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

 
   
巫 統 編

 第 六十三章 :纳吉与其孩子所得稅案  

第 1 回: 纳吉父子欠税案获准上诉
(10/5/22)  

 

纳吉父子欠税案上诉 法院510决定是否审


(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将于510日决定,是否接受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其次子拿督纳兹夫丁提出,内陆税收局向2人追讨拖欠税务案的上诉申请。

根据马新社报道,纳吉及纳兹夫丁代表律师魏永康(译音)今日出席案件管理后,告知媒体这项消息。

纳吉及其次子拿督纳兹夫丁

今日的案件管理由联邦法院副主簿官拉希达罗斯丽主持,同样出席的还有内陆税收局代表律师莎基娜,以及作为此案法庭之友的律师公会代表阿比拉斯苏巴马廉。

魏永康表示,法庭也允许内陆税收局代表律师提出,要挪后原定本月16日聆听上述申请程序的申请。

他说,税收局也要求搁置本月8日的庭审,因为他们有其中一名律师确诊冠病。

纳吉及纳兹夫丁向联邦法院提出允许审理,上诉庭驳回他们要求撤销高庭批准向两人追讨税务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于去年99日宣判维持高庭原判,即允许税收局向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的税务,以及向纳兹夫丁追讨3760万令吉的税务。

政府于2019625日通过税收局向高庭提出上述追讨20112017年拖欠税务的诉讼。

 1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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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父子欠税案 法院批准上诉准令


(吉隆坡10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儿子拿督纳兹夫丁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即法庭将择定日期,聆审父子针对内陆税收局在他们欠税案件获得简易判决提出上诉的所有理据。

纳吉和纳兹夫丁是在去年7月,针对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的简易判决,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简易判决是指在无需传召证人供证的情况下直接下判,随着诉得直,纳吉父子的律师将会尽快入禀上诉通知书。

三司线上聆审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通过线上的方式,聆审纳吉和纳兹夫丁针对他们拖欠所得税的案件,内陆税收局获准得简易判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三司聆听申请方、答辩方和法庭之友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两司为拿督林添钻和拿督娜丽妮。

东姑麦润在下判时说,三司一致裁决,申请方所提出的法律问题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和(b)条文的要求。

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阐明2项上诉条件,即(a)来自上诉庭就高庭行使其原有司法管辖权在民事案件或事宜所做出的裁决和谕令,包括第一次裁决涉及普通原则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争论的重要问题,以及联邦法院的裁决攸关公共利益。

另一项条件为(b)来自关于宪法任何条款有效性的裁决,包括相关条例的任何成文法的效力。

纳吉和纳兹夫丁是本案的申请方,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和魏永康(译音),答辩方则是内陆税收局,代表律师是哈兹琳娜,以及代表大马律师公会在此案中作为法庭之友的律师阿南德拉吉。

较早前,沙菲宜在陈词时提出,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阻止法庭考量任何抗辩所提出的主张,篡夺(usurp)法庭的司法权。

他说,按照1967年所得税第1063)条文,高庭不能审理任何针对申请人税务评估过多、错误评估、上诉中或评估错误增税所提出的抗辩,而答辩方也在陈词中提到申请方在此案没有抗辩的权力,以及高庭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做出有利于答辩方的谕令,批准答辩方的简易判决申请。

他主张,这是违背及不符联邦宪法第121条款,该条文阐明赋予司法权力和权限审理任何案件。

他也说,税收局的举措试图让他的当事人破产,即便所得税特委会在这之前可以聆听他们针对税收评估过多所提出的抗辩理据。

哈兹琳娜在陈词时说,申请方已向所得税特委会提出上诉,对评估不满的事宜可以带到特委会,由特委会聆审申请方提出的上诉。

她也说,根据国家税收法,即便纳税人已向特委会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间也必需缴付欠款,符合法律赋予内陆税收局以先付款、后再谈的惯例向纳税人追讨拖欠税额。

魏永康:将尽快入禀上诉通知书

另外,魏永康在诉讼程序结束后向媒体透露,随着联邦法院做出这项裁决后,将尽快向法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2020722日,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约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年76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兹夫丁追讨376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案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纳吉父子随后提出上诉,但在202199日被上诉庭驳回,维持高庭的裁决,即批准内陆税收局向他们分别追讨约16亿9000万亿令吉和3760万令吉税款。 

1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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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父子欠税案获准上诉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父子今日获准针对内陆税收局追税17亿2760万令吉一案再提出上诉。

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允许纳吉和其儿子纳兹夫丁,针对去年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其他两名法官是娜莉妮和拿督林添钻,她们一致同意此判决。

其提出的法律问题,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和(b)条文的规定。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只有在申请人成功证明所提出的法律或宪法问题是新颖且具有公共利益的状况下,联邦法院才会审理上诉案。

高庭是在2020722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父子分别追讨近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欠税诉讼的简易判决申请。

纳吉父子随即提出上诉,但在202199日遭上诉庭驳回上诉。 

1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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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案仍在上诉 高庭准许纳吉父子破产程序延期



(吉隆坡19日讯)高庭基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及其儿子拿督莫哈末纳兹夫丁分别拖欠16亿9000万令吉以及3760万令吉的所得税税务仍在联邦法院上诉阶段,因此批准纳吉以及莫哈末纳兹组丁申请延期破产程序。

纳吉和纳兹夫丁的代表律师魏永康受询时表示,高庭副主簿官艾达拉哈尤今日透过线上方式进行案件管理时允许该申请。

申请延期破产程序是为了使我的两个辩护人能够就联邦法院的裁决,即内陆税收局谕令他们缴付欠税的命令提出上诉。

内陆税收局税务律师阿达丽也代表税收局出席了此诉讼程序。

政府是于202124日通过内陆税收局,在高庭向作为欠款人的纳吉发出破产通知书。

该通知书内容显示,纳吉必须缴付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连同从2020722日(高庭下判日)至202124日期间总余额的5%年利率,即4590万令吉以及堂费15000令吉;截至202124日,该总数达17亿38804204令吉16仙。 

19/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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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父子要求暂缓缴欠税 法院921审理


(吉隆坡21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921日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其儿子拿督莫哈末纳兹夫丁的申请,要求在等待上诉处理期间,暂停执行缴付内陆税收局近17亿令吉所得税欠款及欠税罚款。

纳吉和纳兹夫丁的代表律师魏永康受询时证实,听证会日期是在今天由联邦法院副书记官长苏海拉哈仑审理的案件管理程序中确定的。

代表内陆税收局出席案件管理程序的律师为艾努。

内陆税收局是在2019625日入禀高庭,向纳吉追讨20112017年估税年的所得税和罚款,涉及款项近17亿令吉。

吉隆坡高庭在2020722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近17亿令吉所得税欠税诉讼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谕令纳吉缴付这笔所得税欠款及罚款。纳吉较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同时申请暂缓高庭的裁决。 

2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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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父子欠逾17亿令吉税案 法院准暂缓执行简易判决


纳吉(档案照)


(布城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次子拿督纳兹夫丁今日成功取得庭令,以暂缓执行内陆税收局向他们追讨逾17亿令吉拖欠税款的简易判决,直至联邦法院审结两人所提出的上诉。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罗扎丽雅所组成的三司,将此庭令纪录在案。

东姑麦润在线上庭审中说:(我们)批准暂缓执行简易判决的庭令,直到两名上诉人(纳吉和纳兹夫丁)在联邦法院的上诉有结果为止。

较早前,纳吉和纳兹夫丁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罕告诉三司,作为答辩人的税收局不反对其两名当事人的申请,以暂缓执行税收局所取得的简易判决。

税收局的高级税收律师胡米达拉也确认此事。

联邦法院是在今年510日发出准令予纳吉和纳兹夫丁,以让他们就高庭批准税收局取得简易判决,以向他们追讨逾17亿令吉欠税的裁决,提出上诉。

纳兹夫丁(档案照)


两间高庭在2020年批准税收局的得简易判决申请,以分别向纳吉父子追讨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所拖欠的16亿9000万令吉及3760万令吉税款。

简易判决是指法庭通过陈词,而未在审讯中聆听证人供词的方式,对特定案件做出裁决。

纳吉和纳兹夫丁于去年99日在上诉庭上诉失败,无法如愿撤销税收局的简易判决。 

2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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