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六十九章 :扎希基金会贪污失信案 2022
扎希挪用基金控47失信罪案 | 主控官:部分供述属次要事实 控方反对辩方证词
(吉隆坡19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案的控方今日对辩方证人的部分证词内容提出反对,因为有关证词是次要事实(Collateral Fact),与案情没有任何重大关系。
扎希周一到隆市法庭为其涉及的健康思维基金会案面审。(辛柄耀摄) |
此案今天进入辩方阶段第18天,第2名辩方证人时任副首相和内政部长新闻秘书拿督法兹烈第一天出庭供证。
不过,在法兹烈供证前,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以证人的供述为次要课题为由,在庭上提出上述反对。
她认为,有关证人在证词中的第16至第30段供述属次要事实,与案情没有任何重大的关系,而法庭有斟酌权裁定有关供述是否与案情有关,将其排除在外抑或是接纳为证据。
她也说,有关供述不适用于1950年证据法令第153条文的2种例外情况,玛兹丽娜(控方第90名证人,扎希前执行秘书)是否涉贪、被贿赂,或是作出带有偏颇的供述,这些在交叉盘问中,已经在法官面前提到。
她说,因此只要有关供述是与案情的事实有关,法官有权控制证词保留多少篇幅以及裁定将其纳入为证据。
她质问,证人在供词中提到玛兹丽娜抱怨的无关紧要事实,要如何令法官在理解案情的事实中,或是对控状本身作出的裁决带来帮助。
考虑需时回复控方
法官允今聆听辩方回复
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简短回应,并要求时间来回复控方的陈词。
他说,证人的证词已经在14天的期限内提交给控方,控方并没有通知辩方,将会对证词中的第16至30段作出反对,因此辩方要求时间来回复控方在陈词引用1950年证据法令第153条文的论点。
罗仄拉则说,没有发出任何通知的必要,因为这项反对不是初步反对。她认为,辩方应该已经预料到控方提出的反对。
她也说,若是法官愿意允准辩方时间回复陈词,以公平起见,控方也会对其他证人的证词作出相同反对。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说,考量到此情况,给予辩方时间对控方提出的反对进行研究,并择定明日早上聆听辩方的回复陈词。
罗仄拉:法兹烈证词
损玛兹丽娜人格
罗仄拉随后向媒体进一步解释,法兹烈部分的证词内容与玛兹丽娜有关,而前者的证词是为了损害玛兹丽娜的人格。
法兹烈少将(右)是本案第2名辩方证人。 (Fadzlette Othman Merican脸书照片) |
“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53条文,辩方证人不能如此,因为玛兹丽娜的可信度问题已经在交叉盘问中被挑战……因此,该条文阐明目前不可再重提,辩方不可引入证人再挑战或加强玛兹丽娜是不好的人格,或玛兹丽娜是不可被信任的证据。”
她说,证人的可信度并不是本案的主要问题,因此引用1950年证据法令第153条文是为了确保不可再提出此前已经在交叉盘问中,提到与证人可信度有关的证据,这是基本的解释。
阿末扎希周二早上抵步大使路吉隆坡法庭时,支持者走上前与他握手。(陈世伟摄) |
(吉隆坡14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辩护律师郑宝德主张,控方对阿末扎希提出的27项洗黑钱控状是有政治动机的,而不是根据法律及证据作出的提控。
阿末扎希被控洗黑钱的案件今日是辩方代表律师进行口头陈词第6天,郑宝德进行总结时指出,辩方强烈抗议控方提出这27项洗黑钱控状,并指这是控方处理不当及无责任感的案件,对被告提控之前,完全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及考量证据。
“这是刑事司法制度黑暗的日子,对司法程序的滥用,令人相信提控的动机是有政治目的,而不是以法律及证据为基础。”
也是巫统主席的阿末扎希面对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控状,案件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上千万令吉。
应撤销第27项洗黑钱控状
郑宝德陈词时也提到应该撤销第27项洗黑钱控状的理据。
该控状指阿末扎希于2016年3月29日及同年7月15日,在吉隆坡武吉免登的马哈巴企业(Marhaba Enterprise)指示奥马阿里将总额751万1250令吉20仙分成35张支票,交由Lewis & Co律师楼代为存入马来亚银行定存。
奥马阿里此前供称上述现金来自Al-Bukhari基金会;该笔资金被指是Al-Bukhari基金会给予健康思维基金会的捐款。
法官科林劳伦斯对此询问,若有关资金是Al-Bukhari基金会给予健康思维基金会的捐款,为何不是使用更简易的支票,而是使用现金。
郑宝德回应法官,这是辩方作出的投诉,因为控方没有为此进行调查,并表示,只有来自Al-Bukhari基金会的证人可以回答该问题。
“我们问查案官,但查案官表示从未进行调查,由于没有调查过,因此我们不能说这是一笔来自非法活动的收益,除非控方有进行调查,以及控方有传召Al-Bukhari基金会的证人在法官大人面前供证。”
郑宝德在书面陈词中提及也提到,控方的陈词完全忽视奥马阿里在交叉盘问时承认,将现金转为支票是他自己决定的行动,并且该名证人认同所有兑换外币、贷款、支票偿还贷款的行为都是他的个人决定。
他说,奥马阿里的供词也相互矛盾,控方难复问时试图使这些矛盾说法一致,但没有成功,该名证人在复问时,坚持转换现金的指示并非来自被告,而是他自己的决定。
他说,法律是明确的,这些矛盾说法以及控方未能使此矛盾说法一致,必须以有利于辩方的方式解决。
控收贿25万毫无根据
郑宝德也提到第11项控状完全没有根据,因为控状所述的25万令吉,与阿末扎希毫无关系。
根据第11项贪污控状,阿末扎希被指于2016年7月14日,在孟沙马来亚银行广场的马来亚银行分行,通过祖乃益接收来自Mastoro Kenny IT顾问及服务公司贿赂,即一张属于Jogabonito Jewellery & Diamonds公司总额达25万令吉的支票,并使用Lewis & Co律师楼的银行户头,替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即内政部长的自己谋取利益,而被告将协助Mastoro Kenny IT顾问及服务公司,获内政部管辖下的MyEG项目。
郑宝德说,25万令吉是祖乃益(本案第36名证人,商人)借给拿督斯里莫哈末纳沙伊(阿末扎希的胞弟)的一笔贷款,这笔贷款是按后者要求提供的,祖乃益的证据也清楚证明纳沙伊亲自在支票上写下Lewis & Co律师楼作为收款人。
他说,根据第36名证人的书面证词,即2016年6月杪,纳沙伊与祖乃益联系,要求一笔总额25万令吉的贷款,并承诺在2个月内还款,接着在同年7月,他与纳沙伊在赛城Ujud Sentosa其办公室内,移交属于Jogabonito Jewellery & Diamonds总额25万令吉的支票。
他说,尽管祖乃益在证词中提及纳沙伊,但控方并没有传召纳沙伊解释支票上的收款人写上Lewis & Co律师楼的原因。
他表示,没有丝毫证据证明阿末扎希对此是知情的,并且是该贷款交易的参与方,被告也没有接收控状所述的贿金,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说法,将其称为一种诱因(inducement)。
“事实上,在辩方进行交叉盘问期间,第36名证人重申有关贷款与被告并没有关系,因此控方必须撤销控状,这是捡控责任履行方面的疏忽。”
法兹烈:扎希是慈善家 不拒绝捐款要求亦没捐款记录
阿末扎希(档案照) |
(吉隆坡21日讯)时任副首相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新闻秘书拿督法兹烈供称,自她认识扎希并与其共事以来,她知道扎希是一个非常慷慨的慈善家,扎希不曾拒绝任何向他提出的捐款要求。
她说,她曾直接参与相关捐款要求的事务,包括体育和福利俱乐部、媒体机构、住宅区的大众信函提出的要求,其中大部分要求修茸清真寺、支持宗教学校活动或休闲活动的财务援助,扎希都会对此给予捐款。
“一般上在捐款时,他不会检查需要捐多少,而是直接给需要的人捐款。直到有一次在捐款后,我记得扎希还问我:我给了你多少钱呀?”。
她说,扎希并不希望他的捐款是为了展现给大众,举例说明,他不曾在任何地方写下自己曾在该处捐款的记录。
法兹烈(档案照) |
60岁的法兹烈在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案供称,她知晓玛兹丽娜的疏忽问题,其中包括她在处理扎希个人户头方面所犯下的错误。
“我知道此事,因为扎希曾经通知我并指示我监督玛兹丽娜的行为,因为我在武装部队中的军阶高于她。”
她说,关于此问题,她曾告知玛兹丽娜关于扎希的吩咐,并曾要求后者,在带到给扎希签署相关支票前,出示信用卡月结单以及其所准备的支票。
“不过,玛兹丽娜经常给予各种理由和接口,从未向我出示任何文件。”
她说,玛兹丽娜持续没有向她出示相关文件,而她也因为需要执行公务,因此也忽略监督玛兹丽娜并对其采取后续行动。
扎希失信案 | 高庭:除了3段落部分内容 接纳辩方证人其余证词
(吉隆坡21日讯)高庭宣判,除了其中一个段落和另两个段落的部分内容以外,法庭接纳辩方证人,即时任副首相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新闻秘书拿督法兹烈的其余证词内容。
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案的控方,周一在第2名辩方证人法兹烈念出证词前提出反对,以要求法庭删除该证人证词的第16至第30段落;有关段落与第90名控方证人扎希前执行秘书玛兹丽娜有关。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于今日做出判决,保留该证人的证词段落,除了第18段,以及第17段和第22段的部分内容。
他说,1950年证据法令第153条文适用于非常具体的情况,即举证的范围仅限于损害证人的人格的情况,以及举证的范围与案情无关。
他说,而法兹烈在书面证词中的第18段,以及第17段和第22段的部分内容属证据法令第153条文下规定被禁止的范围。
“除了上述我提到的内容,我认为,第16至第30段的其余部分,与构成法庭、辩方阶段的案情事实有直接的关联,因此相关证词并非证据法令第153条文下阐明的次要事项(Collateral Matter)。”
他也同意辩方的说法,即第16和第17段落(不包括最后一句)属叙事介绍,有助法庭了解法兹烈对玛兹丽娜认识。
建议控方辩护结束提交陈词
至于控方对其余证人以相同的理由提出反对一事,科林劳伦斯说,为了节省法庭的时间,他建议控方在辩护阶段结束时提交陈词。
随着法庭作出这项宣判后,法兹烈进入证人栏,宣誓供证。
在这之前,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提出反对的论点为,该证人在证词中的相关段落是次要事实,与案情没有任何重大的关系,以及有关供述意图损害该证人的可信度。
扎希的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则主张,只要法兹烈的证词与相关核心问题存在联系,法庭就必须允准该名证人的供证。
“特定组织和人士捐款给扎希” 秘书:他是慷慨慈善家
(吉隆坡22日讯)时任副首相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新闻秘书拿督法芝烈供称,她不晓得扎希捐款的资金来源,但她肯定扎希收取多数来自特定组织和人士的捐款。
60岁的法芝烈昨日在扎希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一案中供证时指出,自她认识扎希并与他共事以来,她知道扎希是一个非常慷慨的慈善家。
她透露,扎希不曾拒绝任何向他提出的捐款要求。
法芝烈今日接受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的交叉盘问时,受询是否知晓扎希捐款的资金来源。
她说,她没有相关捐款的详情,但她肯定有关资金大多数来自个人和组织的捐款。
她随后接受辩方的复问时也重复此答案。
在这之前,扎希已在自辩时供称,基金会的资金有大约数千万令吉都是他所捐出,但在受委为副首相后,有关资金大部分来自外来捐款者,并非如此前一样,大部分由他出资。
他说,这些外来捐献者包括他位于加影绿野山庄住家的邻居银行家阿占密斯、商业大亨丹斯里陈志远、Albukhary基金会主席兼商人丹斯里赛莫达等。
法芝烈目前已完成供证,辩方传召第3名证人建筑公司董事杰弗瑞(34岁)出庭供证。
在杰弗瑞供证期间,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提议弹劾该证人,因该证人的证词与在反贪会录供时有出入。
她说,在法官发现有关证词存在重大差异(Material Discrepancy)后,控方有权启动弹劾程序。
扎希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提出反对。
他说,该名证人是控方此前提供的证人之一,加上辩方此前要求取得证人的反贪会口供时,控方当时以有关口供属官方机密法令下保护的文件为由,不得公开有关文件。
“口供属官方机密法令保护下的文件,如果控方这样做,那他们的立场在辩方案件中改变了。”
罗仄拉则说,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55条文,证人可受到弹劾,而控方的立场是提议弹劾,这与辩方此前要求公开反贪会口供的立场是非常不同的。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对此裁定,1950年证据法令第155条文批准控方在法令所列的情况下进行弹劾,而该条文也没有触及有关文件是否属官方机密法令下保密的文件。
“因此法庭批准(弹劾)程序开始。”
在弹劾程序开始后,法庭裁定有关有关证人的证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该名证人在午休后需要对此作出解释。
案件下午2时30分续审。
扎希指慕尤丁失败多次无权指责他人
扎希(档案照) |
(吉隆坡22日讯)时任副首相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新闻秘书拿督法芝烈供称,她不晓得扎希捐款的资金来源,但她肯定扎希收取多数来自特定组织和人士的捐款。
60岁的法芝烈昨日在扎希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一案中供证时指出,自她认识扎希并与其共事以来,她知道扎希是一个非常慷慨的慈善家,扎希不曾拒绝任何向他提出的捐款要求。
作为本案第2名辩方证人的法芝烈今日接受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的交叉盘问时,受询是否知晓扎希捐款的资金来源。
她说,她没有相关捐款的详情,但她肯定有关资金大多数来自个人和组织的捐款。
她随后接受辩方的复问时也重复此答案。
在这之前,扎希已在自辩时供称,基金会的资金有大约数千万令吉都是他所捐出,但在受委为副首相后,有关资金大部分来自外来捐款者,并非如此前一样,大部分由他出资。
他说,这些外来捐献者包括他位于加影绿野山庄住家的邻居银行家阿占密斯、商业大亨丹斯里陈志远、Albukhary基金会主席兼商人丹斯里赛莫达等。
法芝烈目前已完成供证,辩方传召第3名证人建筑公司董事杰弗瑞(38岁)出庭供证。
主控官提弹劾证人要求
在杰弗瑞供证期间,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提出弹劾该证人的要求,因该证人的证词与在反贪会录供时有出入。
她说,在法官发现有关证词存在重大差异(Material Discrepancy)后,控方有权启动弹劾程序。
扎希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提出反对。
他说,该名证人是控方此前提供的证人之一,加上辩方此前要求取得证人的反贪会口供时,控方当时以有关口供属官方机密法令下保护的文件为由,不得公开有关文件。
“口供属官方机密法令保护下的文件,如果控方这样做,那他们的立场在辩方案件中改变了。”
罗仄拉则说,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55条文,证人可受到弹劾,而控方的立场是提议弹劾,这与辩方此前要求公开反贪会口供的立场是非常不同的。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对此裁定,1950年证据法令第155条文批准控方在法令所列的情况下进行弹劾,而该条文也没有触及有关文件是否属官方机密法令下保密的文件。
“因此法庭批准(弹劾)程序开始。”
随后案件进入弹劾的诉讼程序,法庭裁定有关证人的证词存在差异,因此该名证人在午休后需要对此作出解释;法庭在聆听相关证人的解释后,才会作出是否需要弹劾有关证人的裁决。
案件下午2时30分续审。
扎希涉基金会贪污案 | 法芝烈:多来自特定组织 “不知扎希捐款来源”
(吉隆坡22日讯)时任副首相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新闻秘书拿督法芝烈供称,她不晓得扎希捐款的资金来源,但她肯定扎希收取多数来自特定组织和人士的捐款。
60岁的法芝烈昨日在扎希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一案中供证时指出,自她认识扎希并与其共事以来,她知道扎希是一个非常慷慨的慈善家,扎希不曾拒绝任何向他提出的捐款要求。
作为本案第2名辩方证人的法芝烈今日接受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的交叉盘问时,受询是否知晓扎希捐款的资金来源。
她说,她没有相关捐款的详情,但她肯定有关资金大多数来自个人和组织的捐款。
她随后接受辩方的复问时也重复此答案。
在这之前,扎希已在自辩时供称,基金会的资金有大约数千万令吉都是他所捐出,但在受委为副首相后,有关资金大部分来自外来捐款者,并非如此前一样,大部分由他出资。
他说,这些外来捐献者包括他位于加影绿野山庄住家的邻居银行家阿占密斯、商业大亨丹斯里陈志远、Albukhary基金会主席兼商人丹斯里赛莫达等。
法芝烈目前已完成供证,辩方传召第3名证人建筑公司董事杰弗瑞(38岁)出庭供证。
主控官提弹劾证人要求
在杰弗瑞供证期间,主控官拿督罗仄拉副检察司提出弹劾该证人的要求,因该证人的证词与在反贪会录供时有出入。
她说,在法官发现有关证词存在重大差异(Material Discrepancy)后,控方有权启动弹劾程序。
扎希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提出反对。
他说,该名证人是控方此前提供的证人之一,加上辩方此前要求取得证人的反贪会口供时,控方当时以有关口供属官方机密法令下保护的文件为由,不得公开有关文件。
“口供属官方机密法令保护下的文件,如果控方这样做,那他们的立场在辩方案件中改变了。”
罗仄拉则说,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55条文,证人可受到弹劾,而控方的立场是提议弹劾,这与辩方此前要求公开反贪会口供的立场是非常不同的。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对此裁定,1950年证据法令第155条文批准控方在法令所列的情况下进行弹劾,而该条文也没有触及有关文件是否属官方机密法令下保密的文件。
“因此法庭批准(弹劾)程序开始。”
随后案件进入弹劾的诉讼程序,法庭裁定有关证人的证词存在差异,因此该名证人在午休后需要对此作出解释;法庭在聆听相关证人的解释后,才会作出是否需要弹劾有关证人的裁决。
案件下午2时30分续审。
扎希脱罪或自辩?VLN贪污案明揭晓
(沙亚南22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面对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将在明天揭晓是无罪释放或须自辩。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将于明早9时作出裁决。
控方团队代表成员副检察司拿督拉惹罗泽拉、拿督旺沙哈鲁丁、阿都马力阿育、林伟强(译音)和达瓦尼;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郑宝德、拿督阿末再迪和哈米迪。
控方自2021年5月24日开始陆续传召18名证人供证并于8月11日结案,而控辩双方则于9月7日完成陈词。
控方证人包括内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阿威依布拉欣,以及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3名前董事万克利斯沙、陈祥生(译音)和李伟坤(译音)。
2019年6月26日,阿末扎希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有关外国签证系统的7项贪污控罪,但在2019年7月31日,法庭批准这名巫统主席的申请,将案件转移到沙亚南地庭,与他面对的另33项外国签证系统相关贪污控罪同审。
上述40项控罪过后全部转移到沙亚南高庭同审。
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被控33项收受来自UKSB的1356万新元的贿赂,利用时任内长职权延长该公司作为外国签证系统供应商和在中国签证中心的管理者的合约,但他否认有罪。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Seri Satria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判刑,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这名峇眼拿督区国会议员也面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外国签证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他亦对另7项贪污控罪不认罪,即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他有公务往来的同样公司的款项,分别是115万新元、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以及1万5000美元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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