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卅二 章 : 纳吉及其儿女所得稅案
税局向纳吉追税近17亿 高庭4月聆审简易判决申请
(吉隆坡6日讯) 高庭今日择定于4月17日聆审内陆税收局兴讼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税16亿9000万令吉,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法官拿督阿末巴仄是在内庭进行的案件管理程序择定上述日期,纳吉是由律师法罕代表出庭,以及税收局的律师为莫哈末纳比尔。
税局向纳吉追税近17亿 |
法罕稍后对记者说:“法庭也定于4月3日再度进行案件管理。”
简易判决是法庭通过陈词裁决,无需在审讯中聆听证人供词。
纳吉是在去年8月8日入禀申请,以展延税收局的追税诉讼,直到他向税收局所提出的报税上诉有结果为止,但是项申请已在今年2月28日被法庭驳回。
阿末巴仄当时裁决说,作为答辩人的纳吉无法证明存在可令法庭展延诉讼的特殊情况。
税收局也在宣誓书中指出,就算纳吉提出报税上诉,他仍需支付16亿9000万令吉。
政府在去年6月25日通过税收局向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的未付税款,另加裁决日算起的每年5%利息,以及堂费和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费用。
6/3/2020
税收局向纳吉追税简易判决·再展至622聆审
纳吉 |
(吉隆坡8日讯)高庭展延至6月22日,聆审内陆税收局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的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说,本案原订本月5日聆审,但随着政府实行有条件行动管制令而展延。
他通过WhatsApp对马新社说:“法庭在电子审查系统中订下新日期,法官拿督阿末巴仄将于当天下午2时聆审。”
简易判决是无需传召证人出庭供证下进行判决。
2月28日,法庭驳回纳吉的申请,即要求搁置税收局向他追讨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的诉讼,直至他向税收局提出报税上诉有了结果为止。
去年8月8日,纳吉要求搁置税收局的诉讼,但税收局在宣誓书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指出,即使纳吉对税务评估提出上诉,他仍需支付16亿9000万令吉。
政府去年6月25日通过税收局向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的未付税款,另加裁决日算起的每年5%利息,以及堂费和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费用。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05-08
研究陈词内容或需1个月·法官:判决前一周通知诉辩方
【税收局向纳吉追税申请简易判决】 |
(吉隆坡22日讯)内陆税收局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税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承审法官今日聆听诉辩双方的陈词后,表示或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研究陈词内容,才作出判决。
此案原订5月5日聆审,但因政府实行有条件行动限制令而展延至今日。简易判决是法庭通过陈词裁决,无需在审讯中聆听证人供词。这也意味者,若法庭批准简易判决,此案将无需进入审讯阶段。
辩方反对简易判决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陈词时指出,辩方反对诉方(内陆税收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他说,一开始是内陆税收局起诉其当事人(纳吉),但现在却申请简易判决,若法庭批准简易判决,那也就意味着辩方没机会辩护。
“他们(内陆税收局)有选择权将案件带上法庭,他们并不是将所有的这类案件都带上庭,然而一旦带上法庭,就必须尊重法庭,而不是在没有审讯下进行判决。”
沙菲宜周一下午抵达吉隆坡民事高庭,为内陆税收局向纳吉 追讨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税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 申请进行陈词。 |
他说,在联邦宪法第121条文下,检控官的权利不可以超越联邦宪法赋予法庭的权利,法官有权利去承审一个案件及聆听来自辩方的抗辩,惟诉方并不认同沙菲宜此论述。
他也说,纳吉在2013年的全国大选后,曾把所收到捐款中的6亿2000万美元款项归还捐款者,但内陆税收局却没将这笔归还款项纳入在计算评估内。
此外,诉方代表律师阿布达立陈词时指出,在民事程序下,税收局可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采取法律行动,将欠税案件带上法庭。
辩方指所收到款项是“捐款”
他说,辩方指纳吉所收到的款项是“捐款”,因此不属纳税的收入,但根据1967年所得税收法令(53法令)第106(3)条文阐明,凡是在该条文下的案件,法庭不应理会任何有关被追讨的税务数额是过多和错误评估等的辩解。
他指出,辩方可在向所得税特别委员会提出的上诉中,争论有关税务评估是否正确。
在聆听双方大约两个小时的陈词后,法官拿督阿末巴仄表示需要时间研究双方的陈词内容,或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并会在判决的前一个星期通知诉辩双方。
阿布达立(中)是诉方的代表律师 |
23/6/2020
税收局诉讼成功· 纳吉需付近17亿欠税
(档案照) |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讨逾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税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同时也谕令纳吉缴付这笔所得税欠款,以及支付1万5000令吉的堂费。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巴仄是在6月22日聆听了控辩双方大约两个小时的陈词后,在今日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曾于今年2月28日驳回纳吉的申请,即要求搁置税收局向他追讨所得税欠税诉讼,直至他向税收局提出报税上诉有了结果为止。
去年8月8日,纳吉要求搁置税收局的诉讼,但税收局在宣誓书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指出,即使纳吉对税务评估提出上诉,他仍需支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未付税款。
政府是在去年6月25日通过税收局向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的未付税款,另加裁决日算起的每年5%利息,以及堂费和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费用。
22/7/2020
税务专家:税收局胜诉·或再向纳吉追税逾10亿
税收局
(八打灵再也23日讯)税务专家指出,随着吉隆坡高庭发出简易判决给内陆税收局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讨他于2013年收取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税务,税收局有可能会再采取法律行动,向纳吉追讨逾10亿令吉的欠税。
法律规定须先还税
根据网媒《今日自由大马》引述不具名的资深税务专家谈话说,根据法律规定,纳吉必须先偿还内陆税收局向他追讨的欠税。
吉隆坡高庭昨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逾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税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同时谕令纳吉缴付这笔所得税欠款及罚款。
税务专家也向该媒体表示,来自沙地阿拉伯财政部的6亿3200万令吉是“非课税”的捐款。
“如今,纳吉必须向所得税特别专员办公室(PKCP)上诉,再由仲裁庭根据所得税法令审理并确定纳税人的上诉申请。”
纳吉 |
报道说,所得税特别专员办公室通常是由3名成员组成,他们都具有法律背景并且熟悉税收法律。同时,他们将会根据法律,以鉴定事实并作出决定。
须证明是捐款或收入
报道表示,在纳吉案件中,法院必须确定的最主要问题是,纳吉所收到的钱是属于捐款还是收入。
“纳吉必须证明这笔钱是捐款,而内陆税收局要证明这笔钱是收入。”
“如果(证明)这笔钱是收入,那又是属于什么性质?是工作、分红还是获奖?”
报道指出,不属于收入性质的款项如同捐款并不需要缴税。
“无论捐赠是否等于政治献金,规则都是相同的,即捐款就不需征税。”
报道也说,关键在于纳吉和内陆税收局如何证明他们的立场。
“败诉的人可以将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
纳吉昨日在脸书专页贴文说,“当我们向所得税特别专员办公室提出上诉,一切就会真相大白。”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07-23
纳吉针对欠税案上诉 | 今进行案件管理
税收局 |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高庭谕令他缴付2011至2017年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的裁决,提出上诉。
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罕指出,辩方数月前已入禀上诉申请,明日将在上诉庭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于7月22日,在简易判决中批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所拖欠税款。
他裁定,税收局已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发出税收评估通知予纳吉,就算要针对税务评估上诉,仍需支付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税额,但纳吉至今分文未付。
税收局是于2019年6月25日起诉纳吉,追讨上述拖欠的所得税,同时要求从裁决日算起一年5%利息、堂费及法庭认为适当的费用。
26/10/2020
0 Comment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