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十九章 :第2項:2 1MDB案
第 3 回: 1MDB案今日开审
三度展延后·纳吉一马案今早9时30分开审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公司的25项贪污滥权和洗黑钱案经过三度展延后,将在今早9时30分开审。
领导此案检控团队的是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成员包括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南、莫哈末慕斯达法、迪巴纳依尔、纳迪亚、娜兹娃、哈兹米达及陈松元。
纳吉的辩护团队以丹斯里沙菲宜为首,成员包括费尔道斯、莎西拉哈娜比、莫哈末法汉、拉玛哈兹兰、旺艾祖丁及沙兹瓦尼。
负责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是科林劳伦斯。
纳吉是于去年9月20日被控4项贪污滥权控状,以及21项洗黑钱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纳吉所面对的4项贪污控状,是指他将疑似源自一马发展公司的22亿8000万令吉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另21项洗黑钱控状是指他涉嫌收取、使用和转移20亿8000万令吉。
此外,在今年8月26日,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的裁决,并发出准令允许纳吉和沙菲宜就哥巴斯里南受委为副检察司,提出司法审核。
沙菲宜当时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及,若审讯由任何不符资格的副检察司领导,将会造成审讯无效。
一马发展公司案时间轴
2018年9月20日
纳吉被控25项控状,分别是4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贪污滥权控状,以及21项涉及20亿80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
2019年1月9日
纳吉入禀2项申请,挑战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领导检控团处理一马发展公司案提控程序,并申请取消哥巴斯里南出任主控官一职。
2019年3月1日
承审一马发展公司案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驳回纳吉要求撤销哥巴斯里南领导其案件检控团资格的申请;纳吉随后提出上诉。
2019年4月15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首次择定的开审日,因让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而展延至5月14日。
2019年5月7日
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纳吉的申请,裁定哥巴斯里南可以继续担任一马发展公司案的主控官。
2019年5月14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第二次择定的开审日,因再次让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而二度展延至8月19日。
2019年7月8日
科林劳伦斯拒绝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控方第三次要求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
2019年7月10日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控方向高庭提呈动议,要求展延即将在8月19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以先完成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科林劳伦斯认为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远未结束,因此拒绝控方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日的申请。
2019年8月5日
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驳回控辩双方展延将在本月19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的上诉申请。
2019年8月7日
联邦法院七司维持上诉庭的裁决,驳回纳吉撤销哥巴斯里南领导一马发展公司案件检控团资格的申请,但谕令控方必须将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状副本提呈给法庭。
2019年8月13日
联邦法院宣判,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驳回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要求展延将在本月19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的申请。
2019年8月15日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向法庭入禀申请通知,以在他们撤销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上诉中,纳入新证据。
2019年8月19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第三度让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承审一马发展公司案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本周四(8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2019年8月22日
进行案件管理,但依然无法择定开审日,因为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未完成审讯;科林劳伦斯择定一马发展公司案在8月23日再度进行案件管理,以敲定开审日。
2019年8月23日
进行案件管理,科林劳伦斯择定案件8月28日开审。
28/8/2019
一马发展公司案时间轴
(八打灵再也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公司的25项贪污滥权和洗黑钱案经过三度展延后,终于敲定在8月28日开审,就让我们来了解一马发展公司案的时间轴!
2018年9月20日
纳吉被控25项控状,分别是4项贪污滥权控状以及21项洗黑钱控状。
2019年1月9日
纳吉入禀2项申请,挑战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领导检控团处理一马发展公司案提控程序,并申请取消哥巴斯里南出任主控官一职。
2019年3月1日
承审一马发展公司案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驳回纳吉要求撤销哥巴斯里南领导其案件检控团资格的申请;纳吉随后提出上诉。
2019年4月15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首次择定的开审日,因让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而展延至5月14日。
2019年5月7日
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纳吉的申请,裁定哥巴斯里南可以继续担任一马发展公司案的主控官。
2019年5月14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第二次择定的开审日,因再次让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二度展延至8月19日。
2019年7月8日
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拒绝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控方第三次要求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
2019年7月10日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控方向高庭提呈动议,要求展延即将在8月19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以先完成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认为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远未结束,因此拒绝控方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日的申请。
2019年8月5日
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驳回控辩双方展延将在8月19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的上诉申请。
2019年8月7日
联邦法院七司维持上诉庭的裁决,驳回纳吉撤销哥巴斯里南领导一马发展公司案件检控团资格的申请,但谕令控方必须将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状副本提呈给法庭。
2019年8月13日
联邦法院宣判,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驳回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要求展延将在8月19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的申请。
2019年8月15日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向法庭入禀申请通知,以在他们撤销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上诉中,纳入新证据。
2019年8月19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第三度让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承审一马发展公司案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8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2019年8月22日
进行案件管理,但依然无法择定开审日,因为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未完成审讯;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一马发展公司案在8月23日再度进行案件管理,以敲定开审日。
2019年8月23日
进行案件管理,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案件8月28日开审。
2019年8月26日
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的裁决,并发出准令允许纳吉和沙菲宜就哥巴斯里南受委为副检察司,提出司法审核。
2019年8月28日
一马发展公司案正式开审。
28/8/2019
经历多次延期 1MDB案今日开审
(吉隆坡28日讯) 备受国际瞩目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经过多度延期后,终于在今日开审!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22亿8000万令吉资金的贪污及洗黑钱案,即将在今早9时30分开审。
按照法庭开审程序,本案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将发表开案陈词,预料控方会先传召无书面证词的证人口述供证。
从今早6时许起,就陆续数十名国内外媒体抵达法庭,换取通行证以采访这场世纪审讯。
本月28日,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裁决,并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纳吉和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以挑战总检察长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以领导1MDB案件检控团的决定,是不合法及越权(ultra vires)。
尽管沙菲宜较后“提醒”若此案执意在周三开审,控方需承担案件或被撤销的风险;无论如何,当时主控官阿末阿峇兰副检察司表明,此案会如期开审。
纳吉在1MDB贪污案中共面对的25项罪名,包括4项涉嫌贪污滥权收取近23亿令吉贿金,以及21项涉及逾20亿令吉的洗黑钱罪名。
纳吉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3(1)条文下,共面对4项滥权罪名。控状指出,纳吉于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在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Am Islamic Bank),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即首相、财政部长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顾问团主席,滥用职权收取总额达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贿金。
此外,纳吉也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下,面对21项控罪。据第1至第9项控状,纳吉于2013年3月22日至4月10日期间,在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Am Islamic Bank),涉及洗黑钱活动,即通过Tanore金融公司的新加坡安勤私人银行(Falcon)户头,把总额20亿8147万6926令吉的非法收益汇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据第10项、第16项至21项控状,纳吉于2013年8月2日至30日期间,从自己的银行户头,转账总额21亿9678万6711令吉87仙至Tanore金融机构,以及自己另一个银行户头。
至于第11项至第15项控状,纳吉于2013年8月2日至14日期间,涉及洗黑钱活动,总共支付2264万9000令吉给巫统、巫统峇都加湾区部、林顺平(译音)、ORB Solutions有限公司和Semarak Consortium有限公司。
28/8/2019
长坐被告栏致痛臀部引发头疼·纳吉备2坐垫听审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的25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罪案今日开审,纳吉疑因长期坐在被告栏木制的椅子导致臀部疼痛,而携带两个坐垫进庭听审。
纳吉身穿蓝色西装,于上午9时30分乘坐黑色宝腾轿车抵达法庭,数名支持者趋近与纳吉握手。
值得一提的是,纳吉身旁保镖也携带两个坐垫进庭,一如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日前所说,纳吉因为长期坐在木制的被告栏,以致臀部感到疼痛,进而导致头痛问题,需要接受治疗。
另外,吉隆坡法庭大厅约上午7时已聚集数十名国内外媒体,准备采访这起备受国外关注的案件审讯,并一早排队换取采访证,以选择去庭内或视讯室听审。
领导检控团队的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及辩护律师沙菲宜,则分别于上午9时及9时40分抵达法庭。
28/8/2019
主控官指纳吉制造假文件 利用刘特佐掩饰踪迹
哥巴斯里南 |
(吉隆坡28日讯)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指出,在一马公司(1MDB)丑闻于2015年7月初期爆发以来,被告纳吉利用其“翻版人物”(mirror image)刘特佐以掩饰其踪迹,甚至制造假文件以假装这是来自阿拉伯王子的捐款。
他今日在庭上宣读开案陈词时指出,被告所制造的假文件,包括声称一名阿拉伯捐款者撰写捐款的信函和4张支票,每张支票总额为2500万美元;然而,这些支票却从未计划要兑现,也从未兑现过。
他指出,控方会提呈证据以证明被告积极地试图逃避法网,包括他干涉案件调查过程、积极采取行动来掩盖罪行。
他强调,控方将依赖所有证据,来证明被告在被控犯罪的时期,具有必要的犯罪意图。
“控方将透过直接证据和旁证,来证明被告确实犯下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的罪行。”
针对纳吉面对的21项洗黑钱控罪,哥巴斯里南表示,第一至第九项控状,与被告收取20亿8147万6926令吉有关。这笔钱被汇入被告在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的尾码9694银行户头。
他指出,在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23日期间,被告转账20亿3435万令吉至新加坡Tanore金融公司。同时,被告使用2264万9000令吉的馀额,缴付予4个单位和1名人士,而这些付款皆让被告受益。
他说,被告之后两次转账共1亿6243万6711令吉87仙的馀额,至尾码为1880的新大马银行户头,并关闭其尾码9694的银行户头。
针对第10项、第16项至第19项控状,哥巴斯里南指出,这些控状与被告转账至Tanore公司有关,涉及金额达20亿3435万令吉。
他表示,第11项至第15项控状,与被告早前缴付款项予4个单位和1名人士,即使用非法款项有关。被告是透过签发支票进行付款。
他提到,第20项和第21项控状,涉及被告从其尾码9694银行户头,转移资金至尾码1880银行户头。
28/8/2019
控方:误导是阿拉伯王子捐款‧“纳吉刘特佐伪造文件”
哥巴斯里南 |
(吉隆坡28日讯)控方将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的审讯中证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刘特佐在一马公司丑闻于2015年7月初爆发后,纳吉和他的“分身”刘特佐通过伪造文件,以掩盖他们的干案记录。
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的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今日在其开庭陈词指出,纳吉和刘特佐通过伪造文件,误导大家认为有关的款项是来自阿拉伯王子的捐款。
“当中包括了所谓是阿拉伯捐款人所写的信件,以及4张个别数额为2500万美元的支票。”
他指出,他们根本无意兑现这些支票,而这些支票也从来没有兑现。
斯里南表示,控方也将提供证据证明,被告采取积极措施逃避司法程序,掩盖罪行。
“一马公司丑闻遭揭发之后,他曾干预案件调查工作。”
他也说,控方将依据所有这些证据来证明被告是有犯罪意图。
多次掩盖犯罪行为
“他(被告)多次主动掩盖自己的刑事犯罪行为,控方将会以一切证据证明被告有犯罪意图,犯下这些被控的罪名。”
斯里南指出,被告面对21项洗黑钱的控状,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的控状。
他说,第1至第9项控状是涉及收取20亿8147万6926令吉。
“资金流入被告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尾数为9694的账户。”
他指出,在2013年8月2和23日期间,被告转移共20亿3435万令吉给新加坡Tanore金融公司。
“同样的,被告使用了2264万9000令吉的余额支付给4个单位和一个人。”
他说,这些付款皆有利于被告。
斯里南指出,完成了这些付款之后,被告通过两次共1亿6243万6711令吉87仙的转账,将余额转移到大马银行尾数为1880的账户;被告后来关闭了尾数为9694的银行账户。
转移逾20亿给Tanore金融公司
他说,第10个控状和第16控状至第19控状,是有关被告转移20亿3435万令吉给Tanore金融公司。
“第11至第15控状关注在被告将资金支付给早前提到的四个单位和一个个人,这些付款全部由被告签署。”
“第20项及第21项控状是有关尾数为9694的账户转移资金至尾数为1880的账户。”
斯里南指出,在此案的后半部分,控方会通过直接证据和环境证据,来证明被告确实犯下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
“这会证明,被告确实犯下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的罪行。”
“刘特佐是纳吉‘分身’”
斯里南巧妙形容惹笑声
刘特佐是纳吉的“分身” |
斯里南形容,刘特佐是纳吉的“分身”(mirror image)。
他在开案陈词中以上述形容词形容刘特佐时,庭上许多人发出了笑声。
斯里南说,这起案件聚焦在一马发展公司的资金,这家公司的前身是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由被告(纳吉)将公司改名为一马发展公司。
他指出,反贪污委员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针对纳吉的其中4项指控,即涵盖此案情的4个阶段。
他指出,案中有数个重要角色,而纳吉扮演关键角色。
他说,案中其中一个重要角色是一个名为刘特佐或Jho Low的人,是一名逃犯。
“这个人参与了登嘉楼投资机构,后来又参与了一马公司。”
“控方会针对刘特佐的言行,以及他向一马公司的官员、公司董事会的主导,证明刘特佐是一个自我的人。”
他说,控方将会建立刘特佐无法抗拒的事实,那就是被告和刘特佐在所有重要的时刻都联合行动。
“纳吉用职权影响1MDB董事会”
此外,斯里南指出,纳吉利用职权进行某些行为并影响一马公司董事会,以过度仓促的方式展开一些异常交易,目的是为获自我满足,而他也成功达到目标。
“他也是公司顾问委员会的主席。他利用身为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职权,做出一些行为并对公司董事会施加影响。”
他说,纳吉不但对该公司条款进行修改,也让自己完全掌控该公司业务和重要事项。
“就这些而言,控方将通过直接和间接证据,也就是被告在担任副首相和财政部长,以及后来成为首相,采取许多步骤,展开迂回路线以防止被侦测到资金源头,以让一马公司的资金流入其个人账户。”
他指出,被告因而利用其职权谋利,在每一个阶段,被告都是和刘特佐联合行动。
控方:举证联营公司异常
斯里南指出,案情的首个阶段专注于被告所谓的联营公司,而控方将会举出证据,以证明所谓的联营公司是异常的。
他在开案陈词中说,一马公司跟沙地阿拉伯一家私人石油开采公司——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或PSI)签订联营协议,但这是一个假象。
他说,有关的联营项目名为Project Aria。
“一马公司给联营公司投下10亿美元的资金,有关的资金进入联营公司的账户。
“沙地石油国际公司通过注入某些可疑价值的资产,换得联营公司60%股权,一马公司给联营公司投下10亿美元的资金,换得联营公司的40%股权。”
联营协议无关沙地石油公司
可是,他说,所谓的联营协议,其实并不是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有关,而是一家名为Petro Saudi Holdings(Cayman)Ltd的公司。”
斯里南指出,这个联营协议是由刘特佐的伙伴奥贝德代表Petro Saudi Holdings(Cayman)Ltd执行。
他表示,控方将会举出证据以证明所谓的联营公司是异常的。
指7亿美元流入刘特佐公司
“控方会通过口头和文件证据,证明10亿美元当中的7亿美元并不是汇入联营公司的账户,而是流入刘特佐所拥有的Good Star公司,而这公司和联营公司是没有关联的。”
Good Star公司由刘特佐所拥有和控制 |
斯里南指出,这家公司是于2009年5月18日在非洲塞舌尔群岛注册,也就是签订联营协议的5个月前,这家公司由刘特佐所拥有和控制。
“支付给Good Star的款项是在非常急促的情况下进行,未经过一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也无视方向。”
斯里南指出,Good Star也被误以为是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全权拥有的子公司。
文件证明贷款还债是假象
他说,有关的款项是由被告通过刘特佐担保,作为联营公司拖欠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债务而支付给Good Star;有关联营协议的内容指的是联营公司缴付给Petro Saudi Holdings(Cayman)Ltd的贷款款额。
他指出,控方将通过文件证明,所谓的贷款是一个假象,而是为了让资金流入Good Star看起来合理。
他说,在2010年3月,一马公司进入了所谓的成本加成融资(Murabaha)协议,在此协议下,联营公司的10亿美元将被换作为Murabaha票据,以及一马公司需要向联营公司提供15亿美元。
“在2010年9月,共有5亿美元的款项汇入联营公司,这些钱不见了。
“在2011年5月,另一笔3亿3000万美元理应是成本加成融资的第二部份,但这笔款项流入了Good Star。”
斯里南说,被告采取积极的措施完成这些交易。
次阶段揭可疑资产收购
他也说,至于案情的第二阶段则是关注一马公司以可疑价值进行的资产收购,被告利用他的地位及通过他的“分身”刘特佐代表他,刘特佐采取了积极行动,并导致一马公司进行了两笔交易,其结果就是让被告获得了总共9089万9927令吉28仙的成果,而这是构成第二阶段提控的事项。
准司法审核斯里南受委
沙菲宜促法庭记录在案
今早开庭后,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诉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上诉庭于日前发出准令允许他和纳吉就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提出司法审核一事。
他要求法庭将此事记录在案。
沙菲宜指出,他并不是要展延或拖迟一马公司案开审,只是要让法官知道现在的情况。
他告诉法官,只是希望将此事记录在案,如果斯里南的委任被认定为不合法,那么审讯就可能无效,需要重审,以及纳吉可能获得释放。
斯里南说,在此课题上,控方持有不同看法,并认为本案可以继续审讯。
国内外媒体排队换证听审
领导一马公司案检控团队的是联邦法院前法官斯里南,成员包括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南、莫哈末慕斯达法、迪巴纳依尔、纳迪亚、娜兹娃、哈兹米达及陈松元。
纳吉的辩护团队以沙菲宜为首,成员包括费尔道斯、塔尼雅希维蒂、沙兹瓦尼、诺法琳、旺艾祖丁、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玛迪亚、仄华古玛、莎西拉哈娜比及查丽雅。
旁听律师是高盛集团代表律师郑宝德以及律师公会的陈永健。
吉隆坡法庭大厅约上午7时已聚集数十名国内外媒体人员,准备采访这起备受国外关注的案件审讯,并排队换取采访证,以选择去庭内或视讯室听审。
斯里南及沙菲宜,则是分别于上午9时及9时40分抵达法庭。
长坐木椅致臀痛
纳吉带2坐垫进庭
纳吉带2坐垫进庭 |
此外,纳吉疑因长期坐在被告栏木制的椅子导致臀部疼痛,今日特地携带两个坐垫进庭听审。
纳吉身穿蓝色西装,于上午9时30分乘坐黑色宝腾轿车抵达法庭,数名支持者趋近与纳吉握手。
28/8/2019
纳吉去年退任时· 获100万特别津贴
(吉隆坡28日讯)首相署财务部会计师娜塔莎指出,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每月的基薪为5万8605令吉15仙,她也证实纳吉去年卸下首相職位时依法获得100万令吉一次性的特别津贴。
作為控方第2名证人的娜塔莎在主控官阿末阿克然的盘诘下指出,上述特别津贴是依据1980年国会议员(薪酬)法令下支付,即一旦首相退休,可获100万令吉的特别津贴。
她证实,上述款项汇入纳吉的大马艾芬银行户头。
法拉诺迪雅娜
第3名证人是国会行政官员法拉诺迪雅娜,她证实从2011年至2014年,纳吉身为国会议员和国会领袖,每月获得1万355令吉18仙的薪水与津贴。
控方首名证人,即首相署内阁、法律及政府内部通讯组副秘书拿督法丽扎供证时,核对纳吉分别在2009年4月3日及2013年5月6日,受委为首相的委任状,并证实纳吉曾在担任首相期间,兼任财政部长。
娜塔莎 |
控方今日共传召4名证人出庭供证。
28/8/2019
娜塔莎:每月基薪逾5.8万‧纳吉卸职获100万津贴
(吉隆坡28日讯)首相署财务部会计师娜塔莎指出,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每月的基薪为5万8605令吉15仙,她也证实纳吉去年卸下首相职位时依法获得100万令吉一次性的特别津贴。
作为控方第2名证人的娜塔莎在主控官阿末阿克然的盘诘下指出,上述特别津贴是依据1980年国会议员(薪酬)法令下支付,即一旦首相退休,可获100万令吉的特别津贴。
她证实,上述款项汇入纳吉的大马艾芬银行户头。
身为国议员每月获10355
第3名证人是国会行政官员法拉诺迪雅娜,她证实从2011年至2014年,纳吉身为国会议员和国会领袖,每月获得1万355令吉18仙的薪水与津贴。
控方首名证人,即首相署内阁、法律及政府内部通讯组副秘书拿督法丽扎供证时,核对纳吉分别在2009年4月3日及2013年5月6日,受委为首相的委任状,并证实纳吉曾在担任首相期间,兼任财政部长。
控方今日共传召4名证人出庭供证。
28/8/2019
诺海娜:收纳吉200万支票‧无法具体说明用途
(吉隆坡28日讯)ORB Solution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诺海娜希拉娃妮证实,数年前Orb Solutions公司收到纳吉签发的一张面额200万令吉的支票,她无法具体说明纳吉支付200万令吉的用途,但公司收到支票付款是很正常的事。
提供纳吉网络形象管理服务
诺海娜希拉娃妮是纳吉被控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第4名证人,她接受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盘问时说,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的,唯一的客户是时任副首相纳吉,为纳吉提供数码或网络个人形象管理服务和管理其社交媒体户头。
她说,她于2013年8月以独立承包商的借调方式加入首相署的新闻秘书处,担任数码平台的新闻秘书,两万4000令吉月薪是由Orb Solutions支付,当时首相署秘书处约有5、6名成员。
她于2014年10月因与纳吉的前特别助理安哈里在工作上意见不合而离职。
她于2008年被管理咨询公司Ethos的奥玛慕斯达法招聘为独立承包商,后者是因为个人联系而招募她,之后,她被任命为Orb Solution的董事,协助创立公司,之后她被借调到首相署数码平台的新闻秘书。
纳吉面对的第14控状指他于2013年8月12日,在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涉及洗黑钱活动,透过支票把200万令吉的非法收益支付给ORB Solution私人有限公司,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
28/8/2019
“资金来源不重要”·沙菲宜:纳吉认为是政治献金
沙菲宜 |
(吉隆坡28日讯)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其当事人涉及资金的来源并不重要,因为在纳吉的认知中,相关资金是一笔政治献金。
他今日傍晚在休庭后受询时说,本案最为关键是要确认其当事人是否知道其账户的资金来源自一马公司。
“我当事人真诚地认为这些钱是来自沙地阿拉伯,因为他已会见沙地国王,并获承诺给予10亿美元(42.1亿令吉)的献金。”
控方须证明文件是伪造
针对控方指控纳吉伪造文件误导大家以为相关献金来自沙地的捐款的说法,沙菲宜表示,控方须提出证据证明相关文件是伪造的,以及证明纳吉本身是清楚知道相关文件是伪造的。
他指出,多次在SRC国际公司案被提起的刘特佐,误导了许多人包括纳吉。
他也表示,在今日的审讯中,较为吸引的是最后一名证人的供词,即ORB Solution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诺海娜希拉娃妮。
沙菲宜说,这名证人确认政府支付2万4000令吉给相关公司,以在2008年开设社交媒体及数码科技平台。
他说,若以公务员48至52级别的薪金,最多可领取每月6000令吉,因此前朝政府以私人事务为由去聘请相关公司。
“此外,这并不是为了纳吉的个人利益,只是以首相及首相署的名义,去进行涉及政府利益的计划。”
28/8/2019
王乃志:为华教贡献多‧“纳吉通过我拨款华社”
王乃志 |
(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政治秘书拿督王乃志指出,纳吉在位期间大力支持华教,为华教做出许多贡献,给予华校前所有未的拨款,并且坚持国家推行多源流学校。
“到目前为止,他坚持认为,由于多元文化是国家的本质,华文教育应该继续存在。他通过我向华社非政府组织分配了很多拨款。”
纳吉被控一马发展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进入第二天审讯,王乃志(50岁)是以本案第5名证人,他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指出,纳吉曾批准厦门大学在马设立分校,批准韩江学院、新纪元学院、南方学院等多家高等学府,升格为大学学院。
他说,纳吉于1996年担任教育部长期间,废除教育法令中不利于华教的条文。
他说,“纳吉坚持国家推行多源流学校,因为这是一个多元化国家。”
王乃志认同沙菲宜的主张,即纳吉无论是在种族或个人方面,是一名包容性的首相。
“是的(纳吉是包容性的首相),这也是为什么我会为他工作。”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在盘问王乃志时,问证人1996年纳吉担任教育部长时,当时的首相是谁。
王乃志回答,是敦马哈迪。
将支票签发给林顺平
王乃志在斯里南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纳吉没直接将支票发给管理Ah Jib Gor脸书专页的AD Network,以及出版 《大马华人周刊》的大马新闻资讯学院,是为了避免支票在网上流传。
“如果首相(纳吉)亲自签发支票,我们不想它(支票)在脸书上流传。”
他指出,基于信任社会领袖丹斯里林顺平,纳吉将支票签发给林顺平,通过后者付款给AD Network以及大马新闻资讯学院。
“我们将支票支付给林顺平,有关款项用在两个目的,第一个是筹办连续性活动,其次是支付给大马新闻资讯学院和AD Network。”
“我们信任林顺平,他不会卷款而逃。”
王乃志较早指出,他是在纳吉的介绍下认识林顺平。
他指林顺平有能力动员老人院和寺庙;在政治而言,这对政府来说非常重要。
Ah Jib Gor专页贴近人民
此外,沙菲宜也盘问王乃志为什么将纳吉的脸书专页称为Ah Jib Gor,王乃志表示,这是“吉兄”(brother Jib)的意思,更个性化以及更贴近人民。
沙菲宜问,这是否和前首相敦阿都拉被称为“Pak La”以及首相敦马哈迪的以“Chedet”为笔名,具有相同的用意。
“这些称呼让他们更加个性化和更贴近人民?”
王乃志回答是的。
他说,脸书的世界有很多新闻,Ah Jib Gor脸书专页上载的都是正确的资讯。
他指Ah Jib Gor脸书专页于2012年开始成立。
王乃志说,大马新闻资讯学院出版的《大马华人周刊》以及Ah Jib Gor脸书专页并非为了吹捧纳吉,而是向人民传达政府的政策。
沙菲宜接着问,纳吉是否将其他政府资金用在相同的目的,即向人民传达政府的政策,王乃志回答,也许是的。
在王乃志回答之前,沙菲宜这道问题遭到斯里南的反对。
但沙菲宜表示,他认为提出这道问题是公平的,因为总检察长指这些是让纳吉受益的费用,但他的论点是:虽然付款来自纳吉的支票簿,但目的是和公众有关。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允许沙菲宜继续盘问。
沙菲宜在结束交叉盘问前,询问王乃志是否曾在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被控上庭,证人回答没有。
24.6万付款为传达政策
针对一张面额24万6000令吉的支票付款,王乃志表示,这是用以精准传达纳吉和政府所推行的政策,而不是为了纳吉个人利益。
此外,斯里南也向王乃志展示另外两张志期2012年1月31日和2012年5月29日的支票,要求王乃志核实并列为呈堂证据。
志期2012年1月31日的支票,是纳吉签发予王乃志,数额为3万令吉,王乃志指这是用于支付政治分析员的费用;另一张支票涉及的数额为2600令吉,同样是由纳吉签发予王乃志,但他不记得用途。
他说曾向银行求证,但银行也搜索不到资料。
完成供证与纳吉握手
王乃志完成供证离开法庭时,走到犯人栏处与纳吉握手,并向纳吉开玩笑说,纳吉坐在板凳(被告栏)的时间太久了。
在今年4月23日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审讯时,王乃志曾以第17名证人的身分,上庭供证。
他当时供称,国阵政府发现在第13届大选之前,大多数中文的文章都是负面的看法。
莫哈末诺:签发10万令吉支票
“纳吉自掏腰包给经费”
巫统峇都加湾区部主席拿督莫哈末诺阿末指出,该区部曾在2013年期间,获得时任首相兼党主席拿督斯里纳吉亲自签发一张10万令吉的支票。
他今日在一马公司案供证时指出,这也是首次出现首相“自掏腰包”给经费的情况。
莫哈末诺是以第6名证人身分上庭供证。他从2013年担任巫统峇都加湾区部主席至今。
巫统每月发1万给区部
他指出,巫统总部每个月会发出1万令吉资金给该区部,该区部每年可获得共12万令吉资金。
他证实,该区部银行户头因本案而被冻结至今。
他在主控官娜兹娃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区部的经费是通过巫统总部获得。
娜兹娃接着问,除了从总部获得,还可以从哪获得。
莫哈末诺指出,可以从党主席纳吉那里获得。
他也说,在2013年8月6日当天,他在首相办公室和纳吉会面时告知纳吉,该区部缺乏资金。
“纳吉开了一张10万令吉给峇都加湾区部。”
他说,这笔钱并没有归还。
娜兹娃接着问,首相是否曾自掏腰包提供资金给区部?
莫哈末诺表示,不曾,那是第一次。
另外,他在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指出,他加入巫统已超过20年,而全国巫统各个区部的资金来源,一般来自巫统总部。
“之前,巫统总部每月发放1万令吉给我的区部。”
他说,这些资金用作选区的经费,包括帮助学校、清真寺、单亲妈妈和孤儿等,因此,每月1万令吉经费不够花。
他证实,自1990年或更早前,每任巫统主席都有权掌管巫统资金。
巫统峇都加湾户头冻结至今
此外,他指出,虽然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并未收到任何民事充公的通知,但该区部的银行户头被冻结至今。
他认同沙菲宜的主张,即和其他州属比较,槟州马来人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需要通过援助来提升生活水平。
他也说,在他收到这笔10万令吉期间,槟州并不是国阵执政。
莫哈末诺在供证完毕后,走向被告栏与纳吉握手。
29/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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