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

   
巫 統 編

 第 五十六章 :1MDB案 2022  


第 1 回: 阿兹米:没勾结刘特佐 “没涉付Aabar公司33亿”  
(27/1/22)
 

纳吉1MDB诉讼列被告 名字被移除  阿兹米否认要归咎纳吉


(吉隆坡5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否认他的名字从1MDB入禀法庭的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名单中被移除,是为了作出归咎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供词。


纳吉(右)于周三现身吉隆坡法庭,为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面审。(黄志汉摄)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阿兹米以第12名控方证人的身分继续上庭供证。


辩方今日交叉盘问阿兹米时,多次围绕在后者身为1MDB首席财务员期间,涉及签署1MDB的资金转账,然而在1MDB前副财务首席执行员 Terence Geh等多名1MDB前职员被提控时,他却没面对任何刑事提控,名字也从1MDB入禀法庭的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名单中被移除。


辩方律师哈里哈兰也向阿兹米主张,指后者的名字从1MDB在入禀法庭的民事诉讼中移除,以便作出归咎于纳吉的供词。


阿兹米


针对上述主张,阿兹米表示不同意。


认同辩方指名字已移除


哈里哈兰针对1MDB入禀法庭的民事诉讼文件,盘问阿兹米,指有关的诉讼文件已经过修改,即阿兹米的名字已被移除。


你(阿兹米)是否可以确认,你的名字已从这诉状中移除。


阿兹米回答是的。


他也供称,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和莫哈末哈占的名字也从诉状中被移除。


哈里哈兰进一步问阿兹米:你(阿兹米)是否同意我说的,那些没被传召为此案出庭供证的人士,他们的名字还保留在有关的诉状中?


阿兹米表示,看上去是这样的。


根据此前的新闻报道,在上述诉状被告名单中的这些人士被指控欺诈性虚假陈述、欺诈性违反职责、欺诈性违反信托、违反法定和合同义务、共谋、疏忽、知情接收、欺诈性挪用和不当牟利。


名字从有关诉状中被移除的包括了1MDB前董事会主席丹斯里罗丁、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Ong Gim Huat 、阿斯威、沙鲁尔、莫哈末哈占和阿兹米。此修改控状是在去年7月入禀法庭。


管理财务部 不知收购计划

我没完全掌控1MDB资产


此外,阿兹米供称,身为1MDB首席财务员期间,他并非完全掌控1MDB1MDB子公司的资产,并指本身也要向上司汇报,也并非是1MDB的唯一签署人。


他举例,当1MDB要收购云顶发电厂时,并没向公司财务部咨询。


这幺大型的收购,(公司)财务部理应涉及其中,但我们(财务部)没有,因此我们不是完全掌控(公司资产)。


哈里哈兰进一步问阿兹米:虽然你(阿兹米)是(公司账户)联合签署者,也是子公司的董事,你负责发放资金,但你却没面对刑事提控。


对此,阿兹米表示,他也不晓得为什幺本身没有面对刑事提控。


虽质疑董事会决策

接受献议 延长服务合约


此外,阿兹米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虽然对1MDB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有所质疑,但他同意延长服务合约。


他供称,他和1MDB的服务合约是从20122015年,之后延长至2017年。


哈里哈兰盘问阿兹米:你(阿兹米)在供词中指你对1MDB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感到不满,但你要求延长合约?


对此,阿兹米表示,他并没要求延长合约,而是1MDB向他提出延长服务合约。


哈里哈兰进一步问阿兹米:你(阿兹米)说你怀疑1MDB董事会,你是对董事会的哪个决策感到怀疑?


阿兹米说,在TRX项目方面无法获得资金。


他指出,莫哈末哈占告诉他,罗丁会见了纳吉,后者的回应是不要动用资金。


就发行30亿美元债券

担心质疑管理层决策


此外,阿兹米供称,他在书面证词中提及的质疑管理层的相关决策,是意味着他对相关的决策感到担心。


他举例,当时他对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IL)发行总值30亿美元债券的事件,是感到担心的。


称未接获纳吉指示转移资金


另一方面,阿兹米供称,他未曾直接接获纳吉的指示以转移1MDB资金。


他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他相信纳吉时任首席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给予的指示,就是来自纳吉的指示。


哈里哈兰接着向阿兹米主张:纳吉不曾给予阿兹林任何指示?


阿兹米回答不知道,并表示本身的立场是,阿兹林给予他的是正确的指示。


他说,由于相信消息来源(阿兹林给予的指示),因此他并没核实这些指示。


他也说,虽然当时身为1MDB首席财务员,但他没掌控该公司的每一分钱,因为他并没参与该公司的所有资金转移。


他声称,如果他掌控一切,还不如用(1MDB的钱)来还债。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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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今早开庭 1证人发烧5证人无法出庭


纳吉今早依时抵达法庭出席聆讯。(辛炳耀摄)


(吉隆坡6日讯)原定于今早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继续上庭供证的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因发烧在病假中而无法出庭供证;控方表示,在收到这消息后,已随即马上联络了其他5名证人,但他们今日都因各中状况而无法出庭供证。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此案的证人名单中有50多名证人,他指示控方尽量尝试安排证人名单中的其他人士在今午出庭供证,勿浪费今日的审讯日,并择定在下午230分复庭。


科林劳伦斯


在今早开庭后,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告诉科林劳伦斯,他刚刚才被通知,阿兹米因为身体不适,前往诊所看医生后,取得医生发出的病假单。


他说,他有要求阿兹米前来法庭说明情况,而后者确实是眼睛发红及身体发热。


他(阿兹米)处于发烧的状态,但不是冠病,是普通发烧。


阿末阿克南接着向法庭出示阿兹米的病假单。


他说,在得知阿兹米无法出庭后,他已马上联络另5名证人,以取代阿兹米在今日出庭供证。


他指出,这5名证人分别是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拿督佐汉依德利斯,目前在伦敦;纳吉前特别官员拿督旺阿末希哈,过去数天腹泻;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刚朝圣回国,目前在隔离中;1MDB前公司秘书林宝成(译音),今日接种加强针;1MDB前公司秘书吴玉琴(译音)今日需要出席两场会议,无法要求后者取消会议。


科林劳伦斯表示,他感谢阿末阿克南在这方面作出的努力。


此案的证人名单有50多名证人,我们展延至下午复庭,尝试另寻名单中的其他证人。


科林劳伦斯因此择定下午230分复庭。


6/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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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 | 阿兹米:被告知获纳吉授权  “听命刘特佐 没觉不妥

纳吉于周三为其涉及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出庭面审。(林明辉摄)


(吉隆坡26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供称,他当时并不觉得听从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指示是不妥当的,因为刘特佐并非他在路上认识的人,而是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的介绍下认识的。

他说,这也坚定了他的想法,即刘特佐就是纳吉在1MDB事务中的代表。

阿兹米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阿兹米以第12名控方证人的身分继续上庭供证。

辩方律师哈里哈兰交叉盘问阿兹米有关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IL)的资金转移一事,以及后者为何会在没有向纳吉确认的情况下,就执行来自刘特佐的指示。

哈里哈兰问阿兹米:为什么1MDB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KPMG)的代表,在纳吉住所召开会议期间,你(阿兹米)没有向纳吉确认公司资金转移的事情?

KPMG原本负责稽查1MDB,后来由德勤会计公司(Deloitte)取代。

指直接询问纳吉不专业

阿兹米指出,由于和KPMG进行的会议,他的上司也在场,身为下属的他若直接询问纳吉,这显得不恰当,也并非专业做法。

对于哈里哈兰询问,难道就不觉得听从刘特佐的指示是不妥当的?阿兹米回应指,刘特佐并不是他在路上认识的人,而是在阿兹林介绍下认识的,加上刘特佐也出现在纳吉的身边。

他说,因此他以为刘特佐就是纳吉的代表。

此前,阿兹米曾供称,1MDBKPMG召开会议是KPMG要亲自聆听纳吉就宝桥环球基金(Bridge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SPC)投资的解释,以及了解1MDB的海外投资,尤其是Brazen Sky的投资。

根据此前辩方在审讯中念出的文件内容,Brazen Sky是刘特佐及合伙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此外,哈里哈兰今日向阿兹米主张,指后者是刘特佐安插在1MDB的人,以协助他的犯罪计划。对此,阿兹米表示不同意上述主张。

哈里哈兰也向阿兹米主张,指后者在1MDB领取的薪水相当高,这是刘特佐给他的报酬。

阿兹米表示,他加入1MDB,因为这是一家好公司。

在此之前我是一名银行家。我的收入几乎一样。这没有什么不同。

称阿兹林引荐认识刘特佐

此前,阿兹米供称,他在201261日加入1MDB担任首席财务员时,获得阿兹林引荐他认识刘特佐,首次见到对方时,对于刘特佐的介绍是纳吉在1MDB的顾问。

他指出,他于20126月担任1MDB首席财务员时,月薪大约介于4万至45000令吉;他首次与刘特佐会面是于20126月,在刘特佐位于吉隆坡会展中心(KLCC)的办公室。

当时刘特佐告诉我,他与阿兹林的指示都是来自纳吉的授权,而我只需要听命行事即可。

他表示,事后也和阿兹林确认此事,对方再次向他证实刘特佐的上述言论是真的,因此在这之后,他都会执行来自刘特佐和阿兹林的指示,因为他相信这是获得纳吉授权的。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26/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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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财务员 | 阿兹米:没勾结刘佐 
没涉付Aabar公司33亿

纳吉于周四为其涉及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

出庭面审。(黄志汉摄)


(吉隆坡27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否认他和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及前高盛集团银行家Tim Leissner等人,在支付7亿90354855美元(约33亿令吉)予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一事上勾结。

阿兹米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阿兹米以第12名控方证人的身分继续上庭供证。

辩方律师塔妮娅交叉盘问阿兹米,私下配售备忘录标题是否无说明要支付7亿90354855美元予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阿兹米回答是的。

此前,控方曾在审讯中出示志期20121017日,有关17亿5000万美元的担保债券,票面利率为5.75%的私下配售备忘录,内容显示1MDB将发行17亿5000万美元的担保债券,这些债券将配售予高盛集团。

塔妮娅进一步向阿兹米主张:你(阿兹米)授权并指示将7亿90354855美元转移给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您是否违反了债券收益的使用许可?

阿兹米表示不同意。

塔妮娅进一步向阿兹米主张:“Tim Leissner和其他高盛的职员,与你(阿兹米)、沙鲁尔(1MDB前首席执行员)、刘特佐、莫哈末哈占(1MDB前首席执行员)、Terence Geh1MDB前副首席财务员)、Jasmine Loo1MDB前法律顾问)、胡赛尼(Aabar首席执行员)勾结,操控和误导1MDB董事会,以让你们挪用该笔7亿90354855美元。

阿兹米再次不同意上述主张。

此前,第9名控方证人沙鲁尔供称,他在涉及Aabar1MDB丑闻爆发后,才发现Aabar有真假公司,两者的差异是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称多了有限公司字眼(Limited)。

他说,他得知1MDB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支付的7亿90354855美元债券押金是由刘特佐安排的,目的是让1MDB资金进入后者的帐户以便可以挪用,最终进入纳吉的账户。

控方曾指出,这家总部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Aabar冒牌公司由刘特佐及其同伙控制。

否认曾收受高盛集团贿赂

阿兹米今日也否认曾收受来自高盛集团的贿赂,作为协助后者在1MDB能源(冷岳)公司发行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中,赚取巨额利润的交换条件。

塔妮娅向阿兹米主张:你(阿兹米)没有为1MDB争取更好的利率,这使得高盛集团从1MDB争取巨大利润,而作为回报,高盛集团支付贿金予你和其他1MDB管理层人员。

对此,阿米兹表示,他不晓得其他人的立场如何,但他本身不同意上述主张。

他同意塔妮娅的主张,即Tim Leissner1MDB管理层关系密切。

此案将于314日续审。 

2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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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与依尔旺失信案 高庭定31日案件管理


纳吉(左)与依尔旺(右图中站)


(吉隆坡27日讯)高庭今天择定于31日,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尔旺涉嫌总额66亿令吉的6宗失信控罪进行案件管理。

主控官沙菲克副检察司受询时对记者说,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尔择定上述日期,以聆审相关人士提呈失信案、一个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1MDB)案和纳吉的审计报告的最新报告。

控方申请新日期以针对纳吉的1MDB案进行案件管理,目前仍在盘问控方第12名证人阶段,即1MDB前总财务长阿兹米达希,将在失信案呈堂的证人和供词与1MDB案是相同的。

纳吉的律师沙希拉也证实此事。

纳吉和莫哈末依尔万皆正装出席今天的案件管理。

去年109日,法官莫哈末加米尔择定于9月和10月每天审讯,为期32天,周五除外,以让路给纳吉的两宗1MDB案审讯,但未决定失信案审讯的日期。

20181024日,纳吉和莫哈末依尔旺对涉及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总额66亿令吉的6项政府资产失信案否认有罪。

他们被控在20161221日至20171218日迄今,在财政部布城总部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可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0年、鞭笞和罚款。



(布城27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高庭批准大马银行前公关经理余静萍、大马银行伊斯兰银行及大马银行集团申请撤销他起诉这三造在管理其账户时疏忽,把资料泄露给遭通缉商人刘特佐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雅谷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是透过线上审讯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另两名法官为拿督哈德哈丽雅及拿督阿末再迪。

雅谷在裁决时说,在考量了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以及高庭的判决后,上诉庭认为高庭法官在判决中并没有犯下可上诉的错误,因此上诉方的上诉没有任何依据。

因此我们驳回此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在2020928日的判决。

高庭是在2020928日,批准余静萍(译音,Joanna Yu)、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的申请,撤销纳吉起诉这三造在管理其账户时疏忽,把资料泄露给遭通缉商人刘特佐的诉讼案。

余静萍在纳吉被裁定罪名成立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中,是第54名控方证人。纳吉是在2019129日入禀诉状,将大马银行伊银、大马银行集团和余静萍列为答辩人。余静萍、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随后入禀申请撤销纳吉提出的诉讼。

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余静萍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古迪亚星,至于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的代表律师则是熊新敏。

沙菲宜表示,他将会就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此外,上诉庭也在今日的裁决中,谕令起诉方支付4万令吉的堂费给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以及35000令吉的堂费给余静萍。

2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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