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因遗孀及家属 撤回向高庭申请暂缓令
(吉隆坡15日讯)已故财政部前部长敦达因、其遗孀杜潘娜伊玛及家属,周三撤回向高庭提出的申请,即要求暂缓由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及政府对他们及其公司展开的4项资产充公程序。
此前,地庭于本月初批准他们提出的暂缓执行申请,同时也批准反贪会提出的4项单独的充公申请,等待其于2024年提交的司法检讨及宪法诠释案件审结。
高庭法官拿督阿丽莎苏莱曼批准撤回申请,并在通过线上方式审理时,谕令申请人支付2000令吉堂费予反贪会及政府。
除了于2024年11月逝世的达因、纳伊玛之外,申请人还包括他们的4名子女,即阿斯妮达、莫哈末威拉达尼、莫哈末阿米尔和莫哈末阿敏,以及18家公司。
这18家公司分别是AAD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 Yayasan Haji Zainuddin, Ilham Baru私人有限公司、Anchor Point私人有限公司、Kangkung Catering私人有限公司、Adrihaniz私人有限公司、Syarikat Malur私人有限公司、Amiraz私人有限公司、Ridana私人有限公司、Daan私人有限公司、Maya Seni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Magical Zone私人有限公司、Permatang Maju (M)私人有限公司、Brainstorms私人有限公司、Arida Farms私人有限公司、Gajah3 Resource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Ilham Tower私人有限公司及Selidik Jaya私人有限公司。
除了反贪会及大马政府,他们在司法检讨申请中也将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两名反贪会高级官员列为答辩方。
纳伊玛代表律师莫哈末尼扎慕丁及阿伯罕在线上审讯后,个别向The Edge证实审讯结果。
高庭驳回反贪会冻结申请 达因妻儿可动用5.4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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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去年6月19日提出申请,禁止 纳伊玛母子等相关方管理海外资产。 (档案照) |
(吉隆坡2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寻求对已故前财政部长敦达因遗孀杜潘纳伊玛、其子及另外7造,在新加坡银行账户中5亿4400万令吉的资产发出冻结令,高庭今日驳回反贪会的这项申请。
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艾曼裁定,控方未能符合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53条文下的法定要求,因此驳回有关申请。
反贪会副检察司马哈迪阿都朱玛代表控方出庭;纳伊玛母子及另外7造则由律师拿督古迪亚星尼扎代表。
反贪会于去年6月19日提出单方面申请,要求禁止纳伊玛、其子阿米尔再努丁、两名人士、5家公司及任何相关方管理海外资产。
有关海外资产包括存放在新加坡的投资基金,分别为2100万英镑(约1亿2100万令吉)及9900万美元(约4亿2300万令吉)。
反贪会是依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3条文提出申请,案件则源自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条文及2001年反洗钱法令第4(1)条文下的调查。
22/5/2026阻遗孀等人处理55亿海外资产 高庭813聆审限制令申请
纳伊玛与反贪会之间的司法攻防持续延烧,从伦敦、新加坡再到泽西岛,反贪会追查达因家族海外资产司法战线持续扩大。
| (档案照) |
(吉隆坡18日讯)反贪会追查已故前财长敦达因家族资产再有进展,高庭择定于8月13日聆审反贪会提出的限制令申请,以阻止达因遗孀杜潘纳伊玛及相关人士,处理位于英国皇家属地泽西总值超过55亿令吉的海外资产。
承审法官诺鲁薇娜今日在案件过堂时,择定上述日期。
根据法庭文件,反贪会是于去年6月25日提出申请,要求禁止纳伊玛或任何与她有关联人士管理、转移或处理相关资产。
涉案资产包括价值1亿5750万美元(约6亿6700万令吉)及8500万英镑(约48亿9000万令吉)的离岸资产。
反贪会:资产在马取得但未申报
反贪会指出,有关资产是在马来西亚取得,但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所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3条文提出限制令申请。
这也是控方针对达因及其家属海外资产提出的第3宗相关申请,较前涉及英国及新加坡资产的案件已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反贪会曾于2025年6月申请限制纳伊玛、其子莫哈末阿米尔再努丁、2名人士及5家公司处置位于新加坡的海外资产,包括总值约5亿4400万令吉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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