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

   
巫 統 編
第 廿三章 :东姑安南貪污案

第 2 回:  安南任部长后直接售地常见
(16/7/19) 


东姑安南涉收200万贿金案开审 控方出示证据

 

(吉隆坡2日讯)  前联邦直辖区部部长东姑安南被控向一名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受200万令吉贿金的案件今日开审,控方将出示证据证明,蔡景康在东姑安南位于吉隆坡市政局的办公室,亲手将200万令吉的支票交给他。



主控官祖莉亚副检察司在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读出开庭陈词时指出,证据显示,作为本案被告的东姑安南已为自身获得一项贵重物品,也就是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编号136822和志期2016614日的支票,收取来自蔡景康的200万令吉款项。


这张支票汇入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账号80-0117974-7的户头,而被告是这家公司最大的持股人,被告也知道Aset Kayamas公司与被告有公务关系。


Aset Kayamas有限公司



祖莉亚说,控方将证明在2015127日,蔡景康作为Aset Kayamas公司的董事已亲自向被告提呈,志期2015126日的建议在吉隆坡敦拉萨镇面积为4.05公顷的Lot 53427Lot53653地段,购买土地兴建20万令吉以下可负担房屋和开放价格单位(Apartment Harga Bebas的信函。


被告已通过被告的会议记录,也就是拿督祖,请研究这项建议,如果可以执行,根据伙伴方式,希望获得反馈,请跟公司讨论,向项目执行及维护管理副总监拿督祖基菲里发出指示。


她说,证据将显示Aset Kayamas公司购买土地的申请,已在201543日被吉隆坡市长拒绝。 


接著,控方将提出证据,以证明Aset Kayamas公司已持续就这项申请被拒的决定,以及与此建议项目有关的其他事务,跟联邦直辖区部长(被告)进行交涉。


祖莉亚指出,证据将证明东姑安南在上述项目中扮演主动的角色,如主持2015514日的一项特别会议,会议通过上述在0.5英亩(0.2公顷)土地上建造涵盖可负担房屋、开放价位房屋,以及隆市政厅宿舍的建议。


她指出,控方也将证明被告已在2015527日,同意吉隆坡市长出售吉隆坡市长不转让拥有权资产,也就是敦拉萨镇Lot 53427Lot 53653地段予Aset Kayamas公司。 


被告也批准Aset Kayamas公司的上诉,以展延就该土地付款10%,以及将售价增幅,由20%降至10%


她说,证据将证明被告知道蔡景康所拥有的Aset Kayamas公司与隆市政局,以及作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被告,有著持续性的公务往来。 


她指出,控方将证明被告向蔡景康索取500万至600万令吉,以供补选使用,而作为回应,蔡景康在东姑安南位于隆市政局的办公室,亲手将上述付款给Tadmansori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的200万令吉支票,交予被告。


控方在引证程序,将根据直接证据、环境证据和文件,证明被告东姑安南在控状内所列明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犯罪。


东姑安南的案件于去年1214日获准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此案今年123日在高庭首次过堂时,东姑安南在通译员重新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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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供证 安南指示进200万支票



(吉隆坡2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的前私人司机证实,东姑安南曾指示他在2016年汇款200万令吉支票予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东姑安南被控收取地产大亨蔡景康200万令吉贿金一案今日开审,聂雅哈亚(54岁)今日作为第4名控方证人,证实他曾在20166月收取那张支票。


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


根据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开出的志期2016614日(编号136822)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付给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金额为200万令吉,我证实,我于2016614日在东姑安南的办公室收取那张支票。


东姑安南指示我将支票汇给Tadmansori公司的银行户头,户头号码为8001179747


聂雅哈亚从1994年起便担任东姑安南的私人司机,直到20186月。较早时,东姑安南在法庭被鉴定为Tadmansori公司的主要股东。


不过,聂雅哈亚随后声称,本身对于那张支票了解不多,并表示他不晓得为何会发出这张支票。


较早时,联昌国际银行(CIMB)斯帝亚旺沙分行助理经理凯罗洛尼证实,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曾汇款200万令吉至Tadmansori公司的银行户头。

根据CIMB对账单,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往来户头和属于Asei Kayamas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志期2016614日的支票,我证实有一笔200万令吉的金额汇入Tadmansori公司的户头,而付款人为Aset Kayamas公司。


现年44岁的凯罗洛尼作为案件第2名控方证人,在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如是说。


不过,他在接受辩方律师拿督陈福泉的交叉盘问时同意,他并不清楚那张支票的目的。


陈福泉向证人展示Tadmansori公司的往来户头对账单,证人同意,在20166月有4笔金额为200万令吉的款项汇入该公司户头,分别在66日、14日、16日和17日。


凯罗洛尼也根据Tadmansori公司于2016531日至630日的户头对账单证实,2016531日的开户馀额为2982567令吉32仙,以及2016630日关闭户头馀额为27191234令吉55仙。


同时,证人也根据Tadmansori公司志期199878日的CIMB银行往来户头申请表格,证实该户头是东姑安南和该公司董事东姑利杜万所开设。


高庭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玛兹兰将此案订于明早续审。


2/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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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安南贿金案续审 Tadmansori 公司证人:200万是政治献金


(吉隆坡3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收取200万令吉贿金案今日续审, 来自Tadmansori 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证人告诉法庭,有关的200万令吉是前朝政府用作雪州大港及霹雳江沙补选的政治献金。


Tadmansori 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首席营运员拿督莫哈末哈斯比(55岁)告诉法庭,东姑安南当时向他表示,有关200万令吉是两场补选的政治献金。莫哈末哈斯比于1995年加入Tadmansori公司,迄今服务了24年。他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支出及营运开销。


根据莫哈末哈斯比的书面证词,东姑安南当时通过手机通讯软体WhatsApp传了一张银行汇款单据照片给他,他才获悉有200万令吉进账。


莫哈末哈斯比今日接受辩方律师拿督陈福全的盘问时坦承,他过后是透过与东姑安南透电,获悉有关汇款是双补选的政治献金。


陈福全随即问证人,作为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经常向公司预支款项作为政治用途,并询问莫哈末哈斯比是否知道有关款项是用来支付双补选工作人员的薪金。


莫哈末哈斯比回应,本身确实曾经听闻预支款项的事,也知道有关款项是用作支付双补选的薪金。


不过,当面对鲁里扎副检察司的交叉盘问时,哈斯比则坦承,公司账目并没有把这笔收入列为政治献金。反之,在账目记录里,这笔钱用乃东姑安南之前向公司预支的还款。


我只能说,在我们沟通之后,我们明白说那是政治献金,但(会计)处理上,我们把它列为是抵销预支的款项。


今日较早前,Tadmansori控股的财务与会计助理经理拉比阿都告诉法庭,从公司账目而言,上述200万令吉乃东姑安南过去预支的还款。


她也表示,东姑安南向公司借贷与预支款项并非新鲜事。


拉比阿都也表示,据她所了解,该200万令吉无涉第三方,也非由第三方所支付。


此外,她的书面证词也说明,Tadmansori控股与Aset Kayamas公司并没有业务往来。

 

东姑安南是Tadmansori的主要股东,他被控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并将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3/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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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隆市长揭安南指示 批准发展商展延付款


(吉隆坡3日讯)吉隆坡前市长阿敏诺丁指出,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曾指示他批准发展商延缓两片土地交易的付款。


他指出,有关发展商Aset Kayamas 有限公司给予东姑安南的两封信最后被交到他手上。第一封信的志期2015826日,发展商要求延迟缴付有关出售土地的10%款项3个月,同时也试图要求降低这两块土地的价格。


这两块位于敦拉萨镇的土地在我接任市长前已被卖给Aset Kayamas公司。有关交易获得部长批准。


阿敏诺丁告诉法庭,东姑安南在信函的右方注明,要求他考虑延缓他们的付款,他因此指示官员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指出,吉隆坡市政局过后批准Aset Kayamas 延迟缴付236万令吉的首期付款至201512月。


阿敏诺丁补充,但他无法决定批准降低有关土地售价的要求,因为那是财政部产业估价及服务局的权限。


至于第二封同样要求的信则志期201623日,东姑安南同样指示他处理。


我们同意批准他们展延付款至20167月,同时将原本20%的款项减至10%


阿敏诺丁表示,他必须遵守东姑安南的指示,因为后者当时是联邦直辖区部长。


不过,在接受东姑安南辩护律师陈福泉盘问时,阿敏诺丁表示,他知道东姑安南当时要求他批准展缓付款是因为该公司正向财政部申请要求降低土地售价。


陈福泉也询问阿敏诺丁,作为地方政府官员,他是否有权根据地方政府法令决定与土地有关的事宜。


可能市长有这个权力,但我不敢做这个决定。


阿敏诺丁的回应在庭上引起一阵哄堂。


阿敏诺丁于20189月提交辞职信,他今日也在法庭向法官确认Aset Kayamas董事蔡景康及集团总经理拿督李振坤(译音)的身份。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收取地产大亨蔡景康200万令吉贿金的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3/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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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沙林:面积4英亩·“东姑安南批售两土地

东姑安南(中)


(吉隆坡4日讯)吉隆坡市政局执法组前主任阿都沙林今天告诉高庭,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批准出售敦拉萨镇两片面积达4.048依格的土地给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


现年61岁的阿都沙林当时担任吉隆坡市政局经济策划和发展协调组主任,他也证实随着获得东姑安南的批准后,市政局已同意将市长所拥有的土地献议卖给该公司。


我针对吉隆坡市政局经济策划和发展协调组提呈志期201563日的信函给联邦直辖区秘书,题为申请为吉隆坡市长在吉隆坡敦拉萨镇所拥有的土地Lot 53427Lot 53653估价


针对这封信函,我证实吉隆坡市政局于2015527日获得联邦直辖区部长的批准下,同意献议将面积达16386平方米(4.048依格)的两片土地卖给该公司。


他是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案第9名控方证人,他今天在庭上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这么说。


主控官哈德丽雅副检察司引导供证时问谁是联邦直辖区部长?阿都沙林回答说:拿督斯里东姑安南。


首期建41层楼组屋


现已退休的阿都沙林也证实,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有意在首期建筑工程兴建一座41层楼高的可负担组屋(427个单位),包括8层停车场及居民设施。


至于第二期建筑工程,该公司计划兴建一座41层楼高组屋(632个单位),包括8层停车场及居民设施。


该公司的第三期建筑工程则是为吉隆坡市政局兴建训练中心宿舍。


阿都沙林说,该封信函是由负责处理申请将土地卖给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的官员拉查丽雅所准备。


他指出,当时他身为吉隆坡市政局经济策划和发展协调组主任已签署该封信函,接着该封信函被送往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


另一方面,现年38岁的第8名控方证人余崇信(译音)证实,一笔为数200万令吉款项在2016614日通过136822号码的支票,从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户口提出。


这名证人是丰隆银行何清园路分行营运经理,曾担任丰隆银行燕美路分行营运经理。


该名证人说,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户口截至今天仍活跃,并证实该公司于2011118日开设丰隆伊斯兰银行户口时所提呈的资料文件。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金宏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文章来源 马新社(BER)文字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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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秘书:安南每月给巫统30



(吉隆坡9日讯)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受贿案续审,东姑安南的前高级机要秘书拿督莫哈末拉希米指出,东姑安南每月自掏腰包发出近30万令吉的预付款款给巫统使用。


现年47岁的拉希米担任东姑安南的高级机要秘书长达15年之久,直至2018年为止。他说,东姑安南在巫统担任高职,每月要预付10万至30万令吉的大笔款项供党使用。


可能还超过这个数额。


拉希米也是本案第10证人,他今日在高庭接受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的盘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东姑安南也曾在2016年的雪州大港州议席和霹雳州江沙国会议席补选时,预付款项供补选使用。


当人们知道东姑安南还在职时,很多人会前来……就好像巴刹一样。


当莫哈末费多斯副检察司询问有关钱的来源时时,拉希米表示不确定。


政治人物来见东姑安南会表明目的,当东姑安南同意(见面),才会被编排进入会见名单。有时候,他会告诉我他要现金垫款给相关人士。


关于吉隆坡市政局售地交易,他指出,一般上是有关公司向部长提出申请。


不过,他说,有时卖地的申请也会直接呈给市长和市政局相关单位。


那些申请呈给联邦直辖区部,部长办公室会将相关申请交给吉隆坡市政局相关单位处理。


至于来自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不确定相关申请是直接呈给部长或是市政局部长办公室,因为我最初不清楚有关公司的申请。


他指出,他在201526日收到市政局副总监(项目执行及维修)拿督祖基菲里依布拉欣的一个内部通知,即关于购买位于敦拉萨镇Lot53427526534.05英亩的土地,作为兴建20万令吉以下的可负担房屋计划。


我之后将该通知交给部长(东姑安南),以获取进一步指示。


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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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秘书:安南每月给巫统30



(吉隆坡9日讯)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受贿案续审,东姑安南的前高级机要秘书拿督莫哈末拉希米指出,东姑安南每月自掏腰包发出近30万令吉的预付款款给巫统使用。


现年47岁的拉希米担任东姑安南的高级机要秘书长达15年之久,直至2018年为止。他说,东姑安南在巫统担任高职,每月要预付10万至30万令吉的大笔款项供党使用。


可能还超过这个数额。


拉希米也是本案第10证人,他今日在高庭接受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的盘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东姑安南也曾在2016年的雪州大港州议席和霹雳州江沙国会议席补选时,预付款项供补选使用。


当人们知道东姑安南还在职时,很多人会前来……就好像巴刹一样。


当莫哈末费多斯副检察司询问有关钱的来源时时,拉希米表示不确定。


政治人物来见东姑安南会表明目的,当东姑安南同意(见面),才会被编排进入会见名单。有时候,他会告诉我他要现金垫款给相关人士。


关于吉隆坡市政局售地交易,他指出,一般上是有关公司向部长提出申请。


不过,他说,有时卖地的申请也会直接呈给市长和市政局相关单位。


那些申请呈给联邦直辖区部,部长办公室会将相关申请交给吉隆坡市政局相关单位处理。


至于来自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不确定相关申请是直接呈给部长或是市政局部长办公室,因为我最初不清楚有关公司的申请。


他指出,他在201526日收到市政局副总监(项目执行及维修)拿督祖基菲里依布拉欣的一个内部通知,即关于购买位于敦拉萨镇Lot53427526534.05英亩的土地,作为兴建20万令吉以下的可负担房屋计划。


我之后将该通知交给部长(东姑安南),以获取进一步指示。


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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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涉贿案 市长同意售地获20


吉隆坡前市长阿敏诺丁

(吉隆坡11日讯)吉隆坡市政局企业策划组首席助理主任拉再丽雅说,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已支付20万令吉予市长,作为同意接受出售敦拉萨镇两片土地的献议。


她指出,该公司通过丰隆伊斯兰教银行志期201565日,编号为004094的银行汇票付款。


市政局经济策划及协调组在201565日发给市政局财政组的信函,题为出售吉隆坡市长所持有的不动产Lot 53427 53653土地给Aset Kayamas的献议


此文件是市政局经济策划及协调组发给市政厅财政组的信函,关于该公司支付的款项作为同意接受出售相关土地的献议。


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金宏(译音)收受200万令吉贿金案进入第6天审讯,第15名控方证人拉再丽雅庭上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这么说。


负责申请出售土地事务的拉再丽雅说,该封信是发给财政组的指示信,以向市政局经济策划及协调组发出付款原版收据,供处理移交土地给Aset Kayamas的事务。


我确认,我代表市政局经济策划及协调组私有化小组已签署这封信。” 


她接受主控官鲁丽扎副检察司引导供证时,这么说。 


拉再丽雅也证实,她为市政局经济策划及协调组准备志期2015818日的信函发给Aset Kayamas,题为出售吉隆坡市长所持有的不动产敦拉萨镇Lot 53427Lot 53653土地的献议索取售价的10%付款- 2356240令吉。


我确认,我起草这封信,以让市政局经济策划及协调组主任阿都沙林签名。”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教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金宏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莫哈末再尼承审此案,审讯在下周二继续。


1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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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 Kayamas董事指示下付东姑安南公司200


蔡景康


(吉隆坡11日讯)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今日向高庭说,Kayamas资产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蔡景康指示他支付200万令吉给东姑安南持最大股权的 Tadmansori 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20132016年在蔡景康所拥有的 Sinerjuta 私人有限公司工作的赖伟强(译音,59岁)说,他不知道该付款凭证的目的,也不知道Tadmansori公司是否和Kayamas资产有任何的业务往来。


他也说,Tadmansori 并不是常常要按月还款的公司。


他是今日在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的案件第6天的审讯中供证时,如是指出。


做为第16名证人的他说,在接到蔡景康的指令后,他查了Kayamas在丰隆银行的存款,发现足以支付。


在检查付款凭证后,我很满意,我也移交给丹斯里蔡景康批准。


他是在接受副检察官费道斯的审问时,如是说。


负责监督蔡景康拥有的所有建筑公司财务状况的赖伟强,他也确认付款凭证的核实栏目的字是他所签,但他不记得是谁准备的文件。


他说:我曾见过预备栏目的签名,以及批准栏目则是丹斯里蔡景康的签名。


当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询问是否知道200万令吉是否政治献金问题,他表示不清楚。


无询问付款目的


他也表示在收到蔡景康的指示后,无询问付款目的,他同意律师所说,支票上并没有任何的详细信息。


在受到费道斯询及为何200万令吉的付款凭证可以豁免凭单细节时,他表示是老板(蔡景康)的指示。


费道斯询问为何支付凭证没有列明细节,两集团之间是否不存在业务关系,赖伟强表示没有收到任何的证明文件。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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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部长同意 隆市局不可售地


东姑安南


(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告诉高庭,如果没有取得联邦直辖区部长的同意,不可售出属于吉隆坡市政局的土地。


65岁的阿末菲沙目前是大马教育服务委员会副主席,他说,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1)(r)(i)条文,地方政府有权出售、租借或报销地方当局(吉隆坡市长)的动产或不动产,不过如果未经州当局的同意,不可出售或转移有关资产。


阿末菲沙是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案第18名控方证人,他今天在庭上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说:上述法令第2条文中的州当局是指与联邦直辖区有关,意思是负责地方政府的部长(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


阿末菲沙于2012718日至2015717日出任吉隆坡市长,他说,东姑安南同意售出有关土地后,经济策划及协调局将准备将吉隆坡市政局土地售给发展商的相关信函。


他说,在他担任市长期间,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蔡景康(译音)购买及发展10片土地。


他在主控官祖莉亚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说:这些土地用以发展可负担房屋,符合联邦直辖区部在主要表现指标下,需在第14届全国大选前的5年内提供8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


他说,除了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蔡景康用以购买吉隆坡市政局土地,以发展可负担房屋的公司包括Sinerjuta有限公司、Faber Vista有限公司及Era Ecoland有限公司。


阿末菲沙说,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申请在敦拉萨镇购买两块土地以进行可负担房屋计划,不过由于吉隆坡市政局在有关土地有本身计划,因此申请遭拒绝。


他指出,上述公司较后时通过志期2015420日的信函,要求东姑安南重新考虑出售有关土地。


我过后和东姑安南进一步讨论,部长(东姑安南)指示我将吉隆坡市政局土地售出事宜带到一站式中心会议。根据初步讨论结果,我们同意部分0.5依格的土地用以提供宿舍。


阿末菲沙说,在一站式中心会议前,2015427日的吉隆坡市政局私营化计划会议议决,不阻止出售上述两片土地。


祖莉亚询问时谁主持上述会议时,阿末菲沙说:


他说,东姑安南于2015514日主持一站式中心委员会会议时,议决通过在上述两片土地发展可负担房屋、永久地契房屋及吉隆坡市政局宿舍,惟需符合一些技术条件。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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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任部长后 直接售地常见



(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说,自东姑安南2013年受委为联邦直辖区部长以来,吉隆坡市政局(DBKL)接获许多发展商通过他提呈以直接销售方式购买隆市政局土地的申请。


他在高庭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说,上述出售土地的方式并非吉隆坡市政局常有的事情。


他也是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案第18名控方证人,在主控官祖莉亚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这么说。


阿末菲沙说,为了达到联邦直辖区部在吉隆坡建设8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东姑安南指示隆市政局鉴定可进行相关计划的土地。


他指出,由于直接销售当时对隆市政局而言是新做法,因此并没有书面的标准作业程序。


不过,他说,吉隆坡市政局是根据联邦政府的政策和条例执行直接销售


直接销售可让吉隆坡市政局更快获得回酬,因为在发展商缴付全额及完成土地转移后,隆市政局已无需直接负责有关土地。


此外,隆市政局可鉴定直接销售的公司是用能力和公信力的公司,可以按时完成工程。


针对直接销售土地的程序,他说,发展商致函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寻求支持购买和发展隆市政局土地的申请。


他说,发展商是通过吉隆坡土地及矿物办事处搜寻有关土地。


隆市政局不曾刊登广告邀请任何人购买土地。


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询问,隆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计划是否是隆市政局成功的计划,阿末菲沙回答说:我认为这是重要和成功的计划,因为这是当时政府的政策,让3000令吉以下收入的人民购买房屋。


针对陈福泉询问,东姑安南为低收入市民提供可负担房屋,是不是一名关心市民需求的部长?阿末菲沙同意这个说法。


1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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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涉贿案 证人坦承提供献金



(吉隆坡17日讯) 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丹斯里蔡景宏(译音)证实,除了巫统之外,他有向其他政党提供献金。


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案审讯进入第8天,第19名控方证人蔡景宏(60岁)在高庭接受东姑安南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盘问时,坦承本身有向巫统及其他政党提供政治献金。


陈福泉:这是丹斯里首次提供政治献金?” 


蔡景宏:并非首次。


陈福泉:丹斯里曾向执政党(巫统)及其他政党提供政治献金?


蔡景宏:是的,有。”  


蔡景宏是以粤语回应律师盘问,法庭通译员将其答复翻译去马来文。


蔡景宏也说,他知道国阵在雪州大港和霹雳州江沙补选上阵。


陈福泉:你是否同意,东姑安南向你索取(200万令吉)献金,是因为你相信该献金是供雪州大港和霹雳州江沙补选所使用?


蔡景宏:同意。”  


与东姑安南相识超过30年的蔡景宏说,他在2016614日从东姑安南接获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的正式收据。


蔡景宏:我在给了(200万令吉)支票的两天后,便接获收据。


陈福泉:由于这是公司支票,丹斯里是否接获证实收到款项的通知书、文件或收据?


蔡景宏:有,现在在我的外套口袋内。


陈福泉:这一张就是巫统在2016614日对大港和江沙补选政治献金所发出的正式收据?


蔡景宏:是的。


较早前,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问蔡景宏,为何他决定向东姑安南提供(200万令吉)政治献金?蔡景宏说:当时,国阵仍是政府。不只是国阵,我也捐款给学校、社团及有需要的人士。


茱莉亚:为何当东姑安南提出要求时,即向他提供献金?” 


蔡景宏:因为东姑安南告诉我,巫统需要(献金)。


蔡景宏昨天在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证实,东姑安南向他索取政治献金,他将200万令吉支票交给东姑安南。


他说,东姑安南有说明,巫统需要约500万至600万令吉政治献金应付补选。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宏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6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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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官员:2002016年过账收据2018年发出



(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被告知,巫统前总秘书兼联邦直辖区前部长东姑安南开给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丹斯里蔡景康一张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的收据,乃是使用巫统在2018年的正式收据,而该笔政治献金则早在2016年就已经过账,主要根据收据簿上的编号次序查出。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助理专员聂莫哈末法依斯(27岁)是本案第20名证人 ,他今日在高庭作供时揭露此事。这也是东姑安南涉嫌200万令吉贪污案进入第10天审讯。


副检察司朱丽亚问证人聂莫哈末法依斯:你可以告诉法庭收据编号 376241200万)是什么日期开的?


证人回答:收据日期为2016614日。


接着,朱丽亚又问证人另外一张编号376240的收据日期,证人回答根据收据的志期是20181112日开出的。


证人也同时告诉法庭,接下来编号376242的收据是在20181116日。


收据没复印存底副本


聂莫哈末法依斯自2016121日开始在反贪会服务,他也揭露该本收据簿并没有200万令吉款项的复印存底副本。


根据反贪会充公的收据簿,编号376241的收据并没有存底。


证人指出,该本有编号376241的收据簿是他从巫统财务组职员法拉兹拉的手上取得。


1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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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官员:2002016年过账收据2018年发出



(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被告知,巫统前总秘书兼联邦直辖区前部长东姑安南开给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丹斯里蔡景康一张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的收据,乃是使用巫统在2018年的正式收据,而该笔政治献金则早在2016年就已经过账,主要根据收据簿上的编号次序查出。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助理专员聂莫哈末法依斯(27岁)是本案第20名证人 ,他今日在高庭作供时揭露此事。这也是东姑安南涉嫌200万令吉贪污案进入第10天审讯。


副检察司朱丽亚问证人聂莫哈末法依斯:你可以告诉法庭收据编号 376241200万)是什么日期开的?


证人回答:收据日期为2016614日。


接着,朱丽亚又问证人另外一张编号376240的收据日期,证人回答根据收据的志期是20181112日开出的。


证人也同时告诉法庭,接下来编号376242的收据是在20181116日。


收据没复印存底副本


聂莫哈末法依斯自2016121日开始在反贪会服务,他也揭露该本收据簿并没有200万令吉款项的复印存底副本。


根据反贪会充公的收据簿,编号376241的收据并没有存底。


证人指出,该本有编号376241的收据簿是他从巫统财务组职员法拉兹拉的手上取得。


1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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