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第九章  评论文章 
        

纳吉能逃过法网吗?



有关马法鲉鱼潜水艇军购抽佣一案,法国法庭已经接受《马来西亚人民之声》的申请,将马来西亚首相纳吉,以及国防部长扎希列入潜在证人名单里。这个在本国无法,或者根本不可能开审的贪污案,现在越洋在外国开庭,一旦纳吉证明涉案,他能逃过社会公义声讨和国人的惩罚吗?




昨天,《人民之声》董事柯嘉逊及秘书仙蒂娅在法国法庭供词时,他们要求彻查2002年马法二国的鲉鱼潜水艇交易中,是否涉嫌通过DCNS非法支付1亿1400万欧元佣金,给纳吉亲信阿都拉萨巴金达的Perimekar公司?


仙蒂娅向外国媒体表示,他们之所以越洋入禀这个案件,是因为大马国会无法针对这项军购抽佣案提供我们要的答案。而且,他们也无法获知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炸尸案的真相,同时,大马反贪污局也没有调查有关军购案抽佣的投诉。


 (注:阿旦杜亚是这起军购交易的马法双方翻译员。20061019日至20日之间,她在大马沙亚南一座森林里,遭人使得军用炸药C4毁尸灭迹。人们普遍相信,这是一起涉及政府最高领导人的案件,因为只有获得国防部长的允许才可使用C4炸药,纳吉是当年的防长。)


此起军购抽佣案,会有5位潜在证人愿意作越洋供证。1,洛丁沃,大马武装部队基金首席执行员,艾芬银行董事,该银行是Perimekar公司的主要业务银行。2,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的父亲沙里布,及3,阿都拉萨巴金达和妻子马兹琳达,以及另一位贾斯比尓。 


第三证人阿都拉萨巴金达,他曾经是蒙古女郎炸尸案的第一被告。由于在案中他与纳吉的关系特殊,同时也是后者的掮客。相传他为主子挡罪之后,获得无罪释放,同时立即被流放到英国去。


他夫妻俩今次敢冒着生命危险作证,主要是相信法国的司法是比马来西亚公正,能为他们及家人讨回个清白,不会永远背作一个无妄之灾。以他们的专业知识,端不可就此偷生过一世。


由于有关证人都是案件的关键人物,他们的供词对本案的审议都非常重要。人们相信法国的司法是独立和公正的,只要人证和物证都能满足司法的要求,相信,军购案会帯给马来西亚人民一个佳音! 


在马来西亚,凡是涉及政府高官的贪污案,若在马哈迪时代,反贪局会受到指示设立特别档案,调查结束后便直接交到首相手里。 马哈迪手握这些贪官的资料,相然不会交给总检察署去提控,而是拿来当成控制官僚的法宝,一旦某贪官不听使唤,便将档案抖出来。


有关高官被提控的案件,往往是官僚间的相互倾轧,当权派得到首相的点头后发生。如果涉及国家最高领袖的贪污事件,不仅警方不敢调查,总检察署不会插手,更遑论反贪会了。


这就是大马的官场文化。试问,在这种司法制度下,有关潜艇军购抽佣案有可能在大马开审吗?不要说开审,既使人权组织要求了解都不可能。由此可见,大马的法治精神,社会公义,早被统治集团贱踏殆尽了。


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这次《人民之声》越洋告状,她不仅背负着人民的正义呼声,也掮负起国家的尊严向全世界宣告,马来西亚不再要一个人格及其政治操行都缺德的人做首相。


今天,马来西亚国债高筑,外国银行不仅不肯再借贷给我国,连外资也少来投资。本地银行被政府借到怕,现在连人民扑满 ﹣公积金局的钱也被动用。如果马来西亚再被这批贪官统治下去,要破产啦!


军购案一旦获得正面判决,如果纳吉要体面下台,便是时候了。否则,他将面对巫统内部的迫宫, 老政客马哈迪势力将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他会制造机会捧副首相慕尤丁上台,他的儿子慕克立副之,一圆父子皆拜相的美梦。


当然,人民也不会再让巫统劫收胜利的果实,他们会用自己的双手打出自己的江山!


陈志光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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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是蒙古女郎炸尸案元凶?



随着法国法院开启司法程序调查马法鲉鱼潜艇军购抽佣案,地毯商人迪巴进一步爆料,指控纳吉亲自卷入促使巴拉撤换法定宣誓书内容的风波,以及前私家侦探巴拉暗示纳吉曾与阿旦杜亚发生性关系,这起惨绝人寰炸尸案元凶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20061019日晚上10点至1020日凌晨1点之间,在雪兰莪武吉拉惹(Mukim Bukit Raja)的森林地带,发现年华28岁的貌美蒙古女郎阿坦杜雅惨遭被用C4 型的炸弹炸尸。


唯恐留下胎儿DNA,美女惨化污渍一潭  


这块毁尸灭迹的现场,是一片广阔的黄泥地,地势崎岖地形隐密。警方抵达案发现场,在逾8小时的搜索行动中,收集到40多块的头骨碎块、一条脊椎骨、头发、头皮和一些碎肉,部分更飞弹至离炸尸位置的30英尺外,可见炸药威力相当猛烈。炸尸的位置更留下一摊苍蝇围绕、发臭的黑色污渍。   


案发的草地并没有被大幅烧焦的痕迹,因此推断死者是被人以站立方式捆绑在树上,然后才系上炸药将尸首炸碎。罪犯炸尸时懂得将炸弹电线系在尸身4个部分,包括头、胸、臂及腿部,务求将尸体炸至稀烂彻底毁尸灭迹。由于手法极度残忍且十分纯熟,再加上罪犯使用的炸药竟是军警常用来开山辟路的C4炸药,不由得让警方怀疑是同僚所为。


据一名曾参与此案的律师表示,这份文件是本案第二被告西鲁所立下的告诫口供书。文件详细描述蒙古女郎阿坦杜雅曾经求饶,并表明本身已经有身孕,但是依然难逃被开枪杀死的厄运。它也记载阿坦杜雅的左脸先被开了一枪,接着被剥光衣服,然后其衣物全部被丢进一个黑色塑胶袋里。   


但是,由于她的手指还在抖动,又惨遭被补开一枪。之后,她的遗体被扛到树林里,她的双腿,腹部和头部全被绑上C4炸药,然后被炸碎。  

惨案疑与高官有关


蒙古女郎远赴马来西亚千里寻情夫,却落得骨肉横飞,死无全尸的下场。警方逮捕的嫌疑犯竟是马来西亚著名政治分析家和一名首席警长,两名特种部队成员。


杀人炸尸手法之残忍,嫌疑主犯与多位高官之密切关系,首席警长和特种队员的参与,使这个案件轰动马来西亚朝野和远方的蒙古国。


随着一些当年参与或涉及谋杀案的有关人士近来不断爆料,导致冤案真相逐渐清明。甚至演变成现任首相纳吉就是该惨案的元凶。


基于惨案元凶可能是名国家现任首相,在客观现实下,我国法律对此案件绝对不会给予公平审查。但是,令人纳闷的是,纳吉对最近有关他的流言似乎默认了!?

阿都拉当政,惨案变权力斗争武器


案发当年,正值是前首相阿都拉趁赢得2004年大选大胜之机,极力摆脱马哈迪的阴影要做一个全民首相,巩固势力之际。但是,他却遭到马哈迪拦路。老马要用纳吉来代替阿都拉。


20061116日,巫统举行第60届全国代表大会进入辩论主席政策演辞阶段。该大会被形容为有史以来充斥煽动性种族与宗教主义言论的大会。


巫青团长希山慕丁第二度高举及亲吻马来短剑;参与辩论的代表挑战非马来人的公民权,并不惜誓言召唤513事件,以浴血和暴力语言警告非马来人勿挑战回教与土著权利。


正值此时,却传来在雪兰莪武吉拉惹的森林地带发现可疑凶杀案,初步怀疑,遇害者可能是失踪不久的蒙古女郎阿坦杜雅。


由于是阿都拉当政,警方以比较专业的精神及公正的程序来处理及调查这起命案。警方在深入查案后发现,时任副首相兼国防部长的纳吉是该案的主谋。


这一发现对阿都拉非常有用,因为当时前首相马哈迪正在步步进迫,要他交权给纳吉。于是,阿都拉便以此作为政治筹码。一方面,他重新开始部署壮大本身的势力。另一方面,他筹划如何利用纳吉涉及炸尸案资料转化成政治资源。


毕竟,阿都拉只不过是个行政官僚,如何斗得过比他老奸巨滑得多的马哈迪呢?结果,那颗从天掉下的导弹,又被老马清缴过去。

迪巴爆料,印证纳吉是真凶


20121214日,地毯商人迪巴爆料时揭露,纳吉亲身参与这起事件,其目的并非如许多人所想般单纯要撤换巴拉的宣誓书,而是要防止巫统党内另一股敌对势力接下来的可能行动。


巫统党内另一派不想纳吉当首相的势力,他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已经准备好,其中一人将会出来立下一份法定宣誓书(注:并非巴拉的宣誓书),以说出是谁指使他干下这个冷血的行动,这个指使者的阶级很高。

迪巴指称,在巴拉立下第一份法定宣誓书,揭露纳吉与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的关系后,他就在当晚接获首相夫人罗斯玛的来电,要求他设法解决问题。


他说,由于他要求会见巴拉遭拒,因此回电罗斯玛告知问题不容易解决,结果罗斯玛要求他上门会见纳吉。我告诉拿汀(罗斯玛),此事不容易解决。她就要求我到她家里见其丈夫,让拿督斯里(纳吉)决定怎样。


当晚(200873日),他大约8点抵达首相官邸后,向纳吉汇报了情况。我告诉拿督斯里这个情况,这个人不要跟我们会面,并说他已经立下了一份真实的宣誓书,而他不要跟我会面,我也不知道要如何解决这件事。

首先,他(纳吉)打给一名律师,然后他打给他的弟弟,也是律师来的。讨论过后,他(纳吉)要求我设法去见他(巴拉),设法让他答应取消他的宣誓书。我打给巴拉,我们在电话上讨论。


巴拉说,如果要他撤回宣誓书的话,他就要见拿督斯里或拿汀斯里。迪巴续称,由于巴拉坚持要见纳吉夫妇,他只好告诉纳吉如此难处。


他说,此时刚好罗斯玛就在后面的房间,闻言后就建议由纳吉的胞弟纳兹因会见巴拉,而这项建议获得巴拉的同意。


根据迪巴所称,他首先联同一名亲戚及一名前警官苏列斯(Suresh)会见巴拉,以洽谈酬劳金额等事情,但双方谈不拢,最终才由纳兹因出马。


他称,双方当时在购物广场The Curve会见,纳兹因甚至还偕同怀孕的妻子出来。在会谈中,巴拉向纳兹因要求一笔钱,获得保护及离开大马,作为撤换宣誓书的代价。他(纳兹因)也答应啦,但他说你必须换那份宣誓书


纳兹因过后打电话,跟他的哥哥(纳吉)讨论要由谁来准备(新的)宣誓书。


纳兹因


拿督斯里纳吉选了一名律师父子(名字被《哈拉卡》消音)来准备文件,过后我们去吉隆坡希尔顿酒店。我开了一间房给巴拉,而律师则在准备宣誓书。所有人就一起讨论,要把什么东西放进宣誓书内等等。


迪巴恫言若纳吉秋后算账,他将公布所有证据


20121213日,地毯商人迪巴直指是首相纳吉胞弟纳兹因,付款收买前私家侦探巴拉立下第二份法定宣誓书,推翻其第一份指控纳吉与阿旦杜亚关系特殊的宣誓书。他并称,已经准备好,若自己发生任何不测,将把一切证据公诸于世。


巴拉


巴拉是前政治部警员,他在200873日发表第一份宣誓书,宣称从炸尸案死者阿旦杜亚和第三被告阿都拉萨口中得知,纳吉曾与阿旦杜亚发生性关系,以及阿旦杜亚是马来西亚与法国潜水艇交易的中间人,曾索取50万美元的佣金。


唯巴拉却在隔日发布第二份宣誓书,改口撤销第一份宣誓书中牵扯纳吉的7个段落,并流亡到印度。


迪巴宣称,他的生意备受干扰,合约被取消,展延,政府机构彻查其公司,有人也打电话和发短讯骚扰他,令人担心人身安全受威胁。


 “我只是个商人。如果你不干扰我,我不会干扰你。迪巴警告,若这些骚扰再不停止,将揭露更多证据。


他并称,已经准备好,若自己有任何不测,将指示律师公开藏在海外的证据。 他称,有人已经对他做出各种威胁,令他深感恐惧,因此决定挺身反击。


勿怕有权势的一对,迪巴强调他没有别有机心,并要求执法单位调查其指控,以向全世界证明,在马来西亚不管男的或女的有多大权力,一旦做错任何事情,就不能一走了之。


不惜人头落地,指证纳吉夫妇是杀人真凶


随着阿坦杜亚炸尸案两位重要涉及者不惜人头落地,兼持正义挺身指证纳吉夫妇是杀人真凶。为了要遮掩真相,不惜付出重金来收买证人,甚至修改宣誓书,实在罪该万死!


在国阵政府的法庭里,如果要翻案公平审判是件不可能的事。阿坦都雅险魂要得到安息,教她等到改朝换代再申冤吧!


陈志光 


14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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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女郎炸尸案的一些新闻照片



蒙古女郎阿坦杜雅毁尸灭迹案是发生在20061019日,晚上10点至1020日凌晨1点之间。地点是在雪兰莪武吉拉惹(Mukim Bukit Raja)的森林地带。



(尘归尘,土归土,安息吧,阿坦都雅!冤案总有一天会沉冤得雪!)


警方过后在案发现场搜索证据


案发半个月之后,即116日,在蒙古外交部及阿坦杜雅家属不断地揭发与追问下,马来西亚警方才被迫着手进行调查


其实,阿坦都雅遇害当晚,早有许多目击者,包括后来良心发现的私家侦探峇拉苏巴马廉就曾目送她被警方人员拖上轿车绝尘而去。


峇拉目睹阿坦都雅被牛头马面牵走


20076 19日,此案第一证人峇拉苏巴马廉供证说,共有二男一女的警员于20061019日晚上时分,乘坐红色国产威拉轿车,扺达阿都拉萨家门后,即指着阿坦都雅问:就是这个女人吗?


当时,我看见一名坐在前座的女警员下车,然后移坐到阿坦都雅旁边,原本坐在后座的男警员便坐到前座。至于一直与我交谈的男警员就坐在司机位,之后,他们开车离去。


他说,阿坦都雅被帯走后,他即刻向阿都拉萨通报。后者只回应了一句:“OK!”


由于此案涉及多名高官及政府部门,甚至是现任首相纳吉夫妇在内,因此,它始终不能公平与顺利地进行司法审判。从2006年开审至20081030日暂告一段落。之后有些被判刑者不服而提出上诉,直今还没完没了。


以下上载当年的一些新闻照片与大家见证历史



2006116日,警员在进入案发现场的森林入口处围起警戒线,严禁公众进去。



2006117日,警方派出逾20名警员进入森林区作深入调查



2006118日,尸体被炸碎处,經过十多天之后,现场还弥漫尸臭味


这边秉公审案,那边马哈迪心脏病复发


命案开审时还相当公平地进行,因为时任首相阿都拉矢言,案件必须公正地进行,没有任何人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 


阿都拉这番话听在马哈迪耳里如五雷轰顶,马上心脏病复发。因为,他扶植纳吉上台,然后再让他的儿子接位的美梦可能就此破碎。




2006119日,前首相马哈迪心脏病复发进院。时任首相阿都拉探病受询时表示,没有任何人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


我丈夫又不是要做首相,為什麼要害他



20061116日,此案第一被告阿都拉萨的夫人在法庭内哭诉,是特警杀死了那个女人,为什么要把我的丈夫也牵涉在内


她更耐人寻味地抛出一句,我丈夫又不是要做首相,为什么要害他


断腸人在天涯



20061117日,沙里布在树干上绑哈达,希望女儿亡魂认路回家


同天,大批记者到现场采访阿坦杜雅的祭拜仪式


为了保护某些政治人物,不惜阻挠及破坏正常的司法程序


200764日,法官,主控官,律师,通通换!这是司法界史无前例,前所未间的事,但是,Malaysia Boleh“


在短短7个月内,蒙古女郎炸尸案的热门话题除了围绕在案件是否隐藏更多案情外,被告更换律师,法庭更换法官,以及控方更换主控团的举动,令外界更加怀疑政府为了保护某些政治人物而不惜阻挠及破坏正常的司法程序。


200765日,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表示,撤换主控官是确保各方都有公平的审讯!?


我们的入境记录被移民局删除掉



2007626日,命案第四证人乌琳都雅供证是申诉,2006108日由北京入境马来西亚的记录被人删除。


她在法官面前激动地说,1124日,她和阿坦都雅的父亲沙里布一同到机场想回蒙古时,移民局官员问她如何入境大马,是通过海路或是陆路过来。


移民局的电脑记录没有我,阿坦都雅和美娜的入境资料,这些资料已经被删除掉!



2007629日,第六证人布玛向法庭提呈阿场都雅与高官同游法国的照片


2007718日,法官与媒体重回命案现场


20081030日,高庭宣判首被告阿都拉萨唆使谋杀阿坦都雅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人证物证,敌不过司法不公正 


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从阿坦都雅命案审讯过程中,很轻易地观察到我国司法的严重失败。它失败在政治的干预,它失败在向当权者屈膝!


时任首相是位弱势政府的首相,纵然是他获得人民的大力支持,但他在前首相马哈迪的压力下,不得不作出妥协,使马哈迪重用的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为所欲为,撤换原本的整个检控队伍,导致案件朝向隐藏真凶,偏向替死鬼审讯方向进行。


在强权与重金威迫下,虽然有人愿挨,也有人愿打!但是,它对司法尊严与社会公义造成多大的伤害呀!


陈志光 


16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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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经得起蒙女案冲击吗?




2006年蒙古女郎阿坦都雅炸尸案发生时,正值前首相阿都拉遭到马哈迪迫宫之际。阿都拉来不及将该案转化为政治武器以化解迫宫危机,就被马哈迪钦点的纳吉接管了政权。如今,巫统大势已去,蒙女案被重提,纳吉经得起蒙女案的冲击吗?


纳吉在蒙女炸尸案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鍳于案发不久他成为一国首长,同时,马来西亚的司法界向来是服务于统治集团,因此,导致该案无法获得公平审判。


在纳吉的领导下,巫统,尤其是国阵已江河日下,政权随时会断送之虞。此刻,大选将近,适逢蒙女案再被重提,纳吉至今乃无言以对。他似乎在等待马哈迪对他作出仕途的判决!


安华促纳吉面对指控



20121220日,公正党领袖安华敦促首相纳吉回应迪巴的爆料,而不是继续保持沉默。


他说,我们应该看回(迪巴)所挑起的真正课题,这明显有共谋犯案、谋杀、贪污和压制证据,这都是犯罪。


安华表示,迪巴是纳吉和(其夫人)罗斯玛的亲密家庭朋友,因此应该去处理这个问题。


迪巴自上月底巫统大会开始陆续爆料,指控纳吉夫妇亲自涉及促使私家侦探巴拉反口,立下第二份法定宣誓书,推翻自己的第一份指控纳吉与阿旦杜亚拥有亲密关系的宣誓书。


他也指控,纳吉胞弟纳兹因付款收买巴拉撤换宣誓书,而纳兹因也曾经在73日当晚会见巴拉,以说服后者撤回宣誓书。


公正党报案彻查炸尸案



20121221日,随着地毯商人迪巴揭露4年前曾参与迫使私家侦探巴拉修改宣誓书的行动,公正党领袖是日再敦促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援引立假誓的罪名调查5名相关人士。


除了包括巴拉和迪巴之外,被点名的5名人士包括首相纳吉的胞弟纳兹因(Nazim Razak),以及两名律师西塞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和阿鲁南巴蓝(Arunampalam)。


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财政梁自坚等人当天上午在该党总部召开记者会表示,上述5人都涉及2008年巴拉推翻宣誓书的风波,因此应该受到调查。


大马法律规定,阴谋虚构或推翻宣誓书是刑事罪。那些涉及教唆或共谋给假证据的人士,可以在刑事法典第107条文被提控,或是第120a条文的刑事共谋罪,以及1960年法定宣誓书法令第191条文的假口供罪名。


首相夫妇未列5人名单


针对首相夫妇为何没有名列名单之中,蔡添强则回应,由于首相夫妇都没有亲身接触巴拉,因此公正党暂时不想妄作揣测以致构成毁谤,所以才没有将他们列入名单之内。


纳兹因是不是真的代表纳吉,还是罗斯玛有没有会见迪巴,我们都不知道。


纳兹因


所以,我们才要知道迪巴是不是捏造这些故事来污蔑首相,而这些故事又如何与巴拉的说法相符。我们需要警方去调查。


受询及迪巴的诚信受到质疑,蔡添强和梁自坚也异口同声表示,正因迪巴缺乏公信力,所以才更需要警方去查证迪巴的指控。


如果巴拉和迪巴所说都不确实,那么两人就应该面对刑事诽谤首相夫妇的调查。


公正党领袖是以隔山打狗的方式来迫使纳吉回应蒙女炸尸案的指责。暂且撇下查案一事,回头重温巴拉的宣誓书情况。


第二份宣誓书的内容完全虚假


阿美力(中)


20121220日,私家侦探巴拉的律师阿美力表示,(第二份宣誓书)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草拟,而他也不曾同意宣誓书的内容。


他现在只能证实,他不曾指示任何律师草拟第二份宣誓书;当第二份宣誓书草拟时,他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律师前面。第二份宣誓书的内容完全虚假。


阿美力坚称,第一份宣誓书内容是真实的,而巴拉是因为受到胁迫才会签署第二份宣誓书,撤回第一份宣誓书。


第一份宣誓书是我当事人花了两个月来撰写,并且最终确认,所有细节都是一再的核查,确保最高的精准度。


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让我的当事人撤回(第一份宣誓书)内容,除非他被迫这么做,而这现在是相当明显。


妻儿安全受胁才改口


阿美力叙述4年前的情况,坚称巴拉是因为妻子与孩子安全受到威胁,才被迫签下第二份宣誓书。


200874日早上,当我的当事人被关在吉隆坡中环车站的希尔顿酒店的一间房间时,他拿到第二份宣誓书。迪巴及其兄弟迪纳斯与一名苏雷斯助理警监也在同一个房间。


阿美力说,迪巴大约上午8点接到酒店接待人员的来电,称文件已送抵酒店,迪纳斯就去拿上来。


数分钟后,一名年长巫裔男子上门,他的名字是再那阿比丁,他介绍自己是宣誓官,接着就认证巴拉在第二份宣誓书的签名。


巴拉并没有阅读第二份宣誓书的内容,(对方)仅是要求他签名。宣誓官之后就签名并盖章。


另一律师被安排发言


峇拉


阿美力也说,这个盖章附上的地址是Suite 17.01, 17th Floor, Menara Pan Global, Lorong P. Ramlee, Kuala Lumpur,而有人指称这个地址在2008年是祖拉菲克与伙伴律师楼(Zul Rafique & Partners)的地址。


西塞尔也是祖拉菲克与伙伴律师楼(Zul Rafique & Partners)的资深伙伴。


这名宣誓官要求,当迪巴载巴拉到Prince Court酒店出席上午的记者会时,必须确保他向我的当事人(巴拉)指出其办公室所在。


阿美力表示,由于宣誓官只能在注册地址进行宣誓与签名,因此他必须确保巴拉知道其办公室位置,但迪巴没有向巴拉指出有关办公室的地点。


Prince Court酒店内,巴拉被扣在大堂楼上的某个地方,他被引荐给一名名叫阿鲁南巴蓝的律师(Arunampalam),这名律师经迪巴安排而出现在现场。


律师告知巴拉,勿向仍在大堂里(等候)的记者发言,而他将会代表发言。


阿美力表示,巴拉之前不曾见过阿鲁南巴蓝,更没有委托后者在记者会上代表他。


在这场记者会,阿鲁南巴蓝将第二份宣誓书副本派给所有记者,并告诉媒体,巴拉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被迫签下第一份宣誓书。


必须离国至纳吉接棒


不过,阿美力声称,巴拉在整个事件唯一被胁迫,就是受到迪巴与纳吉胞弟纳兹因威胁其妻子和孩子的安全,而被迫签下第二份宣誓书。


阿美力表示,巴拉稍后已揭发此事,而迪巴与纳兹因皆不曾否认这些指控。


阿美力说,当巴拉在记者会现场时,其妻子与孩子身在白沙罗市中心的移民厅,跟迪巴一名黄姓(Wong)女秘书一起,并在仓促情况下申请国际护照,好在短时间内离马。


这是迪巴设定的其中一个条件,其背后的势力保证迪巴妻子与孩子的安全,即他们必须马上离开大马,直至纳吉上任为首相为止。


200943日,马哈迪迫走阿都拉扶植纳吉登上首相宝座,此时,离开蒙女炸尸案才不过两年5个月又15天。这也就是说,纳吉安排迪巴到国外做两年半的寓公之后,在他的统治下才准回国。这样,在他的监控下,迪巴才不致于对他不利。



岂料,纸终于包不住火,好戏接连上演。首先看峇拉的宣誓书有关纳吉的部分内容,即精彩,紧张又露骨。看官,请吧:


峇拉苏巴马廉宣誓书摘要


 200871日,安华在峇拉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我,峇拉苏巴马廉是成年的马来西亚公民,诚恳地做出以下宣告:


1.我在1981年加入大马皇家警察部队, 成为一名巡警。之后,我晋升为巡伍长, 最终在1998年从政治部离开警队。


2.离开警队后,我成为一个独立私家侦 探。


22.当我在十五碑警局时,阿米娜(阿坦都雅别名,同下)的私家侦探洪忠明先生(Mr. Ang)也随后抵 ,我们相互讨论此事。他们要我向阿都拉萨提出一些要求,包括支付他们50 万美金和3张飞往蒙古的机票,这显然是在巴黎交易中,至今还欠阿米娜的佣 金。


24.我接着把阿米娜的要求转告了阿都拉萨,并告诉他,我对于他们刚才没有 支持我报警一事感到失望。我们讨论良久,我向他提出我希望退出这份工作。


纳吉要阿米娜前后玩通透


25.在讨论过程中,阿都拉萨为了说服我继续留下,告诉了我以下这些事情:


25.1 他是在新加坡的一个钻石展上,通过拿督斯里纳吉的介绍认识了阿米 娜。


25.2 拿督斯里纳吉告诉阿都拉萨,他曾跟阿米娜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者也愿意进行肛交。


25.3 拿督斯里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米娜,因为他现在已贵为副首相。


25.4 拿督斯里纳吉,阿都拉萨和阿米娜3人,曾经在巴黎共进晚餐。


25.5 阿米娜要阿都拉萨支付她一笔钱。阿米娜认为,她有权获得一笔50万美元 的款项,作为她在巴黎协助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佣金。


死亡指示:拖着她,直到我的人马到达为止


26 20061019日,我到阿都拉萨位于白沙罗高原的住家,执行我的夜班 工作。我如常地把我的车子泊在屋外。我看到那里有一辆黄色的普腾将相 (Proton Perdana)德士,车上有3名女人,其中一人是阿米娜。那辆德士U 后在屋前停下,那些女人把车窗绞下并祝我屠妖节快乐。然后,那辆德士驶离该地。



27 大概20分钟后,那辆德士驶返,但车上只剩下阿米娜一人。她步出德士后,走过来向我谈话。我发送了一则手机短讯给阿都拉萨,通知他阿米娜在这里 我过后收到阿都拉萨的回复短讯,他指示我:拖着她,直到我的人马到达为止


28 在我和阿米娜的谈话中,她告诉了我以下事情:


阿都拉萨愿做二叔公


28.1 她是在新加坡和拿督斯里纳吉一起时,认识了阿都拉萨。


28.2 她曾经跟阿都拉萨和拿督斯里纳吉,在巴黎共进晚餐。


28.3 她曾被承诺可获得一笔总值50万美元的佣金,作为在巴黎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酬劳。


28.4 阿都拉萨曾经在蒙古买了一所房子给她,不过她的兄弟后来把房子重贷出去,她需要一笔钱来赎回房子。


28.5 她的母亲患病,她需要钱来支付母亲的治疗费用。 阿米娜曾在韩国和拉萨结婚。


28.6 她曾在韩国和阿都拉萨结婚,因为她的母亲是一名韩国人,而父亲则是蒙 古人和中国人所生的混血儿。


28.7 她询问我,如果我不允许她会见阿都拉萨,是否能代为安排,让她会见拿督斯里纳吉。


遇人不淑,蒙女惨遭毒手


29 我跟阿米娜谈了大概15分钟,过后一辆红色的短尾普腾赛佳抵达该地,车上载有1名妇女和2名男子。我现在知道这名女子就是伍长罗哈妮扎罗斯兰,而两名男子则是阿兹拉和西鲁,他们当时都身穿便服。阿兹拉当时朝我走来,而另两 人则呆在车内。


30.阿兹拉问我,那名女子是否就是阿米娜。我回答说,是的。过后阿兹拉就走 开并用手机拨打了几通电话。10分钟后,另一辆车子,一辆蓝色的普腾赛佳缓缓驶抵。该辆车由一名马来男子所驾驶,司机座的窗口已经绞下,而那名司 机正望着我们。


31.阿兹拉告诉我,他们将会带走阿米娜。我通知阿米娜,他们要逮捕她。另外 两人然后离开红色的普腾汽车,交换座位,让一巡伍长罗哈妮查和阿米娜坐到后面,而他们俩则坐在前面。他们开车离开,而这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米娜了。


纳吉滥权指示总警长放人


49.他们接着连续7天,每天从早上8时半至下午6时不断地录取我的口供。我告诉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包括阿都拉萨巴金达和阿米娜所告诉我的一切。关于他们跟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不过,当我准备签署我的口供书的时候,这些详情已经被剔除。


50.我在莎亚南高庭对阿兹拉,西鲁和阿都拉萨巴金达的审讯中提供了证据。检控官没有问我关于阿米娜跟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或者我从慕沙沙菲里副警监所 接到的电话。而我相信,他是拿督斯里纳吉和/或他太太的随扈。


51.在阿都拉萨被捕当天,在凌晨630分时,我与阿都拉萨身处其律师的办公室。阿都拉萨告诉我们,在前一日傍晚,他已经向纳吉发了一则短讯,因为他不相信他将会被逮捕,但是却并未接获任何回应。


52.过了不久,在早上730分,阿都拉萨收到纳吉的短讯,向我和其律师出示有关短讯。有关短讯写着:我在今早11时见过总警长,问题将会被解决﹣﹣﹣保持冷静


除了三名被告之外,还有其他人涉及蒙女案


54.这份法定宣誓书的目的是:


54.1 针对有关当局的阿旦杜亚命案的调查手法表示我的不满。


54.2 提醒有关当局,除了这三名被告之外,极有可能还有其他的人涉及蒙古女郎命案。


54.3 敦促有关当局马上重新开启针对蒙古女郎命案的调查,以便任何新的证据 能够提呈上庭。


54.4 强调我作为一名曾经服务长达17年的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成员,我很肯定,,若之前没接获来自上司明确的指示,任何一名警员都不会对一个人的头部开枪或炸毁他们的身体。


54.5 我也关注,若在阿旦杜亚案中被提控谋杀的被告阿兹拉及西鲁不必自辩的话,他们将不必宣誓或供出究竟是从何处接获命令,以及究竟是谁下达命令给他 们。


55. 我是根据1960年宣誓法令作出宣誓,并相信这份宣誓书的内容是真实的。


 (巴拉苏巴马廉于 200871日启)


由于迪巴的点名纳吉亲身参与巴拉风波 迪巴揭露奔走一夜惊心内情一文内容已介绍,这里恕不赘述。


蒙古女郎炸尸案随着大选渐近而日益成为话题,马哈迪又有什么绝招破解?请密切注意上映日期,万勿错过!


陈志光 


21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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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女炸尸案被政治干预实录



任谁也无法想像,一起普通的情杀案竟涉及时任副首相,甚至是从来成为当今的首相。由于此案屡受政治干扰,始终不能得到公正审讯,结果余波荡漾,至今还没完没了。


近日来,在野党要求警方重新开档调查此案。当然,这是政治较量在司法层面上的展现,以考验我国司法是否公正,同时要纳吉澄清几名此案重要证人对他所作的指责。


阿都拉要严查命案却力不从心




时任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在2006119日曾指示警方严格彻查此案。他表示,在我国发生的蒙古女郎阿坦都雅命案,没有任何犯法者,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


他说,警察总长慕沙哈山已向他滙报了此案,他要求警方以正常的程序进行彻查。


没有任何人可超越法律,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惟可惜,阿都拉当时正遭到前任首相马哈迪的迫宫,同时,在司法界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是马哈迪的死忠,是马哈迪按置在司法部门以保卫国阵政权的大将。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


阿都拉的行政命令对司法部门起不了多大作用,即使是此案开始时尚能公正地进行审讯,然而,在马哈的施压或干扰下,此案便转向袒护政治权贵,另找代罪羔羊的司法程序进行。


以下根据案情的发表,政治人物先前登场作秀,以及捡控官,法官,双方律师与警官对当年司法变法的批评与其遭遇作出实录。


泄漏太多案情?,政府开始要媒体封笔民众禁声


20061112日,外交部长赛哈密指责蒙古驻马代办赛阿都拉曼向媒体泄漏太多案情,影响警方对阿坦都雅命案的侦查工作。


外交部长赛哈密 


翌日,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严厉批评媒体的猜测性报道,有如向尚未被法庭定罪的嫌犯,进行了一场无情的审讯。


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


与此同时,吉隆坡总警长苏来曼指出,警方将传召更多记者,就蒙古女郎命案的新闻报道录取口供。目前,至少有5名记者被警方传召。


1118日,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胡亚桥警告,所有报章,杂志,甚至是公众人士,勿再报道及议论蒙古女郎的案件,由于此案已被控上法庭审理,任何的议论,皆可被视为藐视法庭。


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胡亚桥


另一方面,两名被告律师陈其善促请媒体和民众,停止发表任何有关此案的言论。他也吁请被告之一的阿都拉萨妻子玛兹琳达,不要发表诽谤性的言论,因为案件还在进行中。


两名被告原本律师陈其善


两天前,即16日那天,玛兹琳达情绪失控地向媒体控诉,我的丈夫是无辜的,﹣﹣他是好人﹣﹣﹣﹣,他没有杀人,你们(媒体)这样子对待他,于心何忍?


左一玛兹琳达情绪失控地向媒体控诉


他(阿都拉萨)又不是要当首相,为什么你们要伤害他?﹣﹣﹣是那些特警杀死了那个女人,为什么要把我丈夫也牵涉在内?


众高官的言行已经非常明确,他们知道阿都拉的在位的日子不会太久,为了要奉迎未来的主子,他们连成一气,首先向媒体和人民下禁口令,接着,他们就会启动司法变法行动,企图将阿坦都雅命案对某位权贵不利的资料全部抹去,同时,将案情导向寻找替死鬼的司法审讯进行。


司法转型为为特定政治人物服务


20061123日,被控唆使2名特警杀害阿坦都雅的阿都拉萨,当天否认有罪,法官阿都卡迪因被告的健康问题,允许他以100万令吉口头保释外出。


阿兹拉阿都首席警长


同日,两名特警﹣﹣阿兹拉阿都首席警长和西努阿兹汉伍长,他们早些时候在沙亚南推事庭被控谋杀的辩护律师,竟然闹双胞


西努阿兹汉伍长


原先代表两名被告的陈其善表示,当天开庭时却有其他律师向他指出,两名被告不曾聘请他为辩护律师。


行动党国会议员卡巴星


127日,行动党国会议员卡巴星在国会多次发言指出,阿坦都雅案存有许多疑点,是否有部长受庇护而未被调查?他的谈话受到议长的规劝与阻拦,认为上庭案不宜谈论

1214日,代表蒙古政府及死者阿坦都雅父亲沙布里出庭旁听的卡巴星表示,他将在较后向总检察长提呈反对修改控状的要求。


阿坦都雅父亲沙布里


他认为,他相信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是在证概充足下,才会提控阿都拉萨。他不相信事发2个月之后,才修改控状。


2007119日,高庭法官K.N士嘉拉以被告阿都拉萨无法提呈医药报告,以及涉及严重罪行为理由,驳回阿都拉萨早前要求保外的裁决,并将案件订在2008310日开审。


被告阿都拉萨


承审法官﹣换!主控官﹣换!


39日,原订于明年310日开审的蒙女案再起变卦,不仅承审法官K.N士嘉拉改由司法专员莫哈末查基代替,其审讯日期也挪前,改订0764日至29日进行,足足提早了10个月。




沙列胡丁副检察司


副检察司及诺琳


64日,蒙女炸尸案原本由沙列胡丁副检察司及诺琳负责主控,但两人在最后一分钟被撤换,改由高级副检察司敦马吉,副检察司马诺谷陆及王昌杰接手。控方并没有向高庭解释撤换主控官的理由。




与此同时,该案第一被告阿都拉阿都首席警长的辩护律师朱基菲里申诉说,日前他也遭受第三者严重干扰,而覚得侵犯其司法专业精神及公正原则,因此,他被迫宣布退出及不再为第一被告辩护。


第一被告阿都拉阿都首席警长的辩护律师朱基菲里


另一方面,公正党领袖安华表示,他对总检察署在蒙女案审讯进入关键的时刻,临时更换主控团的举动感到惊奇与失望。


翌日,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表示,撤换蒙女案主控官的目的,是为了此案拥有公平的审讯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


6日,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对撤换主控团作出解释,他说,因为有人发现主控官沙烈胡丁与承审法官莫哈未查基一同打羽球。而且,也是为了确保公众不会对总检察署及法庭有任何不好的指责。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


与此同时,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指出,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必须针对最后一分钟才撤换蒙女案主控团的事宜,给予大众一个合理解释,以停止一切无中生有不必要的猜测。


安华:有人持续地操纵我国的司法制度


左起:峇拉,阿美力,安华,西华拉沙


200874日,刚于1日在公正党领袖安华的陪同下,发表宣誓书记指称,副首相纳吉与阿坦都雅有不寻常关系的私家侦探峇拉苏巴马廉,在短短的23小时内即紧急撤回其法定宣誓书内的所有内容,并推出第二份所谓新的宣誓书。


针对此事,安华发表简短文告指出,事件的发展很明显地表露,有人持续地操纵我国的司法制度


同日,峇拉的前代表律师阿美力表示,他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处理峇拉的第一份法定宣誓书,因此,他有理由相信峇拉是在自愿情况下立法定宣传誓书。


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律师表示,他对峇拉的举动表示震惊。


(中)西华拉沙


他透露,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峇拉坦承,鍳于他对有权势及有地位者所作出的指控,而对个人身安全,表示担忧。


前首相马哈迪


在马哈迪的主导下,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至此基本上已经完成针对蒙女炸尸专案所进行的司法变法


变法过后,为了更顺利地达到既定政治目标,不久后,时任首相阿都拉被迫退位,马哈迪的得意门徒纳吉.阿都拉萨在无须大选及党选的情况下,毫无困难地登上首相宝座至今。


陈志光 


24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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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殺死了阿妲杜亚?





蒙古女郎炸尸案两名被告阿兹拉首席警长和西鲁伍长上诉得直,获得释放。至此,没有任何人需要为阿妲都亚的身亡负责。


换言之,是阿妲都亚从容走进保卫森严的国防部武器库,她拿了一袋威力强大的C4炸药包,然后乘撘直升机飞到雪兰莪武吉拉惹的森林地带,降陆后脱精光身上的衣服,再把炸药包全身上下捆绑起来,点火引爆自杀。



信不信由你,因为马来西亚的上诉庭,在审理蒙女案时就是这样判决的。


2013823日,以法官阿班迪阿里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作出有关判决,宣判蒙女案两名被告阿兹拉首席警长和西鲁伍长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其他两名法官是林顿埃尔伯和东姑麦满。


首被告西鲁伍长


次被告阿兹拉首席警长


东姑麦满指高庭在审理蒙女案时出现严重错判,包括高庭并未传召时任副首相纳吉的前副官慕沙沙菲力警监出庭供证,以及警局记录簿显示,首被告阿兹拉案发时身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并非在案发现场。


东姑麦满认为,蒙古女郎炸尸案中关键证人慕沙沙菲力未受传召出庭供证,是控方的立案的一个致命伤。慕沙莎菲力是两名被告的上司。


次名被告西鲁的代表律师卡玛鲁在上诉过程中就力陈,高庭没有传召慕沙沙菲力出庭供证,以确认拉萨巴京达的宣誓书内容是否属实,因此已经构成误判。


第三被告拉萨巴京达


这份宣誓书促使沙亚南高庭在200810月宣判拉萨巴京达无罪释放的关键证据。


为什么当年高庭的判决要在7年后的今天才翻案?当年的总检察长是阿都干尼,7年后的总检察长也是阿都干尼,难道是在展现我国的司法制度已转型,首相纳吉正在落实他的改革宏愿?


非耶,非耶!正如国民经济成长率一样,都是当权者在玩弄数据及权术而已,是在适应时局的政治需要吧了。


高庭宣判两人罪成判死刑


沙亚南高庭是于2009年裁决,身为特警的阿兹拉和西鲁于20061018日晚上945分至翌日晚上945分,在雪州的武吉拉惹谋杀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罪名成立,两人被判死刑。两名被告随后也提出上诉。


至于此案第三被告阿都拉萨巴京达,由于与现任首相纳吉关系密切,尽管被控与上述两名被告串谋,不过他于20081031日在无需自辩的情况下获释。控方并未针对拉萨巴京达的判决提出上诉。


为什么政府或纳吉要放走阿都拉萨巴京达?这是蒙女案剧本的内容,导演必须按照剧本拍摄,那怕是让国人丢尽脸颜!


纳吉曾指令使用C4是合理的猜测


首被告阿兹拉的代表律师哈兹曼多次指出,阿旦杜亚案中的C4炸弹并非由警方所收藏,绝不可能由阿兹拉掌控。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军火库并没有谋杀案中所用的爆炸物,即C4


需知,C4炸弹是种威力或杀伤力强大的爆炸物,多用于战争时期的攻坚或清理工事上,和平时期则多用在开辟军用工事上。它是蓄放在国防部保卫森严的武器库,必须要有国防部长的指令方能使用。


由此可见,当年阿妲都亚被炸死时,时任国防部长就是纳吉敦拉萨,即现在的首相纳吉。单从国家保安制度的职权去理解,时任国防部长纳吉敦拉萨曾指令使用C4炸药是合理的猜测。


上诉得直的论证


上诉庭东姑麦满表示,高庭法官并没有确立被告是否有共同动机。


我们认为(高庭)法官没有裁定,控方是否成功证明上诉人(即被告)拥有一个预先安排的杀人计划,并且根据这个计划来杀人。


我们认为,法官没有裁定共同动机的元素,已经构成错判。


针对西鲁车上一双被指拥有阿旦杜亚血迹的拖鞋,东姑麦满则裁定,有关鞋子和西鲁并无关联,而控方也无法确立两者的关系。


辩方之前曾挑起,有关拖鞋并不符合西鲁本人的尺码,而他们也不确定谁是鞋主。


针对西鲁车上找到一枚用过的子弹,东姑麦满则认为,控方的立论出现漏洞,而高庭法官并没有点出这点。


我们裁定,由于这一系列的错判,因此有罪判决是不可靠的。我们一致接纳两名被告的上诉,并搁置有罪判决和罪行。两名上诉人都无罪释放。


阿妲都亚已经死了,元凶没人敢去动他,帮凶也释放完了,导演还想继续拍摄下集,最终是希望为元凶开脱罪行!


阿都干尼坚持纳吉副官证词无关联


阿都干尼


上诉庭今早推翻高庭蒙古女郎炸尸案判决之后,总检察署表明不满意今天的裁决,同时强调错判责任不在检方。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较后发表文告强调,时任副首相纳吉的前副官慕沙沙菲力警监证词跟案件毫无关联。


他说明,总检察署将会在10天内向联邦法院上诉这次裁决。


从阿都干尼的言辞看来,他要力证首相纳吉的前副官慕沙沙菲力与此案无关,换句话说,一旦证明慕沙沙菲力与蒙女案无关,纳吉从此便可安心睡大覚!


但是,到底是谁杀死了阿妲都亚?届時联邦法院五司会审判决:这是一宗悬案!


陈志光 


24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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