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119 章 :纳吉一马案 25项控状 全数表罪成立
【纳吉一马案】4滥权罪表罪成立
(吉隆坡30日讯)曾轰动全国乃至世界的一马公司弊案,历经六年半审讯之久,高庭终在今日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4项滥权贪腐罪表面罪名成立。
这意味著,纳吉需为其4项为滥权贪腐罪出庭自辩。
本案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在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述4项滥权罪的成立,既未受到误导亦不存在偏见。
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长子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扎夫妇、长女诺雅娜、次子拿督纳兹福丁、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前彭亨大臣丹斯里安南耶谷等人皆现身法庭,旁听今日的判决。
本案主控官为阿克兰副检察司、卡马巴哈林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等,纳吉代表律师则是丹斯里沙菲宜。
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在地庭被控,并在2018年10月31日转至高庭,审讯则始于2019年8月28日。
他在本案中获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有关4项滥权控状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5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这抵触了《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20年监禁,或贿款5倍的罚金,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至于21项洗钱控罪,法官的宣判还在进行中。
4滥权罪表罪成立 纳吉自辩选择证人栏内宣誓供证
(吉隆坡30日讯)在高庭宣判4项滥权罪表面罪名成立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今早宣判,纳吉所面对4项滥权罪表罪成立。
这意味著,纳吉需为其4项为滥权贪腐罪出庭自辩。
在出庭自辩时,纳吉有3种方式可供选择,既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在被告栏内,无需宣誓和无需接受控方盘问;或是保持沉默。
而纳吉则向法官表明,他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纳吉25项控状 全数表罪成立
(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案件,4项滥权贪腐罪与21项洗钱罪,全部表罪成立。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是于今早对案件,做出上述宣判。
他在宣读判词时指出,纳吉被控的21项洗黑钱罪状,表罪成立。
而他在较早前已宣判,纳吉4项滥权贪腐罪在表罪成立。
这意味著纳吉面对一马公司滥权贪腐及洗黑钱罪,全数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纳吉在案件宣判后向法官表明,他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本案主控官为阿克兰副检察司、卡马巴哈林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等,纳吉代表律师则是丹斯里沙菲宜。
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在地庭被控,并在2018年10月31日转至高庭,审讯则始于2019年8月28日。
他在本案中获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有关4项滥权控状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5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这抵触了《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20年监禁,或贿款5倍的罚金,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则被控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约30日期间,于同一银行内犯下罪行。
这抵触了《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将判处最高5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控方于今年5月30日,结束证人供证环节,共传召了50位证人,其中就有国行前总裁洁蒂、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拿督沙鲁尔、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等。
2小時念判決摘要 25控狀皆表罪成立!
(吉隆坡30日讯)经过6年的法庭程序,高庭今日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所有25项控状皆表罪成立。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是在今早开庭,用近2小时念出判决摘要后,做出上述判决。
随着4项滥权控状表罪成立,科林劳伦斯谕令纳吉进入自辩阶段。根据一般法律程序,纳吉在自辩阶段将有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保持沉默。
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
科林劳伦斯择定12月2日开始进入自辩阶段。根据法庭系统,此案的自辩阶段目前已排期至明年11月7日,共有97天审讯日。
纳吉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罪名成立,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他今早是在监狱局人员的押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聆听判决。
随着表罪成立,这也意味着此案必须进入自辩阶段。
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3(ha)条文,71岁的納吉在出庭自辩时,有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保持沉默。
科林劳伦斯说,纳吉被控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状皆符合刑事程序法典条文下所有的法律规定。
他指出,控方为此案进行的举证,成功证明纳吉在25项控状中,表罪成立,因此谕令纳吉需出庭自辩。
在开庭后,科林劳伦斯先是针对4项滥权控状,念出判词摘要。在念了近1小时30分钟的判词后,科林劳伦斯宣判纳吉在4项滥权控状中表罪成立,随后紧接针对21项洗黑钱控状,继续念出判词摘要。
纳吉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塔妮娅指出,纳吉目前在监狱服刑,辩方律师在为自辩阶段工作做准备方面,需要前往监狱获取纳吉的指示。
“我们希望法官可给予更多时间,让纳吉于12月2日才出庭自辩。”
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25项控状。此案于2019年8月28日开审至今,在经过235天的审讯后,控方在传召完50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后,于今年5月30日,宣布完成举证阶段。
在10月24日,纳吉就1MDB贪腐丑闻,透过长子向全民公开道歉。不过纳吉在道歉声明中,依然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希望法律能还他清白,并将责任推给在逃的1MDB案通缉犯刘特佐,以及沙地石油公司高层人员。
纳吉在声明中说,1MDB丑闻是在他担任首相和财政部长期间发生的,他对此事件每天痛苦不已。
纳吉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罪名成立,自2022年8月23日起已被关押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今年2月宣布,纳吉获准刑期减半,从原本的12年减至6年,而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监禁刑期则增加一年。
上诉庭日前已择定12月5日,审理纳吉为寻求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发出附加谕旨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纳吉称,附加谕旨的目的是为了让他能够在家完成剩余的刑期。
【纳吉一马案】法庭择定12月2日 纳吉出庭自辩
(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于12月2日,针对一马公司案25项控状出庭自辩。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在宣读完25项表罪成立之后,最初择定于11月18日进入自辩阶段。
惟辩方律师认为,辩方需为自辩做准备,因此要求法庭给予更多时间。
对于辩方的要求,控方未表示反对。
法官柯林劳伦斯最终谕令于12月2日进入案件自辩阶段。
纳吉在本案中获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纳吉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长子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扎夫妇、长女诺雅娜、次子拿督纳兹福丁、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
巫青团团长拿督阿克玛、前彭亨大臣丹斯里安南耶谷等人皆现身法庭,旁听今日的判决。
为自辩阶段做准备 辩方律师要求展延至明年11月18日审讯
柯林劳伦斯 |
科林劳伦斯在念了逾1小時的摘要判决后,停顿了一下,重重叹了一口气后,宣佈上述判決。
科林劳伦斯指出,纳吉在此案中面对的21项洗黑钱控状,符合所有在法律下的要求。
针对辩方在陈词时主张指控状出现缺陷以及重叠性,科林劳伦斯指出,所有控状都涵盖了时间、地点和日期。
他也说,在此案中,纳吉并没被控状误导。至于辩方质疑此案文件的接纳性,他说证人所提供的文件都是依照法律所取得。
科林劳伦斯较早前指出,他今日在裁决中念出的是判决摘要,并非案件的所有全面理据。
至于辩方挑战数名证人的可信度,包括了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纳吉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等等,科林劳伦斯指出,在法律推定下,没有规定不能采纳这些证人的供词。
30/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