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请修改控状 删除“收取”字眼 辩方:审讯6年后修改不公平
(吉隆坡20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件的控方申请修改控状,以删除控状中“收取”的字眼。
地庭法官阿祖拉随后批准辩方要求时间准备法律依据,并择定明日聆听双方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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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周一出庭面审。后为辩方律师雷尔。(黄玲玲摄) |
较早前,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庭上表示,修改控状只是取走“收取”的字眼,并认为双方可通过口头陈词解决此事宜。
辩方律师蓝卡巴星则说,辩方需要准备法律依据,因为取走控状中“收取”的字眼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事宜,因为“收取”这字眼是案件的核心要素。
“当控方删除相关字眼时,意味着辩方整体的辩护理由是否具备相关性已成疑问,因为控方必须证明控状中所列明的要素。”
他表示,辩方在审讯过程中已针对“收取”的要素提出疑点,而相关疑点具备相关性,涉及法庭评估证人的可信度。
“如今在毫无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删除该要素,且是在审讯历经6年后的后期阶段才修改控状,将对辩方构成偏颇,因为这已经影响我们的辩护理由。”
(吉隆坡3日讯)槟城海底隧道计画案审讯进度一再受阻,主审法官阿祖拉今日明确划下“时间线”,表明控方的举证审讯最迟须在今年6月前完成,并强调法庭将全面掌控审讯节奏,不容案件再无限期拖延。
地庭法官阿祖拉今日是在控方第37名证人,即44岁的争议性商人拿督斯里卡纳拉嘉,再度向法庭申请暂缓审讯时,作出上述命令。
卡纳拉嘉在接受辩方盘问逾两小时后,宣称自己发烧及咳嗽不适,要求展延审讯。
不过,阿祖拉指出,案件已审理多时且拖延已久,法庭必须控制程序。
“我的目标是最迟在6月完成控方举证,今天我批准展延,但证人须在下次审讯时出示病假单。”
在法官批准展延聆讯后,本案将于4月20日及21日续审。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随后表示,控方也希望案件尽快审结。
“目前只剩下这名证人(卡纳拉嘉)及另一名查案官仍需接受辩方盘问,事实上,法官阁下,我们也希望案件尽快完成,控方的书面陈词已准备好,只需稍作补充。”
较早前,卡纳拉嘉在接受辩方盘问的过程中声称身体不适,并质疑林冠英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蒂雅拉不断对他作出重复性提问。
“我不舒服,有严重咳嗽和发烧,我原以为蒂雅拉会提出新问题,但她问的是相同问题……我已在蓝卡巴星盘问我的时候作出解释。”
蓝卡巴星随即起身说:“我认为现在是法庭控制审讯程序的时候,而不是证人,如果我的同僚没有就其证人的情况进行处理,我认为法庭更适合向他说明情况与意义,我会很感激。”
针对卡纳拉嘉提出的“投诉”,阿祖拉回应说,律师有权盘问证人,而相关问题并非重复问题,因为涉及了不同的口供记录。
根据第一项修正控状,65岁的林冠英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内,身为时任槟州首席部长,滥用其职位收受330万令吉贿款,作为协助扎鲁阿末名下公司获委承建总值约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主要公路及海底隧道工程。
第二项修正控状则指身为峇眼国会议员的林冠英,于2011年3月某日凌晨12时30分至2时之间,在吉隆坡谷中城花园酒店附近,向扎鲁阿末索取相等于该工程利润10%的贿赂,作为协助其公司获得同一项工程的报酬。
卡纳拉嘉否认存恶意动机 “林冠英非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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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为其涉及的海底隧道案出庭面审。旁为妻子周玉清。 (黄志汉摄) |
(吉隆坡21日讯)争议性商人卡纳拉嘉供称,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不是他的敌人,从未对他不利,因此否认对林冠英存有任何恶意动机。
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今日续审,卡纳拉嘉是第37名控方证人,也是关键证人,其妻子吉丹嘉丽则是首名控方证人。
他今日接受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复问时,提到2016年他被投资者起诉欺诈的案件。
他说,有关案件已经结案,他已将被指误汇入Usaha Ventures Malaysia基金会的款项归还,并向警方报案。
误汇入基金会款项已退回
“我已把误汇入基金会的款项退回,也报警了,警方指示归还款项,我也已经归还。”
他说,法庭并没有对他作出任何裁决,案件最终在其律师的协助下庭外解决。
他也说,上述民事案与本案并无关联性。
221/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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