香港文汇网) |
海外网7月30日电 据港媒报道,关于唐英杰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法官27日裁定,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30日,唐英杰被判刑9年。
2020年7月1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电单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并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3名国安案件指定审理法官聆讯后,27日作出裁决。法官裁决时表示,唐英杰展示相关旗帜,有意图将分裂国家的意思传递给其他人,有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同时,他冲向警方,是刻意挑战代表香港法治的警察,行为涉及严重暴力,是危险活动,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给社会带来严重伤害,其有关行为是想威吓公众,以达到政治目的。(海外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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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再拘5人 疑涉“光城者”炸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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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国安处日前拘捕“光城者”9人,行动中并检获大量 通讯器材。(明报照片) |
(香港12日综合电)香港媒体周一引述消息报道,香港警方国安处上午拘捕多5人,怀疑与组织“光城者”涉嫌制造土制炸弹案有关,被捕的包括一名怀疑“金主”。警方行动目前仍在继续。
综合《星岛日报》、《明报》等媒体报道, “光城者”组织此前涉嫌制造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烈性炸弹,企图在海底隧道、铁路和法庭等地点引爆炸弹,以造成大量死伤,并利诱青少年学生当“死士”放炸弹。
警方国家安全处日前拘捕“光城者”9人,指他们涉嫌“策划恐怖袭击”,其中3名年龄介乎15至19岁的中学生被控谋恐怖活动罪,案件押后至9月1日再讯,法官拒绝3人保释。其余6人获准保释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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