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巫 統 編

 第 四十三 章 : 纳吉与其孩子所得稅案  

第 6 回: 充公纳吉夫妇及另16造资产案
(27/7/21)  

  

充公Obyu逾亿现金及珠宝案 · 高庭撤销控方宣誓书  


(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在聆审政府寻求充公从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旗下产业所扣押的1亿14164393令吉44仙现金与珠宝首饰的申请时,撤销控方在陈词阶段期间提交的宣誓书,有关宣誓书指巫统拥有专门收取政治献金秘密户头。



根据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批准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和巫统代表律师拿督哈里哈兰要求撤销上述宣誓书的申请。


陈词阶段提交有偏颇


莫哈末贾米尔在简短裁决中指出,宣誓书是在陈词阶段期间提交的,会对第三方索赔人(Claimant)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巫统造成偏颇。


他说,有关宣誓书在其他宣誓书提呈后才呈上,并没有经过法庭的许可。


因此,我裁定不能使用相关宣誓书,我不会考量有关宣誓书作为支持文件。沙菲宜可以继续陈词。


210日,以莫哈末赛夫丁为首的副检察司指巫统拥有未经审计的秘密户头,以收取政治献金,违反1966年社团法令。


在书面陈词中,控方指这是因为部分巫统的领袖否认对有关资金知情。


Obyu控股是由工程部前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的胞弟丹斯里布斯达利所持有。


政府在申请书中,寻求充公Obyu控股的11991件金饰、401枚手表和16个手表配件、234副眼镜和306个手提袋,以及各面额总值1亿14164393令吉44仙的现款。


上述现款和珠宝因涉嫌与一马发展公司丑闻有关而被当局扣押。


1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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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yu逾亿现金及珠宝案 | 巫统律师:纳吉大马银行帐户资金 · 没证据汇自一马公司



纳吉于周一现身吉隆坡法庭

,出席案件审讯

(吉隆坡15日讯)巫统的代表律师哈里哈兰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尾数为9694的大马银行帐户内的资金是源自于一马公司(1MDB)。


他表示,控方指来自1MDB资金的9亿39546219令吉96仙汇进纳吉的户头,但从这个户头支付给政党、公司、基金会和个人在内的188名资金接收者是10亿38349403令吉36仙。 


指证人没出示银行结单或证据


他表示,最关键的证据是,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的证人并无出示银行结单或任何证据,以证明有关资金是源自于1MDB1MDB子公司。


政府之前寻求充公从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旗下产业(柏威年豪华公寓)所扣押的1亿14164393令吉44仙现金与珠宝首饰,并将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答辩方。这笔资金和珠宝因涉嫌与1MDB丑闻被当局扣押,但纳吉及巫统是此案的申索方(Claimant),并声称这笔被充公的巨款乃巫统的政治献金。


哈里哈兰陈词时指出,控方在陈词中已确认包括政党、公司、基金会和个人在内的188名资金接收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形式,从纳吉的大马银行帐户中接收资金。


他说,控方在指控中称,被充公的该笔资金是来自于被指遭挪用的1MDB资金,而非其他的管道,涉及的款额为9亿39546219令吉96仙。


但该笔资金的接收者,收取的总数为10亿38349403令吉36仙,这说明了他们接收的资金超出了98803183令吉40仙。


他指出,这笔额外的98803183令吉40仙说明,并非所有给予接收者的资金是来自1MDB,因为只有9亿39546219令吉96仙汇入纳吉尾数9694的大马银行帐户。


当局没有针对额外的98803183令吉40仙进行调查,这笔额外的资金是否和非法活动有关联。


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由工程部前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的胞弟丹斯里布斯达利所持有。此前,政府在申请书中,寻求充公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11991件金饰、401枚手表和16个手表配件、234副眼镜和306个手提袋,以及各面额总值1亿14164393令吉44仙的现款。


较早前,哈里哈兰陈词时指出,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助理总监拉惹哥巴和傅伟民(译音)警监的宣誓书内容,完全不存在上游犯罪predicate offence),而且被指遭挪用的1MDB资金与从柏威年豪华公寓中充公的现金,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


他说,傅伟民根据调查得出的结论,该笔现金是在35个装有首饰(金饰、手表和手提袋)中发现的,因此与1MDB遭挪用的资金存在联系。


傅伟民的调查所得出的结论是绝对令人惊讶的,完全不合逻辑。


傅伟民坚称,将资金从1MDB转移到纳吉的大马银行9694帐户,整个资金转移过程分为3个阶段进行,但没有显示汇入9694帐户的资金来源。


哈里哈兰指出,最关键的证据是,傅伟民必须出示文件证据,如1MDB的银行结单,以证明有关资金是源自于1MDB1MDB子公司,但后者并无出示任何的银行结单,以证明有关的资金是源自于1MDB或其子公司。


他说,没有出示这些文件的情况下,申请方作出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在这法庭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纳吉在大马银行9694帐户中的资金是源自于1MDB


沙菲宜:须证明充公财物涉犯罪


此外,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陈词时指出,纳吉当时报案指该笔从柏威年豪华公寓充公的款项应该是1亿6000万令吉,而不是如警方所宣布的1亿1416万令吉,当中存在落差。


他说,检控方必须证明有关被充公的财物和犯罪有关,这是一个重点。


承审法官莫哈末贾米尔择定329日续审此案。


1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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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夫妇等造1.14亿现金高庭驳回政府充公申请




(吉隆坡20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政府欲充公前首相拿督斯纳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另外16造资产,包括从Pavillion Residences公寓起获的逾1亿1400万令吉现金的申请。



法官莫哈末再尼也当场驳回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提出暂缓执行判决申请,不过,他表示申请方事后仍然可以提呈书面申请。


不过,当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询及这笔现金如今该当如何处理时,法官表示这不属于他的权限。


这与我无关,当驳回申请后,我无法指示这笔钱归还到充公的原主。


不过对于其他案件,如反贪会入禀的案件,当我拒绝充公财产的申请时,他们也会提出暂缓执行令,而我没有允许暂缓执行令,而大部分情况是贪会将把充公的财产归还给原主。


莫哈末再尼表示,申请方(政府)并没有成功证明,被充公的上述现金与纳吉尾数为“9694”的大马银行个人账户之间有关联。


他认为,根据申请方提出的证据,并不可能总结出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助理总监拉惹哥巴宣誓书中的说法,即被充公的上述现金是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资金,因为其中指控涉及的上游犯罪predicate offence)没有得到证明,指资金涉及非法活动的结果也没有出现。


沙菲宜:现金应归还给纳吉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认为,这笔现金在纳吉的屋业被充公,因此应该归还给纳吉,这笔钱是来自巫统,也同样来自纳吉,同时这笔现金自2018年就被充公,已超过了12个月的充公期限。


纳吉及巫统是申请归还这笔1亿1416万令吉现金的申索方,他们宣称这笔钱是属于巫统的政治献金。


另外,政府针对此案申请充公的其他资产,如名表、珠宝、名牌手袋、产业、汽车及外币等,仍然有待法庭作出判决。


2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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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充公纳吉资产案 沙菲宜促24小时内归还现金



(吉隆坡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他今日将致函给负责充公纳吉及巫统逾1亿1400万令吉现金案的副检察司,要求他们在24小时内归还这笔钱。


沙菲宜联同纳吉及另一名代表律师塔妮雅在上述判决出炉后,在法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说,这笔钱保存放在国家银行太久了,对方应该立即归还有关款项。


他表示,随着高庭驳回政府充公这笔钱的申请,如今当局再继续保存这笔钱就是非法的。


副检察司没提准备上诉



对于总检查署是否会上诉到上诉庭,以暂缓执行今日判决,他说,副检察司今日完全没有提到准备上诉,令人感到奇怪。


他也形容高庭今日的判决十分安全,直接切入实质的理据,即这笔钱属于谁和是否涉及犯罪元素,即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及第411条文(收取或保留盗窃财产)。


他说,法官最终认同这笔钱不涉及上述犯罪元素,也与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无关。


纳吉表示,今日的判决对他及其律师团而言是巨大的成功,也证明了一直对他作出的各种盗窃及污蔑性指控都没有根据的。


2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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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纳吉夫妇及另16造资产案 高庭展延至830



(吉隆坡23日讯)政府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另外16造资产案,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案件展延至下月30日,给予主控官时间准备回复答辩方的结案陈词。


主控官法丁哈妮副检察司今日向法庭提出需要多一点时间准备,以便回复答辩方的结案陈词。


她说,这是因为检控官还需要等待其他相关的充公资产案的决定。


她指出,一旦这些相关案件有正面进展,代表政府的申请方将即时通知法庭。


莫哈末再尼今日聆听申请方及答辩方律师的表述后,同意申请方提出的展延审讯日期的要求。


他指出,一旦申请方(政府)及答辩方(纳吉夫妇及另外16造)的结案陈词完成,他需要约两个月的时间作出裁决,包括完成书面判词。


高庭于520日宣判驳回政府的申请,即政府欲充公纳吉夫妇及另外16造案件中,从Pavillion Residences公寓起获的1亿1400万令吉现金。


另外,此案充公的其他资产,如名表、珠宝、名牌手袋、产业汽车和外币等,仍有待法庭另行作出判决。


2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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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申请充公Obyu资产 | 珠宝物品尚未检查 · 高庭择99案件管理



(吉隆坡27日讯)政府申请充公Obyu控股资产一案,由于冠病疫情的关系,黎巴嫩珠宝公司世皇贸易公司的人员尚未入境我国,因此,至今尚未检查珠宝类物品。


上述的珠宝类物品是于20185月,在属于Obyu控股公司的柏威年高级公寓的某单位内,被警方充公;有关物品目前被扣押在国家银行。这些珠宝因涉嫌与一马公司(1MDB)丑闻有关而被当局扣押。


此案于今日透过线上进行案件管理。


世皇贸易人员未能入境马


控方随后告知媒体,此前择定了825日检查珠宝类物品,但由于行动管制令的关系,世皇贸易公司的人员未能获得安排入境马来西亚,若入境后,也需要遵守隔离等的条件。


对此,控方指考虑到当前的疫情,因此建议在国家安全理事会批准能在室内进行群聚活动后,才检查这些珠宝类物品。


控方也说,有关的检查行动涉及多方,包括了警方也需要在场确保安全,因为涉及接近12000件珠宝、以及需要数天才能完成检查。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择定此案在99日进行案件管理。


Obyu控股是由工程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的胞弟丹斯里布斯达利所持有。


控方是于2019年入禀法庭,寻求充公Obyu控股的11991件珠宝、401枚手表和16个手表配件、234副眼镜和306个手提袋,以及各面额总值1亿14164393令吉44仙的现款。 


27/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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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 罗斯玛及16造资产案 · 控方申请移除纳吉女儿被充公财产


纳吉和其女儿诺雅娜(左)


(吉隆坡30日讯)政府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另外16造资产的案件,控方准备入禀申请,以从申请通知书(notis usul)移除纳吉女儿诺雅娜部分被充公的财产,包括27双鞋子。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此案在118日作出裁决。此案原定于今日由控方回复答辩方的陈词,但控方告知法官要以书面方式回复答辩方的陈词,因此控方今日并没进行口头陈词。


纳吉为此诉讼案的第一答辩人,罗斯玛、里扎、诺阿斯曼(季平)、诺雅娜、莫哈末吉扎、Senijauhar有限公司、艾曼、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Semesta基金会、Mustika Kasih基金会、Rembulan Kembara有限公司、吴玉幼、黄宗华、林惠彬、季国添、陈文德及倪崇胡(部分人名译音)为第2至第18名答辩人。


控方今日告诉法官,他们将会入禀申请,以从申请通知书(notis usul)移除涉及第5名答辩人(诺雅娜)的部分被充公财产,其中包括27双鞋子。


控方也表示会和其他答辩人进行讨论,于是莫哈末再尼询问控方,是否意味届时可能会有类似对第5名答辩人被充公的财产所作出的更动,控方回答是的,届时将会通知法庭。


控方也说,相信各方都同意向法庭寻求一个裁决日期。


莫哈末再尼随即开玩笑回应说,这将是美好的一周。


他也说,他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书面判词,因此择定在118日作出裁决。


今日代表控方出庭的主控官是哈利斯副检察司和阿末法力副检察司;答辩方则有第一答辩人的代表律师莎西拉哈娜比和莎兹瓦妮;第2至第5名以及第7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阿扎慕丁和依斯甘达;第8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少菲和努丽雅娜;第13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黄宏义和布拉瓦仁以及第1415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等等。


总检察署是在201957日入禀法庭,申请充公纳吉、罗丝玛、他们3名孩子和13名人士和公司的名牌手提袋、鞋子、名表、27辆汽车、外币等。


反贪污委员会分别于2018517日、611日及82日起获上述被指与一马公司有关的资产。


纳吉于2019718日入禀申请,其妻女则在同年719日入禀,要求取得反贪会在2018517日扣押物品的完整详情,并对这些物品进行检查。


202023日,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纳吉、罗丝玛和其女儿诺雅娜的申请,允许他们检查存放在国家银行的被扣押物品,他们同年222日到国行检查了超过3小时。

 

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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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夫妇及黎巴嫩珠宝商 料下月检查被充公珠宝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黎巴嫩珠宝商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代表沙米尔哈丽美,预计于下月到国家银行检查逾90盒遭当局充公的11991件珠宝。


这是警方自20185月在柏威年高级公寓的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名下产业中充公的珠宝。


副检察司法法丁哈德妮受询时表示,各方已经同意,上述三造会在1015日至115日期间,进行有关检查。


有关检查将会根据国家银行、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标准作业程序进行,以避免冠病疫情散播。


她今日出席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主持的案件管理程序后这么表示。


上述检查已经因为冠病疫情,而经过多次延后。


纳吉与罗斯玛于去年725日已经检查了其他充公物品,包括306个手提袋、401个手表、16个手表装饰品、234副眼镜,这些都是充公自上述同一个公寓单位。


2019年,控方向法庭提出针对起获自上述产业,总值1亿14164393令吉44分的物品进行充公,但是有关申请被驳回。


充公的现款及物品,涉嫌与一马发展公司丑闻有关。


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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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纳吉等资产案| 高庭驳回申请没证据指用纳吉账户钱所购


纳吉代表律师之一诺莎西拉哈娜比出席周一的聆审。(辛柄耀摄)


(吉隆坡8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政府要求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其3名孩子及另5造的资产的申请。


法官:仅是推测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庭上念出判词时说,没有证据证明被没收的资产是使用第一答辩人(纳吉)的银行账户的钱所购买,申请方仅根据推测得出结论。


他说,申请方(控方)仅列出被没收的资产及价值,指根据答辩人的收入没有能力拥有巨额现金或购买相关产业,并推测有关现金及产业可能是从第一答辩人的银行帐户取得。


他认为,显然申请方是根据推测得出此结论,申请方需要有可信证据来证明非法取得的资金,与被发现的现金和所购买的产业之间,存在直接联系。


他说,由于申请方未能证明上游犯罪(predicate offences)已发生,因此指从相关罪行中取得收益的问题并不存在。


他认为,控方需要提供大量文件和多位相关证人,来证明有关资产与一马公司事务有关。


他也说,虽然第一答辩人的银行账户汇入巨款是毫无疑问的,以及有关资金被提出也有巨大的问号,但法庭不会根据看法或怀疑作出裁决,裁决须以可靠理据、可信事实和可接纳证据为基础。


因此,申请方未能在此申请中满足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及第411条文的规定。


裁决仅限于充公资产申请


不过,他强调,上述裁决仅限制于此充公资产的申请,关于一马公司的案件审讯仍在进行中。


申请方未能在此证明第一答辩人及有关实体犯下上游罪行,不应被解释为第一答辩人及有关实体在涉嫌一马公司丑闻中是无罪的。


纳吉为本案第一答辩人,罗斯玛、里扎、诺阿斯曼(季平)、诺雅娜、莫哈末吉扎、Senijauhar有限公司、艾曼、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Semesta基金会、Mustika Kasih基金会、Rembulan Kembara有限公司、吴玉幼、黄宗华、林惠彬、季国添、陈文德及倪崇胡(部分人名译音)为第2至第18名答辩人。


莫哈末再尼也驳回政府要求充公刘特佐的母亲吴玉幼、黄宗华、林惠彬、Senijauhar有限公司和艾曼资产的申请。


他说,申请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入有关银行账户的资金与非法活动有直接关联,或证明有关资金来自与非法活动相关的收益。


批充公7答辩人资产


不过,高庭批准政府充公第6、第8、第10、第11及第12名答辩人(莫哈末吉扎、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Semesta基金会、Mustika Kasih基金会和Rembulan Kembara有限公司)的资产,这些答辩人没有对政府的充公资产申请提出异议。


至于潜逃的第16、第17及第18名答辩人(季国添、陈文德及倪崇胡),高庭也同样批准政府充公其资产。


我已考虑申请方的宣誓书中关于这些答辩人无可辩驳的陈述,并权衡这些答辩人潜逃的可能性,此无可辩驳的证据将证明他们有罪,因此申请方充公这些答辩人的资产是获准的。


第一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丹斯里沙菲宜、塔尼亚、莎兹瓦尼和诺莎西拉哈娜比;第2至第5及第7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阿扎慕丁;第8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少菲;第13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黄宏义和布拉威仁;第14和第15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等。


此外,控方哈里斯副检察司也在庭上表示,总检察署将针对此裁决作出上诉。


总检察署是在201957日入禀法庭,申请充公纳吉、罗斯玛、其3名孩子和13名人士和公司的名牌手提袋、现金包括外币、名表和27辆汽车等资产。


反贪污委员会分别于2018517日、611日及82日起获上述资产,即被指与一马公司有关的资产。


8/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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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无法证明用1MDB资金购买 政府申请充公纳吉家人奢侈品失败



(吉隆坡8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了政府在2018年大选后,充公警方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其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其子女手中所扣押的奢侈品的申请。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总检察署未能证明这些物件是使用一马公司(1MDB 资金购买。


调查官仅在宣誓书中说明,前首相账户资金进出是不够的。


毫无疑问,有巨额资金进入他的(纳吉)账户并流出,但法庭无法根据怀疑认定对方有罪。


法官再尼说,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奢侈品是用纳吉银行账户中的钱购买。


事实上,申请方(政府)承认一些被扣押的物品是礼物。


他们只是列出了被扣押的财产及其价值,然后得出结论,根据他们的收入,答辩人(纳吉、罗斯玛和他们的孩子)没有能力拥有这些物品。


很明显,调查官是根据他的推测得出有关结论。 这是不足够的,因为他们需要可靠的证据,来证明非法获得的资金与所扣押的现金和物品之间存在直接联系。


代表控方的哈里斯王副检察司告知法庭,控方将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


政府于20195月,入禀高庭申请充公纳吉、罗斯玛和16个个人和公司,涉及总额约3100万令吉的资产,包括各种品牌的手提袋、名表、鞋子、现金以及名车等。


这些资产于2018517日至2019311日期间,被警方援引反洗黑钱、反融资及非法活动获益法令扣押。


8/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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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回没收纳吉家人奢侈品 检方申请暂缓执行裁决



(吉隆坡9日讯)检方已申请暂缓执行高等法庭的裁决,即暂缓没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他的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他们的孩子等人的奢侈品。


据悉,这些奢侈品包括从纳吉、罗斯玛、他们的两个孩子,以及其余5名据称与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有关的人士手中所取获的各种品牌手提包、27辆汽车和各国货币的现金。


控方是于1124日提交缓执庭令的动议通知以及支持宣誓书。


法官没下令归还财产



副检控官哈里斯于118日表示,高等法庭已驳回了检方要求没收已在宪报刊登的财产的申请,法官莫哈末再尼也没有下令将财产归还给原告。


哈里斯称,有特殊情况支持控方申请暂缓令,其中扣押财产的现状应维持至上诉法院作出裁决,以维护双方的利益、特别是代表马来西亚政府的控方。


被扣押的财产涉及金额大,属于公共资金,因此允许申请推迟执行该命令,将维护公众利益。


如果此申请(延期)被拒绝,而申请人在上诉法院上诉成功,则不能保证申请人会收回被扣押的财产,因为担心财产会在上诉法庭审理申请人的上诉之前被答辩人处置。

 

9/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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