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廿二章 :阿末扎希被控
第 3 回: 扎希掌管基金会“没一分钱用在贫困群”(18/11/19)
挪用基金控47罪 扎希案明日开审
(吉隆坡17日讯)前副首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 Budi)基金,被提控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控罪一案,将于明日开审。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的案件的承审法官为高庭法官科林。
法官将会先审理阿末扎希的申请,挑战2009年反贪会法令和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合宪性。
在3月22日,主控官拿督拉惹多兰副检察司曾告诉高庭,控方将传召20名证人供证。
2018年10月19日、12月14日及2019年2月20日, 阿末扎希在地庭,分别面对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 Budi)资金案的12项刑事失信、8项贪污和27项洗黑钱指控,皆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涉及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透过位于吉隆坡布努斯路的艾芬银行,挪用健思基金会26万令吉款项,用作偿还个人信用卡账单、保险账单、个人车辆牌照、律师事务所费用和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捐款。
阿末扎希因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罪。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面对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阿末扎希的8项贪污控状,涉嫌收取Mastoro Kenny IT顾问和服务、Data Sonic Group 公司和Profound Radiance有限公司,共3家公司的贿金,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时任内政部长帮助这些公司获得MyEG的项目。
他也被控在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位于孟沙的马银行,犯下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会在同个法庭的第24条文(1)下被判。
一旦罪成,将会被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至于其27项洗黑钱罪名则是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涉及金额高达1亿1414万8983令吉15仙。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或罚款不超过洗黑钱金额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另一方面,在今年6月26日,阿末扎希被指在担任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期间,涉嫌收取424万新元的贿金,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下,面对7项控罪。
隔日,阿末扎希因涉嫌收取外国签证供应商的4276万令吉贿金,在莎阿南地庭再被控33项罪名。
因此,阿末扎希至今共面对87项控罪。
17/11/2019
扎希被控47罪·今日高庭开审
(吉隆坡18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案,被控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的控罪今日正式在高庭开审。
身穿黑色西装的阿末扎希于今早8时30分,在友人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
他神情淡定,脸带微笑面对媒体镜头。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阿末扎希也是继拿督斯里安华后,第二位被控上庭的前副首相。
本案承审法官是科林劳伦斯。
18/11/2019
控方:扎希掌管基金会3100万‧“没一分钱用在贫困群”
(吉隆坡18日讯)前副首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 Budi)基金涉及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案件今日开审,高庭主控官拿督拉惹多兰副检察司表示,阿末扎希受委掌管该基金会的3100万令吉没有一分钱用在贫困群体的福利,而是用来支付个人信用卡账单、购买汽车保险及私人轿车路税。
他表示,“我们将证明阿末扎希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如何在2016至2018年获得2125万令吉的酬劳把3份合约授予不同的公司,以及协助MyEG相关的项目。”
她在高庭发表开案陈词时说,审讯将证明阿末扎希对于总额1亿1725万令吉的非法交易是知情的。
“证人的证词和书面证据,将用来证明被告(阿末扎希)知道或收到属于非法的数百万令吉。”
他指控方会依据刑事法典第409B条文,传召至少20名证人出庭证明阿末扎希的商业失信指控,并提供书面文件支持。
收取约6500万令吉支票
另一项指控是阿末扎希从认识和不认识的个人,收取约6500万令吉的支票。
拉惹多兰表示,证据显示这些支票是由Messrs Lewis & Co的慕拉里达然律师汇入户头,或支票交付予被告。
“被告收到的大部分款项以公司的名义存入定期存款,还购买了两栋价值590万令吉的洋房。”
“检方依据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50(1)条文召集约15人出庭作证。”
上述案件将根据刑事法典第409条第1至10、19和20条文和2019年反贪会法令第16(1)(a)(B)条文调查阿末扎希商业失信案,同时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调查其27项洗钱案件。
控方要求修改3控状
拉惹多兰也向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要求修改3项控状,即微幅修改控状的日期、被告所涉及金额。
她指出,修改的控状包括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及1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上述控状分别是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的第1及第2项控状,及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条文下的第27项控状。”
辩方挑战2反贪法令不符宪法
通译员宣读3项修改控状后,询问阿末扎希是受否明白,后者表示明白并否认有罪。
较早前,阿末扎希的辩方律师郑宝德向法庭提出挑战申请,质疑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4(1)(a)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71条文,并指这不符合宪法。
科林劳伦斯驳回上述申请时表示,由于案件还未开审,辩方提出的挑战属于未成熟(premature)的阶段,并谕令本案照常开审。
他说,辩方提出上述挑战有假设性的成分,即假设法庭会接受非原版的文件作为法律的呈堂证据。
“但案件还未开始,因此这是不成熟的挑战申请。”
他说,所有控方证人结束供证后,法庭会考量是否接纳有关争议性的文件作为证据。
法官也谕令,控方提呈的任何文件必须提前告知辩方。
身穿黑色西装的阿末扎希于今早8时30分在友人陪同下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神情淡定的他脸带微笑面对媒体。
阿末扎希也是继拿督斯里安华后,第二位被控上庭的前副首相。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检控团队成员有阿末沙兹里、颜炳坤(译音)、李康发(译音)、哈利斯、诺阿丽莎及阿里夫;辩护团队有郑宝德、拿督阿末再迪再纳、哈密迪莫哈末诺、拿督罗莎及哈兹迪尧丁。
18/11/2019
三苏丁:不知用途‧“扎希指示预签空白支票”
(吉隆坡19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47项涉及挪用基金会案件审讯,AkalBudi基金会其中一名信托董事三苏丁指他在阿末扎希的指示下,会预先签署空白的支票,并不知晓支票的用途。
三苏丁今日在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引导下供证时指出,在AkalBudi基金会成立后,他本身没有参与任何行政事务,只是遵照阿末扎希的指示,在空白的支票签名,因此不知道基金会的金钱流向。
称从未开会不知财务
他说,身为信托董事的他从未出席会议,且不知晓任何基金会的账户及财务状况。
三苏丁的供词在交叉盘问时,遭辩方律师拿督再迪的质疑,他问三苏丁,银行对账单每月寄给基金会公司的地址,照理证人看过银行对账单,证人不同意。
扎希指示下被辞职
现年66岁的三苏丁也是本案第4名证人,他早前宣读书面证词时指出,他自1996年起担任基金会的信托董事,并在2012年4月4日被要求辞职。
“这封辞职信并不是我所准备,我是在阿末扎希的指示下,在辞职信签名。我以为是因为我从来不了解AkalBudi基金会的运作,而被阿末扎希要求辞职。”
辩方律师拿督再迪在交叉盘问时询问证人,被要求辞职的原因,或可能是受到银行破产的通知,而不被授权签署有关基金会的支票,证人坚称是受到阿末扎希的指示才会签下辞职信。
他续说,虽然他与阿末扎希在中学及大学都是朋友,但他认为后者是老板,会遵照他的指示行事。
他说,当时为峇眼拿督区部巫青团团长的阿末扎希于1996年,建议设立基金会,旨在保障巫统峇眼拿督区的人民福利。
他宣读证词时也指出,Budi基金会在1997年3月18日成立(该基金会在1997年改名为AkalBudi基金会),早期并没有办公室或员工,由他与Idris担任秘书一职。
“阿末扎希则是信托董事局一员,另一名信托董事是祖基菲里仙德里(Zulkifli Senteri)。”
他指出,根据期1997年4月25日的传阅决议及国民储蓄银行(BSN)的银行卡标本的文件显示,阿末扎希、祖基菲里与他,共3人授权在支票签名并掌管BSN的银行户头。
他说,根据公司章程,基金会的成立目标是管理有关消除贫穷方案的资金,目的包括资助及协助慈善团体、参与社会政治经济领域、建立培训和教育中心等等。
玛阿尤:2016年曾转账1795万
较早前,本案第3名证人玛阿尤(49岁,前艾芬银行分行经理)接受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盘问时核实,根据汇款申请表格,AkalBudi基金会的银行户头在2016年6月23日曾转账1795万3185令吉21仙给Messrs Lewis & Co。
不过,她接受辩方律师拿督再迪的盘问时指出,有关申请并没有显示汇款的原因。
19/11/2019
基金会从未提呈财报·证人:违条例注册被剔除
莎玛哈仑(左) |
本案第2名证人莎玛哈仑(39岁,大马公司委员会助理注册官)在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引导供证时核实,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所使用的CBS-ROC系统显示,AkalBudi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从未提呈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
她说,AkalBudi基金会因此违反了大马公司委员会的条例,其公司的注册于2017年9月8日被剔除,并被颁布在宪报上。
哈仑宣读书面证词时解释AkalBudi基金会被剔除注册的原因,即连续三年不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呈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
被反贪会调查后转至“存在”
她补充,该基金会于2018年12月24日开始被反贪会调查后,大马公司委员会改换基金会的公司状态,即从“剔除”转至“存在”。
她也指出,根据基金会的公司资料显示,Budi基金会在1997年3月18日创立,并于同年8月7日换名至AkalBudi基金会,当时董事是阿末扎希、祖基菲里仙德里及三苏里(本案第4名证人)。
另外,本案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说,基于律师明日上午阶段在沙亚南有案,因此择定明日下午2时30分续审。
本案被告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19/11/2019
娜丽玛:遵扎希指示取出AkalBudi定存·1795万交律师公司
与建基金会大厦有关
阿末扎希被控47项挪用基金会款项案件的审讯,娜丽玛宣读证词时指出,她于2016年6月16日处理基金会的账户时,与阿末扎希会面后,根据后者指示,处理上述交易。
她供证时指出,由于负责管理AkalBudi基金会的艾芬银行账户的经理玛阿尤(本案第3名证人)在休假,因此由她负责处理基金会的账户。
她于2016年6月16日,在玛兹丽娜(Mejar Mazlina)的安排下,在布城内政部办公室与时任内政部长阿末扎希会晤,讨论有关AkalBudi基金会在艾芬银行的账户管理事务。
娜丽玛也是本案第6名证人,她在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指出,当时会议上只有她与阿末扎希两人,助理玛兹丽娜则在外。
她指出,阿末扎希当时要求她,发出志期2016年6月16日的支票给Messrs Lewis & Co。
“他指示我取出AkalBudi基金会的定期存款,发支票偿还Messrs Lewis & Co,目的是要在霹雳州峇眼拿督兴建基金会大厦。”
不过,当辩方律师拿督莫哈末交叉盘问娜丽玛,问到会面是否提及购买还是为了兴建tahfiz(宗教学校),证人表示不确定,仅记得该款项和AkalBudi基金会的大厦有关。
遵照副首相指示行事
她续说,由于阿末扎希当时是副首相,因此她不可以拒绝,只是遵照后者的指示行事。
她宣读证词时也指出,会面结束后,阿末扎希就吩咐助理玛兹丽娜准备相关信函,并在签署信函后交给艾芬银行。
“根据阿末扎希的指示,我寻求总部的批准,以让AkalBudi基金会的总部可以使用艾芬银行的支票,支付给Messrs Lewis & Co。”
她指出,总部在2016年6月23日批准相关申请,她将批准信函交给萝娅斯敏(艾芬银行员),后者负责准备汇款申请表格及银行支票,她则负责检查,并获得艾芬银行经理玛阿尤的通过。
“随后,我通知玛兹丽娜到我办公室领取支票,数日后,玛兹丽娜就来领走支票了。”
第7证人延至今日续审
案件午后开庭后,只传召一名证人,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说,第7名证人因心脏病问题无法准时前来,因此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明日上午9时续审,并决定12月的审讯日期。
本案被告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20/11/2019
阿末扎希案·祖基菲里:2012年辞职·“不知为何仍挂名董事”
(吉隆坡21日讯)AkalBudi基金会前信托董事祖基菲里仙德里指出,虽然他在2012年辞职,但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公司董事及职员资料,他仍是基金会的挂名董事;其证词也与本案第4名证人,即前信托董事三苏里相同,所使用的字句如出一辙。
被指证词与第4证人相同
由于祖基菲里与三苏里的证词,所使用的字句相同,因此遭到辩方律师莫哈末再迪质疑。
阿末扎希被控47项挪用基金会款项案件的审讯,祖基菲里仙德里宣读证词时指出,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公司资料显示,阿末扎希、他及三苏里(本案第4名证人)仍是基金会的董事。
“我不知道为何我还是基金会的董事,因为在我的认知,我不再是基金会的董事,因为我在2012年已经辞职了。”
签完辞职信 扎希司机带走
他指出,本身在阿末扎希的指示下,签署志期2012年4月4日的辞职信,惟信函并非由他所准备,相关信函由阿末扎希的司机送来。
“辞职信由阿末扎希的司机送来,签完后,司机就送回给阿末扎希。”
现年68岁的祖基菲里也是本案第7名证人,目前在马来西亚百纳利私立大学担任副校长一职。
不过,辩方律师拿督莫哈末再迪主张,祖基菲的证词有5处与本案第4名证人三苏里相同,两人书面证词中的词句及拼写都是一模一样的。
再迪接着向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请示,要求祖基菲里核对第4名证人的证词。
主控官阿末沙兹里副检察司提出异议,指相关请求将为案件带来偏见,惟法官科林劳伦斯指这是辩方在交叉盘问的权利范围,即允许证人参阅其他证人的证词。
莫哈末再迪的请求获法官批准,法庭出示相关证词让祖基菲里进行核对。
再迪询问祖基菲里,第4名证人的书面证词中,其段落即第23、32、36、40及37段,与祖基菲里的书面证词中的段落相同,即第19、28、23、32及33段。
否认与第4证人有联系
祖基菲里随后证实,所使用的词句相同,但他否认与第4名证人有联系与会面,证词是接受反贪会的盘问,由后者所准备。
辩方律师莫哈末再迪点出证词相同的内容包括,在BSN银行标本卡中只有2名授权董事的签名、不晓得为何还是基金会的挂名董事、在担任董事以来不曾出席会议、不曾看过基金会的银行月结单和财务报表及阿末扎希从未告知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及活动成本。
另外,辩方律师郑宝德在开庭前向法官要求,希望能观察媒体报道的新闻,以确保相关报道没有对其当事人不公平,但法官表示,他无法阻止媒体报道的内容。
本案被告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21/11/2019
辩方:用印章非手写‧不确定支票签署人身分
(吉隆坡2日讯)代表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辩方律师郑宝德主张,根据大马化学局文件调查者的报告,阿末扎希持有马来亚银行的2张信用卡及1张签账卡的账单中,所接收的6张本地支票,使用的署名是印章而非手写签名,因此无法确认支票签署人的身分。
今日在阿末扎希被控47项挪用基金会款项案件的审讯,郑宝德在庭上提呈上述化学局的调查报告,并根据相关报告,盘问本案第9证人马来亚银行副总裁阿诺普星。
阿诺普星今日在庭上也宣读大马化学局报告所作出的总结。
报告指出,由于相关有质疑性的支票,显示发出支票人的签名是与印章相似,因此报告认为相关签名是印章而非手写签名。
报告点出文件编号为Q31-A、Q32-A、Q33-A、Q35-A、Q37-A、Q38-A及Q39-A并非手写签名。
证人阿诺普星随后也证实,相关文件编号与马来亚银行其中接收的6张支票相同,惟他无法确认阿末扎希在知情下,盖章通过相关支票。
报告也指出,相关受质疑的印章签名中,在书写特征上与手写签名的“S”标本有相似之处。
相关报告志期为2019年2月28日,由大马化学局文件调查员茜蒂诺玛丝丽哈所准备。
郑宝德今日在交叉盘问阶段,询问证人阿诺普星,马来亚银行接收的6张本地支票是否与上述报告的文件编号相同,证人表示同意。
现年46岁的阿诺普星也是马来亚银行管理欺诈和争议的主任,他今日二度上庭供证。
不过,郑宝德主张马来亚银行接收的6张支票,其实是阿末扎希前助理玛兹丽娜盖章,阿末扎希并不知情,证人表示不知道,无法下判断。
阿诺普星:首次看到原版支票
阿诺普星也在庭上核对相关支票的原版,并指出自己是首次看到原版支票。
阿诺普星日前念出的书面证词指出,阿末扎希持有2张信用卡及1张签账卡的账单中,马来亚银行共接收了8张本地支票,总额为6万5321令吉83仙;
另外,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较早前暂定本案在12月3至5日续审。
本案被告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作为Akalbudi基金会信托董事的阿末扎希涉嫌使用基金会的金额来支付信用卡费用。
2/12/2019
陆交局:扎希与家属一年缴付逾3万路税
(吉隆坡3日讯) 陆路交通局助理总监扎哈鲁丁指出,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与其家属拥有20辆轿车及机车,一年共缴付3万5726令吉80仙的路税,其中大部分的车牌号都是“38”。
其中部分交通的车款属于豪华轿车及重型机车。
根据控方早前开案陈词,阿末扎希涉嫌挪用AkalBudi基金会的资金来支付个人信用卡账单、购买汽车保险及私人轿车路税。
现年48岁的本案第12名证人扎哈鲁丁,今日在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阿末扎希与妻子哈密达名下拥有的轿车及摩哆。
另有4辆轿车的车卡资料是妻子哈密达的名字,另有一辆轿车在祖哈利的名下。
1BEN 382,369.60 丰田VELFIRE (车)// 阿末扎希
2TAF 384,212.80 Lexus Lx 460 (车)// 阿末扎希
3JLC38 350 商哈雷(Harley-Davidson)(机车)// 阿末扎希
4JHD 38350 BMW R1200GS (机车)// 阿末扎希
5AFU 38350 BMW R1200RT (机车)// 阿末扎希
6BEA 38350 DUCATI HYPERMOTARD (机车)// 哈密达
7SAB 38 M5,900.80 LEXUS (车)// 阿末扎希
8DH 382,369.60 丰田VELFIRE (车)// 哈密达
9MBD 38377.5 BMW 320i (A) 宝马 (车)// 阿末扎希
10QMM 384,366.50 Mercedez Benz (车)// 哈密达
11SAB 3 A4,212.80 Toyota Land Cruiser (车)// 祖哈利
12WVH 48512 HONDA C100 (机车)// 阿末扎希
13BAM 38724.8 HONDA ODYSSEY (车)// 阿末扎希
14J 38 2,920.00 CHRYSLER JEEP WRANGLER (车)// 阿末扎希
15KDN 382,369.60 TOYOTA VELFIRE (车)// 阿末扎希
16QC 383,500.80 AUDI Q7S (车)// 阿末扎希
17SAS 38250 BMW C 600 (机车)// 阿末扎希
18G1M 38350 HARLEY DAVIDSON (机车)// 阿末扎希
19QMR 38350 DUCATI DIAVEL CARBON (机车)// 阿末扎希
20WEX 3850 KAWASAKI KLX 250 (机车)// 哈密达
3/12/2019
大部分车牌“38” 一年路税逾3万·扎希家族拥20车重型摩哆
(吉隆坡3日讯) 陆路交通局助理总监扎哈鲁丁指出,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与其家属拥有20辆轿车及重型摩哆车,一年共缴付3万5726令吉80仙的路税,大部分的车牌号都是“38”。
部分车辆属于豪华轿车及重型摩哆车,扎哈鲁丁今日在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指出,车款包括丰田、凌志、宝马、马赛地、本田、克莱斯勒、奥迪、商哈雷、杜卡迪及川崎。
根据控方早前开案陈词,阿末扎希涉嫌挪用AkalBudi基金会的资金支付个人信用卡账单、购买汽车保险及私人轿车路税。
4车及摩哆在妻名下
现年48岁扎哈鲁丁是本案第12名证人,他供证时指出,根据车辆资料,其中4辆轿车及重型摩哆车是妻子哈密达的名字,一辆轿车在拿督祖哈利的名下。祖哈利是扎希担任副首相及内政部长时的特别官员。
较早前,阿末扎希的辩护律师郑宝德提呈大马化学局文件调查员的报告,盘问第10名证人大马银行高级副总裁杨英良(译音)。
相关报告志期为2019年2月28日,由大马化学局文件调查员茜蒂诺玛丝丽哈署名。
郑宝德主张,大马银行接收26张本地支票,经过调查员的鉴定后,支票的署名证实是印章而非手写签名,因此无法确认支票签署人的身分。
杨英良在庭上念出调查员茜蒂诺玛丝丽哈的总结。报告指出,由于相关有质疑性的支票,显示发出支票人的签名与印章相似,因此调查员茜蒂诺玛丝丽哈认为相关签名是印章而非手写签名。
郑宝德向杨英良建议,大马银行接收的26张支票是阿末扎希不知情下,由前助理玛兹丽娜盖章。证人表示不知道,无法下判断。
杨英良日前念出书面证词指出,根据大马伊斯兰银行信用卡账单,阿末扎希在2014至2016年期间,透过本地支票来支付37次信用卡费用,总额为129万6715令吉98仙,但其中2张支票被退回。
郑宝德问杨英良是否知晓支票被退回的原因,证人表示不知道。
另外,承审法官今日允准提早休庭,让峇眼拿督区国会议员阿末扎希前往国会,针对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投票表决,并择定明日下午2时30分续审。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3/12/2019
保险经理:扎希与亲属拥20轿车摩哆‧1年保费逾7万
(吉隆坡5日讯)安联保险经理方素琳(译音)指出,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与其亲属名下拥有的20辆轿车及摩哆车,一年缴付保费的总额为7万2209令吉57仙。
现年49岁的方素琳是本案第13证人,今日二度出庭供证;她周三供证时指出阿末扎希及其家属持有4种类保险,包括私家车险、公路意外保险、摩哆车险及摩哆车意外保险。
方素琳日前供证时只核对了其中12辆轿车及摩哆车的车险文件,另有8辆轿车及摩哆的车险文件在今日审讯中核实。
这8辆轿车及摩哆车的保单所涉及的车款包括本田、克莱斯勒、丰田、奥迪、宝马、哈雷、杜卡迪及川崎。
方素琳指出,阿末扎希透过保险经纪阿末伊兹汉及Maya顾问服务公司,缴付上述保费给保险公司。
她指出,阿末扎希所购买的保费总额为7万2209令吉57仙,其中包含10%保险经纪的佣金。
根据方素琳的书面证词,这20辆轿车及摩哆车的保费,分别是私家车险(5万4590令吉12仙)、摩哆车险(1万4333令吉10仙)、公路意外保险(2025令吉50仙)及摩哆车意外保险(1260令吉85仙)。
她指出,根据安联普通保险(大马)有限公司的官方收据,在2015年1月26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该公司共发出8张收据给Maya顾问服务公司及保险经纪阿末伊兹汉,总额为6万5050令吉4仙。
相关数额已扣除10%的佣金,意即保险经纪作为中介,所获得的佣金为7139令吉53仙。
部分保单持有人非扎希
方素琳日前也证实,虽有部分保单持有人并非在阿末扎希的名下,但根据相关保单地址,其地址与阿末扎希保单上的地址相同,即雪州加影区的绿野山庄。
根据控方早前开案陈词,阿末扎希涉嫌挪用AkalBudi基金会的资金支付个人信用卡账单、购买汽车保险及私人轿车路税。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5/12/2019
沙比里:成立公司与巫统合作‧TS顾问进行选民登记
(吉隆坡10日讯)TS顾问及资源公司持有人沙比里指出,在副首相旗下特别部门(战略管理)主席拿督斯里旺阿末万奥玛的指示下,成立TS顾问及资源公司,并与当时的执政党巫统合作,以进行选民登记事务。
现年48岁的沙比里是本案第17名证人。他今日在接受主控官阿菲里阿里的盘问时指出,旺阿末万奥玛也是前选委会副主席,在2015年时他也是两名时任副首相的特别顾问,即丹斯里慕尤丁及扎希。
他说,他是在2014至2016年期间担任特别部门的营运官员,主要负责分析选区的选情。这个特别部门是前副首相慕尤丁任内成立,扎希成为副首相后维持运作。
“直到2015年,在旺阿末万奥玛的吩咐下,注册成立TS顾问及资源公司,以协助区域选民登记。”
他指出,成立相关公司旨在为是上述特别部门的提供人力,相关部门只有一名官员及一名书记,并由旺阿末万奥玛领导。
杰斯尼:获AkalBudi36万支票
较早前,TS顾问及资源公司另一名持有人杰斯尼玛吉指出,在2015年及2016年获得2张来自AkalBudi基金会的支票,总额为36万令吉,协助巫统在特定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工作。
现年65岁的杰斯尼玛吉作为本案第16名证人,他与沙比里(本案第17名证人)拥有TS顾问及资源公司,进行选民登记工作,与巫统合作。
他今日在主控官阿菲里阿里副检察司的引导下,念出书面证词时指出,选民登记在特定的选区进行,即国阵在上届大选以微票胜出的选区,同时优先给马来选民。
他指出,该公司在2015及2016年分别接获时任副首相扎希办公室的2张支票,有关支票为AkalBudi的艾芬银行支票,志期为2015年8月20日(10万令吉)及2016年11月25日(26万令吉)。
他说,在旺阿末万奥玛的指示下,管理TS顾问及资源公司的财务及管理选民登记事务。
他接受沙兹里副检察司的盘问时说,该公司主要接受上述特别部门的指令,因此公司的资金来源都是来自相关部门。
询及公司为何需要从第三方取得资金,杰斯尼指出,该公司本身并没有收入,接受的款项用于行政事务、租金及员工薪金等。
10/12/19
扎希女婿证实皇家警察足协‧曾获基金会资助130万
末扎希的女婿拿督祖希山 |
(吉隆坡11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女婿拿督祖希山证实,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在2015年获得扎希同意资助130万令吉,有关支票来自AkalBudi基金会。
体理会2016年退回100万
不过他也证实国家体育理事会(MSN)在2016年7月14日退回100万令吉给基金会。
现年49岁的祖希山是一名商人,本地能量饮料公司Forca的董事,与扎希二女儿结婚17年,是本案第19名证人。他在主控官诺阿丽莎副检察司引导下念出书面证词时指出,“我在2014年左右加入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起初只是出于兴趣,参与幕后工作,并没有接受协会正式任命。”
他说,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通常会透过尼占(本案第20名证人,协会助理秘书),向他申请财务援助。他本身持有的能量饮料公司也是协会官方赞助商。
“直到2017年,我受委成为协会的经理,并在2018年卸任,但我仍与协会保持合作,只会在协会及助理秘书尼占要求下才会给予帮忙。”
指扎希出于同情帮助球员
他不记得具体的日期,仅记得是协会助理秘书尼占要求130万令吉的财务,以支付协会足球员的薪金及行政费用。
“我告知扎希协会的请求,随后我获得一张来自基金会的支票,于是通知尼占领取支票。”
他指出,相关支票的志期是2015年11月19日,数额为130万令吉。
他接受辩护律师拿督罗沙阿兹敏的交叉盘问时指出,扎希作为时任内政部长,没有法定义务帮助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但扎希是出于同情心帮助足球员,并视为一种责任。
罗沙继续以扎希有同情心的角度盘问证人,但主控官颜炳君副检察司打岔,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54条文,指辩方不能在盘问中企图导向被告有同情心,拥有良好的性格。
辩方随后转换问题盘问祖希山,指根据AkalBudi基金会的银行月结单,是否显示国家体育理事会(MSN)在2016年7月14日退回100万令吉给基金会?证人说,是的。
祖希山指出,协会足球员约有30人,包括国内外足球员,另有15人是管理层人员。足球员都是全职,主要依赖协会的收入,协会每月平均需要50万至60万令吉支付足球员的薪金及管理费用。
他指出,130万令吉是扎希以帮助的形式,协助足球员及其妻儿。
第18证人:公司面对财务问题
“扎希曾付TS顾问10万”
旺阿末万奥玛 |
较早前,副首相旗下特别部门(战略管理)主席拿督斯里旺阿末万奥玛指曾亲眼见证扎希签署面额10万令吉基金会支票给TS顾问及资源公司。
现年72岁的他是本案第18名证人,也是选委会前副主席,他在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31日,前后出任两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扎希的特别官员。
他说,在慕尤丁的指示下,2015年成立TS顾问及资源公司,该公司旨在帮助国阵政府管理选民登记事务,他指示沙比里(本案第17名证人)及杰斯尼玛(本案第16名证人)成立相关公司。
“由于选委会不允许政党登记选民,因此成立TS顾问及资源公司,负责代表当朝政府协助选民登记。”
他指出,内阁在2015年改组后,副首相由扎希上任,战略管理特别部门与TS顾问及资源公司依然维持运作。
公司仅依赖执政党资助
他接受主控官阿里夫副检察司的盘问指出,该公司成立目的是协助内陆居民登记为选民,并没有其他商业收入,仅依赖执政党资助。
根据他的书面证词,他告诉扎希TS顾问及资源公司没有获得巫统总部的资金,面对财务问题。
“在听到我的投诉后,扎希吩咐特别官员玛兹丽娜准备10万令吉的支票。”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他一共面对47项控状,包括12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8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的贪污指控及27项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a)下的洗黑钱指控。
阿末扎希被控托管属于AkalBudi基金会的款项,以偿还信用卡账单、保险账单、车辆牌照、律师事务所费用和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捐款。
11/12/2019
瓦斯康:获扎希1000万贷款‧支票来自AkalBudi基金会
瓦斯康 |
(吉隆坡11日讯)Armada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员拿督瓦斯康供证指出,透过友人拿督斯里凯鲁莫哈末吉瓦的引见下,向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寻求帮忙,并获得1000万令吉的贷款,争取成为国能燃料的煤炭供应商,有关贷款的支票来自AkalBudi基金会。
现年50岁的瓦斯康是本案第21证人,也是该公司的董事之一。
他说,该公司在2015年时,需要1000万令吉的已缴付资本,以获得国能Fuel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现货合同,成为国能提供印尼煤炭的供应商。
他今日在主控官诺阿丽莎副检察司引导下,念出书面证词时指出,该公司在2015年成立,他持有公司股份的99%的股份,公司成立目的旨在争取国能公司的承包合同。
他指出,该公司需要已缴付资本的数额为1000万令吉,以满足成为国能(TNB Fuel)承包商,即印尼煤炭供应商的最低要求。
他指出,由于友人拿督斯里凯里与时任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关系友好,因此他请求凯里帮忙,希望减低成为有关项目供应商的要求,即资本条件从1000万令吉降至500万令吉,后者同意帮忙,而他也获得与扎希首次见面的机会。
当时他提出的请求被扎希拒绝,扎希表示无法干涉国能事务与政策。
然而,扎希一个月后口头邀请他翌日到国会商讨有关事宜。
没被告知贷款来源于基金会
他指出,扎希指示艾芬银行员,将数额1000万令吉支票交给他,并提供一个月的清还时间。
他指出,基于扎希对凯里的信任,因此在这项借贷合作并没有任何协议,并指出,扎希此前并没有告知相关贷款的来源于基金会。
他在庭上核实,指相关支票来自AkalBudi基金会,志期为2015年11月16日。
他说,根据联昌银行月结单,证实上述贷款数额在2015年12月7日汇入该公司联昌银行户头。
他说,尽管该公司最终符合国能的条件,但竞标过程失败,因此该公司无法获得国能燃料的项目。
支付4%利息给AkalBudi基金会
但瓦斯康表示,该公司依然清还了这笔债务,并另外支付了4%的利息,即6万9722令吉65仙给AkalBudi基金会。
本案明日继续审理,控方会继续传召上述证人继续以让辩方律师进行盘问。
根据控状,阿末扎希被控于2015年12月9日,在吉隆坡布努斯路的艾芬银行分行,身为一名代理,即健康思维基金会信托人,受托掌管属于健康思维基金会的1000万令吉财产,但却犯下失信罪,将之贷款给Armada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
11/12/2019
获扎希1千万贷款 Armada公司已归还
瓦希甘 |
(吉隆坡12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贪污失信案续审,证人Armada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拿督瓦希甘强调,阿末扎希在2015年提供的1000万令吉只是贷款,并非投资资金,因本身已归还1000万令吉给阿末扎希。
瓦希甘提到,本身也不排除,阿末扎希通过支票向他发出的1000万令吉可能是对他公司的一种投资形式。
瓦希甘今日作为本案第21名证人,接受拿督拉惹罗泽娜副检察司的盘问时,如是表示。
Armada公司从健康思维基金会获得志期2015年11月16日的1000万令吉支票,而阿末扎希是该基金会董事,也是支票的签署人。
瓦希甘指出,本身是通过扎希的密友拿督斯里卡立莫哈末基瓦的安排,在同年10月15日与阿末扎希第一次会面,并在一个月后获得该支票。
拉惹罗泽娜进一步提问,为何不同意阿末扎希代表律师指该1000万令吉支票是健康思维基金会对该公司的投资?
瓦希甘则解释,因为这1000万令吉必须退还,惟他也立即补充道,这可能是投资,也可能不是。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今日在庭上一再暗示,健康思维基金会提供1000万令吉给Armada是作为投资,而不是贷款。
另外,首相署法律及国会事务单位秘书达曼胡利指出,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担任副首相期间,每月收入包括津贴超过4万4000令吉。
他说,阿末扎希第一次受委内阁部长是在2013年5月16日至2015年7月27日,这段期间,阿末扎希每月实际薪金为1万4907令吉20仙,每月津贴则是2万4320令吉。
因此,当时阿末扎希每月能获得3万9227令吉20仙。
达曼胡利指出,阿末扎希之后在2015年7月28日成为副首相直至2019年5月9日,这段期间阿末扎希每月实际薪金为1万8168令吉15仙,而每月津贴则是2万6215令吉。
担任副首相期间,阿末扎希每月能获得4万4383令吉15仙。
阿末扎希被控贪污失信案进入第12天的审讯,达曼胡利作为本案第22名证人出庭供证,并对照官方记录,向法庭报告阿末扎希当时的收入情况。
12/12/2019
公司3支票给扎希 百万慈善百万献金
(吉隆坡12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挪用贪污失信案续审,证人马来亚银行助理经理哈雷德证实,受委管理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移工一站式服务中心的Profound Radiance私人有限公司,曾向阿末扎希开出3张总值200万令吉支票,其中100万令吉属于政治献金,另100万令吉作为慈善用途。
阿末扎希代表律师郑宝德在盘问哈雷德时,出示3张由Profound Radiance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开出给Lewis&Co律师楼的支票。
阿末扎希被控47向涉及刑事失信、贪污和洗钱案的罪名,根据控状Profound Radiance董事阿兹兰被指通过3张共计200万令吉的支票贿赂阿末扎希。
据称这笔资金先通过Lewis&Co律师楼再转账给阿末扎希,而后者作为回报,利用当时身为内政部长的身份委任该公司管理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移工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哈雷德是马来亚银行广场分行(Dataran Maybank)的助理经理,他今日向法庭证实Profound Radiance在该银行开设了来往户头。
他也证实,该公司通过志期2017年7月31日价值30万令吉的支票,和2019年2月9日价值70万令吉的支票向Lewis&Co律师楼付款,最终这两笔资金则转入该律师楼客户的户头。
他提到,支票副本中提到的“慈善”只是作为支票用途所写下的,本身并不了解这100万令吉是否真的用作慈善目的。
哈雷德也证实,Profound Radiance在2019年1月3日开给Lewis&Co律师楼的100万令吉支票,该支票中也写明,这是笔给“副首相的政治献金”。
无论如何,当进一步询及是否同意这3笔资金都是没有附加条件的交易?哈雷德则表明不清楚。
哈雷德也同意郑宝德所指,即虽然第3张支票注明是用作“副首相的政治献金”,但却支付给Lewis & Co律师楼。
他也同意这3张支票都经过透明管道交付,即律师楼的账户上会显示这3笔交易,而稽查员也能够稽查之。
12/12/2019
阿末扎希案第25证人:2017年4月26支出2支票
·Sarana Kencana付律师公司600万
(吉隆坡12日讯)本案第25证人马来亚银行分行助理经理哈斯妮指出,Sarana Kencana私人有限公司的马来亚银行户头,在2017年4月26日支出2张支票给Lewis & Co律师公司,总额为600万令吉。
哈斯妮核实该公司志期2017年4月30日的月结单,并指出在2017年4月26日,该公司共有2张支票支出,数额分别为100万及500万令吉。
她核实志期2017年4月25日的支票,指出上述支票的收款人为Lewis & Co律师公司。
较早前,本案第23证人大众银行执行员拉思达指出,根据志期2016年7月的银行月结单显示,Jogabonito Jewellery & Diamonds公司数额25万令吉支票支出。
她核实有关志期2016年7月27日的支票,显示收款人为Lewis & Co律师公司。
第24证人核实
500万汇入Lewis & CO
本案第24证人兴业银行执行员法伊扎核实,10张支票志期2017年1月3日,将总额500万令吉的支票,从Berani & Jujur Trading的户头汇入律师公司Lewis & CO。
Berani & Jujur Trading的兴业银行户头的持有人为祖乃益。
他也说,另有13张总额800万令吉的支票,从Mastoro Kenny IT顾问及服务公司汇入律师公司Lewis & CO,有关支票的志期为2016年11月23日及2017年1月5日。
12/12/2019
第21证人:来自AkalBud基金会·“1000万或是投资金”
(吉隆坡12日讯)Armada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员拿督瓦斯康供证指出,该公司接收来自AkalBud基金会1000万令吉的款项,或可能是一笔投资金。
他昨日出庭供证时指出,透过友人拿督斯里凯鲁莫哈末吉瓦的引见下,向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寻求帮忙,并获得1000万令吉的贷款,争取成为国能燃料的煤炭供应商,并指出这笔来自AkalBudi基金会的款项是贷款。
不过,他今日二度上庭供证,在接受主控官拿督拉惹多兰的盘问时指出,这笔资金或可能是一笔投资,贷款或是投资金都在考虑范围内。
询及是否知情有关1000万令吉是一笔投资金时,瓦斯康说,这有很大的可能性,因为对他而言是好事,希望可以成真。
副检察司多兰再确认投资一词时,瓦斯康则说:“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
他表示,因为该公司有清还这笔款项,因此也无法断言是一笔投资金。
还清款项时另付利息
辩方律师罗沙较早在交叉盘问环节向证人建议,该公司清还这笔款项,同时另支付利息,即6万9722令吉65仙给基金会,这是否为投资行为?证人表示有这个可能。
他也说,本身持有4间石油和天然气公司。
现年50岁的瓦斯康是本案第21名证人,也是Armada Holdings公司的董事,持有99%的股份。
另外,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接下来的审讯日期,即明年2月11至14日及17日、3月23至25日、4月13至16日及27至29日、5月12至15日、6月15至18日、6月22至24日及26日;并另择3月2及3日为暂定审讯日。
控方还需传召约44名证人。
12/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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