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六十八章 :太阳能弊案下判:罗斯玛有罪
【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案】罗斯玛3项罪名全成立
(吉隆坡1日讯)高庭今日宣判,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全部涉及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项目的3项贪污指控罪名成立!
现年70岁的罗斯玛面临一项索取1.875亿令吉的指控,以及两项从前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s)董事总经理赛迪收取650万令吉的贿赂指控。
此案由高级副检察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主导,而辩护律师拿督阿克伯丁和拿督佳吉星代表罗斯玛。
1/9/20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案】 罗斯玛被判入狱10年罚9.7亿
(吉隆坡1日讯)高庭判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3项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案罪成,入狱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
高庭是判处罗斯玛的3项罪名,各被判10年监禁,但刑罚将会同期执行。
辩护律师随后申请刑罚暂缓执行,并将会提出上诉。
高庭今日宣判,罗斯玛涉及3项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项目贪污指控罪名成立。
现年70岁的罗斯玛面临一项索取1.875亿令吉的指控,以及两项从前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s)董事总经理赛迪收取650万令吉的贿赂指控。
【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案】主控官求判最高20年刑罚 辩护律师求坐牢1天
哥巴斯里南 |
(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案,主控官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庭对罗斯玛判处最高刑罚坐牢最高20年,以及五倍贿款金额的罚款。
他说,这是为了向任何被指控的未来犯罪者传达一个信息,即贪污是社会上的恶毒,应该被根除。
哥巴斯里南是在罗斯玛辩护律师拿督佳吉星为罗斯玛求情后,向法官要求重罚被告。
佳吉星早前求情时,指由于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希望将刑罚降至一天的刑期,并同期执行。
天空下起连绵细雨 罗斯玛支持者闻判失望
身穿一身黄色马来装的罗斯玛,于周四早上8时55分左右步入吉隆坡法庭大厦。 (黄志汉摄) |
(吉隆坡1日讯)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宣判,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三项控状皆罪名成立,并判处10年监禁及缴付9亿7000万令吉罚款!
法官指出,若罗斯玛无法偿还罚款,则需要以额外的30年监禁替代。
不过,法官允准辩方暂缓刑罚,以等待上诉。
史上最高罚款额
9亿7000万令吉为此案贿赂金的5倍金额,也是我国历史上最高的罚款额。
法官说,由于辩方已表明要上诉,因此他批准暂缓执行所有刑罚,对此控方也表示没有异议。
200万保外
法官也允准罗斯玛以200万令吉保释。罗斯玛获准保释后,在女儿诺雅娜陪同下离开法庭。
法庭此前宣判罗斯玛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取贿赂,3项控状全部罪名成立。
法官宣判时说,每项控状各监禁10年,但刑期将同期执行。
在此之前,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庭判处20年监禁的最高刑罚或接近最高刑罚,罚款额为贿赂金的5倍,即9亿7000万令吉。
他说,20年监禁为3项控状同期执行。
他说,这是为了向社会传递一个讯息,贪污是威胁社会的所有疾病。
他表示,法官在罚款额刑罚方面没有裁量权,根据法律,罚款额为贿赂金的5倍,即9亿7000万令吉。
“如果罗斯玛没法偿还罚款,则需要增加监禁刑罚,对此,法官有裁量权。”
罗斯玛闻判:这要杀死我
罗斯玛在听闻上述罚款额时轻声说:“这是要杀死我!”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向法庭求情时,要求法官能考虑到罗斯玛对社会的贡献、初犯等因素,从轻发落,因此建议法官判处罗斯玛最低刑罚,即1天监禁,外加其他轻罚。
他也认为,控方要求的9亿7000万令吉罚款额不合理,更是历史上最高的。
他提醒法庭必须考虑罗斯玛在涉案工程项目中没有受委任何职位及领取薪水,一切都是志愿性质工作。
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也是我国首名被控上法庭的前首相夫人。联邦法院五司在今年8月23日,一致驳回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终极上诉,维持原判,纳吉随即入狱到加影监狱服刑12年,成为建国史上首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
在周四早上,多名获取采访通行证的记者、摄影师以及录影师,陆续进入 吉隆坡法庭大厦的范围内驻守,以获取案件的第一手消息。(黄志汉) |
现场可以看见多名警员驻守在吉隆坡法庭大厦门口外。(黄志汉摄) |
斯里南:罗斯玛已获公平审讯
一切投诉可带到上诉庭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指出,此案最重要的是罗斯玛获得了公平审讯,而法官则是自主裁决。
“对方律师的一切投诉,基本上都可以带到上诉庭,上诉庭可以说您(法官)是对,还是错,因此我要求法庭驳回这项申请。”
哥巴斯里南针对罗斯玛基于两份“外泄文件”而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进行陈词时这么说。
他说,一些国家,如美国、澳洲及新加坡,确可通过聘请司法研究人员,让某人向法官撰写意见。
2文件没触及法庭判决
不过,哥巴斯里南在罗斯玛律师申请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的审讯中说,对方律师参考的两份文件,并没有触及法庭的判决;反之,这是文件作者的意见。
“即便是法官您要求提供意见才进行判决,也是完美无瑕的指示。
“作为经过正宗司法培训的法官,这些都不会影响您成为不独立的法官,或对司法系统造成任何打击,或造成任何偏袒。
“好比首席大法官问我要不要提供研究人员帮忙,我说不要,这会阻碍我。每个人都各有方法,不能作为基础。”
拟外泄判词者或是3种人
哥巴斯里南认为,草拟所谓外泄判决书的作者,可能是三种人。
他说,一是躲在英国某地的人;二是流氓记者;三是有人雇用的“枪手”。
“我会用第三方判词?”
法官咄咄逼问佳吉星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在申请法官退审的审讯陈词后,法官莫哈末再尼问他:“你认为我会用第三方准备的判词草拟书,作为我的判词吗?”
佳吉星在庭内进行了漫长的陈词,并提到“泄密文件”中出现反贪污委员会情报单位惯用字句的风格。
法官莫哈末再尼就此环节向他咄咄逼问,以致他一再厘清,所谓的文件是第三方准备的判词草拟书,而非法官的判词。
罗斯玛律师佳吉星与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庭上的对话:
法官:你是否认为,这个文件是由反贪会准备的?
佳吉星:不是的,我只是说风格。(文件中有)
法官:你把这两份文件称为什么?
佳吉星:由某人准备,根据法官的文件(判词),我不是要冒犯法官。
法官:回答我的问题,你怎么称呼这两份文件?你的意思是,这是我的判词吗?
佳吉星:我无法标签,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干预司法。
法官:但在你的陈词,你说这是我的判词。
佳吉星:没有,不是的。
法官:在你的宣誓书内(提到的),我是要对你公平,而听你说。
佳吉星: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是错误的。
法官:你是否否认这些(言论),如(文件)第22段的内容?
佳吉星:第22段说,这看起来看起来像是书面判词,这准备好的文件是以书面判词的格式进行的。我们确认不是法官准备的,而是第三方。
法官:你说这些文件是我的判词吗?
佳吉星:不是的,这是判词的格式和风格。
法官:所以你是说,这文件是我的判决草拟书?
佳吉星:是的。
法官:好的,你说这是为我准备的判词?
佳吉星:文件中说,这是为您准备的。
法官:所以你认为这两个文件是由第三方准备,作为我判词草拟书的意见吗?你认为我会用这些草拟书作为我的判词吗?
佳吉星:这是真正的危险,因为这是印象。
法官说:我想我明白你的看法了。
佳吉星:法官或存偏见风险
较早前,佳吉星在要求法官退审的审讯中指出,在法律下,申请人无需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法官存在偏见。
佳吉星在庭上说,他们只需要提出任何可引起存在偏见风险的证明。
他否认辩方是基于道听途说,而申请要求法官退审。
佳吉星说,这是因为法庭此前已针对“判词”外泄事件,向警方作出投报。
“冼都警区主任也证实,警方援引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泄露信息)以及刑事法典第203条文(公务员把任职期间或以权力取得的资讯泄漏出去),展开调查。”
来自国内外多家媒体机构的摄影师,抓拍罗斯玛抵达的画面。(黄志汉摄) |
媒体采访人数受限制
罗斯玛入庭 表情平静
吉隆坡法庭今日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包括了限制进入吉隆坡法庭大厦采访的媒体人数,没有采访通行证的媒体人员,只能驻守在铁栅外,一律不得进入法庭大厦范围内。
此外,连到法庭处理事务的民众也必须出示法庭文件才获准进入。
在今早7时30分左右,2名志愿警卫局成员已在法庭门外驻守,严查所有欲进入法庭范围的人士。
在今早8时左右,多名已获取采访通行证的记者、摄影师以及录影师已开始陆续进入吉隆坡法庭大厦的范围内。
由于报名采访此案的国内外媒体人数众多,有大约来自50家媒体机构的记者、摄影师和录影师,因此为避免出现混乱,法庭已安排媒体人员在本周二(30日)下午,前往法庭换取采访通行证。
身穿一身黄色马来装的罗斯玛,是于今早8时55分左右步入吉隆坡法庭大厦,并在8时57分左右进入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罗斯玛在步入法庭时,表情平静。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是于今早大约9时24分左右开庭,并先聆审罗斯玛要求他退审此案的申请。
罗斯玛的律师团队成员拿督佳吉星(右起)、拿督阿克贝丁和阿兹鲁,在案件开庭前,在庭外交谈。(黄志汉摄)
儿女先后入庭陪伴罗斯玛
罗斯玛的儿子季平和女儿诺丽雅娜也分别在早上10时23分左右以及上午11时40分左右,进入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陪伴母亲。
然而,媒体人员在法庭大厦门口驻守时,并未见到季平和诺丽雅娜从法庭大门进入法庭,不排除两人是透过其他通道进入庭内。
在开庭后,罗斯玛在提出要求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的申请时,基于她是申请人,因此无需坐在被告栏内,而是能与儿女一起坐在同一张长椅上。
支持者不满不能听审
此外,来自雪州双溪毛糯一名支持者拉蒂雅(63岁)对支持者不获准进入法庭听审感到强烈不满,直斥没有民主自由。
她在法庭外受访时指出,她从罗斯玛第一天应审开始便风雨不改前来声援,没想到今天案件判决却不获准进入法庭范围。
“我们(支持者)不是来捣乱,我们只是前来声援祈望她(罗斯玛)度过难关。”
她说,不止是罗斯玛,所有被陷害的巫统领袖她都会给予支持。
“虽然还没判决,但罗斯玛会被定罪已经在网上流传;此案仍有不少证人未被传召上庭,如果罗斯玛真被定罪,我国的司法制度太令人失望了 ”
罗斯玛3控状索贿近2亿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透过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的酬金。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以及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以上3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最高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玛:司法不公
在莫哈末再尼宣判后,罗斯玛亲自发言要求减刑时指出,她感到很伤心,法庭……‘司法不公’。
她说,她不想再多说什么。
“我尊重你(法官)的裁决以及所作出的结论。”
她说,她在国家学期教育计划(Permata)做的事情,政府随时可以查证。
她表示,可以为这个国家作出贡献,她感到开心,让这个国家成为好的国家。
她说,她从来没有要偷窃任何钱。
“我也从来不知道这个(太阳能)工程涉及这么多钱。”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照片取自法庭网站) |
●莫哈末再尼目前担任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的法官
●在2014年8月4日,受委为司法专员
●2017年1月30日起,受委为高庭法官
●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修改一马公司(1MDB)稽查报告案的承审法官
关键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罗斯玛被控在太阳能板混合工程中,索取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取150万令吉的贿金。
·2019年4月10日
罗斯玛被控在太阳能板混合工程中,另收取500万令吉的贿金。
·2020年2月5日
案件开审。
·2021年2月18日
罗斯玛在3项控状表罪成立后,出庭自辩。
·2021年2月23日
辩方阶段结束。
·2022年9月1日
高庭宣判,罗斯玛3项控状罪名成立。
·高庭承审法官
莫哈末再尼
·控方团队
哥巴斯里南
阿末阿克南
慕斯达法
傅益廷
·辩方团队
佳吉星
阿克伯丁
阿兹鲁
贪污案中求判最高刑罚是正常的 哥巴斯里南:控方履行了职责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 |
(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一案,主控官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表示,在贪污案中要求法庭判最高刑罚是正常的。
“这次审讯和判决的目的,是向潜在的罪犯发出明确的信息并阻止他们,同时让大马社会公民知道,我们(控方)履行了职责,法庭也完成了他们的职务。”
“(要求)判最高刑罚,在贪污案中是正常的。别忘了,贪污是一件非常邪恶的事情,我认为大马公众意识到,这是我们可以摆脱的邪恶。”
哥巴斯里南今午在庭上要求法庭,对罗斯玛判处最高刑罚,坐牢最高20年,以及五倍贿款金额的罚款。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佳吉星求情时指出,由于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希望将刑罚降至一天的刑期,并同期执行。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佳吉星 |
高庭法官最终宣判罗斯玛入狱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辩护律师随后申请刑罚暂缓执行,并将会提出上诉。
高庭判处罗斯玛的3项罪名,各被判10年监禁,但刑罚将会同期执行。
此外,哥巴斯里南指出,控方不会对法官判决“感到高兴或不高兴”。
“我们只是做我们的工作,然后我们继续下一个案件,为别人的悲伤感到高兴,不是我们的职责。”
作为前法官,他直言,量刑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他司法生涯中其中一件最困难的事。
“法官必须权衡很多事情,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法官可能认为10年是公平的,我们不建议对判决提出上诉,除非总检察署不这么认为。”
哥巴斯里南是今日在案件审结后,于法庭外受到媒体采访,受询是否对法官判刑感到满意时,如是回应。
1/9/2022
罗斯玛被判入狱10年 罚款9.7亿
(吉隆坡1日讯)3项控罪皆罪成的拿汀斯里罗斯玛闻判后,在被告席上为本身发表减刑陈情,提到自己是家庭中仅剩的支柱时,一时忍不住泪洒公堂。
“我希望(法官)阁下能考虑一点,我们一家现在已受苦。如今在家中,我即是母亲也是父亲,家庭中的一切。
“我一名妇女,现在需要接过一家之主的角色。我请求您以同理心和带点人情,看在我是一名女人的份上。”
哭诉称是受害者
70岁的她宣称本身对该计划涉及的工程金额都不清楚,哭诉本身是受害者,从来没有在砂拉越学校电供计划中拿过分毫贿赂金。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午判决罗斯玛3项控状罪名成立,各项罪控判监10年,以及罚款高达9亿7000万。罗斯玛获准缓刑进行上诉,但她也向高庭法官要求轻判。
她在陈情时,全程没有看任何讲稿。
在谈到自己母兼父职的部分时,罗斯玛忍不住流泪,语带哽咽地发言。
“法官,我从来没有偷窃任何钱,我负责的大马正副部长夫人协会(BAKTI)里面就有4500万令吉,我从来没有偷窃过分毫,我们甚至筹募到2200万令吉的资金。对于被指收取贿赂,我听到后很伤心。
“我对日拔控股(前董事经理赛迪的所为)毫不知情,我有劝告他不要上当,我从来没有要过钱,也没有人看到我在数钱或把钱带到楼上。
“请听听我的心声,我尊重你的裁决,但我想带着对法庭美好的印象离开。”
罗斯玛也告诉法官本身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包括成立一个打击性犯罪的儿童特别法庭。
她强调,在莫哈末再尼宣判后,她感到很伤心。“我不想再多说什么。我尊重你(法官)的裁决以及所做出的结论。”
她说,她在国家学期教育计划(Permata)做的事情,随时都可以到布城查证,另外,她也是大马羽球协会的主席。
她表示,可以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她感到开心,让这个国家成为好的国家。
她说,她从来没有要偷窃任何钱,也从来不知道这个太阳能工程涉及这么多钱。
“我的遭遇,也可以发生在你们(其他人)、你的孩子、你的孙子身上。我是受害者,希望上苍能为这一切做主。”
她表示,她也经常提醒自己,本身是丈夫的妻子,所以她不会干预丈夫的事情。
1/9/2022
罗斯玛律师:9.7亿令吉罚款“史无前例”
佳吉星 |
(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3项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案被判罪成,高庭判她入狱10年和9亿7000万令吉,其辩护律师拿督佳吉星批评这是“天价罚款”,是史无前例的。
“这是史无前例的,也是大马法律史上最高的罚款数额。”
佳吉星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他说,已向法院发出上诉通知,并指出整个上诉程序至少需要6个月。
高庭今日判决罗斯玛3项砂学校太阳能供电舞案罪成,入狱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
法庭批准了罗斯玛的申请,在申请上诉期间,暂缓监禁和罚款。
此外,辩护律师拿督阿克伯丁表示,罗斯玛是选择性提控的受害者。
“发生在她丈夫(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身上的一切,也发生在她身上。”
佳吉星则形容,这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抬高身价”的经典例子。
“这是经典的例子,她的(前助理)里扎利用她的名字,滥用职权来致富,但他却是一个自由人。”
针对里扎的控状被撤销,但罗斯玛被“选择性提控”的指控,本案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回应说,这是起诉裁量权。
“有时,检察官有必要权衡谁犯了罪,谁的证据对于提控是必要的。”
罗斯玛原本应该与前助理里扎曼梳一起受审,里扎被控为该项目代表罗斯玛索取和接受贿赂的4项罪名。
然而,在2020年1月8日的审判开始前,控方撤回对他的所有4项指控后,法院宣布释放里扎,里扎随后成为控方的污点证人。
1/9/2022
“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 法官:录音证明罗斯玛控制纳吉
(八打灵再也1日讯)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说,从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之间的“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吗”(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的音频片段,已证明罗斯玛对纳吉拥有控制权。
法官莫哈末再尼在长达116页的判词中表示,从录音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被告(罗斯玛)就政府事务向纳吉下达了指示。
他指的是纳吉和罗斯玛之间的“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吗”(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的音频片段,而该片段此前曾在网上疯传。
“在被告的证人陈述中,并没有否认录音中的声音是属于她和纳吉。不少于三名证人,即拿督里查曼苏(罗斯玛的前助理)、教育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马哈基尔和教育部秘书长丹斯里玛蒂娜,也确定录音中的声音属于纳吉和被告。”
“他们熟悉纳吉和被告的声音,我相信他们是对的。被告试图通过与夫妻之间的正常谈话联系起来以淡化该次谈话;然而,这不是夫妻之间的正常谈话,因为当中涉及到政府事务。”
莫哈末再尼表示,被告的语气也是命令性的,这与她声称自己遵守纳吉禁止其不干涉政府事务的说法相矛盾。
“我完全尊重这一点,但很明显的是,被告控制了纳吉。她有控制权。她无权干涉纳吉的职责或政府事务,但她已经这样做了。”
他还表示里查曼苏说的是实话,即后者说被告有一种支配他人的性格,并且能够影响公共服务的决定,因为他与她一起工作了很长时间,并且可能亲眼目睹了这一点。
“像马哈基尔、玛蒂娜和教育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亚斯这样的人从未质疑过被告或里查曼苏的任何问题或指示,这一事实增加了这一因素的可信度。被告不是里查曼苏可以利用的人。
“她性格强硬,会毫不犹豫地责备任何人。她在庭审中被英明的副检察长盘问时的无畏也可见一斑,凭她的权威,我觉得这不是可以掉以轻心的事情。”
莫哈末再尼还表示,由于纳吉没有出庭供证,因此罗斯玛辩称她从未干预任何政府项目也只是单方面的说辞。
莫哈末再尼指出,被告坚决否认曾干预任何政府项目,尤其是为砂拉越 369 所乡村学校提供价值 12.5 亿令吉的混合太阳能项目。
“她(罗斯玛)说纳吉提醒她不要与任何承包商有牵连,而她应该作为妻子服从。”
“被告说她害怕纳吉生气,所以绝不会试图影响后者,更不用说在政府事务上强迫或建议他。”
法官表示,所有归咎于纳吉的陈述都是传闻,不能被接受为证据,因为纳吉没有作证,而只有纳吉才能证实被告的说法。
莫哈末再尼表示,罗斯玛承认拿督阿末阿兹米(巫统北根区部秘书)为了帮助 Jepak Holdings ,从纳吉方面取得会议记录,但这一事实也证明被告人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例如,被告在 Permata 活动中告诉玛蒂娜‘你看紧一点 Jepak 的太阳能项目,加快一点速度’,玛蒂娜没有理由编造一个故事来牵连被告,她的动机是什幺?如果有的话,她也不曾被告知此事。”
法官还表示,罗斯玛声称马哈基尔和教育部前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亚斯与该项目有利益关系,而后者也对罗斯玛做出诽谤以保护他们的不当行为。
然而,法官没有找到任何可靠的证据,证明马哈基尔或阿里亚斯曾试图从该项目中获利,而且在盘问中也有很多针对他们的指控,尤其是马哈基尔。
“根据我的观察,马哈基尔坚决否认所有指控,即便在盘问期间提出负面指控时,他从未表现出任何紧张或担忧的迹象。”
图说服纳吉公开招标
指马哈基尔做法正确
莫哈末再尼表示,在他看来马哈基尔试图做正确的事,因为尽管Jepak Holdings当时的董事总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是其密友,但他仍希望Jepak通过适当的程序,而不是希望对方在与教育部相关的程序上走捷径。
他说,马哈基尔甚至为此两次亲自试图说服纳吉,其中第一次试图说服纳吉使用公开招标进行该项目,而不是通过与Jepak的直接谈判,惟纳吉坚持并告诉他执行其指示。
“第二次,马哈基尔建议纳吉推迟向Jepak发出合约授予函,因为该公司不符合该部的大部分要求。”
他说,马哈基尔还向纳吉抱怨自己持续受到赛迪阿邦三苏丁和其生意伙伴莱恩的骚扰,以及他们对其作为部长的不尊重。
“然而,纳吉再次无视他的呼吁,并命令他听从自己的指示。令人惊讶的是,仅通过会议记录就可以授予价值12.5亿令吉的合同,而无需通过预期起到制衡作用的适当程序。”
莫哈末再尼还表示,有两起引人注目的事件证明了被告对项目的积极干预。
“首先,是当时是首相办公室特别官员的里查曼苏和赛迪阿邦三苏丁带着一封包含会议记录以及纳吉同意教育部与Jepak直接谈判的信函去见财政部的拿督奥斯曼时,遭到后者的责骂。”
“奥斯曼当时还告诉他们,他是为公众服务,而不是为政客服务。然而当里查曼苏将此事报告给被告后,后者随后告知里查曼苏‘我已经和我的男人谈过了。’几天后,财政部就批准了。”
法官说,第二起事件则是马哈基尔在赛迪阿邦三苏丁和莱恩对合同授予函中的第11条款有问题,并亲自登门要求前者移除有关条款时,不予待见。
“当赛迪阿邦三苏丁致电给里查曼苏并将电话交给马哈基尔时,事情发生了变化。里查曼苏告诉马哈基尔这样做,并提醒他‘Mem’、即被告对该项目非常关注。而这也足以迫使马哈基尔命令其官员移除第11条款。
“这起事件发生在马哈基尔两次会见纳吉之后,他清楚被告是属于‘Jepak’集团。 他并没有错。”
法官完整判词 | 法官:参考Mohd Radzi Abu Bakar案例 重梳理5课题 有了定论
(吉隆坡1日讯)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的案件进入审讯尾声,他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182A条文(案件总结的程序)针对案情重新进行梳理。
他今日在完整的判词中表示,这其中他参考了“联邦法院-主控官vsMohd Radzi Abu Bakar”的案例,针对5项课题进行梳理,分别给出了本身的答案。
被告称不知情站不住脚
法官表示,在第一个控状中,被告否认了指示(前助理拿督)里查去向(日拔控股的前董事经理)赛迪索取贿赂,她坚持里查无法代表她说话或行动,而里查与赛迪,以及赛迪的前合伙人雷恩(Rayyan)是没有提前计划的,而她是临时才知道。
“被告(在辩护中)维持了(丈夫兼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告诉她,不要参与政府事务,而她有遵守指示。至于里查与商人丹斯里林晓春(Desmond)的会面,并且接着联系后者助理郑建文(译音,Lawrence Tee)进行咨询协议的事情,她并不知情。”
“关于被告辩护称里查是自作主张,并使用她的名字获得好处,我的发现是被告的否认是站不住脚的。关于里查自作主张,在被告不知情下安排了这样的计划是蛮牵强附会的(far-fetched)。”
“例如如果里查是真的持有如此多的权力,他为何要带赛迪和雷恩到被告的住家和她会面?他可以轻易地以被告助理身份去编造与后者两人的交易。”
“不管里查的正式职称是否为被告的特别助理都是无关要紧的,因为里查都是被告信任的助理,并从2009年起跟随她7年。事实是被告允许了赛迪和雷恩去她家见她,而让这成为可信的事实。”
“我接受被告表示,她没有叫这两人离开,是因为这对她而言是不礼貌的说词。但是我认为有关里查在被告不知情下安排被告与两人在住家进行上述会面的建议是难以置信的。因为这是被告的私人住宅,而被告也承认本身的生活忙碌,经常被各种应酬占满,所以很难接受里查是找个机会把两人带到被告住家进行会面。”
里查自己索贿肯定露馅
“我也难以接受,里查是为了自己索取贿赂,1亿8750万令吉的15%是一个惊人的数目,里查仅仅作为首相办公室的职员,很难接受里查为了自己的利益策划了这个计划,因为他是肯定会露馅的。我对于里查会展开如此大幅度的冒险感到质疑。我的看法是,他只有在接到被告的指示,才能够有信心去索取贿赂。”
“里查去与林晓春会面,并接着联系郑建文制定咨询合约,则加重了索贿是为了被告利益的事实比重,里查告诉了林晓春去见他的原因,因此后者告诉里查去联系郑建文。”
“如果不是被告指示里查这样做,为何里查会有机会去见林晓春,并告诉对方被告的指示?如果这是里查的计划,他就有可能被抓到,并让被告知晓此事,因为被告与林晓春是密切好友的关系。如果这是里查自己的计划,那么他就有机会用自己的律师或其他律师,从而也没有机会得到林晓春的帮助。”
“被告也宣称,如果她是得益者,那么她就会自行与赛迪及雷恩交涉的说法。这对她而言是有损尊严的。被告看起来是有尊严,并对自己有非常高的思考。这从她作为证人立场时的风度得以证明,她当时在社会上作为首相夫人。公开协商会暴露她的不当行为。在控方的描述,她并非愚笨,反之十分聪明,并会狡猾地为自己得益。”
“被告曾利用及指示里查,为了被告的利益,去向赛迪索取贿赂。因此我发现被告在反驳其贪污意图假定上不成立,同时也成功证明索取贿赂的提控是超出合理疑点的。”
宣称没提前计划会面不合理
2背包装现金 无可辩驳
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在第二控状中,类似第一次会面,被告宣称这次会面是没有提前计划的,她也否认了收到装有150万令吉现金小背包,而当天唯一已经透露的事情是,赛迪针对一项水利工程要求她帮忙,这是赛迪试图向教育部建议的项目。
“如果她对第一次会面不知情,并对里查(的做法)不悦,那么里查就没有机会安排被告的另一场未事先计划的会面。”
“赛迪提了150万令吉现金,并放入了两个小背包中是无可辩驳的。赛迪把这两个小背包带到被告位于Langgak Duta住家一事也证明了,之后再被带到客厅中。里查、赛迪和雷恩的证词中都重申了这个事实。”
“不像(第三控状中的)500万令吉现金,里查没有被指控拿走这两个小背包。被告也只是否认她看过两个小背包,而赛迪告诉他,已经按照承诺,把钱带过来,而被告的回应是‘Hmmm’。在控方案件的最后,我发现赛迪是可信的证人,并接纳了他的版本。我也发现,里查与雷恩的证词,也能与赛迪互相印证。”
“我的看法是被告的辩驳是纯粹在否认,而她的否认在与里查、赛迪、雷恩及(赛迪的前司机)三苏的证词比较后显得无法得分。因此不论小背包是否有亲手交给她,都不是无关要紧的,因为小背包都是留在客厅中。而她指示其管家把小背包拿上楼上的房间也显然是可接受的。”
“因此,我认为被告在辩驳推定上是失败的,而控方也在第二控状中证明了案件是超出合理疑点的。”
若是里查自己收下
500万为何送首相官邸?
莫哈末再尼指出,被告(罗斯玛)辩称500万令吉是里查自己收下,但若是如此,为何里查会要如此麻烦地前往首相官邸?
他今日在完整的判词中表示,若非是为了给被告,里查没有理由把装有500万令吉的包包,送到那里。
“她(被告)也重申,里查为他自己赚到了500万令吉,而首相官邸之行是一场游戏。”
他指出,在志期为2016年11月10日的中标函发出给Jepak之后支付500万令吉,这并非巧合。
“赛迪为Jepak贷款了1600万令吉,用了500万令吉还款。这当然是在里查提醒他支付被告之后。”
无法推测Lawrence拒绝接受
莫哈末再尼指出,500万令吉已被提出,被带到柏威年,但Lawrence拒绝接受,控方已在举证阶段证明这一点。
“被告否认里查与Lawrence在一起时,曾打电话给她,并否认她曾告诉他,将现金送到首相官邸。”
“我觉得她(被告)作出的否认站不住脚。”
“里查无法推测Lawrence会拒绝接受现金,否则他不会费心指示赛迪带着现金去Lawrence的办公室。”
他说,里查打电话给被告是完全合理的,因为整个计划都是被告自己的。
“表现达100%” 斯里南赞扬控方团队
(吉隆坡1日讯)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感谢控方团队的强大支持,并赞扬他们的表现是100%。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逐一念出控方团队成员的,名字,并将功劳归功于整个控方团队。
“若没有控方团队的强大支持,我也无法完成我的工作。”
他说,没有一名主控官或调查官,在这宗案件拥有个人利益,一个都没有,他们只是在执行工作。
询及是否对今日的判决感到开心,他回应表示,他不会说开心或不开心,控方团队只是在执行工作。
他也说,他曾经是联邦法院前法官,判刑是一项不简单的事情,需要去做出各种衡量,可说是司法生涯最艰难的部分。
另外,针对辩方声称对罗斯玛提出指控,但放弃对里查(罗斯玛前助理)指控,这是“选择性提控”的问题,哥巴斯里南对此表示,这是控方的自由裁量权。
哥巴斯里南说,有时,主控官有必要权衡谁犯了罪以及谁的供词对于所提出指控,是存在必要的。
罗斯玛砂学校太阳能舞弊案演进表
2018年11月15日:罗斯玛面对2项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指控,她皆不认罪。
2019年4月10日:罗斯玛面对1项加控罪,指她在上述合约中,收贿500万令吉,她同样否认认罪。
2020年2月5日:罗斯玛被控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上述3项控状), 在高庭开审。
2020年12月11日:控方完成举证工作,总共传召了23名证人,耗时约10个月。
2021年2月10日:控辩双方完成口头陈词。
2021年2月18日:高庭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谕令她需要出庭自辩。
2021年5月6日:罗斯玛入禀吉隆坡高庭,寻求高庭裁定此案的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资格不符,要求撤换哥巴斯里南,并寻求法庭宣判此案审讯无效。
2021年9月24日:吉隆坡高庭驳回罗斯玛要求撤销表罪成立的申请以及撤换哥巴斯里的申请。
2021年10月5日:案件进入自辩阶段,共传召2名辩方证人。
2021年12月6日:上诉庭驳回罗斯玛就撤换哥巴斯里南和此案审讯无效提出的上诉申请。
2022年2月23日:完成自辩阶段。
2022年5月12日:案件过堂,法官择定2022年7月7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2022年5月27日:联邦法院驳回罗斯玛就撤换哥巴斯里南和此案审讯无效提出的上诉申请。
2022年6月24日:罗斯玛入禀法庭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以寻求法庭宣判哥巴斯里南,在她被控的刑事案件中受委高级副检察司是违法的。
2022年7月1日:案件过堂,法官择定将下判日改至9月1日。
2022年8月30日:高庭驳回罗斯玛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罗斯玛临时入禀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
2022年9月1日:高庭驳回罗斯玛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高庭宣判罗斯玛3项控状罪名成立。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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