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廿一 章 :罗斯玛被捕 / 开审
第 3 回: 洗黑钱案强制罗斯玛申报财产(23/7/19)
太阳能合约受贿案修改控状·罗斯玛再次不认罪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收取Jepak控股有限公司500万令吉贿金,以让该公司获得太阳能系统合约一案,控方今天修改控状后再次提控,惟罗斯玛同样不认罪。
68岁的罗斯玛今天身穿白色马来服装出庭,她在通译员念出经过修改的控状后,在地庭法官阿祖拉面前否认有罪。
主控官拿督杜苏基今天在案件重新过堂时告诉法庭,控方要修改原本控状中的犯罪地点。
原本控状指罗斯玛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大使路的私邸犯下上述罪行,修改控状后,她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犯罪。
根据控状,罗斯玛涉嫌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45岁)向赛迪阿邦山苏丁(60岁)为自己收取500万令吉,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获得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价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酬劳。
她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索取或收受贿赂),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择订6月25重新过堂
此外,杜苏基也告诉法庭,控方已向高庭申请修改控状。
“高庭订于本月28日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在同一天,法庭将择订聆审转移案件的申请。”
阿祖拉择订6月25日重新过堂。
罗丝玛的代表律师团以拿督阿克柏丁为首。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5-10
隆高庭驳回撤案申请·罗斯玛须申报财产
吉隆坡24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提出的撤销申报财产案申请,并谕令她必须申报财产。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驳回罗斯玛的申请时说,他接受了检方的论点,即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
(AMLATFPUAA)第49(1)(a)条文与其调查权力有有关。
法官:与洗钱案无关
他说,该条文用意是协助检方查明属于涉嫌洗钱的人的资产,罗斯玛申报财产并不会影响其接受公平审讯,而且此事与她被控的17条洗钱罪无关。
“因此,这否定了申请人的担忧,她害怕必须揭露其辩词,或者所获得的信息可能会被用来对付她。”
他指出,申请人声称申报财产将令她被排除在公平审判之外,只是推测和无诉讼权。
他表示同意检方的论点,即保持沉默权利和不自证其罪的特权,并非宪法保障的权利。
5月10日,罗斯玛挑战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违宪,并侵犯保持缄默的权利。
现年67岁的罗斯玛共面对12项洗黑钱控状,涉及金额高达709万7750令吉,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她皆否认有罪。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5-25
入禀向罗斯玛索6千万珠宝案·珠宝商:检验过警方充公物品·“部分珠宝 没被充公”
黎巴嫩珠宝供应商 |
(八打灵再也24日讯)入禀吉隆坡高庭向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追讨44件价值近6000万令吉珠宝与首饰的黎巴嫩珠宝供应商指出,上述有些珠宝中并不在当局充公的物品中。
这家公司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古鲁巴南说,该公司已经检验过被充公的珠宝,并在警方录取口供时告知该公司有些珠宝并不在充公的物品中。
“我们不能透露多少件珠宝不在充公的物品中,因为我们还没有入禀相关文件。当我们入禀后,我们才能解释目前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证实。”
他说,其客户也将会向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申请成为介入诉讼人,要求索取回被充公的珠宝。
“我们已经致函总检察署,要求获得被充公物品的详情,他们已经回复,所以我们将会介入。我们将会查证我们的珠宝有哪些在充公的物品中,有哪些不是,然后审讯会继续进行。”
8月19案件管理
他也说,高庭已经择定9月17日和从10月21至24日开始审讯,8月19日则是案件管理。
总检察署是于5月7日发出充公通知,充公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其夫人罗斯玛、3名子女、13名人士和数家公司的数百件物品,包括名牌手提袋和汽车。
此案的案件管理订于7月8日,由莫哈末再尼审理。
黎巴嫩珠宝供应商在诉状中指出,他们于去年2月10日通过2位代表亲手送上44件珠宝首饰给罗斯玛,当中包括钻石项炼、耳环、戒指、手镯和头饰,每一件的价值介于12万4000美元至92万5000美元。
该公司向法庭申报是44件珠宝的物主,那些珠宝还不属于罗斯玛;同时申请强制令要求罗斯玛提供被充公珠宝的清单,要求罗斯玛归还珠宝或者支付珠宝的价格1479万美元(约5980万令吉)。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5-25
高庭驳回罗斯玛撤销申报财产
(吉隆坡24日讯)前首相夫人拿督斯里罗斯玛申请撤销财产申报一案,今日遭吉隆坡高庭驳回,裁定她必须申报财产。
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裁决,驳回罗斯玛要求撤销财产申报的申请。
莫哈末再尼表示,他接受了控方的论点,即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不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9(1)(a)条文,与其调查权有关。
他说,该条文的目的是协助检方查明属于涉嫌洗钱人士的资产。
他指出,罗斯玛申报财产并不会影响其接受公平审讯,而且此事与罗斯玛被控的17条洗钱罪无关。
“这否定了申请方(罗斯玛)的担忧,即披露有关她的辩词、讯息,将被用在针对其他控罪中。”
他指出,申请方辩称申报财产将影响公平审讯权利的说法,纯属猜测和没有诉讼权益。
莫哈末再尼称,同意控方论点,即保持沉默权利和不自证其罪的特权,并非宪法保障的权利。
5月10日,罗斯玛挑战《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违宪,侵犯了保持缄默的权利。
辩方称,控方援引该法令第49条文发出庭令,要求索取资讯,违反了罗斯玛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力,以及不自证其罪的特权。
控方之前发出通知书,要求罗斯玛在洗黑钱案中申报财产。不过,罗斯玛入禀诉讼,申请撤销此通知书。
去年10月4日,罗斯玛面对12项控状,涉及金额高达709万7750令吉,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根据5项没有申报财产的控状,罗斯玛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5月1日,在内陆税收局涉嫌洗黑钱,被告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没有遵守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1)条文,向当局申报存入其银行户头内的709万7750令吉。
24/5/2019
罗斯玛收贿案移交高庭申请 6月审讯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督斯里罗斯玛涉嫌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索取和收取500万令吉贿金案,控方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讯的申请,定于今年6月28日审讯。
此案今日由高庭副主簿官玛尤丁进行案件管理后,傅毅霆(译音)副检察司向媒体透露案件移交高庭申请的审讯日。
罗斯玛代表律师为乌米卡迪尼。
今年5月10日,控方修改罗斯玛被控收取Jepak控股有限公司500万令吉贿金,以让该公司获得太阳能系统合约一案中的犯罪地点,惟罗斯玛同样不认罪。
原本控状指罗斯玛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大使路的私邸犯下上述罪行,修改控状后,她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犯下有关罪行。
根据控状,罗斯玛涉嫌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45岁)向赛迪阿邦山苏丁(60岁)为自己收取500万令吉,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获得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价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酬劳。
28/5/2019
砂学校太阳能弊案·上诉庭:控方申请移交高庭·“罗丝玛出庭才聆审”
(布城31日讯)上诉庭将在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出庭时,才聆审她就控方申请将其太阳能贪污案,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所提出的上诉。
马新社报导,三司之首的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指出,1994年上诉庭条规第74(2)条文阐明,作为上诉人的罗斯玛必须出席庭讯。
“她已表明有意出庭,但基于她的病情,她无法这么做。”
另2名法官是拿督卡马丁和拿督哈敏达星。
阿都拉曼瑟比指出,由安邦公主专科医院医生拿督赛阿都拉迪所签署的医药报告显示,罗斯玛被劝告卧床休息,以及避免久坐,直到其情况得到改善。
“根据医药报告和她有意出庭的事实,我们唯有允许上诉人展延上诉,不过,我们将定下最早的(聆审)日期。”
定6月20日聆听上诉
经讨论,法庭定于6月20日聆听上诉。
吉隆坡高庭在今年3月15日批准控方申请,以将罗斯玛的案件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不满这项裁决的罗斯玛提出上诉。
去年11月15日,罗斯玛在地庭面对2项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状,惟她皆不认罪。
隆市高庭昨日批准控方申请,以联审涉及罗斯玛和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利查的太阳能贪污案,并择定由明年2月3日至4月30日进行为期32天的审讯。
较早前,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告诉法庭,其当事人病假,并要求法庭展延上诉,因为法律规定上诉人必须出庭。
他说,罗斯玛昨日获准缺席高庭的庭讯,因为她在病假。
“我们只要求短休,上诉人是希望出庭聆听她的案子。”
受委为副检察司的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控方不同意辩方的展延申请,因为上诉人没有必要现身法庭,理由是今天的上诉是有关高庭发出的庭令,属于程序事务。
他说,如果上诉涉及刑事事务,如定罪或刑罚,上诉人才须要现身法庭。“法庭应该拒绝展延,因为此事不应再拖延。”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5-31
罗丝玛要求暂缓申报财产·高庭7月26聆审
(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天择定7月26日,聆审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就其洗黑钱案件,暂缓申报财产的申请。
罗丝玛的代表律师拿督吉丹在庭上说,辩方已针对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早前谕令罗斯玛申报财产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指出,若执行申报财产的裁决,辩方提出的上诉将沦为学术课题,惟上诉庭未择定日期审理上诉申请。
莫哈末再尼进而择定7月26日聆审暂缓申报财产的申请,并谕令各造在7月12日之前提呈书面陈词。
罗斯玛当天无需出庭
同时,法庭也批准罗斯玛另一名代表律师拿督古马拉德兰的申请,允许她在7月26日审讯当天无需出庭。
67岁的罗斯玛今天有出庭。
控方代表律师分别是莫哈末法里祖和傅毅田(译音)副检察司。
作者 : CHOI WEN FEEI
文章来源 : 马新社(BER)文字 2019-06-19
涉太阳能贪污案 罗斯玛同意暂缓至明年
(布城20日讯)前首相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中贪污一案,罗斯玛同意控方要求案件暂缓至明年审理的申请。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日月星今日在上诉庭,告知以上诉庭法官阿都拉曼为首的三司,辩方决定撤回案件由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的上诉申请。
辩方昨日也已向上诉庭主簿署提呈撤诉通知。
“我们已决定不继续针对高庭在5月30日的裁决上诉。”
罗斯玛今天未现身法庭;莫哈末法力祖副检察司对辩方撤诉,没有异议。
因此,承审法官阿都拉曼与另2司,拿督卡玛丁哈欣和拿督哈敏德星驳回这项上诉。
今年5月30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控方的申请,联合审理罗斯玛和纳吉前特别官员里扎曼苏的贪污案,从明年2月3日至4月30日开审。
当时,法官驳回控方要求此案与罗斯玛另17项洗黑钱控罪案联审的申请。
吉隆坡高庭是在今年3月15日,批准将罗斯玛涉及的贪污案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去年11月15日,67岁的罗斯玛于地庭面对2项涉及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控罪,她被指涉嫌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受贿150万令吉,惟她皆否认有罪。
同日,里扎(46岁)也被控涉及相同案件,面对4项索贿和受贿控罪,涉及款项共550万令吉,他同样否认有罪。里扎也是纳吉的继子。
去年10月4日,罗斯玛面对12项洗黑钱控罪,涉及金额高达709万7750令吉,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罪,她也否认有罪。
20/6/2019
罗斯玛控收贿500万·移交高庭审理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面对一项向Jepak控股公司收贿500万令吉的控状,此案将在高庭审理。
法官纳兹兰批准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的申请,以将案件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
不过,案件管理的日期将在稍后择定。
较早前,阿末阿克兰指出,控方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417(1)(e)条文申请移交此案,罗斯玛的律师拿督阿克柏丁不反对这项申请。
罗斯玛是在今年4月10月被控上法庭,惟她不认罪。
控状指出,罗斯玛涉嫌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45岁)向赛迪阿邦山苏丁(60岁)为自己收取500万令吉,以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获得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她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大使路住家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6(a)(A)条文(索取或收受贿赂),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6-28
涉太阳能贪污案 罗斯玛撤2上诉申请
(布城5日讯)涉嫌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上诉庭撤回两项上诉,即高庭将她首项索贿控罪交由其他高庭审理,以及与前首相特别事务官里扎的太阳能贪污案联审。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对上诉庭三司说,他受当事人委托无需继续上诉。
他说,首项上诉是针对高庭法官柯林将案件交由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审理,第二项上诉是针对她和里扎案联审。
主控官拿督杜苏基并没有反对。
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拿督卡马鲁丁和拿督再尼丁批准撤销上诉。
去年11月15日,67岁的罗斯玛在地庭面对2项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罪,惟她皆不认罪。
在同一天,46岁的里扎被控4项为本身和罗斯玛,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及收贿550万令吉的控状,他皆不认罪。
今年5月2日,高庭法官柯林批准控方申请,让罗斯玛的案件移交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审理。
今年5月30日,莫哈末再尼批准控方申请罗斯玛和里扎的案件联审。
去年10月4日,罗斯玛面对12项共709万7750令吉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控状,她皆不认罪。
今年4月10日,罗斯玛被控涉嫌在3年前向Jepak控股公司收取500万令吉贿赂,以协助该公司获得太阳能计划合约。
罗斯玛今天没有出庭。
5//2019
洗黑钱案强制申报财产·罗斯玛撤回上诉
(布城23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撤回强制她在一宗洗黑钱案中,申报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产通知书,所提出的上诉。
其代表律师拿督古马拉德兰要求撤销此上诉,因为辩方已在今年7月20日入禀中止上诉通知。副检察司拿督杜苏基不反对这项要求。
由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拿督卡马丁和拿督扎巴丽雅所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撤销此案。
古马拉德兰告诉记者,鉴于罗斯玛已在今年7月8日按财产申报通知书的要求行事,故此上诉仅剩学术意义。
他说,辩方也将于本周五,在高庭撤回暂缓申报财产的申请。
控方在去年11月1日向罗斯玛发出申报财产通知书。罗斯玛随后申请撤销上述通知书,惟在今年5月24日被高庭驳回。
此通知书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9(1)(a)条文,强制罗斯玛申报她在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财产。
如果没有遵守此通知书的要求,可被判罚款最高300万令吉、坐牢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67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总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罪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惟她否认有罪。
23/7/2019
黎珠宝商追讨44件首饰‧罗斯玛珠宝案1021开审
(吉隆坡28日讯)高庭择定从10月21日起一连4天,审理黎巴嫩珠宝公司世皇贸易公司(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向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追讨44件珠宝首饰,或支付珠宝价格1479万美元(近6000万令吉)的案件。
9月17日进行案件管理
《马新社》引述该公司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古鲁巴南谈话说,高庭也择定9月17日为起诉人世皇贸易公司入禀的非正审申请进行案件管理,答辩人是罗斯玛。
较早前,此案在法官黄祈琳面前过堂。
高庭在2月14日谕令罗斯玛在7天内,鉴定44件被指遭警察充公珠宝的下落。
44珠宝首饰价值6000万
世皇贸易公司在去年6月26日入禀高庭,向罗斯玛追讨44件价值高达近6000万令吉的珠宝首饰。
世皇在诉状指出,该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两名代理,将44件价值介于12万4000美元(约50万令吉)至92万5000美元(约376万令吉)的珠宝交给罗斯玛。
该公司指出,罗斯玛证实接收有关珠宝,并同意相关条件。
该公司指罗斯玛在志期2018年5月22日的信函中指出,有关珠宝被大马当局充公及保管。
世皇要求高庭宣判该公司才是这些珠宝首饰的合法持有人,因为珠宝的持有权尚未转移给罗斯玛,并要求高庭谕令罗斯玛提供遭充公珠宝的列表,并将这批珠宝全数归还给世皇,否则罗斯玛就必须赔偿。
28/8/2019
罗斯玛获准核实珠宝数量·珠宝商须缴7.5万担保费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珠宝商索6000万珠宝一案,高庭批准诉方黎巴嫩珠宝公司世皇贸易公司(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以7万5000令吉作为担保费。
高庭今日聆审有关罗斯玛于8月提出的2项申请,即要求诉方世皇贸易公司缴付50万令吉的担保费,以及聘请一名独立专家检验4件珠宝是否被警方充公。
诉方若逾期付款诉讼将撤回
世皇贸易公司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古鲁巴南在庭外对媒体说,法官王志林(译音)在今日的聆审中谕令其当事人世皇贸易公司以7万5000令吉做担保,并须在10月11日前付款,否则相关诉讼将被撤回。
大卫古鲁巴南说,罗斯玛提出以50万令吉作为担保费的申请,对于外国公司而言,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数额,因此法庭允准其当事人以7万5000令吉缴付担保费。
他续说,若诉方胜诉,罗斯玛就必须承担相同数额的堂费。
他也透露,法官批准罗斯玛的第二项申请,即要求专家核实珠宝的数量,目前相关珠宝由国家银行保管。
指文件中珠宝数量有差
另外,罗斯玛代表律师拉吉瓦南比亚说,若答辩方发现国家银行及警方所提呈的文件中,相关珠宝数量有差,才会另请专家检查,“前提是须获国家银行的同意,以免藏在保险库的珠宝受到安全威胁的问题。”
世皇贸易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入禀高庭,要求罗斯玛归还珠宝或者支付珠宝的价格1479万美元(约6000万令吉)。
根据诉状,该公司于去年2月10日通过2位代表亲手送上44件珠宝首饰给罗斯玛,当中包括钻石项炼、耳环、戒指、手镯和头饰,每一件的价值介于12万4000至92万5000美元。
17/9/2019
获准聘专家鉴定扣押珠宝 · 罗斯玛珠宝案 政府上诉
(吉隆坡11日讯)政府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获准聘请一名独立专家鉴定去年遭警方扣押珠宝的裁决,提出上诉。
联邦律师阿斯拉夫表示,政府在周三针对高庭的这项决定,即允许专家鉴定当前存放在国家银行的珠宝,提出上诉。
罗斯玛代表律师莫哈末雷扎拉欣向法官黄志玲(译名)表示,排期在10月21至24日的审讯将推迟至政府决定上诉为止。
“法庭将在10月16日审理罗斯玛推迟的申请。”
代表黎巴嫩珠宝公司的律师拿督大卫古鲁巴南表示,根据法院命令,该公司已在法庭存入7万5000令吉,以保释罗斯玛。
“我们已经准备好审讯,并已召集了原告的证人。”
世皇贸易公司在去年6月26日入禀高庭,向罗斯玛追讨44件价值高达近6000万令吉的珠宝首饰。
世皇在诉状指出,该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两名代理,将44件价值介于12万4000美元(约50万令吉)至92万5000美元(约376万令吉)的珠宝交给罗斯玛。罗斯玛证实接收有关珠宝,并同意相关条件。
世皇要求高庭宣判该公司才是这些珠宝首饰的合法持有人,因为珠宝的持有权尚未转移给罗斯玛,并要求高庭谕令罗斯玛提供遭充公珠宝的列表,并将这批珠宝全数归还给世皇,否则罗斯玛就必须赔偿。
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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