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六十二章 : 政府申请充公一马资产案
(26/9/22)
政府申请充公一马资产案 | 沙菲宜:纳吉要求索回 3手表杨肃斌林晓春赠送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纳吉要求索回的其中三个手表,分别是杨忠礼集团执行丹斯里杨肃斌及柏威年高级公寓持有人丹斯里林晓春所赠送。
“其中一只手表是由Global Oriented有限公司名下的‘Datuk Francis’(杨肃斌)所赠送,通过一间Taman Equin(马)私人有限公司发出的支票得以证明。”
“还有一只(手表)则是林晓春(Datuk Desmond Lim)使用信用卡购买的。”
“还有一只标记为‘Datuk Francis YTL’(杨肃斌)的手表,是通过一间名为Yeoh Tiong Lay私人有限公司的建筑公司发出的支票来购买的。”
要求索回首饰手表
纳吉及妻子罗斯玛在政府提控Obyu控股的充公资产案件中以第三方身分,要求索回首饰及手表。
代表纳吉的另一名律师塔妮雅表示,被充公的7只“Richard Mille”牌子的手表都是赠送给纳吉的礼物,皆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没有关系。
她说,根据1MDB查案官符伟民警监的宣誓书证实,有几只手表是礼物,但是没有确凿证据。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驳回这项(充公资产的)申请,以便把充公的手表立即归还给纳吉。”
法官定11月14日裁决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择定11月14日宣布此案的判决。
在此之前,主控官哈里斯翁表示,2436件首饰的其中一件,已经归还给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黎巴嫩首饰公司)。
代表该黎巴嫩首饰公司的律师拿督大卫古鲁巴淡说,总检察署对于其当事人公司的陈情满意,已经同意归还一条镶钻白金手链。
“该手链原本存放在国家银行保险库,如今已经归还给当事人公司保管。因此,我方也撤回诉讼。”
控方:刘特佐通过2公司交易
转移资金无关业务
政府申请充公与一马公司(1MDB)丑闻有关的资产案件中,其中2018年在柏威年高级公寓的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名下产业所起获的2435件珠宝、7只手表和29个名牌包包,被指是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所购得。
主控官哈里斯副检察司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在逃富商刘特佐及密友陈金隆(译音),通过Good Star公司和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进行直接交易,印证这一事实。
“纳吉尾号为694的大马银行(Ambank)户头,其主要现金来源是从Good Star和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转移的资金,而这些公司为刘特佐和陈金隆所控。”
他今日在高庭有关政府申请充公与一马公司有关的资产案件审讯上提呈书面陈词时说,Good Star、刘特佐、沙地阿拉伯2位王子法依沙和沙勿与纳吉,跟一马公司没有任何联系或业务往来,以证明他们从一马公司获得的资金是合理的。
“这种资金不是基于商业原因,因此Good Star在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RBS Coutts)账号为1111 6073的账户的现金,是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的,违反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
纳吉开银行户头收1MDB资金
“随后,资金从Good Star转移到属于法依沙和沙勿的Riyad银行户头,最后是纳吉尾号为694的大马银行户口,符合洗钱的要素,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以及刑事法典411(藏有赃物)条文。”
哈里斯指出,纳吉开设大马银行户头(9694),只是为了从Good Star和Aabar,随后是Tanore手上收到一马公司资金,并导致大马银行账户(1880)和大马伊斯兰银行(1906和1898)的开设。
他说,警方于2018年在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名下产业所起获的物品,与一马公司丑闻有关,2019年控方提出充公申请,以扣押涉案物品。
控方指控总值8000万奢侈品 乃挪用1MDB资金购得
(吉隆坡26日讯)在政府申请充公被指与1MDB资金有关的资产案件中,控方指2018年被充公的总值约8000万令吉的2435件珠宝、7支手银和29个手袋,是挪用一马公司(1MDB)资金所购买的。
所有涉案物品均于2018年5月17日从Obyu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柏威年公寓的一个单位中查获。
主控官哈里斯副检察司表示,拿督斯里纳吉与在逃富商刘特佐和密友陈金隆之间通过Good Star和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的直接交易加强了这一事实。
他说,前首相的大马银行账户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从刘特佐和陈金隆控制的有关公司转移的资金中获得的。
“纳吉、刘特佐和陈金隆之间通过各种代理公司的联系网络被用来转移一马公司的资金。”
“所提供的证据支持相关结果,即被扣押品与第4(1)条文下的洗钱罪行有关,或是非法活动成果。”
“根据574法令第409条文,这是代理人触犯刑事失信罪行,以及574法令第411条文,不诚实接收被盗财产的罪行。”
他今日在政府申请充公资产案的审讯上陈词时,如是指出。
纳吉要索回手表,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则要索回珠宝和手袋。
2020年7月25日,纳吉和罗斯玛检查了306个手提包、401支手表、16支手表配件和234个眼镜,这些物品也是从同一处所查获。
2019年,控方向Obyu控股提出充公申请,扣押各种物品,包括1万1991件珠宝、401支手银、16支配饰手表、234副眼镜、306个手提包,以及各种面额的现金,共计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
纳吉的律师塔尼雅陈词时辩称,在2018年扣东的7支理查德米勒手表是礼物,与1MDB的资金无关。
她说,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手表是纳吉挪用1MDB的资金所购买。
“申请人(控方)应根据相关法令(2001 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 56条文归还手表,而不是充公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申请被拒绝,手表还给客户。我们有权在口头辩论中说明这一点。”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依斯甘达沙表示,自己所提交的详细书面意见就足够了。
“我不打算重复那个论点。我们要求将相关财产归还给客户。”
法院定于11月14日,宣布是否充公收财产的决定。
2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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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1114裁决 是否归还名贵珠宝给纳吉夫妇
(吉隆坡26日讯)高庭将于今年11月14日宣布,是否将扣押的各种名贵珠宝、手表和手袋,归还给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 。
这些物品是一马公司(1MDB)查案官在搜查,注册在Obyu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高档柏威年公寓时被扣查。
高庭法官拿督嘉米尔听取了总检察署、纳吉和罗斯玛代表律师的意见后,择定了上述日期做出裁决。
在申请中,控方要求充公2018年5月17日从公寓单位查获的2435件珠宝、7支名表和29个手袋;而纳吉和罗斯玛都将自己列为被充公物品的索赔人。
纳吉的代表律师塔尼雅陈词时辩称,在2018年扣查的7支手表是礼物,与1MDB的资金无关。
她说,查案官符伟铭(译音,Foo Wei Min)警监的书面证词支持了其论点,该证词证实了一些被查获的手表是礼物。
她补充,没有具体的证据证明,手表并非礼物。
哈里斯副检察司稍早前辩称,纳吉和罗斯玛作为被充公财产的第三方,未能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61条文的规定。
黎巴嫩著名珠宝公司Global Royalty 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则表示,总检察署已接受了他们的陈词,即罗斯玛放弃索赔价值22万美元(约96万6240令吉)的白金钻石手镯。
6月8日,罗斯玛告知法庭,她不想在案件管理期间继续对手镯进行索赔;当时Global Royalty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
大卫告诉法庭,总检察署同意手镯是Global Royalty的财产,并下令将手镯从大马国家银行的金库中归还给他的客户。
“因此,我们在法庭上撤回索赔。”
纳吉因挪用 1MDB 前子公司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而被判有罪,并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但仍因一系列与1MDB相关的其他案件而受审。
罗斯玛在9月1日被判犯下索取和接受1.94亿令吉贿赂的罪名,这些贿赂与为砂拉越乡村学校供应太阳能的12.5亿令吉政府合同有关。
她被判入狱10年和罚款9亿7000万令吉,目前正在上诉。
26/9/2022
纳吉夫妇珠宝手表扣押案 高庭驳回政府充公申请
(吉隆坡14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政府欲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珠宝、名表和名牌包。
承审的高庭法官莫哈末贾米尔表示,总检察署无法证明这些贵重财物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关。
政府申请充公警方在2018年5月17日于柏威年高级公寓中查获的2435件珠宝、7只名表和29个名牌手提包。
副检察司法丁哈尼表示,他们将会提出上诉,并要求法庭允许总检察署保留对这些财物的所有权。
不过,法庭驳回了暂停执行判决以等待上诉结果的要求。
控方也曾在2019年向法庭申请充公被指属于巫统的现金,总额为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但也遭到驳回。
14/11/2022
充公1MDB案奢侈品遭驳 总检署不上诉
(八打灵再也30日讯)高庭驳回政府寻求充公警方于2018年在Obyu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柏威年高级公寓起获的各种名贵珠宝、名表和名牌包包所提出的诉讼申请后,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证实政府不会提出上诉。
申请方(控方)指这些物品与一马公司(1MDB)弊案有关,这些物品分别是2435件珠宝、7块名表和29个名牌包包。
高庭于11月14日做出上述决定,这些物品总值8000万令吉,被指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所拥有。
总检长:同意高庭法官决定
依德鲁斯受询时通过WhatsApp回复《马新社》说,总检察署不会针对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的上述裁决提出上诉。
“是的,总检察署不会上诉,因为我们同意高庭法官的决定。”
莫哈末嘉米尔当时指出,政府无法证明这些物品源自非法收益活动。
他说,申请方未能证明上游犯罪(predicate offences)已发生,因此指从相关罪行中取得收益的问题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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