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四十二 章 : 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
高庭指示SRC案纳吉等5人 · 最迟830需回复答辩书
(八打灵再也3日讯)高庭指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另外4名答辩人,最迟需在8月30日回复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入禀的答辩书,SRC起诉他们失信及违法使用来自大马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贷款。
高庭 |
上述4名答辩人为SRC前董事,分别是拿督苏博、聂法依沙、拿督莫哈末阿兹哈和拿督仄阿都拉。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说,法庭也指示SRC最迟在9月30日入禀回复答辩书。
10月4案件管理
他通过网上处理案件管理后对媒体说,法官拿督阿末法伊鲁兹已经订于10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
基于无法联系上聂法依沙,并且他不在管辖范围内(身处于国外),因此SRC准备申请庭令,以替代的方式提交传票。
SRC公司在换了新领导层之后,于5月7日入禀法庭将纳吉和其他董事列为答辩人,包括苏博、聂法依沙、莫哈末阿兹哈、拿督沙鲁、丹斯里依斯米和仄阿都拉。
在7月22日,SRC则把伊斯米和沙鲁从答辩人名单中删除,但是保留其他答辩人。
起诉人SRC是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子公司,在诉状中指控答辩人串谋及失信,也控告纳吉滥权及从SRC资金中获取私人利益。
纳吉从2012年5月1日开始至2019年3月4日担任SRC的荣誉顾问。
SRC目前全权由财长机构持有,该公司要求所有答辩人负责偿还该公司投资所蒙受的损失,包括一般赔偿、惩罚性赔偿、额外赔偿及利息、成本开销以及法庭认为适合的其他补偿。
3/8/2021
前董事入禀要求2前董事 · 承担SRC诉讼 一切损失
(吉隆坡30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拿督莫哈末阿兹哈奥斯曼入禀法庭,申请让两名该公司前董事,即拿督沙鲁阿兹拉及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承担该公司面临诉讼可能会出现的所有损失。
马新社报道,SRC公司在5月7日通过新管理层入禀诉讼,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另外六造,针对关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给予SRC公司的40亿令吉贷款涉嫌失信及违反法定职责。
除了纳吉,列为答辩人的另外六造是莫哈末阿兹哈、拿督苏博雅欣、聂法依沙阿里夫、拿督仄阿都拉、依斯米及沙鲁阿兹拉。
不过SRC在7月份时,把其中两人,即沙鲁阿兹拉及依斯米从答辩人名单中移除,并保留其他人为答辩人。
莫哈末阿兹哈通过律师楼Tetuan Chooi & Company + Cheang & Ariff于本月27日发出第三方通告,要求沙鲁阿兹拉及依斯米共同或分别承担,在SRC诉讼案中可能需要面对的所有损失。
莫哈末阿兹哈要求两人承担的开销,包括律师费及其他法庭认为合适的费用。
指40亿贷款在任内发出
他在这个申请中提出,这是基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40亿令吉贷款,是在沙鲁阿兹拉及依斯米在担任SRC董事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莫哈末兹哈说,沙鲁阿兹拉于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5月15日担任SRC公司董事,依斯米则是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5日。
SRC公司也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旗下的子公司,作为起诉人,他在起诉状中指控,所有答辩人合谋失信,除了指控纳吉涉嫌从SRC公司的资金谋取个人利益,也滥用公司资金;纳吉自2012年5月日至2019年3月4日担任SRC公司的荣誉顾问。
SRC目前是财政部长机构的全资公司,他们要求所有答辩人支付上述贷款造成的投资损失,另外也需要负担普通赔偿、惩罚性赔偿、附加及利息、成本及其他法庭认为合适的费用。
SRC公司指出,在2019年1月,该公司交由财政部官员(新管理层)看管,在查阅SRC记录后发现,之前的董事没有任何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这笔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所借贷的40亿令吉资金,于2011年及2012年正确地使用,作为公司的普通投资活动及支付基本工作需求开销。
SRC指控之前的董事没有监督报销给SRC BVI公司(建议注资投资)的36亿令吉,据称,这是让SRC进行在海外的投资活动及人力资源,他们也指大马政府担保的资金缺乏监督,同时也没有调查SRC公司的滥用资金问题。
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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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诉失信滥用资金 纳吉最迟10月11须回复
(吉隆坡2日讯)高庭指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最迟需在10月11日回复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入禀法庭,起诉他在该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犯下失信及违反法定义务的诉讼。
根据马新社报道,SRC的代表律师指出,法庭也指示起诉方(SRC),最迟在12月13日入禀回复答辩书。
12月14线上案件管理
该名律师在今日案件管理后对媒体指出,法庭择定在12月14日以线上的方式再次进行案件管理。
SRC以及其全权拥有的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 Sdn Bhd (GMSB),是在今年5月7日,入禀法庭指控纳吉失信、滥权、从SRC的资金中获取个人利益以及滥用资金。
纳吉从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担任SRC的荣誉顾问。
SRC目前由财政部长机构(MKD)全权拥有,该公司指控在一封志期2014年9月3日的委任信中,SRC委任Ihsan Perdana Sdn Bhd (IPSB)作为企业社会责任(CSR)项目的合作伙伴。
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SRC将1亿2300万令吉汇入IPSB的银行帐户,据称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用途,以及在未经SRC和GMSB董事会的批准下,向IPSB提供拨款。
起诉方指控IPSB将所接收的资金转移到多个第三方,包括4200万令吉已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被转移至纳吉的两个帐户,据称是用作企业社会责任用途。
SRC也指控纳吉在身为首相兼财长以及SRC荣誉顾问期间,不诚实地协助SRC前董事和GMSB前董事,违反各种法定义务。
因此,起诉方要求被赋予权力追踪这笔4200万令吉,并要求针对纳吉使用这笔资金所获得的任何财产或股权,要求一般损害赔偿、惩戒性赔偿和严重损害赔偿。
2/9/2021
纳吉被控涉SRC 4200万7罪上诉案 上诉庭择定12月8裁决
(布城23日讯)上诉庭择定12月8日,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控罪,遭高庭判处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的上诉案件做出裁决。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今日发文告指出,上诉庭将于12月8日(周三)早上9时,为此上诉案件下判。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去年7月28日裁定纳吉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去年7月30日针对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
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于今年4月5日开始聆审此案,并在5月18日结束长达15天的聆审。另二司为拿督哈斯扎娜以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高庭是在去年宣判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
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高庭法官宣判刑罚后,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法官批准此申请,但增加100万令吉的保释金,这也意味着纳吉目前是以2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
23/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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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SRC案上诉案 申请展延下判被驳
纳吉要求延后下判日的申请,遭到上诉庭驳回。(档案照/黄志汉摄) |
(布城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上诉庭展延他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下判日,但申请被上诉庭驳回。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昨日上午发文告指出,上诉庭择定12月8日(周三)早上9时,就纳吉针对高庭判他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裁决。
纳吉拟赴新探望女儿
但纳吉基于将要到新加坡探望刚生产的女儿,加上从新加坡返回大马后需隔离7天,而昨天透过代表律师致函上诉庭,要求将下判日展延到12月13至17日之间,或任何适当的日期。
针对纳吉这项申请,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今日发通告指出,有关申请不获批,同时必需确保所有相关人士在已择定的日期(12月8日),现身布城上诉庭。
此前,吉隆坡法庭在今年10月26日批准纳吉从10月25日至12月6日期间取回国际护照,以前往新加坡探望待产的女儿诺丽雅娜;诺丽雅娜已在本月初生产,当时纳吉向法庭表示,会在12月5日返回大马。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去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去年7月30日针对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
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于今年4月5日聆审此案,在5月18日结束长达15天的聆审。另二司为拿督哈斯扎娜以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高庭去年判纳吉滥权罪成
高庭是在去年宣判纳吉滥权罪名成立,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高庭法官宣判刑罚后,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法官批准申请,但增加100万令吉的保释金,意味纳吉目前是由两名担保人以200万令吉保外。
24/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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