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四十八 章: 沙菲宜案
(21/5/21)
沙菲宜要求剔除指控宣誓书 · 法院撤销上诉准令申请
(布城21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申请上诉准令,要求剔除一份内容指他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950万令吉指控的宣誓书,今日联邦法院今日撤销申请。
沙菲宜 |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为首的三司指出,沙菲宜在本日庭审所挑起的所有事项,可于3月在上诉庭的上诉中提出。
三司今日是在线上审案,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娜莉妮和拿督哈敏达兴。
较早前,沙菲宜的律师哈温德吉星同意,如果各造无法就是否接纳上述宣誓书的课题达成一致,他们就撤回这项上诉准令申请。
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的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以及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的看法是,沙菲宜的上诉准令申请时机不成熟,因为对于是否接纳此宣誓书的课题,可在上诉庭挑起和裁定。
沙菲宜是基于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的特别事务官茜蒂拉哈尤所入禀的宣誓书,指控他( 沙菲宜)在2013和2014年间,从纳吉的银行账户获得950万令吉付款,而上诉庭拒绝剔除茜蒂拉哈尤的宣誓书,以及盘问她的裁决,因此沙菲宜提出上诉,以便寻求取得准令。
他要求宣判上诉庭在2014年3月7日宣判他罪成,已超越联邦宪法的权限,因此无效,他也要求宣判联邦法院维持为上诉庭裁决的裁决无效。
安华鸡奸赛夫罪成被判入狱5年,他在2017年6月9日入禀诉讼,指他在鸡奸案上诉中,没有得到公平的审讯。安华也在宣誓书中指控沙菲宜收取纳吉的950万令吉,以便在他的鸡奸案上诉中领导检控团。
吉隆坡高庭在2017年11月8日批准政府的申请,以撤销安华的诉讼,不服裁决的安华提出上诉,此上诉案已择定今年3月5日开审。
上诉庭在2018年允准沙菲宜介入安华针对被控鸡奸前助理赛夫罪成提告政府的诉讼。
安华的另一名律师是丽拉,以及另一名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是三苏博哈山。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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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换哥巴斯里南碰壁 沙菲宜上诉被驳
沙菲宜 |
(布城1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丹斯里沙菲宜,要求撤销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领导他被控涉及总额950万令吉洗黑钱案件检控团的资格,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哥巴斯里南 |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领导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驳回这个根据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的申请,另两名上诉庭法官为拿督瓦兹尔阿兰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
不过,三司允许莫哈末沙菲宜提出要在上诉案中提出其他证据的申请,这包括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委任哥巴斯里南的委任信,以及汤米汤姆斯、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峇基及哥巴斯里南在其他审讯(司法检讨申请)的陈述书。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哈威德吉星向媒体证实此事;此外此案的控方为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
控收取纳吉950万
沙菲宜是在2018年9月13日,被控收取纳吉支付的950万令吉,在2项洗黑钱及2项没有向税收局呈报收入的罪名下被控,惟他否认有罪。
沙菲宜被控先后在2013年9月13日和2014年2月17日,分别接受一张志银430万令吉和一张520万令吉的支票。
他被控在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及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沙菲宜也面对2项虚假申报所得税的控状,分别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申报表,因而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沙菲宜被控于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6月29日,在大使路内陆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非法收益总额的5倍。
1/3/2021
税收局向纳吉律师沙菲宜追讨941万
(吉隆坡17日讯)内陆税收局已入禀吉隆坡高庭,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追讨941万令吉的拖欠税款。
该局于本月6日入禀的法庭文件指出,沙菲宜欠下政府5年的未还税款,即2011年43万4326令吉17仙、2012年97万8854令吉11仙、2013年358万令吉、2014年173万令吉及2016年年182万令吉。
该局于2019年5月31日把税款评估通知信寄发到沙菲宜的住址,可是不曾获对方回复。
吉隆坡高庭主簿处将在下个月8日对此案进行案件管理。
沙菲宜目前被控4项洗钱罪,其中有两项涉及他在2014年,向内陆税收局作虚假的申报,他皆否认有罪;他现在也是纳吉在一马公司(1MDB)案的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5-17
沙菲宜被控950万洗钱案 ▏主控官:收纳吉户头2笔律师费 · “沙菲宜瞒报收入”
沙菲宜(中)周五到吉隆坡高庭,面对提控他收取950万令吉的洗钱审讯。
(吉隆坡21日讯)主控官阿夫再尼占阿都阿兹副检察司表示,针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涉嫌950万令吉洗钱案,控方将证明对方分别于2013年及2014年分两次收取这笔律师费,但是却故意隐瞒不向内陆税收局申报。
上述款项来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尾数为“1906”的大马银行个人户口发出的支票,汇入了沙菲宜尾数为“6847”的联昌银行个人户口。
传召2控方证人出庭
控方今日也传召两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首名证人是大马银行吉隆坡拉惹朱兰路分行经理乌玛德维,她向法庭确认涉及上述纳吉个人户头的相关文件,第二名证人则是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经理罗丝妮达,则是对沙菲宜个人户头的事宜供证。
此案承审法官为拿督莫哈末加米尔,沙菲宜交由其律师楼的律师团为他辩护,首席辩护律师为哈威德吉星。
阿夫再尼占表示,沙菲宜总共面对4个控状,前两个是要证明他隐瞒收入,从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即相关资金涉及不法活动,而他是于2013年9月5日及2014年2月17日收到纳吉分别发出的430万令吉及520万令吉的支票。
指沙菲宜说法反复
他说,另外两个控状则是被告涉嫌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根据定义,这是涉及针对收取的不法活动资金进行洗钱。
他表示,控方也将证明被告在回答当局提问相关款项时给出不同版本的答复,其中被告在2017年7月28日向反贪会供证时宣称这是给予他的律师费,但是法庭必须考虑,被告并不是把这笔钱汇入本身的律师楼(Shafee & Co)户头,而是个人户头的证据。
他说,后来在2018年9月11日的录供,被告改口称第一笔钱是纳吉给他的贷款,因为对方拖欠他律师费,对此,他也向当局出示一封信函作为证明。
他表示,控方无法接受这个信函的说辞,而控方会举出旁证作为支持。
他指出,此外,被告也在2018年9月8日亲署发表一个媒体文告解释这笔950万令吉,是纳吉用以支付他替对方进行的书面工作,而这个又与上述借贷的说法不同。
法官莫哈末加米尔择定案件已本月28日早上继续审讯。
21/5/2021
洗钱案审讯 | 沙菲宜2018年文告 林丽婷:无关税务课题
沙菲宜因涉嫌接收纳吉支付的950万令吉,总共面对4个控状, 分别是2项洗黑钱和2项虚报资料控状 |
(吉隆坡28日讯)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涉嫌950万令吉洗钱案,其代表律师哈威德吉星指出,沙菲宜于2018年9月8日发表的媒体文告,与税务课题完全无关。
此案的第三名证人是马来邮报高级记者林丽婷,她今天出庭供证并接受哈威德吉星交叉盘问,受询及沙菲宜的文告和她根据有关文告所写的新闻文章内容是否与税务课题无关时,她表示同意。
回应安华及茜蒂拉哈尤指控
今天是沙菲宜涉嫌950万令吉洗钱案审讯的第二天。哈威德吉星指出,沙菲宜在2018年9月8日发表的媒体文告,主要是为了针对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对他的指控,以及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的特别事务官茜蒂拉哈尤在宣誓书中的指控,作出回应。
哈威德吉星进一步表示,沙菲宜当时的文告只是陈述了截至2018年9月的事实,与税务课题完全无关。
安华办公室是在2018年9月6日发文告,指沙菲宜收取纳吉的950万令吉,以便沙菲宜在他的鸡奸案上诉中领导检控团,有关文告也提及茜蒂拉哈尤入禀了宣誓书,指控沙菲宜在2013至2014年期间,从纳吉的银行账户获得950万令吉付款。
林丽婷在主控官陈乐吉(译音)副检察司的引领下念出供词时说,沙菲宜儿子莫哈末法汉在两日后,即2018年9月8日下午4时20分,通过WhatsApp发送了署名沙菲宜的媒体文告给她,由于相关文告与安华的指控有关,因此当时的她根据这则文告写了4篇新闻文章。
文告解释纳吉付950万原因
在该文告中,沙菲宜解释纳吉支付他950万令吉,是因为他在2004至2006年期间,为国阵处理了选举诉讼官司;而他在2013年9月与纳吉的一场会面中,告知纳吉如果能解决拖欠他的1100万令吉的律师费,他将感到十分高兴。纳吉较后也答应支付沙菲宜为国阵处理选举诉讼官司的律师费,数额为950万令吉,但相关的文书工作将在之后才进行。
沙菲宜也在该志期2018年的文告中指出,由于纳吉当时是党领袖,负责管理党的资金,因此这种做法完全正常,他也对纳吉的金钱来源毫不知情;同时,沙菲宜也表示,当该笔数额因为一马公司(1MDB)事件引起课题时,他曾向反贪会提呈相关文件并做出解释。
沙菲宜总共面对4个控状,分别是在2项洗黑钱和2项虚报资料罪名下被提控,从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即相关资金涉及不法活动 ,以及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法官莫哈末加米尔择定案件于6月4日早上继续审讯。
29/5/2021
沙菲宜被控洗钱案 | 纳斯哈鲁丁:沙菲宜亲口承认 “收纳吉950万购洋房”
沙菲宜 |
第四证人:反贪会主席助理莫哈末纳斯哈鲁丁
(吉隆坡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高庭被控洗钱案,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助理莫哈末纳斯哈鲁丁今日供证时指出,沙菲宜于2013年及2014年从纳吉处收取的950万令吉支票,用作购买武吉东姑的一栋独立式洋房。
马新社报道,49岁的第四证人莫哈末纳斯哈鲁丁说,他于2017年7月28日向沙菲宜录取口供时,对方亲口承认。
“根据沙菲宜录口供时的回答,他收到的两张分别价值为430万及520万令吉的支票,是纳吉给予他的律师费,而他把这笔钱用来购买上述房产。”
沙菲宜指款项无关安华案
他确认,2017年向沙菲宜录口供时,他的职位是布城反贪会总部调查组防范洗黑钱分部的调查单位主任,沙菲宜当时告诉他,收取上述价值950万令吉的支票,与他受委为负责提控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肛交案的副检察司无关。
他今日也在法庭宣读他的证人陈述书,沙菲宜除了面对上述收钱提控,也面对税收局提控他呈报假账目。
莫哈末纳斯哈鲁丁说,沙菲宜也曾说,他并不知道这所收到这两张支票的资金来源,也没有问纳吉有关资金的来源。
他指出,上述的录口供工作是在沙菲宜本身的律师楼进行,被告当时没有被拷手铐,因为当时对方是配合一笔汇入纳吉账户的26亿令吉资金,之后再转移给多位个人及公司的案件进行调查。
对于沙菲宜代表律师哈威德吉星的交叉盘问,证人莫哈末纳斯哈鲁丁说,他并不记得在向沙菲宜录取口供时,是否有向对方要求购买上述独立式洋房的任何相关文件。
另一名证人反贪会总部调查组D队伍调查员祖法卡(29岁)说,他2018年9月11日在反贪会总部为沙菲宜录取口供时,对方也告知,这笔钱用来购买该三层独立式洋房及相关地段。
“沙菲益也说明,他于2013年9月5日与纳吉会面,对方给予他的律师费价值为2月21日,而他也建议纳吉,若要支付这笔钱,真正的数额是1150万令吉。在这次会面上,他有告诉纳吉需要950万令吉购买房屋,并且先收取两张价值为430万令吉和520万令吉的支票。”
称纳吉同意950万视为借款
“根据沙菲宜的说法,纳吉同意把该950万令吉视为借款,直至他与纳吉作出调解(rationalisation)。”
沙菲宜于去年9月13日面对收取纳吉发出的两张总额为950万令吉的支票,并转入本身的联昌银行户头的提控,他对于控状否认有罪。
沙菲宜被控分别于2013年9月13日收取430万令吉支票,以及2014年2月17日收取520万令吉支票。
本案承审法官为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案件将于明日继续审讯。
20/9/2021
沙菲宜洗黑钱假申报案 | 官员:任安华肛交案副检察司 沙菲宜只收费1000
沙菲宜 |
(吉隆坡21日讯)反贪会官员祖法卡证实,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涉及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的肛交案中,出任该案件的副检察司,只是收取1000令吉的费用。
沙菲宜被控涉及950万令吉的洗黑钱和向内陆税收局虚假申报的案件今日进入第4天审讯。反贪会官员祖法卡以第5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出庭供证。
马新社报道,祖法卡在接受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的盘问时指出,根据向沙菲宜所录取的口供,沙菲宜表示,在涉及安华的肛交案中,他和大马政府达成的收费是1000令吉。
与950万支票无关
哈威德吉星盘问祖法卡:“根据志期2013年7月19日的协议,我的当事人在处理安华的上诉案中,只得到1000令吉。他也解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给的950万令吉支票,与他在有关的肛交案中出任副检察司,并无关联。沙菲宜的口供是否有记录到这一点?”
祖法卡回答,是有的。
他也同意哈威德吉星的说法,即由于有指控说950万令吉是作为在安华肛交案出任副检察司的费用,因此沙菲宜亲自携带了媒体文告及来自总检察署的信函,以驳斥这些指控,这也是沙菲宜为澄清指控而作出的努力。
报道指出,在2015年3月11日,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南茜苏克利告诉国会下议院,指沙菲宜收取1000令吉作为出任安华肛交案副检察司的费用。
拉威德兰:律师收费应当年申报
此外,第6名控方证人前大马律师公会财政拉威德兰今日供称,从2010年至今,律师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应在提供服务的当年申报,即使该律师没有收到客户的付款。
他说,志期为2008年2月15日和2008年9月3日的两份通令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沙菲宜。
“该通令与律师提供的服务有关,费用将在提供服务当年申报,但无偿服务除外。”
沙菲宜于2018年9月13日面对收取纳吉发出的2张总额为950万令吉的支票,并转入本身的联昌银行户口的提控,他对于控状否认有罪。
沙菲宜被控分别于2013年9月13日收取430万令吉支票,以及2014年2月17日收取520万令吉支票。
沙菲宜也面对另2项控状,涉及他在2014年向内陆税收局作虚假的申报,他皆否认有罪;他现在也是纳吉在一马公司(1MDB)案的辩护律师。
此案将于10月14日续审。
21/9/2021
向沙菲宜追讨941万欠税 税收局申请撤销反起诉
(吉隆坡13日讯)内陆税收局已申请撤销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针对该局向他追讨941万令吉欠税,所提出的反起诉。
马新社报道指出,根据法庭的搜寻系统,税收局是在9月28日代表作为答辩人的政府入禀上述申请。
税收局指出,沙菲宜所提出的反起诉旨在推翻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所进行的有根据及合法税务评估。
“若要对税务评估提出任何质疑,不管它是不正确、多算或不合法,都必需上报所得税特别专员(PKCP)。”
吉隆坡法律分部税收局管制组助理主任在支持这项申请的宣誓中说,沙菲宜试图通过反起诉滥用法庭程序,因为他已向所得税特别专员提出上诉,但专员还未聆听和做出裁决,他就已寻求撤销本身所接到的附加评估通知书。
在8月11日入禀反起诉的沙菲宜声称,税收局针对他所做的税务评估并不准确和违法,以及是要阻止他继续代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打官司。
11月5案件管理
税收局是在今年5月6日入禀高庭向沙菲宜追讨拖欠5年的所得税,并于9月27日申请以简易判决的方式裁决此案。
该局指出,沙菲宜拖欠2011、2012、2013、2014和2016年的所得税及增税,总额为941万4708令吉32仙。
沙菲宜的律师魏永康(译音)受询时说,此案择定于11月5日在高庭副主簿官希拉面前,进行案件管理。
13/10/2021
诉律师公会等诽谤案 沙菲宜上诉得直
(布城20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起诉大马律师公会、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和前上诉庭法官丹斯里佐治诽谤的案件上诉得直。
联邦法院三司的判词指汤米汤姆斯和佐治当时作为资深律师,却提呈动议欲在律师公会代表大会讨论沙菲宜出任安华被控肛交案件的主控官的行为,是采取了错误的程序;而大马律师公会将动议上载到律师公会网站不但违法,而且对沙菲宜是不公平的举动,相等于纪律委员会还未进行纪律处分程序,就预先判他有罪。虽然沙菲宜取得禁令而搁置动议,但指责他不当行为的指控已经传遍律师公会。
仅律师公会需赔偿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在Zoom视像会议上裁决,批准沙菲宜的上诉,并推翻上诉庭的裁决。不过只有律师公会需要赔偿沙菲宜,因为它在专业法令下是一个法定机构,另2名被起诉人不是法定机构,所以不会被发出赔偿谕令。
法官阿都拉曼在宣读三司的判词时说,律师公会,汤米汤姆斯及佐治需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此案另2名法官是拿督罗哈娜尤索夫和拿督王南吉。
汤米汤姆斯是在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出任总检察长,佐治从1981年至1995年是高庭和上诉庭法官。2人当时在律师公会代表大会提呈提案,要求讨论沙菲宜出任安华肛交案主控官的行为,并且要求新的委员会把有关事项提呈到纪律委员会。
律师行为投诉应交纪委会
拉曼表示,律师公会并没有权力在代表大会讨论律师的行为,因为有关事是委员会的权力,涉及律师的投诉必须提交到委员会处置,不可以通过代表大会,他指汤米汤姆斯和佐治作为资深律师应该知道这一点。
判词表示,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99(1)条文阐明,任何针对律师行为的投诉,应以书面方式提呈到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而不是通过律师公会大会,因律师公会无权处理相关投诉。
他指出,汤米汤姆斯和佐治在对沙菲宜提出投诉时,采取了错误的程序,而大马律师公会将相关动议上载到律师公会网站的做法,则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这不仅是非法的,而且对上诉人(沙菲宜)来说这是不公平和非常不利的,因为这相当于在纪律委员会进行纪律处分程序前,就预先判断他的罪行。”
他说,即使当时上诉人取得禁令,使得该动议没有在大会上被讨论,但不意味律师公会的做法妥当,因在上诉人取得禁令时,对他不当行为的指控已经传播给所有律师公会会员,也引起了媒体的报道。
高庭评估损害赔偿
阿都拉曼瑟比里今日在批准沙菲宜的上诉后指出,此案的损害赔偿将由高庭来进行评估。
沙菲宜是于2015年3月12日入禀高庭,起诉汤米汤姆斯、乔治、律师公会和前任主席梁肇富诽谤。
沙菲宜在诉讼中要求高庭宣判律师公会就安华肛交案动议公开讨伐他,已超越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的权限,且没有任何实用的价值、恶意羞辱他等。
沙菲宜也指出,律师公会和前任主席梁肇富于2015年4月9日把相关动议上载到律师公会网站的做法,具有诽谤他的意图。
高庭在2016年5月26日判处沙菲宜败诉,沙菲宜随后上诉到上诉庭也遭驳回。如今获得联邦法院三司宣判他上诉得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也在脸书发文恭贺沙菲宜。
20/10/2021
高庭批准暂时取回护照 沙菲宜飞纽约帮儿子办入学
(吉隆坡25日讯)吉隆坡高庭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御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暂时索回其国际护照,以让他飞往美国纽约,帮儿子办入学。
继上诉庭批准纳吉夫妇申请暂时取回护照,以便飞往新加坡探视待产的女儿后,高庭今日也批准沙菲宜的申请,允许他从今日,也就是10月25日至12月3日暂时索回护照,以让他飞往纽约出席儿子的毕业典礼。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胡欣是控方不反对下,允许沙菲宜暂时索回护照,沙菲宜的代表律师是魏永康(译音,Wee Yeong Kang)。
沙菲宜在2020年9月13日面对收取纳吉发出2张总额为950万令吉的支票,并转入本身的联昌银行户头的提控,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沙菲宜被控分别于2013年9月13日收取430万令吉支票,以及2014年2月17日收取520万令吉支票,沙菲宜较后向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助理莫哈末纳斯哈鲁丁承认收取上述支票,用作购买武吉东姑的一栋独立式洋房,并指这是是纳吉给予他的律师费,他把这笔钱用来购买上述房产。
25/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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