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八十九 章 : 撤销1MDB资产冻结令
撤销1MDB资产冻结令 高庭526审纳吉申请
(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撤销一个马来西亚公司(1MDB)和其子公司获得的资产冻结令,将于5月26日在高庭聆审。
法庭在去年2月8日批准1MDB及Global Diversified投资公司(前身为1MDB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申请资产冻结令,禁止纳吉和数名诉讼答辩人在审讯期间脱售资产。
1MDB代表律师黄祈琳受询时说,法官阿丹慕斯达法今早在线上审讯时择定5月26日,以审理双方对资产冻结令的申请。
延长临时禁令至判决
她说,法官也延长纳吉所获得的临时禁令,直到法庭聆审及做出裁决为止。
资产冻结令是阻止一个人在审讯期间脱售资产的禁令,这项禁令也规定纳吉每个月只能提取不超过10万令吉,以作为生活费和律师费;若是需要提取更高的数额,需获得1MDB和Global Diversified律师的书面批准。
该禁令也指出,纳吉必须以书面向1MDB和Global Diversified阐明其总额6亿8100万美元的资产,是在国内或是海外,是否在其名下,是单独拥有或是与其他答辩人共同拥有。
1MDB联合4家子公司入禀法庭提出诉讼申请,将纳吉、1MDB前财务董事倪崇兴、1MDB前律师卢爱璇、1MDB前执行董事唐敬志、前投资总监高明发、前总营运长拉迪莫哈末、前投资董事陈嘉锦,以及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费沙列为答辩人。
1MDB案法官自揭 与卢爱璇曾是合伙人
阿末阿克南(右)与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谭湘璇摄) |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与目前遭警方扣留的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曾经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及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谈及是否会传召卢爱璇出庭供证时,法官科林劳伦斯自己揭露他和卢爱璇在10至15年前,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他说,基于控辩双方在这个时候提到卢爱璇,因此,他认为在这个点上透露上述事宜,是适当的。
“虽然可能有点太早,但我们不知道控方会否传召卢爱璇出庭,或会否提议让卢爱璇出庭。”
已是10至15年前旧事
科林劳伦斯指出,他只是想告知控辩双方,卢爱璇曾和他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当时他还是名执业律师,仅此而已。
他说,该律师事务所Zain & Co是一家中型事务所,卢爱璇已经离开该律师事务所。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大约10到15年前,我不太记得。”
承审法官:1MDB丑闻关键人物 “与卢爱璇曾是律师楼合伙人”
卢爱璇 |
(吉隆坡26日讯)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出,在10至15年前,他与目前遭警方扣留的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曾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科林劳伦斯是在控辩双方针对是否会传召卢爱璇为此案出庭供证时,这么指出。
他说,基于控辩双方在这个时候提到卢爱璇,因此,他认为在这个点上透露上述事宜,是合适的。
“虽然可能有点为时过早,但我们不知道控方会否传召卢爱璇出庭。或会否提议让卢爱璇出庭。”
他指出,他只是想告知控辩双方,卢爱璇曾和他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当时他还是名执业律师,仅此而已。
卢爱璇是1MDB丑闻的关键人物之一。今年初,高庭批准控方申请,以充公卢爱璇的2辆豪华车和2万2600令吉款项。
与刘特佐一样,卢爱璇自2018年第14届大选前离马后,行踪一直成谜,跟1MDB案与SRC国际案件其他嫌犯,齐齐沦为国际通缉犯。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在今年7月12日,证实卢爱璇已被吉隆坡警方逮捕。
26/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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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洗钱案| 曾与卢爱璇合伙人关系 沙菲宜:纳吉考虑要求科林劳伦斯退审
法官科林劳伦斯(取自umno online) |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告诉法庭,纳吉目前正在考虑会否要求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退出审理纳吉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此案于今早续审。沙菲宜在交叉盘问第44名控方证人瑞意银行新加坡分行前财富管理服务主管凯文迈克之前,提出了有关科林劳伦斯昨日透露曾与目前被警方扣留的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担任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事。
沙菲宜指出,针对此事,他接获来自当事人纳吉的指示,也得到了来自国外的一些咨询,这是复杂的事情。
他说,因此,辩方建议法庭给予时间,让辩方在此事件(是否要求科林劳伦斯退审此案)上采取立场。
“法官您(科林劳伦斯)昨日指由于涉及到卢爱璇是否被传召出庭,因此您揭露了曾与卢爱璇在同一家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一事。”
他指出,辩方会在下一次的审讯,也就是8月14日,就上述事宜陈词。
沙菲宜进一步说,除了涉及控方是否传召卢爱璇,实际上,根据庭审记录,卢爱璇这个名字,已在此案中被其他的证人提及共656次,还未包括证人在证词中所提及的次数。
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 “国行曾建议控涉案者” 洁蒂:时任总检长没采纳
洁蒂(右)以第46名控方证人的身份,于周四为纳吉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 滥权案出庭供证。(马新社图) |
(吉隆坡27日讯)国家银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说,在调查一马公司(1MDB)案期间,国家银行曾在2015年建议提控涉案人士,但不被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所采纳。
她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供证时表示,尽管国家银行当年在1MDB案的调查报告中,已经列出种种的确凿证据,但阿班迪却于2015年9月11日决定将国行提交的调查文件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76岁的洁蒂是此案的关键证人。她曾分别在2000年5月至2003年10月(敦马哈迪担任首相)、2003年10月至2009年4月(敦阿都拉担任首相)及2009年4月至2016年4月(纳吉担任首相)期间,出任国行总裁。
阿班迪指示无需特工队
也是第46名控方证人的洁蒂说,在2015年7月27日,由丹斯里阿都干尼领导的1MDB案件特工队,也随阿都干尼被革职后,接任总检察长一职的阿班迪不再召开任何特工队会议。
“在2015年8月5日,时任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发文告指出,总检察长已通知他,现在不再需要特工队。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各自的法律进行调查。”
发现1MDB和职员给假资料
她指出,国行当年发现1MDB和属下职员,在该公司申请海外汇款上,向国行提供虚假资料,这违反了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
她指出,国行于2015年10月1日回函要求总检察署重新考虑该决定,但总检察署没针对国行的上诉给予回应。
1MDB调查报告列入“无进一步行动” 阿班迪:非我个人决定
阿班迪(档案照) |
(吉隆坡28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表示,把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调查报告归纳为“无进一步行动”(NFA),并不是他的个人的决定。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他说,这是当时总检察署团队所作出的集体决定。
他说,该团队成员由反贪污委员会及大马皇家警察组成。
“此事被归纳为没有进一步行动,必定是有理由的,但是此事没有调查报告及会议记录,我也不记得相关的理由,因为已经过了8年。”
“我还记得的是为了研究调查报告,我们在总检察署有团队人员(去研究)。”
“不管是任何决定,这都是团队的集体决定。”
阿班迪受询及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昨日在高庭供证时说“虽然国家银行收集了很多关于1MDB滥权的证据,但是(当时的)总检察长依然决定,把案件归纳为无进一步行动。”
纳吉今早抵达法庭。 (黄玲玲摄) |
(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在今早透过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正式入禀法庭,要求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退出审理他被控的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在7月27日的审讯中,沙菲宜告诉法庭,纳吉正在考虑是否要求科林劳伦斯退出审理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在今早开庭后,沙菲宜告诉科林劳伦斯,针对后者此前透露,在大约10至15年前,曾与目前被警方扣留的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担任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事,辩方已有了决定。
“我们接获来自客户(纳吉)的指示,在今早入禀申请通知书,并附上被告(纳吉)的宣誓书。”
他说,这项申请是要求科林劳伦斯退出审理此案,禁止后者在接下来继续聆审此案以及对此案作出判决。
他指出,如果这项申请获批,辩方要求法庭宣布此案的审讯无效或委任其他的法官审理此案。
他也要求,在继续此案审讯之前,先审理法官退审的申请。
高庭驳回纳吉要求 申请撤销1MDB资产冻结令
纳吉出庭听审。(档案照) |
(吉隆坡27日讯)高庭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撤销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其子公司获得资产冻结令所提出的申请。
高庭法官阿丹慕斯达法今天宣读简短判词时说,因为包括复杂的跨境交易在内的特殊情况导致延迟的问题,以及情况变化使到资产散失的风险再度出现,不意味着相关禁令是不公正的。
“正如多个法庭判决所证明,第一答辩人(纳吉)在自己的证词中存在矛盾和不一致,削弱他的主张,并不能免除他涉嫌挪用资金的责任。”
2022年2月8日,法庭批准1MDB及Global Diversified投资公司(前身为1MDB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申请资产冻结令,禁止纳吉和数名诉讼答辩人在审讯期间脱售资产。
资产冻结令是阻止一个人在审讯期间脱售资产的禁令,这项禁令也规定纳吉每个月只能提取不超过10万令吉,以作为生活费和律师费;若是需要提取更高的数额,需获得1MDB和Global Diversified律师的书面批准。
该禁令也指出,纳吉必须以书面向1MDB和Global Diversified阐明其总额6亿8100万美元的资产,是在国内或是海外,是否在其名下,是单独拥有或是与其他答辩人共同拥有。
1MDB联同4家子公司入禀法庭提出诉讼申请,将纳吉、1MDB前副首席财务员Terence Geh、1MDB前业务发展执行总监Casey Tang、1MDB前法律顾问Jasmine Loo、1MDB前首席投资员Vincent Beng、1MDB前投资总监Kelvin Tan Kay Jin、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1MDB前首席财务员拉迪,列为答辩人。
纳吉申请撤销资产冻结令裁决 联邦法院拒发上诉准令
(布城5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拒绝发出上诉准令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使他无法就上诉庭驳回他要求撤销SRC国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冻结强制令申请的裁决,提出上诉。
以丹斯里娜莉妮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了上诉方(纳吉)和答辩方(SRC及其子公司)的代表律师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同时,三司也谕令纳吉支付3万令吉堂费。
吉隆坡高庭是在去年3月24日批准了SRC及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针对纳吉所提出的资产冻结强制令申请,限制纳吉转移或消散总计4200万令吉资产,直到该公司起诉纳吉案件结案。
依据强制令,纳吉每月只能提款10万令吉作为生活开销和支付法律费;纳吉因而入禀上诉庭申请撤销禁令,其申请在去年12月6日被驳回。
他随后入禀联邦法院,寻求取得准令,以就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SRC及其子公司是在2021年5月7日入禀法庭,指控纳吉失信、滥权,从SRC的资金中获取个人利益和滥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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