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廿三章 :东姑安南貪污案
第 3 回: 安南收贿表罪成立须自辩(14/10/19)
证人:200万政治献金收据副本‧不在巫统正式收据簿内
(吉隆坡1日讯)一名证人告诉高庭,她不知道为何巫统前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交予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丹斯里蔡景康,付给巫统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的收据副本不在巫统的正式收据簿内。
收据副本不在巫统的正式收据簿内 |
也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的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案审讯进入第11天,38岁的巫统总部财政管理组副主任法拉兹拉在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引导供证下,透露此事。
茱莉亚:“是否可以告诉法庭,巫统的正式收据簿内是否有收据376241(付款200万令吉的收据)的复印本?”
法拉兹拉:“没有。”
茱莉亚:“为什么没有?”
法拉兹拉:“我不知道。”
法拉兹拉自2004年6月起在巫统总部工作,她指出,第二和第三张副本也不曾从巫统正式收据簿开出或另外收在文件夹中。
她说:“通常,当从巫统正式收据簿开出收据,副本将留在收据簿内。当负责的官员将收据资料输入电脑系统供稽查用途时,他们将参照收据簿内的副本。
提到若巫统接受任何人捐赠的政治献金,财政管理组采取哪些程序?法拉兹拉说,通常总部将发出收据,原版收据将交给捐赠者,第二及第三副本则留在正式收据簿。
承认收据簿被随意使用
然而,法拉兹拉在回答东姑安南律师拿督陈福泉的盘问时,同意巫统正式收据簿是被随意及无条理的使用。
蔡景康于7月17日在庭上说,他在2016年6月14日从东姑安南接获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的正式收据。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8/2019
税收局入禀高庭起诉·向东姑安南追税5717万
内陆税收局 |
(八打灵再也2日讯)内陆税收局于7月24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巫统前总秘书东姑安南,追讨其从2012年至2017年未缴付的税务,总共近5717万令吉。
根据The Edge Markets报道,内陆税收局已经于3月15日发出通知书给东姑安南以追讨欠税,后者已经于22日接获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通知书。
内陆税收局要求这名前直辖区部长在30天内支付这笔欠税,从2012至2017年拖欠的税务达5716万7069令吉35仙。
这笔欠税包括利息分别是2012年6万4444令吉38仙、2013年661万4861令吉59仙、2014年888万7576令吉69仙、2015年919万8523令吉67仙、2016年552万零818令吉5仙、2017年2688万零844令吉97仙。
东姑安南也面对2项收取贿赂分别为100万和200万令吉的诉讼,200万令吉的诉讼还在审理中。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8-02
东姑安南渉收贿200万案‧控方完成举证
(吉隆坡2日讯)在经过12天审讯及传召23名证人后,控方完成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收受商人丹斯里蔡景康200万令吉贿金案的举证工作。
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在37岁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执法官莫哈末沙亚今日完成供证后,告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说,如果被告被谕令出庭自辩,控方将向辩方建议数名来自吉隆坡市政局和反贪会的证人。
10月4和11日双方陈词
法官择定于10月4和11日让控辨双方陈词。
“法庭也定于9月3日或之前,让双方入禀书面陈词,答复陈词必须在9月18日或之前入禀。”
证人:东姑安南公司
没汇200万进巫统户头
较早前,一名证人今日告诉高庭,东姑安南作为最大股东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的户头,并没有支付200万令吉进巫统户头的交易。
37岁的反贪会执法官莫哈末沙亚指出,其调查结果也“没有看到”这笔钱用在巫统,或大港和江沙补选。
早前有指付 巫统200万献金
主控官哈德丽雅副检察司询问莫哈末沙亚,蔡景康早前供证指出,该公司付给巫统的这笔200万令吉是政治献金,他(莫哈末沙亚)过后采取什么行动,证人说,他取得Aset Kayamas和Tadmansori控股,所有与200万令吉交易有关的文件。
作为控方第23名证人的莫哈末沙亚指出,在调查初期,反贪会调查官在Aset Kayamas展开搜查行动,以及没有发现支付200万令吉给巫统的交易。
“我们要求(Aset Kayamas)公司交出所有的相关交易文件给反贪会,公司知道支付200万令吉的相关文件必须交给反贪会,他们应该知道我们会需要这张收据。在我的调查中,没有由Aset Kayamas汇款至巫统的交易,反之,这笔钱是付给Tadmansori,那为何巫统需要发出收据(给Aset Kayamas)?因为钱是进到Tadmansori。”
东姑安南的律师拿督陈福泉在盘问莫哈末沙亚时询问,在这宗200万令吉贪污案中,是否存在政治因素,证人回答指出,不存在政治因素,展开调查也不是来自“政治主子”的指示。
2/8/2019
Aset Kayamas卷入东姑安南收贿案 政府目前不列黑名单
(吉隆坡5日讯)尽管发展商Aset Kayamas卷入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被控收贿的案件中,不过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表示,政府现阶段不会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
卡立沙末表示,根据Aset Kayamas的说法,该公司支付的款项其实只是一笔政治献金,因此如今是东姑安南的责任,证明这笔政治献金没有遭到滥用。
“既然此案已进入审讯阶段,我们就等待法庭的判决。不过,现阶段没有任何理由将他们列入黑名单中。”
他也说,Aset Kayamas与前朝政府签署的房屋计划将会继续,至于未来的发展计划,政府将会等待法庭的判决后再作决定。
卡立沙末是于今日出席敦拉萨镇第二座吉隆坡市政局足球场的移交仪式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表示。出席者包括交通部副部长兼敦拉萨镇国会议员拿督卡马鲁丁、Aset Kayamas主席丹斯里蔡景康、董事经理蔡文韵、执行董事蔡文怀、联邦直辖区部副秘书长(社会经济)拿督哈惹罗西达及隆市政局执行总监拿督依布拉欣尤索夫。
早前,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另外,卡立沙末表示,敦拉萨镇第二座足球场是Aset Kayamas的社会企业责任项目,取代原本的足球场。
“原本的足球场已被征用来进行屋业发展,当局已批准兴建4座公寓,其中两座为直辖区住宅计划(Residensi Wilayah),共有828个单位。每个单位的面积为800平方尺,3房2浴室及一个有盖停车位,售价为19万8000令吉。”
他说,发展商也将会斥资300万令吉兴建一条道路,衔接布迪曼路至第二中环公路,道路开通后有助于改善敦拉萨镇的交通情况。
他也说,在直辖区住宅计划下,Aset Kayamas已完成兴建及移交5820个单位,另外1955个单位有望于今年竣工并移交给予屋主。
5/9/2019
东姑安南遭追税5717万·税收局申请简易判决
内陆税收局(LHDN) |
(吉隆坡11日讯)内陆税收局(LHDN)向高庭申请以简易判决,向联邦直辖区前部长东姑安南追讨2012至2017年所课税年的5717万令吉未缴所得税。
高庭副主簿官依达玛兹里扎今日在案件过堂后择定于11月15日听审被告申请及于12月12日聆审内务税收局的申请;出席过堂的律师有代表内陆税收局的诺希山阿末和胡米达拉及代表东姑安南的拿督沙达鲁班。
根据法庭资料,内陆税收局作为诉方向高庭申请援引2012年法庭条例第14A条文进行简易判决,即在无需传召证人出庭供证下审理此案。
被告东姑安南则援引2012年法庭条例第92条例,向法庭提出搁置申请。
拖欠税款一再增加
政府于7月24日透过内陆税收局入禀高庭,向巫统前总秘书东姑安南追税;该局已在3月15日发函通知东姑安南其所欠的税务,后者已在3月22日签收有关挂号邮件。
内陆税收局指出,由于东姑安南没有按照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在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缴付欠税,因此所需缴付的所得税增加10%。
诉方说,辩方仍无法在期限内缴付欠税和上述额外10%欠税,在上述条文下,他的欠税再增加5%。
政府指出,辩方目前尚未缴付的欠税及因拖欠而所需缴付的额外税务,共达5716万7069令吉35仙。
东姑安南所拖欠的税务分别是6万4444令吉38仙(2012年)、661万4861令吉59仙(2013年)、888万7576令吉69仙(2014年)、919万8523令吉67仙(2015年)、 552万818令吉零5仙(2016年)及2688万844令吉97仙(2017年)。
11/9/2019
东姑安南控收贿200万案·表罪是否成立14日裁决
(吉隆坡4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案,在完成控方举证及控辨双方陈词程序后,高庭将于10月14日裁决东姑安南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马新社报道,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聆听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和被告律师拿督陈福泉的陈词后,择定裁决日期。
若也是布城国会议员的东姑安南表罪成立,他须出庭自辩,若表罪不成立,则当庭获释。
法官说:“我不会仓促裁决……我将仔细研究此案。”
东姑安南的案件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他今年1月23日在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7月2日开审以来,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和丹斯里莫哈末阿敏,以及也是Aset Kayamas董事经理的蔡景康。
4/10/2019
东姑安南控收贿200万案·表罪是否成立14日裁决
(吉隆坡4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案,在完成控方举证及控辨双方陈词程序后,高庭将于10月14日裁决东姑安南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马新社报道,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聆听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和被告律师拿督陈福泉的陈词后,择定裁决日期。
若也是布城国会议员的东姑安南表罪成立,他须出庭自辩,若表罪不成立,则当庭获释。
法官说:“我不会仓促裁决……我将仔细研究此案。”
东姑安南的案件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他今年1月23日在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7月2日开审以来,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和丹斯里莫哈末阿敏,以及也是Aset Kayamas董事经理的蔡景康。
4/10/2019
无罪或需出庭自辩‧东姑安南受贿案14日裁决
(吉隆坡13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的案件,高庭将于明日裁决东姑安南是否需要出庭自辩。
根据《马新社》报道,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裁决该案件具有“表面证据”(prima facie case),东姑安南将需出庭自辩;若法官另有决定,东姑安南则将无罪释放。
东姑安南的案件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他今年1月23日在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7月2日开审以来,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和丹斯里莫哈末阿敏,以及也是Aset Kayamas董事经理的蔡景康。
13/10/2019
东姑安南收贿200万被判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吉隆坡14日讯)高庭今日裁定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的案件表罪成立。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裁决该案件具有“表面证据”(prima facie case),这也意味着东姑安南将需出庭自辩。
东姑安南的案件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他今年1月23日在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7月2日开审以来,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和丹斯里莫哈末阿敏,以及也是Aset Kayamas董事经理的蔡景康。
14/10/2019
被控收地产商200万贪污案 东姑安南表罪成立
(吉隆坡14日讯) 联邦直辖区前部长东姑安南被控收取地产商200万令吉贪污案,今日在高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将在明年1月出庭答辩。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判,控方证明了被告东姑安南的表罪。我感到满意的是,控方通过提供可靠证据来证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每一个要素,从而得出表面罪名。”
“法庭因而谕令被告必须出庭答辩。”
他说,控方也证明了,巫统不曾接收辩方所指称的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200万令吉。
“事实上,证据显示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不曾与巫统打交道。”
法官指出,尽管收据显示巫统从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收到200万令吉,但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没有向巫统支付任何款项。
高庭也定于东姑安南于明年1月10日、17日、20日及21日出庭答辩。
东姑安南也是布城国会议员,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身份,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4/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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