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六十七章 : 罗斯玛太阳能收贿案
砂学校太阳能弊案 | 罗斯玛上诉求判审讯无效 联邦法院3月24审
据马新社报道,副检察司傅益廷受询时表示,联邦法院副主簿官茜蒂哈嘉是在今日通过线上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日期。
“双方必须在3月9日提交各自的陈词。”
代表辩方出席案件管理的律师是拿督加吉星。
吉隆坡高庭是在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涉及太阳能混合能源工程案的3项控状表罪成立,谕令她出庭自辩。罗斯玛于同年5月6日在高庭入禀2项申请,以寻求宣判整个审讯无效,让她所面对的3项控状无罪释放,以及撤销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
吉隆坡高庭在2021年9月24日驳回罗斯玛的申请,罗斯玛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该上诉申请之后在同年12月6日被上诉庭一致驳回,以拿督哈尼巴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定,刑事程序法典中没有任何条文授权刑事高庭发出罗斯玛所寻求的庭令,因此,刑事高庭无权发出相关庭令。
上诉申请遭上诉庭驳回后,罗斯玛继而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
罗斯玛被控涉及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将在1月10日续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出庭供证。
7/1/2022
罗斯玛涉砂学校太阳能弊案 纳吉今出庭以辩方证人供证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预计今早将出庭,为其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中,以辩方证人在庭上供证。
辩方律师较早前告知法庭,纳吉是此案的第三名辩方证人,也会是最后一名证人。
高庭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所有罪名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罗斯玛3个自辩选项中,选择在证人栏里宣誓供证。此案是于去年10月5日进入自辩阶段。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金。
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以上3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
罗斯玛于早上9时50分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
罗斯玛太阳能弊案 | 纳吉不上庭供证了 最后一分钟取消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的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的辩方团队,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证词为佐证性质为由,在最后一分钟决定不传召纳吉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供证。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开庭时说,辩方原定于今早传召纳吉作为第三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但在周末商讨后,辩方决定不传召后者出庭,并为此事向法官致歉。
他说,第二名辩方证人拿督斯里茜蒂阿兹莎目前正在朝圣,会在2月4日再次出庭接受交叉盘问。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说,传召辩方证人出庭供证是由辩方决定,控方对此没有异议。
罗斯玛太阳能板贿案 | 证词只是佐证性质 辩方不传召纳吉供证
罗斯玛(《中国报》练国伟摄) |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的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的辩方团队,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证词为佐证性质为由,在最后一分钟决定不传召纳吉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供证。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开庭时说,辩方原定于今早传召纳吉作为第三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但在周末进行商讨后,认为纳吉的证词只是佐证性质,因此决定重新制定策略,不传召后者出庭。
他也对辩方于昨晚才做出这项决定,无法提前通知法官及控方而向法官致歉。
他也说,第二名辩方证人拿督斯里茜蒂阿兹莎目前正在朝圣,将于2月4日再次出庭接受交叉盘问,要求腾空明天、本周四及周五的审讯日期。
曾任“大马第一夫人办公室”部主任的茜蒂阿兹莎是于2021年12月24日出庭供证,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说,控方对此没有异议,此事是辩方的特权。
他也说,控方将在陈词时就辩方不传召纳吉一事作出评论。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也有出庭。
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最终腾空本周为此案择订的审讯日期。
另一方面,再尼也批准斯里南的申请,即于本周三下午2时开审罗斯玛被控洗黑钱及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案。
罗丝玛于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指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但她否认有罪。
罗斯玛逃税及洗钱案 申请撤销斯里南为主控官
(吉隆坡12日讯)继在太阳能供应合约案件中申请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在该案的主控官资格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其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原定的开审日上,申请撤销斯里南作为此案的主控官。
辩方提3申请 无法如期开审
原定于今日开审的罗斯玛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基于辩方提出3项申请,以致案件无法如期开审。
辩方的3项申请分别是申请撤销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申请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及暂缓此案开审。
上诉庭此前在罗斯玛太阳能供应合约案件上,已驳回罗斯玛撤销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申请。罗斯玛随后就上诉庭的判决提出上诉,联邦法院已择定3月24日聆审罗斯玛寻求撤销斯里南作为该案主控官资格的上诉申请。
在今日开庭后,辩方告诉莫哈末再尼,他们已致函总检察长,要求控方提供斯里南的委任状。
控方于今日提供有关的委任状,而辩方仔细查看了斯里南的委任状后,辩方律师拿督吉丹南指出,有关的委任状仅列明案件编号WA45-9-03-2019和WA45-19-07-2019(这2个案件编号属罗斯玛太阳能供应合约案件),即斯里南被赋予权力检控有关的案件。
他说,但罗斯玛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的案件编号,并没列入有关的委任状。
对此,斯里南回应,有关的委任状说明他被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并从2018年8月30日起生效。
他说,他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下,行使所有权力,尤其是检控编号为WA45-9-03-2019和WA45-19-07-2019的案件。
对此,吉丹南指出,若有关委任状属一般性质,也就意味着斯里南被赋予权力检控案件,但委任状特别列明,后者是被赋予权力检控编号为WA45-9-03-2019和WA45-19-07-2019的案件。
他说,辩方将会在这几天内入禀申请,以撤销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
斯里南:滥用法庭程序
针对辩方提出的这项申请,斯里南表示,这是滥用(法庭程序),是同一名被告(罗斯玛)基于同样的理由所提出的申请。
辩方表示,由于辩方对有关的委任状提出反对,因此要求法官给予辩方时间,以向法庭正式入禀申请,挑战斯里南作为此案的主控官资格。
此外,辩方告诉莫哈末再尼,在申请后者退审此案方面,辩方已纳入新理据,并在昨天重新入禀此项申请。
在去年11月2日,罗斯玛入禀申请,要求主审她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的莫哈末再尼退审。罗斯玛说,莫哈末再尼也是她在太阳能供应合约案件被控的承审法官,并宣判她表罪成立。目前该案处于自辩阶段。
罗斯玛声称,如果莫哈末再尼也审理逃税和洗黑钱案,案件的供证及物证,或对他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她也在本月10日申请暂缓此案审讯,以待上诉庭审理她要求此案承审法官退审本案,所提出的上诉案件结束为止。
她说,如果上诉庭裁定,莫哈末再尼确实不适合审理此案,那么已进行的有关审讯将会无效,因此暂缓申请是相当重要。
24日聆审辩方申请
莫哈末再尼最终择定本月24日,聆审辩方提出的申请。
他说,在24日当天,他会先聆审辩方提出的撤销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申请,若驳回申请,接着就会聆审辩方要求他退审的申请。
“如果退审申请被驳回,我就会聆审暂缓罗斯玛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审讯的申请。”
他也说,如果他驳回暂缓审讯的申请,那么就会进入审讯。
代表律师确诊 罗斯玛居家隔离 洗黑钱逃税案延期
(吉隆坡24日讯)高庭原定于今日聆审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辩方团队所提出的3项申请,惟辩方主要律师确诊冠病以及团队其他律师和罗斯玛被列为冠病密切接触者,目前在居家隔离中,以致今日的聆审展延至2月3日进行。
罗斯玛被控逃税及洗黑钱案原定于1月12日开审,基于辩方提出3项申请,以致案件当时无法如期开审。
辩方的这3项申请分别是申请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申请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以及暂缓此案开审。
在今早开庭后,辩方律师阿兹鲁告诉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辩方主要律师拿督吉丹南确诊冠病,后者接获居家隔离令,隔离期至1月26日届满。
他指出,辩方团队的其他律师属冠病密切接触者,已接获居家隔离令,分别是拿督费鲁斯(隔离期至1月25日届满)、惹扎拉欣和拉吉温(隔离期至1月24日届满)。
他说,除了上述的律师,罗斯玛也是冠病密切接触者,已接获居家隔离令,隔离期至1月25日届满。
他指出,辩方因此要求法庭展延今日的聆审,直到2月3日才进行。
针对阿兹鲁的上述申请,莫哈末再尼指辩方提交给法庭的申请展延聆审信函并没说明被列为冠病密切接触者的律师和罗斯玛是和哪些冠病确诊者密切接触。
阿兹鲁回应指,他并不知道被列为密切接触者的其他律师和罗斯玛,是否为吉丹南或是其他冠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此外,他说,至于辩方申请撤销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辩方会在明日入禀此申请。
上诉庭此前在罗斯玛太阳能供应合约案件上,已驳回罗斯玛撤销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申请。罗斯玛随后就上诉庭的判决提出上诉,联邦法院已择定3月24日聆审罗斯玛寻求撤销斯里南作为该案主控官资格的上诉申请。
主控官傅益廷副检察司则表示,控方今日已为辩方入禀的两项申请聆审做好准备,即申请莫哈末再尼退审此案以及暂缓案件开审。
莫哈末再尼最终允许今日的聆审展延至2月3日进行,并提醒辩方不能再有任何的展延。
洗黑钱案 | 申请撤换主控官哥巴斯里南 罗斯玛:总检察长已逾越职权
(八打灵再也28日讯)被控洗黑钱及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认为,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对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此案担任主控官的委任,逾越了他的职权。
据网媒《今日自由大马》(FMT)的报道,罗斯玛在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为此案的主控官的申请中,在提交的宣誓书(affidavit)内表示,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下,在志期2021年5月21日的委任状内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并不包括洗黑钱及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案。
“即使法庭的立场是依德鲁斯按照了赋予他的权力来行事,哥巴斯里南也不是领导提控我的案件的合适人选。
“他只受委审查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调查文件,并提控在该案件中负有责任的人。”
罗斯玛说,她的律师将在提交时详细说明此事。
择定2月3审理
这项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为洗黑钱及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案主控官的申请,将在2月3日由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审理。
这也是罗斯玛第二次试图取消哥巴斯里南作为她被提控的案件的主控官资格。
去年9月24日,罗斯玛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为她被控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案主控官资格的申请,但遭到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当时在宣读判决时提到,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下的委任具有范围广泛的性质。
罗丝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指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
要求撤销斯里南主控官资格 罗斯玛申请展延17日审
(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展延聆审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提出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她被控洗黑钱及逃税案的主控官资格申请,以给予控方时间回复辩方宣誓书,并择定2月17日聆审该申请。
给控方时间回复辩方宣誓书
罗斯玛周四身穿亮色黄色马来装 现身吉隆坡法庭,聆听她向法庭 提出的3项申请。(黄玲玲摄) |
高庭原定今日聆审罗斯玛辩方团队提出的上述申请,但答辩方(控方)代表哥巴斯里南在开庭后向法官莫哈末再尼说,因为他周一(31日)才接获辩方(申请方)的申请通知书,因此无法按时提交回复宣誓书。
除了上述申请以外,法庭原定今日聆审辩方的另2项申请,分别是要求承审此案的莫哈末再尼退审以及暂缓此案开审。
辩方律师拿督费鲁斯没有提出异议,惟反对哥巴斯里南代表控方为该申请陈词;有关申请是要求法庭撤销哥巴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
莫哈末再尼随后择定2月17日及18日下午2时聆审这3项申请,并指出,届时将由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代表答辩方,为撤销哥巴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的申请陈词。
“我首先对该申请作出裁决,若我批准申请,将由其他律师为接下来的2项申请陈词,若我驳回申请,则由哥巴斯里南继续为(要求莫哈末再尼)退审和暂缓此案审讯的申请陈词。”
这也是罗斯玛第二次试图撤销哥巴斯里南作为她被提控的案件的主控官资格。
去年9月24日,罗斯玛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为她被控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案主控官资格的申请,但遭到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当时在宣读判决时提到,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下的委任具有范围广泛的性质。
罗丝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指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
3/2/20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隔离中无法出庭 罗斯玛砂校电供弊案再展延
(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罗斯玛贪污受贿案,由于最后一名证人正在隔离无法出庭,案件再次被展延至2月15日。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阿兹鲁向高庭表示,最后一名证人返回吉隆坡的航班从原本的1月28日被展延至29日,证人目前仍在进行隔离,因此今日无法出庭。
对此,法官询问阿兹鲁,他印象中,阿兹鲁曾表示证人是在1月20日返囯,但遭阿兹鲁否认,他表示自己说的是1月28日。
本来这次审讯原本将是审理这起案件的最后一天,但基于考虑到该证人是最后一位证人,法庭只能宣判延后再审。案件因此择订2月15日续审及进行总结陈词。
本案的最后一名证人是首相署第一夫人办公室的负责人西迪阿兹莎。她早前前往沙地阿拉伯朝圣,回国后需接受7天强制隔离,直至2月5日才完成隔离。
罗斯玛在砂校电供弊案中被控涉嫌在2016年间向Jepak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收取5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贿赂。另外她也在2016年及2017年,同样是向赛迪阿邦分别收取了1亿875万令吉以及650万令吉的现金。
4/2/2022
辩方律师确诊团队须隔离 罗斯玛收贿案再次展延
罗斯玛(右)今早一身粉红色马来套装现身高庭,助理陪同并为她拿手提包。(陈启基摄) |
(吉隆坡15日讯)由于其中一名辩方律师确诊冠病,辩方团队被列为密切接触者,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涉及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被迫再次展延。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说,法庭接获辩方律师拿督佳吉星律师楼的信函告知,拿督阿克伯丁于本月12日确诊冠病,佳吉星及阿兹鲁曾于本月10日与阿克伯丁接触而被列为密切接触者,意味着他俩需要接受隔离,因此他要求佳吉星勿现身法庭。
代表律师阿扎莉亚说,阿克伯丁已接种两剂疫苗,但其加强针预约是在本月17日,因此他尚未接种加强针。
再尼指出,根据卫生部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士隔离期为7天,已接种加强针者需隔离5天,未接种疫苗者的隔离期限则是10天,这意味着阿克伯丁需隔离7天。
他说,控方建议于本月23日续审;辩方对此表示无异议。
此外,高庭也将于本月23日聆审辩方重新传召第17名控方证人Jepak公司前董事经理赛迪的申请。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说,辩方已入禀申请重新传召赛迪出庭,控方最迟会在后天提呈回应宣誓书,并要求法官在第二名辩方证人为任首相署大马第一夫人组主任拿督斯里茜蒂阿兹扎结束供证后,聆审上述申请。
罗斯玛申请撤黑钱案主控官 | 总检长指示遭辩方反对 斯里南亲陈词明定夺
罗斯玛周四为其涉及的洗黑钱及逃税案出庭。(黄志汉摄) |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被控洗黑钱及逃税案件中,要求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担任该案主控官资格的申请今日继续审讯,控方今日指总检察长已指示由斯里南亲自为此申请陈词,遭到辩方律师反对,法官明日将作出定夺。
辩方1月27日正式入禀法庭提出上述申请,高庭早前择定2月3日聆审,惟当天答辩方(控方)说,因为1月31日才接获辩方(申请方)的申请通知书,因此无法按时提交回复宣誓书,以致聆审展延至今日。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也说,将由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代表答辩方,为撤销斯里南在此案的主控官资格的申请陈词。
总检长指示斯里南亲陈词
惟今日开庭后,控方告诉法庭,已接获来自总检察长的指示,即应该由斯里南亲自为此申请陈词。
针对控方的上述通知,辩方律师惹扎拉欣指出,控方在此事件上的U转,让他感到惊讶。
他说,辩方此前不曾被通知这事态的发展,无论是在为案件做准备期间或案件开始后。
“我对此(斯里南亲自陈词)提出反对,他(斯里南)不应该为此申请(撤销主控官资格)抗辩。”
他说,他是援引1978年法律职业(实践和规范)第5(a)条例,提出反对。
莫哈末再尼指出,在罗斯玛被控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案中,该案辩方团队也曾申请撤销斯里南当主控官的资格,当时斯里南亲自陈词一事并无出现争议。
对此,惹扎拉欣表示,这是因为此案的辩方团队不曾同意由斯里南亲自为此申请陈词。
莫哈末再尼最终择定明早聆审辩方援引1978年法律职业(实践和规范)条例,反对斯里南亲自陈词一事,并作出定夺。
罗斯玛二度图撤换斯里南
罗斯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指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控状。
这也是罗斯玛第二次试图撤销哥巴斯里南作为她被提控案件的主控官。
去年9月24日,罗斯玛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为她被控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案主控官资格的申请,但遭到高庭驳回。
罗斯玛逃税洗钱案 | 辩方律师昨上庭今确诊 审讯延期
罗斯玛(档案照) |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洗黑钱及逃税一案,因其中一名辩方律师确诊冠病,昨日出席法庭的人士皆为密切接触者,因此案件被迫展延。
法庭原定于今日继续审理有关罗斯玛提出包括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担任该案主控官资格在内的3项申请,惟辩方律师致函通知法庭,昨日在场的其中一名律师离开法庭后,确诊冠病。
根据拿督吉丹南律师楼昨日致给第二刑事高庭副主簿官的信函中,该名律师于下午2 时48分收到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病状报告。
此前,罗斯玛另一宗被控涉及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在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在相同的法庭和法官面前,同样因为其中一名辩方律师确诊冠病,而展延本月15日的审讯。
根据报道,该名律师是拿督阿克伯丁,于本月12日确诊冠病,其他辩方律师拿督佳吉星及阿兹鲁因10日与阿克伯丁接触而被列为密切接触者。
罗斯玛涉及的两宗案件分别雇佣不同的律师团队,佳吉星等人在太阳能索贿及收贿案为罗斯玛辩护,而吉丹南等人则在洗黑钱案中为罗斯玛抗辩。
砂学校太阳能板弊案 4月5控辩结案陈词
(吉隆坡23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涉及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一案今日结束自辩,法庭择定4月5日聆审控辩双方结案口头陈词。
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上述日期,并谕令控方在3月9日或之前呈交书面陈词,而辩方则在3月30日或之前提交回复陈词。
辩方在自辩阶段只传召2名证人,分别是罗斯玛及时任首相署大马第一夫人组主任拿督斯里茜蒂阿兹扎。
莫哈末再尼是在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在本案中的3项控状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而罗斯玛则在同年10月5日开始出庭自辩。
42天审讯 25证人出庭供证
本案于2020年2月5日开审,经历42天的审讯,控辩双方共传召了25名证人出庭供证。
首项控状指罗斯玛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透过前特别官员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的酬金。
在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以及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
砂学校太阳能板弊案 辩方重召证人申请被驳
罗斯玛身穿绿色马来装到法庭受审。(黄志汉摄) |
(吉隆坡23日讯)在结束自辩阶段之前,辩方提出了重新传召第17名控方证人Jepak公司前董事经理赛迪出庭供证的申请,但被法官驳回。
莫哈末再尼表示,辩方没有提出有效理由,并认为,该名证人已被盘问多天,但辩方希望重新讨论有关问题,等于对该名证人进行另一轮盘问,回答已充分答复的问题。
“因此,辩方申请重召第17名控方证人对于公正裁决不是必要的,所以申请被驳回。”
他说,辩方提出申请主要考量到证人的证据对公正裁决是否至关重要,这取决于案情,法庭不能从控方或被告的角度来看待公正,而是从一个有序社会的角度来审视公正。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伯丁较早前陈词时,以赛迪在反贪会所录取的口供,与在法庭供证的说法有出入为由,要求法庭重新传召该名证人厘清。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则说,该申请与赛迪供证后相隔约18个月,第17名控方证人是在2020年8月完成供证,而辩方要求重召证人的申请是在今年2月入禀。
他也说,本案审讯拖延已久,在审讯每个阶段给予被告通融,包括暂停审讯,让被告前往新加坡照顾待产的女儿,因此传召赛迪将进一步推迟审讯,背离公正裁决。
茜蒂:罗斯玛投诉里查偶尔玩失踪
较早前,辩方最后一名证人茜蒂阿兹扎接受哥巴斯里南的交叉盘问时指出,她曾接获罗斯玛对首相署负责特别职务的助理官员里查曼苏(本案第21名控方证人)投诉,后者是偶尔会玩失踪的人。
受询及是否对里查采取任何纪律行动时,茜蒂阿兹扎说,身为成年人并没有处罚里查,仅劝告里查,身处在最高机构工作自律是非常重要的。
哥巴斯里南询问,为何里查在任职期间,其公务员级别等级仍可提升,茜蒂阿兹扎表示,当官员达到一定年资,其级别就会自动提高,里查是年资满4年后自动升级。
与媒体联系很成功
她不同意里查是一名毫无用处员工,并指出,因为里查曾在首要媒体服务,与媒体联系方面是成功的,但她发现里查在撰写首相夫人讲稿方面没有能力,同时以需要联系媒体为由,鲜少到布城首相署的办公室上班。
提到她与罗斯玛的关系时,茜蒂阿兹扎指两人从大学时期相识,她在首相署大马第一夫人组任职时,罗斯玛是她的老板。
茜蒂阿兹扎也回答说,罗斯玛在工作上很严格,并且追求完美。
问及在工作上是否曾与罗斯玛争吵或意见相左时,茜蒂阿兹扎表示意见相左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她们可以进行讨论,本身也会接受合理的意见。
2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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