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四十四 章 : 罗斯玛太阳能收贿案
罗斯玛太阳能收贿案 · 18日宣判是否表罪成立
(吉隆坡10日讯)高庭将于本月18日裁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的3项控状是否表罪成立。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聆听控辩双方逾3小时的口头结案陈词后,择定于下周四早上作出裁决。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金。
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及2016年12月20日,在大使花园一间住所,分别接受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的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贿金,以协助获得上述合约。
以上三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五倍。
10/2/2021
罗斯玛涉贪案明下判 · 纳吉要到法庭给予精神支持
(吉隆坡17日讯)高庭将于明日裁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的3项控状是否表罪成立,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今日通知法庭,纳吉明早会先去另一个法庭给予妻子罗斯玛精神上的支持,之后才前往其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审讯。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在午休后,告诉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控方团队的一些成员明天在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有案,是罗斯玛案件的裁决。
科林劳伦斯说,控方有不同的团队,可以由不同的人负责罗斯玛案件的裁决。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接着向科林劳伦斯提出申请,指其当事人纳吉明早要前往聆听罗斯玛案件的裁决,给予罗斯玛精神上的支持。
针对沙菲宜的上述申请,科林劳伦斯择定此案的审讯在明早10时开始。
沙菲宜在休庭后受询时表示,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审讯可能会在明早10时开始,或在罗斯玛案件的裁决结束后,也有可能是10时之前。
他指出,纳吉明早可以先前往聆听罗斯玛案件的裁决,并在结束后,前往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审讯。
“这就是我们(辩方)提出的申请,基本上法官是批准我们的申请。”
他也说,纳吉是可以出席聆听罗斯玛案的裁决,这不成问题,因为是裁决,不是审讯其间盘问证人。
此前,在去年2月6日,纳吉曾现身审理罗斯玛案件的高庭,惟控方以纳吉可能成为涉案证人,阻止纳吉在庭内聆听审讯。纳吉当时在庭内逗留不到7分钟,就被控方要求离开法庭。
17/2/2021
罗斯玛太阳能弊案 · 表罪是否成立今早揭晓
(吉隆坡18日讯)吉隆坡高庭将在稍后的早上9时30分左右开庭,裁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的3项控状是否表罪成立。
承审此案的法官是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现年70岁的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也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的前首相夫人。
罗斯玛于早上9时15分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
纳吉随后也进入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给予罗斯玛精神上的支持。
他已在昨日通过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通知法庭,他会先出席聆听罗斯玛案的裁决后,才前往吉隆坡第一刑事高庭面审,他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
砂校太阳能弊案于去年2月5日开审,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出庭供证,并在去年12月11日宣布完成举证工作。
法官是在今年2月10日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后,择定今日裁决罗斯玛是否表罪成立。
表罪成立将抗辩
不成立将获释
若表罪不成立,罗斯玛将无罪释放,但若表罪成立则需进入抗辩。控方此前已告知法庭控方提供的10名辩方证人名单,其中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在抗辩时将有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及保持沉默。
若罗斯玛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相较于其他两个选项,其证词将更具分量;若罗斯玛在自辩环节时选择保持沉默,法庭唯有裁定被告罪成及宣判刑罚。
哥巴斯里南 |
此案的控方团队是以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為首,其他副檢察司也包括阿末阿克南、慕斯达法以及傅益廷。
佳吉星 |
至於辩方律師则有拿督佳吉星、拿督阿克贝丁和阿茲鲁。
此外,国内外媒体于今早7时陆续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但只有大约30名媒体被列入采访名单,能进入法庭大厦内,不在名单内的其他记者和摄影记者只能驻守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外。
约30名媒体被列入采访名单 |
由于吉隆坡正在实施行动管制令的关系,今日采访此案的媒体被禁止进入公开庭采访,只能在位于B1楼层的视频链接室,透过观看直播采访案件,全程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包括了保持人身距离、佩戴口罩。
此前,吉隆坡民事高庭副主簿官哈丽兹也通知媒体,根据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的新常规指引,媒体不得进入法庭采访,除非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媒体必须向法庭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法庭的批准下,才能采访。
媒体在进入法庭大厦之前,必须向法庭职员出示申请获批的电邮证明,以换取采访通行证。
罗斯玛太阳能弊案3项控状: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金。
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以上3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2-18
太阳能弊案 | 9天续审日期出炉 · 罗斯玛须自辩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3项索贿及收贿控状,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后,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于6月和7月共9天续审,到时罗斯玛将出庭自辩。
审讯日期分别是6月9、10日、15日、16日、17日、22日、23日,7月12日及15日。
高庭今早宣判罗斯玛被控的上述3项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后,罗斯玛在表罪成立后的3个自辩选项中,选择了在证人栏宣誓供证及接受控方盘问。
18/2/2021
太阳能弊案 | “我可以给你劝告吗” · 录音列呈堂证据
(吉隆坡18日讯)吉隆坡高庭批准将“我可以给你劝告吗?”(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的录音和录音抄本,列为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的呈堂证据。
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在宣判前首相夫人拿督斯里罗斯玛表罪成立后,批准了控方再次提交的这项申请。
控方曾在去年10月提交申请,要求将这段相信是罗斯玛和拿督斯里纳吉的录音,列为证据,证明罗斯玛性格霸道,且“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然而,莫哈末再尼在去年12月的审讯中,驳回了控方要求将这段录音列呈堂证据的申请。
不过,他在今日推翻了本身之前的裁决,批准这段由反贪污委员会于2020年1月公布的录音,作为此案的证据。
控方曾在此案证人拿督斯里马哈基尔出庭供证时,在庭督播放这段录音。
18/2/2021
全部表罪成立!罗斯玛太阳能弊案3控状 全部表罪成立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金。
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以上3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
今日裁决罗斯玛表罪成立后,将进入抗辩程序。控方此前已告知法庭控方提供的10名辩方证人名单,其中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18/2/2021
罗斯玛表罪成立 | 律师:需要安慰她“先叫她回家放松”
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 |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说,罗斯玛对判决感到非常沮丧。
“我们需要安慰她,我们告诉她让她回家去放松。”
他在判决后在法庭大厅内对媒体表示,辩护团队也对判决感到难过。
“说我们失望是轻描淡写的,法官裁决(被告)进入自辩环节,但没有给出原因。”
“我们不知道法庭的想法,在领导辩护时,我们只能猜测法官是依据怎样的最大评估(Maximum Evaluation),来裁决(本案)进入自辩环节和表罪成立。”
“这是我们非常关注的,我们会尽力而为,我们也必须接受这项裁决,我们必须尊重这一点。”
佳吉星指出,他们的辩护将会是他们在交叉盘问控方证人时所提出的内容。
“针对第一项指控,她(罗斯玛)没有做出任何请求,所有都是由第三方进行的。”
“至于第二项指控,我们已经确认她(罗斯玛)没有收过钱,都是由里查收取。”
18/2/2021
罗斯玛表罪成立 | 律师:仍相信大马司法会给她公正审判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说,由于法官没有充分解释罗斯玛需出庭抗辩的原因,因此抗辩过程将遭遇一些阻碍。
“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因为如果他(法官)提出了他的原因,我们便知道他的想法以及是根据怎样的最大评估(maximum evaluation)来要求我们抗辩,但现在我们不知道他的想法,所以我们只能猜测。”
不过,他仍相信,我国的司法制度会给罗斯玛一个公正的审判。
佳吉星是在判决后在法庭大厅内,受访时对媒体这样表示。
18/2/2021
经过近一年争取 ‧ 罗斯玛获主控官委任状
罗斯玛周四出庭聆审她要求哥巴斯里南,出示后者受委为砂拉越乡区学校 索贿及收贿案主控官的委任状一案。 |
(布城8日讯)经过接近一年的争取后,涉及砂拉越乡区学校索贿及收贿案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终于成功从总检察署手中,拿到此案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委任状。
上诉庭三司今日在聆听罗斯玛提出的上诉后,指示总检察署在3个工作天内,向罗斯玛律师团,提供斯里南受委为此案主控官的委任状副本。
委任状非时任总检长汤米签署
在今日的聆审中,以拿督苏拉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获悉,斯里南的委任状志期为2020年7月8日,并由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签署。换言之,斯里南的委任状并不是由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签署。
罗斯玛于2018年11月15日被控。
对此,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解释,尽管斯里南的委任状是在2020年7月8日才发出,但委任状清楚阐明,斯里南的受委,是从案件一开始领导检控团,直至案件结束。
苏拉雅表示,如果委任状是采用追溯日期的方式,应该要清楚标明日期,而不是只阐明斯里南的委任是从案件一开始生效。
“如果是追溯日期,必须要写明是哪一天,而不是仅写从(案件)一开始,这太过笼统。”
为了解决这位争议,苏拉雅随后指示答辩方向上诉方提供斯里南的委任状副本,她也答应答辩方的要求,即答辩方可以先遮蔽委任状上其他案件的详情,仅出示与此案有关的资料。
她指示答辩方必须在从今天起的3个工作天内,向上诉方提供委任状副本,换言之,答辩方必须在下周一前提供。在此期间,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不受影响。
她指出,在答辩方向上诉方提供委任状后,上诉方可决定是否在高庭采取下一步行动。
高庭去年8月驳回申请
罗斯玛是在去年7月8日入禀高庭,要求检视哥巴斯里南受委担任其案主控官的委任状;高庭在去年8月19日,驳回此项申请。罗斯玛不满判决,随后提出上诉。
其律师团由拿督加吉星领导。
聆审此案的上诉庭另2名法官为拿督卡扎里和拿督阿布巴卡再益斯。
较早前,阿末阿克南指出,由于斯里南的委任状上也注明其他案件,因此无法出示给罗斯玛的律师团队,仅能向法庭出示。
苏拉雅说,既然阿末阿克南愿意向法庭出示有关委任状,因此她要求加吉星承诺,如果上诉庭三司对斯里南的委任状感到满意,并且委任状上的资料都符合加吉星提出的要求,那么要求斯里南出示委任状的申请到此为止;否则,加吉星可以继续上诉。
斯里南委任状不符合2要求
对此,加吉星并未作出任何承诺,同时,加吉星提出3项要求。
一、斯里南的委任状必须是在罗斯玛被控前发出,即委任状须在2018年11月15日前发出。
二、斯里南的委任状必须由汤姆斯(时任总检察长)签署。
三、斯里南的委任状必须写有此案的名字,即砂拉越乡区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
上诉庭三司在检视有关委任状后,表示未能符合加吉星提出的2项要求,即斯里南的委任状不是在2018年11月15日或之前发出,且并不是由汤米汤姆斯签署。
加吉星:仔细研究决定下一步行动
加吉星在休庭后说,律师团队会在获取委任状后仔细研究,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我们会与当事人坐下来研究(委任状),之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包括入禀申请,现在我还不能透露细节,因为我们还需要研究这封委任状。”
惊讶提控时没委任状
他说,令他们感到惊讶的是,在当事人被控时,主控官根本没有委任状。
他指出,律师团队是在2020年7月8日入禀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检视斯里南的委任状,而在同一天,总检察署才发出这份委任状,并由现任总检察长签署。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显示总检察署陷入绝望的举动,并试图追溯。”
针对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还未被撤销一事,另一名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伯丁说,他们在研究委任状的内容后,会再决定是否针对此事提出进一步申请。
8/4/2021
求判收贿案审讯无效 · 高庭603聆听罗斯玛申请
阿兹鲁(右起)、佳吉星及阿克贝丁将于6月3日代表当事人罗斯玛,针对她 入禀的两项申请进行口头陈词 |
(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入禀法庭要求宣判她被控涉及砂拉越乡区学校索贿及收贿案审讯无效,以及宣判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作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申请,诉辩双方将于6月3日在高庭进行口头陈词。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说,斯里南将主导口头陈词,因他本身受影响,将亲自申辩。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提出反对,他表示斯里南不可为自己辩护,后者身为联邦法院前大法官,应该清楚知道这点。
慕斯达法:斯里南亲自申辩有先例
慕斯达法说,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曾在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要求取消他出任第二宗肛交案首席主控官的资格一案时也为自己申辩,已有先例。
罗斯玛代表律师律师拿督阿克贝丁则说,斯里南在这起案件中没有任何法定地位,因其委任状被挑战,并表示答辩方引述的案件中,沙菲宜拥有相关案件的合法委任状。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并没有就斯里南是否能为自己申辩一事作出任何裁决。
最迟18日须入禀答辩书
此外,莫哈末再尼说,他希望这两项申请能在6月9日前聆审,因他无意干扰较早前已择定的审讯日期。
高庭于今年2月18日裁定,面对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3项控状的罗斯玛表面罪名成立需自辩,并择定于6月9日起聆听罗斯玛及其他辩方证人供证。
再尼说,答辩方需最迟5月18日入禀答辩书,起诉方需于5月25日针对答辩方的答辩书入禀回应;诉辩双方需在5月28日前入禀书面陈词。
他择定于6月3日聆听双方的口头陈词;答辩方对此表示无异议。
罗斯玛在2020年7月8日入禀高庭,要求检视哥巴斯里南受委担任其案主控官的委任状;高庭在去年8月19日驳回申请。罗斯玛不满判决,随后提出上诉。
她在今年4月8日在上诉庭拿到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委任状后,便入禀上述申请。
以拿督苏拉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检视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状后,表示该委任状未能符合辩方律师拿督加吉星提出的2项要求,即斯里南的委任状不是在2018年11月15日或之前发出,且并不是由汤米汤姆斯签署。
斯里南的委任状志期为2020年7月8日,并由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签署。
11/5/2021
砂学校太阳能计划贿案 | “汤米斯里南密谋迫害我”· 罗斯玛:委任主控官无效
罗斯玛:委任主控官无效 |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指委任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作为砂拉越乡区学校索贿及收贿案主控官是无效的,并指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和哥巴斯里南密谋迫害她,如对待前首相纳吉一样。
马新社报道,罗斯玛在5月21日入禀宣誓书,对代表斯里南的汤姆斯提呈的宣誓书做出回应。
指汤米口头委斯里南
罗斯玛指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以口头方式,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委任斯里南为副检察司,此前在高庭和上诉庭提出申请及上诉时不曾发表出来。
“汤姆斯所说,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下的特别委任,根本违反逻辑及相关条文下的书面批准,是一个在法律下起诉我的强制要求。
“汤姆汤姆斯和斯里南密谋迫害我,前总检察长在宣誓书中撒谎是不可被原谅的,并对法庭是一种侮辱。”
汤米汤姆斯的宣誓书是回应罗斯玛提呈的申请,以宣判她被控涉及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工程合约索贿及收贿案审讯无效,以及取消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
自传承认委任是关于1MDB
罗斯玛说,汤姆斯通过2021年出版的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也承认委任斯里南是有关一马发展公司的课题,而不是太阳能案。
“我也获悉Aizulhaimi Mohd Termizi和Hamidah Osman分别在5月18和20日,已针对有关汤姆斯在宣誓书中欺骗一事向警方报案。
“显然汤姆斯与斯里南密谋,确保迫害我的恶意议程得以实现,就像他们对纳吉所做的一样。”
汤姆斯的宣誓书中,指斯里南于2018年受委为副检察司,处理高知名度的案件,包括罗斯玛所面对的太阳能混合案件,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委任斯里南,因为他受前总检察长的一般约束和指示及身处在可以行使主控官权力的位置。
罗斯玛于5月6日入禀,此案将于6月3日,由高等法官莫哈末再尼聆审。
29/5/2021
砂校太阳能贿案 | 要求审讯无效 斯里南不合法 ‧ 罗斯玛2申请展至17日
罗斯玛(中) |
(吉隆坡2日讯)原定于明日进行口头陈词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审讯无效,以及宣判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作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申请,已展延至6月17日。
《马新社》报道,高庭高级副主簿官诺阿兹扎电邮给诉辩双方说,审理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探讨律师的信函及获得控方回应后,择定上诉日期。
“随着政府落实全面封锁,透过Zoom在6月3日聆听双方陈词将被展延。有关申请将于6月17日在公开庭上聆审。”
她说,较早前择定于6月15日及16日聆听罗斯玛自辩的日期也被腾出。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受询时,向《马新社》证实上述两起案件被展延。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