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104 章 :纳吉获有条件特赦
(16/3/24)
律师公会2周内入禀 司法挑战纳吉减刑
(吉隆坡16日讯)大马律师公会议决将入禀法庭,以寻求司法检讨,挑战特赦局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的决定。
莫哈末依兹里表示,律师公会预计会在两周内入禀法庭,针对 特赦局对纳吉的减刑决定提出司法检讨。(陈启基摄) |
238票对1票压倒性通过
今日召开的律师公会78届常年大会是以238票支持,1票反对的情况下,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这项议案。
律师公会新任主席莫哈末依兹里在大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随著大会以压倒性票数通过有关议案,律师公会将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挑战。
他表示,律师公会预计会在这两周内入禀。
只针对特赦局决定
他强调,律师公会只是针对特赦局的决定提出司法检讨,并非针对国家元首的决定,而律师公会会挺身而出,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之一。
“因为这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无所畏惧,我们捍卫法治。这也是为何今天的大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需要作出司法检讨。”
“我们只是针对特赦局的决定提出司法检讨,而不是国家元首的决定。我们都知道,所有听到特赦局决定的人都不满意,因此我们帮助他们确保正确的事情会发生。”
纳吉续争取居家服刑 上诉庭10月7案件管理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司法检讨被驳回一事入禀上诉庭,继续争取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6年刑期。
纳吉代表律师法汉证实,上诉通知书已于7月9日提交。根据法庭的电子归档系统,此案定于10月7日进行案件管理。
纳吉早前向高庭申请展开司法检讨,以便求证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发出附加谕旨,允许他居家服刑,但高庭拒发出准令。
纳吉是在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要求法庭发出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着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他也寻求另一项庭令,如果此附加谕令是存在的,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吉隆坡的住家,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的刑期。
纳吉在申请中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刑期减半提早至2028出狱
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裁定,支持申请人(纳吉)的4份宣誓书,包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所入禀的宣誓书,皆属道听途说,因而驳回上述申请。
纳吉减刑司法检讨申请 | 纳吉:代表大会无效 律师公会无权挑战减刑
(吉隆坡7日讯)律师公会挑战特赦局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作出减刑决定的司法检讨申请,纳吉以大马律师公会常年大会无效为由提出初步反对。
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在宣誓书中指出,大马律师公会缺乏提出该法律行动的权利。
大会未达法定人数
法汉指出,第78届律师公会常年大会是无效的,因为大会是在未在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召开,违反了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超越权限且违反法定义务。
大马律师公会是在第78届常年大会上,以238票比1票的情况下,通过入禀法庭寻求司法检讨,挑战特赦局给予纳吉减刑的决定。
莫哈末法汉是于8月6日入禀宣誓书指出,根据法律专业法令第64(4)条文,律师公会常年大会的法定人数为500名会员。
“然而,我坚信,截至3月16日早上10时,会议出席人数尚未达到法定要求。”
指入禀诉讼决定超越权限
他说,律师公会常年大会于3月16日中午12时15分开始时,出席者仅有401人,占会员总人数的约1.6%,而有关要向法庭入禀司法检讨的动议就是在当天进行讨论和通过。
挑战特赦局对纳吉减刑 律师公会申请准令 11月裁决
(吉隆坡18日讯)高庭将于11月11日,针对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申请准令,挑战特赦局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做出减刑决定一案作出裁决。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尔聆听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及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拿督再诺查卡利亚的陈词后,定于11月11在公开法庭上作出裁决。
沙菲宜:没资格挑战特赦局决定
在这之前,沙菲宜说,律师公会没资格对特赦局的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因其当事人的赦免是一件私人事务,对律师公会成员或广大公众根本无法律后果。
他表示,赦免一般上是国家元首所授予的,已免除了个人的法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赦免不会对申请人(即大马律师公会)或其2万名成员引发任何不利的影响。因此,申请人的挑战并没对他们的合法权利或利益,产生任何直接影响,仅凭这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就应被驳回。”
他认为,向法庭提出的准令申请,显然是无理取闹及无意义的,因国家元首的决定不应由司法机构审理,所以申请人申请的准令是具有恶意的。
沙菲宜说,大马律师公会于3月16日召开的第78届常年大会上通过了一项议案,挑战其当事人所获的特赦,但大会的出席人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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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律师公会挑战纳吉减刑 “特赦属元首特权不可审理”
纳吉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法汉于周一为案件出庭。(黄玲玲摄) |
(吉隆坡11日讯)高庭拒绝发出准令予大马律师公会,不批准该公会针对特赦局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做出的减刑决定,展开司法检讨。
高庭法官阿末卡玛说,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款,国家元首直接行使自行裁量权,而不是由特赦局赋予权力。
他指出,特赦问题是不可审理的,是在国家元首特权之下。
大马律师公会是于4月2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并将特赦局(吉隆坡、纳闽、布城)以及纳吉列为答辩人。
阿末卡玛是在此前聆听了大马律师公会和纳吉代表律师的陈词后,在今日做出上述裁决。
阿末卡玛说,申请人(大马律师公会)辩称,大马律师公会并不是在挑战国家元首的特权,而是挑战特赦局提供的建议。
“本质上,申请人正在分裂国家元首的决定和特赦局的建议。申请人试图区分特赦局的建议以及国家元首的实际决定,此举是有缺陷的。”
11/1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