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六十 章 :SRC公司2700万洗钱案
纳吉SRC公司2700万洗钱案11月29日过堂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3项涉嫌SRC国际公司资金2700万令吉洗黑钱控状案,将在11月29日过堂。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控方要求此案择定另一个过堂日期的申请,以等待纳吉针对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和刑罚寻求司法检讨。
他要求法庭为SRC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择定另一个过堂日期,以等待纳吉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控方预计联邦法院将在今年11月或12月审理该项申请。
另外,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向法官莫哈末再尼证实,上述申请已定在10月21日进行首次案件管理,惟基于涉及案件根本问题有关的迫切性,辩护律师团已向联邦法院提呈一封信,以要求择定一个更早的日期进行案件管理。
“我没反对(SRC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案择日过堂),因为它与第一宗案件(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有关联,这符合逻辑。
“我认为,联邦法院将在11月审理我们的(司法检讨)申请。”
对此,法官莫哈末再尼说,若司法检讨申请出现任何特别进展,有关方面可致函予法庭,并择定SRC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案在11月29日过堂。
根据3项控状,纳吉通过收受总额2700万令吉的款项参与洗黑钱活动,也就是将这笔来自非法活动的收入,存入其名下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头,惟他在2019年2月3日否认有罪。
纳吉被指于2014年7月8日在位于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大厦的大马伊斯兰教银行(AmIslamic Bank)犯罪,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28/9/2022
检讨纳吉SRC案裁决申请 联邦法院明年1月聆审
(八打灵再也21日讯)联邦法院择定明年1月19、20和26日,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检讨联邦法院维持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和刑罚裁决,所提出的申请。
副检察司阿斯鲁夫今日出席由联邦法院副主簿官旺法蒂玛所主持的线上案件管理程序后,向记者确认这个消息。
要求10天回复宣誓书
他指出,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已递交包括紧急证明在内的7份文件,而对方也收到两份需要回复的宣誓书(affidavit),一份来自副检察司,另一份来自Astro Awani的记者。
他说:“对方准备回复,但因为他们的宣誓书涉及我们所有人,因此要求10天的时间来回复。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告知,沙菲宜本应于10月26日前提交宣誓书,但由于从即日起要求多10天时间,因此将延长到10月31日,我们对此没有异议。”
阿斯鲁夫表示,联邦法院谕令沙菲宜在10月31日之前回复宣誓书、副检察司在11月14日之前回复宣誓书,以及要求沙菲宜在11月28日之前回复最终的宣誓书。
他说:“在2023年1月4日或之前提交意见书,而聆审择定于2023年1月19、20和26日进行,为期3天。”
“法庭也择定12月2日下午3时30分,通过Zoom视讯会议进行下一次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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