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新洲日报言路版部分文章
第 3 回:由替阵迈向在野政治力量新结盟的探讨
由 替 阵 迈 向 在 野 政 治 力 量 新 结 盟 的 探 讨
自 人 民 党 主 席 赛 胡 申 阿 里 博 士 于7 月6 日, 在 该 党 第36 届 党 代 提 出“ 建 立 在 野 力 量 联 盟” 的 概 念 后, 引 起 各 方 的 不 同 反 应。
替 阵 成 员 党 之 一 的 回 教 党 代 主 席 哈 迪 阿 旺 说, 替 阵 成 员 党 之 间 的 合 作, 不 会 影 响 各 党 不 同 的 斗 争 目 标, 因 此, 它 将 继 续 与 其 他 成 员 党 合 作。 而 行 动 党 主 席 林 吉 祥 则 认 为, 既 然 行 动 党 重 返 替 阵 的 问 题 不 存 在, 但 它 准 备 跟 公 正、 人 民 党 和 其 他 政 治 力 量 包 括 进 步 的 回 教 势 力, 共 同 筹 组 一 个 新 的 世 俗 阵 线。 基 于 赛 胡 申 在 其 演 辞 里 没 有 提 出 组 成 新 政 治 联 盟 的 具 体 方 案, 令 许 多 非 政 府 组 织 及 民 主 人 士 一 时 间 难 于 表 态。
回 教 党 当 然 十 分 眷 恋 替 阵, 它 可 以 利 用 替 阵 的 多 元 形 象 以 求 扩 大 丹 丁 两 州 以 外 的 版 图, 而 行 动 党 因 为 抗 拒 回 教 国, 迫 使 它 局 限 在 华 社 里, 所 以, 它 非 常 迫 切 须 要 与 人 民 公 正 党 协 商 合 作, 以 图 保 存 势 力。 即 将 成 立 的 人 民 公 正 党 恰 好 夹 在2 个 老 牌 在 野 党 中 间。 若 想 独 当 一 面, 尚 言 之 过 早, 继 续 留 在 替 阵 里, 却 认 为 替 阵 的 发 展 显 然 已 陷 入 瓶 颈。 因 此, 面 对11 月 后 新 形 势 的 出 现, 以 及 内 部 力 争 扩 充 势 力 的 压 力,“ 在 野 政 治 新 联 盟” 宏 图 的 提 出, 正 顺 应 该 党 日 后 发 展 的 需 要。
无 可 否 认, 自 从 回 教 党 提 出 施 行《 回 教 刑 事 法》 和《 建 立 回 教 国》 的 政 策 后, 替 阵 的 团 结 基 础 出 现 了 崩 裂。 待 行 动 党 片 面 宣 布 退 出 替 阵 后, 更 进 一 步 削 弱 了 替 阵 的 组 织 力 量。 在 这 种 党 性 高 于 人 民 权 益 或 称 人 民 主 权 的 效 应 下, 原 本 支 持 替 阵 的 民 众 产 生 了 迷 惑, 替 阵 已 到 了 非 变 革 不 可 的 时 刻。 因 此, 人 民 公 正 党 在 这 民 主 运 动 遭 受 挫 折 的 历 史 阶 段 提 出 并 主 张 建 立 在 野 力 量 新 联 盟, 不 仅 有 凝 集 替 阵 的 群 众 力 量, 也 有 团 结 一 切 的 民 主 力 量 的 功 能, 使 之 在 即 将 转 型 的 政 治 变 格 中, 开 创 出 一 条 新 的 政 治 路 线。
人 民 公 正 党 和 行 动 党 皆 认 为, “ 在 野 政 治 力 量 联 盟” 是 开 放 给 所 有 政 党、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民 主 人 士( 包 括 国 阵 内 的 有 识 之 士) 参 加。 它 以 现 今 的 宪 法 精 神 为 基 础, 尊 重 并 平 等 对 待 各 族 人 民 的 权 益, 为 实 现 公 正 民 主, 各 民 族 共 存 共 荣 的 社 会 而 奋 斗。 基 本 上, 该2 党 在 共 同 目 标 上 存 有 共 识。 而 回 教 党 认 为, 希 望 所 有 的 在 野 政 党 在 来 届 大 选 中, 以 一 对 一 的 方 式 与 国 阵 展 开 竞 争, 这 种 竞 选 策 略, 基 本 上 也 符 合 上 述2 党 的 意 愿。 总 括 地 说, 目 前 的 在 野 政 党, 基 于 共 同 的 利 害 关 系, 仍 然 具 有 结 盟 或 合 作 的 可 能 性。 但 是, 要 以 怎 样 的 结 盟 或 合 作 形 式 出 现, 则 有 待 考 验 政 治 工 作 者 的 智 慧 了。
人 民 公 正 党 如 果 要 主 导 新 政 治 联 盟, 它 必 须 要 提 出 从 组 织、 纲 领 至 资 源 等 形 式 与 政 策 的 具 体 方 案, 不 能 像 赛 胡 申 博 士 在 演 辞 中 只 提 出 笼 统 的 概 念 是 不 够 的。 或 许, 这 是 所 谓 新 政 治 的 新 民 主 作 风, 留 下 一 大 片 空 间 让 所 有 愿 意 参 加 结 盟 的 党 团 和 民 主 人 去 共 同 商 讨, 去 建 设。 但 是, 在 瞬 息 万 变 的 政 海 里, 往 往 机 遇 一 失, 便 会 变 成 覆 水 难 收。 有 鉴 于 此, 各 方 有 识 之 士, 不 妨 主 动 提 出 建 议, 集 腋 成 裘,并 且 身 体 力 行, 力 求 早 日 实 现 宏 图 大 愿。
笔 者 认 为,“ 在 人 民 民 主 精 神 的 原 则 下, 各 加 盟 单 位 或 个 别 人 士 被 允 许 拥 有 本 身 的 党 性 或 理 念, 但 其 党 性 不 能 损 害 整 体 的 团 结 与 行 动 的 一 致 性, 它 必 须 服 从 新 联 盟 的 人 民 主 权 精 神, 以 及 普 世 的 民 主 原 则。 而 回 教 理 想 主 义 者 也 必 须 为 实 现 公 正 民 主 的 社 会 而 作 出 相 应 的 调 整。 必 须 照 顾 到 新 联 盟 内 其 他 非 穆 斯 林 党 团 的 社 会 处 境, 以 免 整 体 利 益 受 影 响”。
“新 联 盟 内 的 各 党 派, 在 短 期 内 尽 可 能 达 致 谅 解, 在 各 选 区 以 一 对 一 的 方 式 对 抗 国 阵, 以 期 避 免 相 互 争 斗 而 使 巫 统 的 国 阵 坐 收 渔 人 之 利。 长 远 的 奋 斗 目 标 就 是 要 建 立 健 全 的 议 会 民 主 两 线 制, 为 将 来 的 执 政 创 造 组 织 工 作 条 件”。
在 理 论 建 设 上, 笔 者 认 同 赛 胡 申 所 提 出 人 民 民 主 论 及 人 民 主 权 论, 它 是 相 对 于 当 前 泛 滥 的 神 权 政 治 和 种 族 主 义 政 治 思 潮。 人 民 的 民 主 权 力 必 须 要 得 到 尊 敬 与 贯 澈; 人 民 主 权 的 精 神 必 须 要 建 设 起 来 以 清 除 为 虐 人 间 的 种 族 主 义 遗 毒。 作 为 新 政 治 运 动 的 策 略 理 论,“ 在 野 政 治 联 盟” 唯 有 高 举 鲜 明 的 斗 争 理 论, 才 能 与 一 切 旧 政 治 文 化 如 神 权 政 治 及 种 族 政 治 坚 定 的, 明 确 的 划 清 界 线, 才 能 在 历 史 性 的 政 治 转 型 机 遇 中, 领 导 人 民 朝 向 建 立 两 线 制 目 标 前 进!
然 而, 现 实 中 的 在 野 党 内 部 的 矛 盾, 却 使 人 怀 疑 新 的 在 野 政 治 联 盟 能 否 顺 利 形 成。 行 动 党 惧 怕 人 民 公 正 党 华 裔 力 量 的 壮 大 多 于 回 教 国, 因 为 除 了 马 华 外, 华 裔 公 正 党 员 的 强 大, 直 接 将 进 一 步 迫 使 行 动 党 走 向 政 治 边 缘。2002 年 彭 享 文 冬 吉 打 里 州 补 选, 行 动 党 一 方 面 表 示 欢 迎 替 阵 助 选, 另 一 方 面 却 不 允 许 替 阵 华 裔 助 选 员 踏 进 华 裔 选 民 占 多 数 的 选 区, 司 马 昭 之 心, 昭 然 若 揭。
人 民 公 正 党 在 商 谈 合 并 期 间, 公 正 党 内 外 的 回 教 保 守 势 力 曾 多 次 干 挠 合 并 的 进 程。 它 们 恐 惧 人 民 党 内 进 步 的 回 教 知 识 分 子 进 入 公 正 党 领 导 层 后, 会 进 一 步 扩 大 其 影 响 力 至 其 他 回 教 团 体, 甚 至 是 回 教 党。 在 许 多 公 开 场 合, 回 教 党 也 常 把 人 民 党“ 忘 记” 了。 这 回, 当 赛 胡 申 提 出 的 新 联 盟 建 议 后, 回 教 党 领 袖 竟 脱 口 而 出,“ 不 知 道 新 联 盟 为 何 物”?
由 此 可 见, 如 果 以 替 阵 先 前 及 之 后 的 组 织 架 构 去 催 生 新 的 政 治 联 盟, 显 然 缺 乏 先 天 健 全 的 胎 气。 因 此, 赛 胡 申 提 出, 该 新 联 盟 是 开 放 给 所 有 政 党、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个 人。 这 虽 然 不 是 新 的 策 略, 也 可 窥 视 其 运 作 的 走 势。 民 间 不 乏 支 持 政 改 的 力 量, 而 在 回 教 社 会 里, 还 有 众 多 中 庸 的 专 业 人 士 及 开 明 的 知 识 分 子。 只 要 旗 帜 鲜 明, 立 场 坚 定, 战 术 用 得 贴 体, 新 联 盟 是 有 前 途 的。 但 在 当 前 政 治 气 候 还 相 对 沉 闷 的 时 期, 预 料, 要 实 现 在 野 政 治 联 盟, 还 须 要 走 一 段 曲 折 的 路。
在 组 织 在 野 政 治 力 量 联 盟 期 间, 人 民 公 正 党 与 期 等 待 榴 连 落 地, 倒 不 如 加 强 党 组 织 与 党 理 论 的 建 设。 以 本 身 的 实 力, 积 极 提 高 党 多 元、 中 庸 与 开 明 的 形 象。 与 此 同 时, 争 取、 团 结 及 结 合 尽 可 能 多 的 同 盟 力 量, 方 能 力 撼 巫 统 的 国 阵。
作 者: 陈 志 光
笔 名: 一 本
2003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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