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3 章
赛沙迪上诉案继审
第 3 回:赛沙迪4失信案获判无罪释放
(20/3/25)
赛沙迪4失信案获判无罪释放 联邦法院审检方上诉申请
(吉隆坡10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12月11日起一连两天,聆听检方就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失信案获判无罪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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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择定于12月11日起一连两天,聆听检方就赛沙迪4项失信案 获判无罪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档案照) |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说,副主簿官旺法蒂玛今日进行线上案件管理后,择定上述日期聆审检方的上诉。
他今日受记者电访时说,“控辩双方必须在11月26日之前提交陈词,法庭择定于11月27日进行案件管理。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也有参与今日的线上案件管理。
上诉庭三司在6月25日一致裁定,推翻高庭此前判处赛沙迪7年监禁、鞭笞两下,罚款1000万令吉的罪成判决。
总检察署翌日则针对上诉庭的这项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在9月22日入禀上诉通知。
现年32岁的赛沙迪,其首控状是指他与时任土青团副财政拉菲克共谋挪用,受托管理土青团100万令吉资金,并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车站的联昌银行犯下上述行为。
10/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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