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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飞深空谱天书(第2集) 浩瀚宇宙 壯丽地球                *** 竞飞深空谱天书(第1集)      ***  2019年香港暴动记实      

2025年8月17日星期日

   
巫 統 編

 第 128 章 :纳吉特赦附录司法检讨2025年  

第 3 回:  安华愿讨论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
(18/7/25) 

安华愿与巫统讨论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 惟须先完成法庭程序

(吉隆坡18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他愿意与巫统领袖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事宜进行讨论。

他说,已获悉部分巫统区部主席要求召开区部大会,推动支持落实附加谕令的动议。

我已告知巫统主席、署理主席和其他巫统领袖,我愿意就此事展开讨论,并愿意在有需要时提供解释,或采取适当行动,以维护和谐。

安华今日在布城完整周五聚礼后,向媒体这么表示。

不过,他强调,相关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不能提前介入。

关于(纳吉)附加谕令的问题,已进入法庭程序,我不能在司法程序未完成前采取任何行动。

早前报道,巫统总秘书拿督阿斯拉夫提到,总检察长于710日证实该附加谕令的存在,因此应尽快安排纳吉进行居家服刑,以符合联邦宪法第421)条款赋予国家元首的特赦权。

18/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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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813裁决总检察署上诉 


高庭是在202473日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因法庭发现支持纳吉主张的4份宣誓书,都属于道听途说。纳吉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并申请纳入新证据,即所提及的特赦附录。

8/8/2025 

(吉隆坡7日讯)针对土团党波德申区部主席巴德鲁希山(又称Chegubard)涉嫌发表破坏国家元首名誉的煽动言论,地庭今日择定114日裁决其是否需要进入答辩。

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在聆听主控官副检察司努苏育哈达汇报,控方在最后一名控方证人完成供证后,已完成提控环节,而择定上述日期。

她表示,法庭择定94日为提交书面陈词日期,109日为提交答复书面陈词日期,114日裁决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巴德鲁希山由莫哈末拉菲克作为代表律师。

本案于516日开审,控方传召4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4名证人分别来自国家王宫、2名来自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官员及一名(警方)查案官。

巴德鲁希山被控于46日中午1215分在武吉蕉赖花园,通过其脸书账号发表诽谤贴文。

此举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7/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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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居家服刑案 发还高庭续审


纳吉的居家服刑案将会发还高庭续审。(档案照)



(布城13日讯)联邦法院今日一致裁决,驳回总检察署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申请司法检讨获批的上诉申请,发还高庭续审讯,将由新的法官审理。

其中居家服刑附录会被接纳为高庭的新证据。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一致裁决,并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峇丽雅宣读判词;另一名法官是拿督哈妮巴。

扎峇丽雅说,关于纳吉提出要求法庭解答的7道法律课题,其中第456题已经不再适宜,即便解答也只会沦为学术性质,因此联邦法院不会解答。

哈斯娜表示,接手此司法检讨案的新高庭法官是由沙亚南调往吉隆坡的高庭法官陆意清,并会于818日在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她要求,控辩双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同步完成交换文件程序。

她说,联邦法院将解答第123及第7的法律课题,这是关于上诉阶段提出新证据事项。

联邦法院认为,如果纳吉的居家服刑附录令属实,将会产生决定性影响,
因此须在实体审理中查明。(档案照)

(布城13日讯)联邦法院认为,如果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附录令属实,将会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须在实体审理中查明。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峇丽雅宣读判词时说,针对上诉方(总检察署)提出的决定性影响问题,目前阶段,法院无法确切否定附录令不是特赦令的一部分。

法庭也无法确定它是否来自彭亨苏丹(即2025129日时的国家元首),因为附录令与特赦令日期相同(2025129日)。其真伪及有效性目前无法定论。

她说,然而,上诉庭条规第73)(a)条,如果该附录令属实,将会对高庭在司法检讨案中的裁决产生或可能产生决定性影响。

换言之,附录令是否属实是一个可争论的问题,应在司法检讨案的实体审理中处理。

她指出,基于上述理由,裁定案件已满足上诉庭条规接纳新证据的条件,因此准许在司法检讨案实体审理中采纳附录令作为新证据。

至于纳吉方提出的特赦权不可被司法审查,我们并非要更改或确认元首或特赦局2024129日的命令,但既然附录令存在,其地位与有效性必须在实体审理中查明。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一致裁决,驳回总检察署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获批的上诉申请,发还高庭继续审讯,将由新的法官审理。

其中居家服刑的附录会被接纳为高庭的新证据。

判词由扎峇丽雅宣读,另一名法官是拿督哈妮巴。

哈斯娜表示,接手此司法检讨案的新高庭法官是由沙亚南调往吉隆坡的高庭法官陆意清,并会于818日在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她要求,控辩双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同步完成交换文件程序。

上诉庭于16日以21的多数票裁决,批准纳吉提出的上诉申请,向他发出司法检讨准令,总检察署把此裁决上诉至联邦法院。

1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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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居家服刑案发还高庭 纳吉儿子:家人最希望的结果


纳吉的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扎(右三)步出联邦法院。(马新社图)


(布城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两名儿子对今日的裁决感到欣慰,并期盼纳吉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能尽快展开。

纳吉的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扎与次子拿督莫哈末纳兹夫丁在联邦法院外受访时表示,这是家人一直以来最希望见到的结果,证明正义终会伸张。

父亲的6年刑期将近,我们都希望审讯不要再拖延。

他们披露,纳吉平日常向上苍祈祷一切顺利,如今终于如愿以偿;他们同时也感恩上苍庇佑与众人的支持。

另一方面,纳吉于中午1230分乘车离开法院,现场守候多时的支持者情绪激动,高喊“Bossku”送别,直至载着纳吉的休旅车消失在路口。

1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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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全面特赦纳吉 沙菲宜不排除再呈新申请


(布城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不排除将再次提呈特赦申请,以寻求让其当事人获得全面特赦。

沙菲宜今日在司法宫召开记者会说,特赦申请可以多次提出,以赦免全部或部分的监禁刑期。

我们并没有彻底否决,这一直都是我们的计划。

他指出,第二次的特赦申请,将会把第一次的御旨附录纳入考量,以免两份特赦令混淆在一起。

因此若我们要提出特赦,那将会是一份全新的申请。

另一方面,他提到,尽管其当事人纳吉的居家服刑案件,目前已发还高庭重审,但有关前总检察长丹斯里特里鲁丁的藐视法庭指控依然会继续进行。

早些时候,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驳回控方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

这意味著此案将发还高庭重新审理,而高庭则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现年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823日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2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纳吉最快可在2028823日出狱。 

同年4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4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1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审理有关司法审核。

然而,联邦法院于428日批准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聆听双方陈词。

1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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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审封口令证据呈堂申请 纳吉居家服刑案919

(吉隆坡18日讯)高庭择定919日聆审总检察署提出的封口令申请,以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将彭亨王宫公函纳入此案作为呈堂证据的申请。

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法官陆意清择定上述日期,以聆听总检察署和纳吉的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届时将通过宣誓书,将联邦法院此前批准包括彭亨王宫公函在内的证据,纳入此案作为呈堂证据。

有关信函为志期202514日,由彭亨王室事务官拿督阿末克里尔致给纳吉儿子拿督莫哈末尼扎的公函,题为关于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录

此外,陆意清明日将聆审纳吉起诉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的申请。

发还高庭审理

上周三,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总检察署对纳吉居家服刑获批的上诉申请,以发还高庭继续审讯,其中居家服刑的附录会被接纳为高庭的新证据。

哈斯娜指示高庭就此案进行首次案件管理,并在距离该日期的一个月内开审。

18/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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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未揭特赦附录违义务前总检长藐视法庭


(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今日在高庭声称,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明知纳吉已获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却未予揭露,已违反其坦诚义务,并构成藐视法庭。

沙菲宜指出,阿末特里鲁丁在20239月至202411月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曾正式接获相关附录文件,所以不能否认知情。

他强调,阿末特里鲁丁未在诉讼的关键阶段披露该附录的存在,甚至还通过其下属误导法庭,已明显违背其应有且持续存在的坦诚义务。

他补充,坦诚义务对阿末特里鲁丁而言更为严格,因其职务性质高于他人。

沙菲宜是在为纳吉申请对阿末特里鲁丁展开藐视法庭程序时,向法庭提出上述论点。

坦诚义务意指涉诉讼各方必须在法庭呈现所有相关资料与事实,即便对己方不利。

沙菲宜也说,阿末特里鲁丁曾透过高级联邦律师在法庭上反驳纳吉的宣誓书,声称特赦附录仅属推测基于传闻的大海捞针式搜索,这已构成对事实的错误陈述。

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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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总检察长未遵守诚信义务


沙菲宜为案件出庭陈词。(蔡伟传摄)


(布城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主张,纳吉已超越其法律义务,主动向法庭提交所提及的特赦附录,反而是总检察长未遵守诚信义务。

他说,如果当时总检察长承认有关特赦附录确实存在,那么纳吉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则能更早在高庭获得审理。

高庭是在202473日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因法庭发现支持纳吉主张的4份宣誓书,都属于道听途说。纳吉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并申请纳入新证据,即所提及的特赦附录。

16日,上诉庭以21票的裁决,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向他发出准令,以在寻求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428日,联邦法院向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发出准令,以针对上诉庭向纳吉发出的司法检讨准令,提出上诉。

以丹斯里哈丝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继续聆审此上诉案。另二司为拿督扎芭丽雅和拿督哈妮芭。

沙菲宜在陈词时主张,有关在高庭审讯期间是否未尽应有的努力取得上述特赦附录的问题,并不是争议焦点,因为答辩人(纳吉)的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已确认,由于该特赦附录在相关时间属于机密文件,他们无从取得其副本。

莫哈末尼查在宣誓书中承认曾提交过多项请求,但并未获得苏丹阿都拉的御准,直到2024122日获得苏丹阿都拉的同意,使用有关的特赦附录。

沙菲宜指出,答辩人已尽了应有的努力,尝试确认特赦附录的存在。

他主张,上诉人(总检察长)在回复莫哈末尼查的宣誓书时,采取了积极行动,因此有义务向法庭如实陈述事实真相,并进一步回应争议焦点。

然而,上诉人却选择含糊其辞,这有违其诚信义务,尽管上诉人掌握了所提及的特赦附录(该特赦附录当时是致予总检察长的)。

沙菲宜指出,很明显,上诉人现在改变说法,声称当时根本没必要回复宣誓书。

但问题是,既然上诉人说没义务回复,那上诉人一开始为什幺还特地提交了回复宣誓书,还申请延长时间来提交呢?

沙菲宜指出,答辩人主张,若公共机关在司法检讨的准令阶段提出抗辩,该公共机关即富有极高程度的义务,须全面而公正地披露所有相关资料,即使该资料对自身立场不利。

他进一步主张,既然上诉人选择在司法检讨准令申请阶段提出抗辩,诚信义务的这项原则对上诉人具有约束力。

这也包括在纳入新证据申请中,对任何形式的宣誓书作出回复。

他说,诚信义务是一项公共机关应当履行的责任,尤其因为它们有责任协助法庭,全面且准确地说明所有与法庭需裁决事项相关的事实以及所需的资料。

2022823日,纳吉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被判入狱,被监禁在加影监狱。

特赦局于202422日宣布,纳吉获准刑期减半,从原本的12年减至6年,而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监禁刑期则增加一年。

202441日,纳吉向高庭申请准令,以在寻求证实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总检察长确认特赦附录存在

三司:新证据课题无意义

此外,在代表总检察长陈词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回复沙菲宜陈词之前,三司向他确认,针对所提及特赦附录的存在,总检察长是否没提出异议?

三苏博哈山回答是的,并指总检察长在72日的聆审中,已确认有关特赦附录的存在。

72日的聆审中,总检察长陈词时指出,他不否认有关特赦附录的存在,但其真实性及有效性是存在质疑的,因此有关特赦附录不该被纳为呈堂证据。

针对三苏博哈山的回答,哈丝娜表示,既然总检察长已确认所提及的特赦附录确实存在,因此已无须再争辩所提及的特赦附录是否为新证据。

扎芭丽雅则说,若继续审理关于新证据的课题,是毫无意义的。

哈丝娜指出,此案应发回高庭进行实质性审理。

三苏博哈山对此回应指,新证据的课题并非毫无意义,因为提呈新证据的标准尚未达成。

他说,沙菲宜所引述关于公共机关须履行诚信义务的判例,也不具相关性。

他指出,具体的陈词内容将依赖于已提交的书面陈词。

在三苏博哈山表示不继续口头陈词后,哈丝娜表示,另择日期作出判决。

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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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居家服刑司法检讨案 高庭1124审讯


(吉隆坡11日讯)高庭择定1124日,审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司法检讨案

至于纳吉要求高庭审理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案,今日也纳入文件证据;不过,纳吉申请让高庭法官陆意清回避审讯的口头申请则被驳回。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基于陆意清本月4日裁决,驳回纳吉要求裁定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的准令申请,认为法官裁决有失偏颇,因此要求法官回避审讯。

他表示,他是昨晚才获得法官本月4日的口头裁决文本,目前法官的书面判词还未释出,而由于此前没有时间会见当事人纳吉,他是今日才获得纳吉的相关指示。

不过,对于此事如何决定,则交由法官决定。

代表总检察署的资深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则反驳,目前提出此事还言之过早,同时,若辩方要求法官回避,理应通过妥善的程序。

陆意清随后表示,对于要求让她自己回避审讯的申请,她认为案件现阶段已过了申请准令阶段。

关于我的决定,有可能造成偏颇的课题,不应该出现。

1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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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总检署封口保护令申请公开报道不影响审判

纳吉(右二)在监狱局官员带领下,前往吉隆坡高庭居家服刑

谕令的司法检讨案审讯。(苏思旗摄)


(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总检察署提出的封口令与保护令申请,认为无需限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司法检讨案的相关信息与文件公开传播。

承审法官陆意清说,即便案件被公开报道,或是在法庭上公开审理,也不会影响审判公正。

她表示,本身谨记必须发出封口令的需要,与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保障的言论与表达自由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

她认为,即便不发出封口令,也不会对审判的公正构成实质风险,这件事在公共领域已有太多讨论。

陆意清表示,她发现已有足够替代措施,以应对封口令试图限制的担忧,例如藐视法庭或诽谤相关法律。

她也说,本身在考虑总检察署的申请原因后,认为其所拟定的封口令涵盖范围过广。

基于此,她认为没有必要发出封口令,并裁定驳回总检察署的两项申请。

沙菲宜认为,总检察署被驳回的申请,以最后堂费总结不妥,

并建议2万令吉堂费,其建议获得法官采纳。(苏思旗摄)



纳吉要求修改诉状受挫

另外,陆意清也驳回纳吉要求修改其司法检讨的诉状并纳入附加证据的申请。

纳吉是寻求加入一份其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的支持宣誓书,其中附有一封志期202514日的信件,并由彭亨苏丹办公室的王室总管签署,据称确认附加谕令副本的真实性。

陆意清认为,基于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这项申请来得太迟且不再适当。

她说,相关附加证据(尼查的宣誓书与苏丹办公室信件)并未显示与案件有直接必然联系。

纳吉的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右)出席聆听居家服刑谕令案。(苏思旗摄)



1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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