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五十六章 :1MDB案 2022
晤女皇律师商为纳吉辩护 沙菲宜洗钱案展延
(吉隆坡24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涉及950万令吉的洗钱案展延,原因是他正飞往英国会见女皇律师(QC),以争取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案辩护。
主控官阿夫再尼占阿都阿兹副检察司于今早向吉隆坡法庭法官证实此事时说:“是的,沙菲宜已经出国了。”
沙菲宜的洗钱案将展延至3月28、29日及4月27日进行审讯。
阿夫再尼占表示,沙菲宜正在寻求会见女皇律师,争取为纳吉的上诉案进行辩护,期望有助于撤销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国际公司案件中的定罪判决与判刑;沙菲宜是纳吉的辩护律师。
去年10月,高庭批准让沙菲宜暂时取回护照的申请,以便他可以飞往纽约帮忙儿子办理入读大学事宜。
2018年9月13日,沙菲宜被指控通过前首相纳吉开出的2张总额为950万令吉的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的个人户头,来收取非法活动收益的控状,但他否认有罪。他被指控分别于2013年9月13日收取430万令吉的支票,以及2014年2月17日收取520万令吉支票。
此外,沙菲宜也面对2项虚假申报所得税的控状,分别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申报表,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起诉汤米和政府恶意提控 阿末阿克兰:纳吉滥用法庭程序
纳吉 |
(吉隆坡1日讯)大马政府指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对起诉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和政府恶意提控,并索赔190万令吉之举是滥用法庭程序,应该撤销该诉讼。
《马新社》报导,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在代表政府入禀的答辩书中说,纳吉提出民事诉讼索赔是对本身在刑事法庭面对审讯的间接攻击。
“我确实相信起诉人(纳吉)的举动滥用法庭程序,以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民事法庭)对其刑事指控作出间接攻击。”
阿末阿克兰说,纳吉声称挪用一马公司(1MDB)资金弊案出现新的发展,这必须在刑事审讯中提出,而非通过诉讼。
高庭择定4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纳吉在去年10月22日入禀诉讼指本身在1MDB、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滥权和洗黑钱案件中被误控,并指控汤米任内有渎职行为,并索取19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以及要求法庭宣判汤米在任内渎职。
纳吉也是巫统北根区国会议员,他控诉汤米提控有预谋,这也符合当时希望联盟政府的计划。
纳吉声称,汤米在2015年会晤时任首相敦马哈迪,讨论1MDB被指在资金方面存在不当行为和管理不善,并建议马哈迪就纳吉涉及1MDB一事,对纳吉提出民事诉讼和刑事检控。
另一方面,汤米在今年2月3日入禀的答辩书中强调,他相信这是一宗有胜算的案件,进而对纳吉提出1MDB相关指控。
他指出,反贪污委员会也已根据法律和惯例展开调查和准备调查报告。
早前,汤米在去年11月16日入禀宣誓书,申请撤销纳吉起诉他和政府恶意检控及滥权的诉讼,并指控纳吉此举具政治动机。
他在该宣誓书指出,他相信纳吉此举意在为马六甲州选举和下届大选,因而入禀这起诉讼。
他说,证据是纳吉是近期才第一次挑起这项指控,因为在2018至2019年期间,纳吉即便因1MDB与SRC国际公司丑闻和洗黑钱的官司缠身,在抗辩时都不曾挑起“恶意检控”的指控。
他指出,纳吉在诉讼中也指控其在决定起诉他之前,已经预先判断他的案件,并干预调查。
1MDB债务课题 | 纳吉:要求展延无不妥 会在下周做出解释
纳吉 |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兼北根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吉认为,自己要求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展延针对1MDB债务做出解释并无不妥,并强调自己绝对会在下周做出解释。
纳吉今日在脸书帖文表示,自己是在周一下午3时03分接获议长的电邮,要求在周三提出证据和支持文件以针对1MDB债务本金做出解释。
他说,自己几乎立即回复了这封函件,要求延长一周才做出解释。
“因为我已经在柔佛州并且已经安排了许多节目;准备文件和证据也需要时间,不能在一天就完成吧?”
“在我看来,这并非一个不合理的要求。”
“议长也回应说他同意给我时间到下周二。”
纳吉表示,自己绝对会在下周的国会针对潘俭伟提出的4个疑问做出解释。
“没有问题,我会做出回答;潘俭伟,下周等我的答复。”
纳吉也揶揄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在国会发表国阵偷窃194亿令吉的消费税的诋毁言论后,却不曾对此言论做出解释。
“至少议长要求我解释后,我敢于做出回应;不像你的老板林冠英,不曾被希盟时代的议长要求针对发表国阵偷窃194亿令吉的消费税的言论做出解释。”
1MDB洗钱滥权案 | 阿兹米认同沙菲宜说法 若汇款纳吉 属“极小数额”
纳吉周一为他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面审。(黄志汉摄) |
第12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财务员
阿兹米 (吉隆坡14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认同,即相比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和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所收取的5亿7690万美元,假设有3000万美元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知情或不知情下汇入其银行帐户,这只是极小的数额(peanut)。 |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阿兹米以第12名控方证人的身分继续上庭供证。
控方在开案陈词时曾指出,此案第二阶段提控是关注1MDB以可疑价值进行的资产收购,纳吉利用其地位及通过他的“分身”刘特佐代表他,刘特佐采取了积极行动,并导致1MDB进行了两笔交易,让纳吉获得了总共9089万9927令吉28仙,这是构成第二阶段提控的事项。
控方指出,在2012年10月30日,总共有500万美元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的私人户口,11月19日则有2500万美元汇入被告户口。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向阿兹米出示两张资金流向图,分别是有关1MDB能源(冷岳)公司发行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以及收购Mastika Lagenda有限公司和发电厂。
与5.7亿相比3000万极小
阿兹米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根据第二张的资金流向图,从2012年5月22日至7月9日期间,没有任何的资金直接或非直接汇入纳吉的帐户。
沙菲宜进一步向阿兹米主张:“假设在上述期间之外,有大约3000万美元,在纳吉知情或不知情下,直接或非直接汇入纳吉的银行帐户,这是极小的数额。
“我并非说3000万美元是小数额,而是若与刘特佐与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收取的5亿7690万美元,3000万美元是极小的数额。”
阿兹米同意沙菲宜的上述主张。
此外,根据沙菲宜念出的第一张资金流向图,在2012年5月22日,17亿5000万美元当中的9亿750万美元,发放给1MDB能源有限公司,这笔金额的发放由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和1MDB时任副首席财务员Terence Geh所签署。
他说,在同一天,只有5亿7694万3990美元转移至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没意识到有2“Aabar”公司
沙菲宜接着向阿兹米指出,根据有关的资金流向图,在2012年5月22日,Aabar支付了2亿9500万美元给一个名叫Blackstone Asia的公司,这是由刘特佐通过合作伙伴陈金龙所控制的公司。
沙菲宜交叉盘问阿兹米是否注意到有关的资金转移是有多快?
阿兹米表示,他是从报道中得知有关资金的汇出。
沙菲宜进一步问阿兹米:“你(阿兹米)身为1MDB的(时任)首席财务员,你必须知道(有关的资金转移)。”
阿兹米回应指,这是Aabar所汇出的资金,因此他不知道,但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这笔资金不曾回到1MDB。
他也供称,当时他并没意识到有两家不一样的“Aabar”公司。
此前,第9名控方证人沙鲁尔供证时曾指出,在涉及Aabar的1MDB丑闻爆发后,他才发现Aabar有真假公司,两者的差异是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称多了“Limited”。
阿兹米:不关注刘特佐私生活
此外,阿兹米供称,刘特佐的私生活并不是1MDB管理层关注的事项。
沙菲宜是针对刘特佐于2010年在香槟派对上花大笔钱被广泛报道一事,交叉盘问阿兹米是否怀疑刘特佐涉嫌使用1MDB的款项。
阿兹米对此表示,他是2012年才加入1MDB担任首席财务员,他当时的责任是处理1MDB的资金交易,而不是刘特佐的个人事务。
他说,如果资金交易存在欺诈,他就会担心。
管理层只关注刘经营公司
沙菲宜也在庭上播放有关派对的视频片段,并指基于1MDB当时的财务状况,阿兹米在接下首席财务员一职后,应该对刘特佐大手笔花费感到担心。
他说,2015年有报道指出,刘特佐砸下4300万美元在新加坡购买阁楼公寓,当时阿兹米还是1MDB的首席财务员。
对此,阿兹米再次表示,1MDB管理层只是关注刘特佐经营公司,而非后者的私生活。
认同奢华生活确令人怀疑
沙菲宜回应阿兹米:“如果1MDB经营得好,你(阿兹米)可以这么说,但1MDB面对严重的问题。”
阿兹
米表示,1MDB管理层关心的是公司,而不是刘特佐的财富。
无论如何,他最后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事后看来,刘特佐的奢华生活方式确实令人怀疑。
依斯密:逗留约半小时 “纳吉私邸会面者仅3人”
依斯密 另一方面,依斯密供称,2009年5月22日当天,在离开皇宫后,他和沙鲁尔前往纳吉位于大使路的私邸,当时的会面只有他、沙鲁尔和纳吉,并无其他人。 |
他说,他和沙鲁尔与纳吉的会面时间不是太久,他离开纳吉私邸的时间,是介于当晚的9时至9时30分左右。
此前,根据沙鲁尔的书面证词,他指出,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于2009年5月22日联系他,要求他在当晚大约8至9时,前往纳吉的私邸。
他说,在他抵达时,纳吉和刘特佐已在客厅等待。
他向纳吉说明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谕令暂停发债券,但大马银行却不允许暂停,因为在苏丹谕令之前,有关协议已签订好了。
“刘特佐告诉我,由于伊斯兰中期票据获得中央政府的担保,因此在后期阶段暂停,将会导致投资者对马来西亚政府的债券失去信心。”
他指出,纳吉当时有问他是否知道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为何愤怒,他回答不知道。
此案将于下周一续审。
1MDB案 | 前董事改口指推测错误 “纳吉同意推迟售IMTN”
依斯密(蔡伟传摄) |
(吉隆坡17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同意辩方的主张,即他此前供称,在2009年5月22日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会面中,纳吉希望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继续发行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可能是本身错误的推测。
认同“纳吉无法决定是否发行”
他也同意辩方的主张,即纳吉当时并不是登嘉楼投资机构的代表或股东,因此无法决定是否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依斯密是在2009年受委为登嘉楼投资机构的非执行董事,直到2016年年初。登嘉楼投资机构是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为1MDB,并由联邦政府接手。
辩方律师拿督哈里哈兰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围绕在2009年5月22日,依斯密和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第9名控方证人)前往王宫觐见时任国家元首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一事。当时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表情愤怒,谕令他们二人签署决议文件,内容涉及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直到所有协议的条款被遵循。
此前,依斯密供称,在离开皇宫后,他和沙鲁尔前往纳吉位于大使路的住所,与后者会面,并告知在王宫发生的情况。
“当时纳吉的第一个反应是:‘为何你(依斯密)签署(推迟登嘉楼投资机构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的董事传阅决议)?”
他认为纳吉当时的反应和语调,显示他希望继续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在今日的审讯中,哈里哈兰向依斯密出示一封志期2009年5月28日,由王宫发出的信函,内容提及纳吉同意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以重新评估。
“根据你(依斯密)在书面证词第49段所提及的,即你有印象纳吉会在星期三与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说有关的事情(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你(依斯密)是否同意我所说的,即纳吉本身同意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依斯密表示同意哈里哈兰的上述说法。
他也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根据上述信函,纳吉并没有推动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针对此前认为纳吉希望继续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可能是本身错误的推测。
同意沙鲁尔故意误导登机构 //主
此外,依斯密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沙鲁尔故意误导登嘉楼投资机构董事会,令董事会相信沙鲁尔不会继续进行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的计划。
哈里哈兰也多次试图暗示,指沙鲁尔签署发放50亿令吉伊斯兰中期票据的文件,而犯下罪行。
主控官反对念出公账会1MDB报告
他也向依斯密念出公账会有关1MDB的报告,询问后者是否同意有关的内容。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随即提出反对,指这些内容可以在案件陈词时才提出,没有理由向这名证人提出。
较早前,在今日开庭时,慕斯达法告诉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原定继续上庭供证的第12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因确诊冠病,而无法在今日出庭供证。
1MDB案 | 前董事改口指推测错误 “纳吉同意推迟售IMTN”
依斯密(蔡伟传摄) |
(吉隆坡17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同意辩方的主张,即他此前供称,在2009年5月22日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会面中,纳吉希望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继续发行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可能是本身错误的推测。
认同“纳吉无法决定是否发行”
他也同意辩方的主张,即纳吉当时并不是登嘉楼投资机构的代表或股东,因此无法决定是否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依斯密是在2009年受委为登嘉楼投资机构的非执行董事,直到2016年年初。登嘉楼投资机构是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为1MDB,并由联邦政府接手。
辩方律师拿督哈里哈兰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围绕在2009年5月22日,依斯密和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第9名控方证人)前往王宫觐见时任国家元首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一事。当时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表情愤怒,谕令他们二人签署决议文件,内容涉及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直到所有协议的条款被遵循。
此前,依斯密供称,在离开皇宫后,他和沙鲁尔前往纳吉位于大使路的住所,与后者会面,并告知在王宫发生的情况。
“当时纳吉的第一个反应是:‘为何你(依斯密)签署(推迟登嘉楼投资机构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的董事传阅决议)?”
他认为纳吉当时的反应和语调,显示他希望继续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在今日的审讯中,哈里哈兰向依斯密出示一封志期2009年5月28日,由王宫发出的信函,内容提及纳吉同意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以重新评估。
“根据你(依斯密)在书面证词第49段所提及的,即你有印象纳吉会在星期三与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说有关的事情(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你(依斯密)是否同意我所说的,即纳吉本身同意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依斯密表示同意哈里哈兰的上述说法。
他也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根据上述信函,纳吉并没有推动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针对此前认为纳吉希望继续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可能是本身错误的推测。
同意沙鲁尔故意误导登机构
此外,依斯密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沙鲁尔故意误导登嘉楼投资机构董事会,令董事会相信沙鲁尔不会继续进行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的计划。
哈里哈兰也多次试图暗示,指沙鲁尔签署发放50亿令吉伊斯兰中期票据的文件,而犯下罪行。
主控官反对念出公账会1MDB报告
他也向依斯密念出公账会有关1MDB的报告,询问后者是否同意有关的内容。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随即提出反对,指这些内容可以在案件陈词时才提出,没有理由向这名证人提出。
较早前,在今日开庭时,慕斯达法告诉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原定继续上庭供证的第12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因确诊冠病,而无法在今日出庭供证。
依斯密:逗留约半小时 “纳吉私邸会面者仅3人”
另一方面,依斯密供称,2009年5月22日当天,在离开皇宫后,他和沙鲁尔前往纳吉位于大使路的私邸,当时的会面只有他、沙鲁尔和纳吉,并无其他人。
他说,他和沙鲁尔与纳吉的会面时间不是太久,他离开纳吉私邸的时间,是介于当晚的9时至9时30分左右。
此前,根据沙鲁尔的书面证词,他指出,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于2009年5月22日联系他,要求他在当晚大约8至9时,前往纳吉的私邸。
他说,在他抵达时,纳吉和刘特佐已在客厅等待。
他向纳吉说明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谕令暂停发债券,但大马银行却不允许暂停,因为在苏丹谕令之前,有关协议已签订好了。
“刘特佐告诉我,由于伊斯兰中期票据获得中央政府的担保,因此在后期阶段暂停,将会导致投资者对马来西亚政府的债券失去信心。”
他指出,纳吉当时有问他是否知道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为何愤怒,他回答不知道。
此案将于下周一续审。
1MDB案 | 第13名控方证人:1MDB前董事会成员 依斯密:刘特佐转售伊票据 “资金没流入纳吉账户”
依斯密(辛柄耀摄) |
(吉隆坡21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同意,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大马银行开设账户之前,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相关公司已在转售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的伊斯兰中期票据,从中赚取TIA的资金。
依斯密在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后者的主张,即刘特佐转售伊斯兰中期票据所获取的资金,并没有流入纳吉的银行账户。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以第13名控方证人身分继续供证。TIA是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为1MDB,并由联邦政府接手。
依斯密供称,刘特佐在2008年已认识时任登嘉楼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
他说,本身是在2009年3月或4月受委为TIA的非执行董事,当时刘特佐已是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的顾问,但他无法确认刘特佐是否在2008年起受委为顾问。
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TIA发行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是来自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的想法。
沙菲宜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指出,Aktis Capital新加坡有限公司及Country Group跟大马银行在2009年签署协议,以折扣的价钱购买TIA的伊斯兰中期票据。
他向依斯密念出大马银行案件报告的内容,在2009年5月25日,大马投资银行收到来自TIA的指示信,以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年平均有效回报率为6.688%,但在重新计算后,达成的利率为5.75%。
指对转售事宜不知情
依斯密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作为上述伊斯兰中期票据主要购买者的大马银行并没有告诉公司管理层,Aktis Capital新加坡有限公司及Country Group以次级购买者的身分涉及其中。
沙菲宜向依斯密出示文件,有关伊斯兰中期票据在24小时内出售给Aktis Capital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公司,这些公司将伊斯兰中期票据再次转售给雇员公积金局和保险公司。
“到目前为止,你(依斯密)有没有看到任何资金汇入纳吉的账户?”
依斯密回答没有,并指他当时对上述的转售事宜并不知情。
此外,沙菲宜引述《Malaysia Today》的一篇文章,指刘特佐在2008至2009年期间,贿赂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的家人。
他也说,在2011至2013年期间流入纳吉上述账户的资金,是沙地王室的捐款。
“至于资金为何流入纳吉的账户,理应是由别人来回答。纳吉一直以为有关资金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
沙菲宜表示,纳吉在大马银行用于收取资金的账户于2011年1月13日开设,因此和伊斯兰中期票据无关。
证实刘特佐曾助我国
获沙地1万朝圣配额
另一方面,依斯密证实,刘特佐曾在2012年或2013年,协助我国向沙地政府获得1万个朝圣配额。
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我国要获得上述1万个朝圣配额,并非易事。
他也认同沙菲宜的说法,虽然时任大马驻沙地大使已就此作出努力,却无法获得额外的1万个朝圣配额,反观刘特佐身为非穆斯林,却成功为我国获得这1万个朝圣配额。
依斯密供称,纳吉曾数次到访沙地与沙地国王阿都拉会面,也曾获阿都拉颁发国外领袖最高荣誉奖项。
沙菲宜进一步问依斯密,是否知道安排纳吉获颁此奖项的人是刘特佐。依斯密顿时在庭上笑了起来,并指这是可笑的。
刘特佐指示秘密行事
依斯密:不应当借口
此外,依斯密说,他个人的观点是,1MDB管理层的人员在供证时,不应将刘特佐指示他们秘密行事的说法,作为借口。
沙菲宜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指出,此前出庭供证的1MDB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尔,莫哈末哈占以及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三人皆供称,他们接获刘特佐的指示,必需在工作中秘密行事,令他们可借此逃避回答为什么没履行责任检查文件,或在批准资金交易时,先作出检查。
针对秘密行事这词,沙菲宜盘问依斯密会如何作出诠释?
依斯密表示,他对秘密行事的理解是,基于需要知道的原则(need to know basis),仅需知道所需要知道的事情。
他也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刘特佐指示1MDB人员全面秘密行事,这样的工作模式有违企业治理,因为在商业领域中,沟通、信息流通和透明度是关键要素。
针对沙菲宜主张,秘密行事导致企业出现贪污和欺诈交易,这也就是在1MDB所发生的情况。依斯密表示:“这解释了为何我们会失败”。
沙菲宜进一步主张:“你(依斯密)是否同意我说的,如果1MDB管理层人员按照刘特佐的指示,秘密行事,那么刘特佐可以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下达指示,这将导致管理层人员不知道彼此的行动,以及将会造成的全面影响。”
依斯迈表示同意。
认同1MDB董事会成员
“不会轻易被操纵”
此外,依斯密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受委为1MDB董事会成员的人士,并不是顺从的人士,也不会轻易被操纵。
他也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董事会成员都是独立且具备资格进入董事会的人士。
针对沙菲宜就国会公账会2016年的调查报告结果认为沙鲁尔需对1MDB的弱点与失误负责一事,交叉盘问依斯密,这翻盘问引来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反对。
斯里南指出,针对该报告的有关调查内容,应该是直接盘问沙鲁尔,而不是依斯密。他建议辩方将相关的盘问内容在陈词中才提出。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示沙菲宜缩短后者就有关公账会调查报告,向依斯密进行的盘问。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纳吉1MDB案 | 提问依斯密对Casey Tang背景 控方抨辩方盘问绕圈子
依斯密(陈启基摄) |
(吉隆坡22日讯)控方今日抨击辩方盘问第13名控方证人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的方式,指辩方是在浪费法庭的时间;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也提醒辩方,勿再向证人提问呈堂文件中已有的内容,并指若辩方继续这样盘问下去,那将看不到尽头。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
控方在审讯中多次反对辩方对依斯密的盘问方式,指辩方多次提出依斯密没有立场回答的问题,并重复提出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已回答的问题。
较早前,辩方律师拿督哈里哈兰今早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试图让后者说明1MDB前业务发展执行总监Casey Tang是如何进入登嘉楼投资机构(TIA)。TIA是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为1MDB,并由联邦政府接手。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询问哈里哈兰,上述问题的关联性。
科林劳伦斯也询问哈里哈兰,希望从上述的提问中获取什么?
对此,哈里哈兰表示,辩方要知道,依斯密对Casey Tang的背景是否知情。
他接着交叉盘问依斯密:“你(依斯密)是否知道Casey Tang和沙鲁尔一样,是由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带入TIA。”
依斯密回答不知道,也不知道Casey Tang的委任是否在沙鲁尔受委的数个星期之后。
针对哈里哈兰的盘问方式,科林劳伦斯也说,如果辩方继续这样盘问,那将看不到尽头。
在今日进入午休之前,斯里南再次对哈里哈兰的提问提出反对,后者重复向依斯密提出沙鲁尔此前已回答的问题。
斯里南表示,本身一直都非常有耐心,他只是希望节省法庭的时间,控方看不到辩方的提问的关联性。
“他们(辩方)已经向沙鲁尔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沙鲁尔也已经给出了解释。”
哈里哈兰表示,辩方希望可以从依斯密的供证中取得证明,即沙鲁尔和Casey Tang违反1MDB董事会的授权。
科林劳伦斯表示,辩方对依斯密提出的大部分提问,后者都回答不知道。
法官:勿向证人提问呈堂文件内容
斯里南补充说,辩方向依斯密提出的问题,已经在相关的文件中说明,并建议辩方可以缩短这类型的盘问模式。
科林劳伦斯也提醒辩方,勿再向证人提问呈堂文件中已有的内容。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表示,这是复杂的案件,出现伪造的文件,不是显而易见的案件。
科林劳伦斯表示,他允许提供辩方一些自由度,但辩方的这般盘问方式使到整个审讯似乎是在绕圈子。
纳吉1MDB案 | 证人:未获董事会授权 “沙鲁尔偷开小摩户头”
依斯密于周二为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供证(陈启基摄) |
(吉隆坡22日讯)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表示,根据相关文件,显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违反董事会的授权,在董事会不知情下,在摩根大通开设户头。
此外,依斯密也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沙鲁尔明显不服从董事会的授权。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
他供称,银行户头的转变通常需要董事会决议,尤其是开设银行户头。
他确认,根据相关的文件显示,投给1MDB-PSI联营公司的10亿美元,在国家银行的批准下,只能转移至瑞意银行户头。
“董事会并没授权予沙鲁尔将1MDB-PSI联营公司的银行户头从瑞意银行改去摩根大通。”
他也确认一封志期2009年9月29日由摩根大通发给沙鲁尔的信函,说明了1MDB-PSI联营公司在摩根大通开设户头。
哈里哈兰接着问依斯密:“根据我向你(依斯密)出示的2009年9月18日和9月26日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并没提到更改银行户头一事?”
依斯密回答是的。
他也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上述银行户头的签署人也从原本的沙鲁尔,改为1MDB前业务发展执行总监Casey Tang和沙鲁尔为联合签署人。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控方抨辩方盘问绕圈子
辩方盘问依斯密的方式今日遭到控方抨击,指辩方是在浪费法庭的时间;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也提醒辩方,勿再向证人提问呈堂文件中已有的内容,并指辩方继续这样盘问下去,那将看不到尽头。
控方在审讯中多次反对辩方的盘问方式,指辩方多次提出依斯密没有立场回答的问题,并重复提出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已回答的问题。
辩方律师拿督哈里哈兰今早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试图让后者说明Casey Tang是如何进入登嘉楼投资机构(TIA)。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询问哈里哈兰,上述问题的关联性,科林劳伦斯也询问哈里哈兰,希望从上述的提问中获取什么?
哈里哈兰表示,辩方要知道,依斯密对Casey Tang的背景是否知情。
他接着交叉盘问依斯密:“你(依斯密)是否知道Casey Tang和沙鲁尔一样,是由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带入TIA。”
依斯密回答不知道,也不知道Casey Tang的委任是否在沙鲁尔受委的数个星期之后。
科林劳伦斯说,如果辩方继续这样盘问,那将看不到尽头。
今日进入午休之前,斯里南再次反对哈里哈兰重复向依斯密提出沙鲁尔此前已回答的问题。
斯里南表示,他一直很有耐心,但希望节省法庭的时间,控方看不到辩方的提问的关联性。
法官:勿提问证人呈堂文件内容
他也补充说,辩方向依斯密提出的问题,已经在相关的文件中说明,并建议辩方可以缩短这类型的盘问模式。
科林劳伦斯也提醒辩方,勿再向证人提问呈堂文件中已有的内容。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表示,这是复杂的案件,出现伪造的文件,不是显而易见的案件。
科林劳伦斯表示,他允许提供辩方一些自由度,但辩方的盘问方式使到整个审讯似乎是在绕圈子。
一马公司案 | 依斯密:就商业投资计划 “顾问团主席无权提建议”
纳吉周三抵达吉隆坡法庭面审。(马新社图) |
第13名证人:1MDB前董事会成员
(吉隆坡23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认同辩方主张,即根据1MDB公司章程,公司所进行的商业投资计划,董事会应寻求1MDB顾问团的意见,而不是向时任顾问团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意见。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本案第13名证人依斯密继续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
他同意沙菲宜的说法,根据公司章程第93条文,顾问团主席没有权力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指董事会不曾寻求顾问团建议
依斯密供称,在他出任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期间,董事会不曾就任何商业投资计划,寻求顾问团的建议。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属于证人的意见证词;沙菲宜则反驳说,证人是根据公司章程供证,并非意见证词。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批准沙菲宜继续盘问证人,因为这是辩方的抗辩。
沙菲宜继续盘问证人,在证人在担任1MDB董事会成员期间,董事会是否有就商业投资计划,寻求顾问团的建议,证人表示没有。
依斯密也供称,董事会议决管理层应就有关延续Murabaha贷款以提供资金给联营公司以及购买GDF Suez公司股份一事,向顾问团主席纳吉寻求意见,才决定是否投资有关计划。
GDF Suez是一家在巴黎、布鲁塞尔和卢森堡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涉及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的活动,是世界上最大的独立发电厂(IPP)之一。
1MDB案 | 依斯密:咨询商业投资计划 认同应找顾问团 非仅纳吉
第13名证人:1MDB前董事会成员(黄玲玲摄) |
(吉隆坡23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认同辩方主张,即根据1MDB公司章程,公司所进行的商业投资计划,董事会应寻求1MDB顾问团的意见,而不是向时任顾问团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意见。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本案第13名证人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
他同意沙菲宜的说法,根据公司章程第93条文,顾问团主席是没有权力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是属于证人的意见证词,沙菲宜则反驳称证人是根据公司章程供证,并非意见证词。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批准沙菲宜继续盘问证人,因为这是辩方的抗辩。
指任期内顾问团没被要求开会
沙菲宜问依斯密,在担任1MDB董事会成员期间,是否听闻管理层或董事会要求顾问团召开会议,以取得投资计划的建议;依斯密表示没有。
沙菲宜盘问,公司章程第93条文创立了顾问团,但管理层与董事会并没有召集顾问团会议,向顾问团寻求建议?依斯密答,从来没有。
沙菲宜续问,直到今天,顾问团也不曾发生什么事情吗?依斯密答,在他作为1MDB董事会成员期间,顾问团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依斯密供称,顾问团的成员由顾问团主席委任,成员除了纳吉以外,也包括路易威登(LV)老板贝尔纳阿尔诺在内的数名知名人物。
沙菲宜是针对书面证词第115和第118段盘问依斯密。依斯密供称,董事会议决管理层应就有关延续Murabaha贷款以提供资金给联营公司以及购买GDF Suez公司股份一事寻求纳吉的意见,才决定是否投资有关计划。
GDF Suez是一家在巴黎、布鲁塞尔和卢森堡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涉及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的活动,是世界上最大的独立发电厂(IPP)之一。
控方要求辩方别问重复问题
另外,在今日审讯结束前,科林劳伦斯询问沙菲宜还需要盘问证人多长时间。沙菲宜表示,估计还有2天的时间可以结束对依斯密的盘问。
控方再次提醒辩方不要重复向依斯密提问相同的问题,有关问题辩方此前已盘问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说,他对辩方的提问方式感到焦虑,因为控方名单上还有其他证人。
法官:辩方可简要提问
科林劳伦斯说,他对辩方盘问证人的方式表示理解,并没有剥削辩方盘问证人的权利,但他相信辩方肯定有其他方式缩短盘问的过程。
他建议,与其一字不漏阅读文件,不如向证人简略有关文件内容,询问证人是否有看到有关文件内容,而无需询问他是否认同。
沙菲宜说,辩方需要在每一名证人面前摊开所有证据,尤其是复杂的文件,而辩方不会重复盘问相同的问题,浪费法庭的时间。
第13名控方证人1MDB前董事会成员依斯密。
纳吉1MDB案 | 依斯密:逾21亿汇Aabar冒牌公司 “1MDB董事会不知情”
纳吉周四为他被控涉及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到吉隆坡法庭面审时, 支持者趋近向他问好。(谭湘贤摄) |
(吉隆坡24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供称,董事会对1MDB能源公司(1MEL)于2012年5月22日汇出近5亿7700万美元(约21亿3858万令吉)给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公司一事并不知情。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本案第13名证人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接受辩方律师拿督哈里哈兰的交叉盘问。
哈里哈兰针对1MDB能源公司向BVI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汇出一笔约5亿7700万美元一事盘问依斯密。
哈里哈兰问依斯密,是否同意这笔5亿7700万美元的资金,是在没有获得董事会的批准下,转移到错误的实体公司?
依斯密答说,董事会甚至不知道这笔款项。他也不知晓1MDB管理层是否为了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利益而支付这笔款项。
根据呈堂文件,指示上述汇款的文件是由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和1MDB时任副首席财务员Terence Geh所签署,以将5亿7694万3490美元汇给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沙鲁尔:没察觉是冒牌公司
在这之前,沙鲁尔在供证时核实,1MDB能源公司在香港安勤私人银行的账户于2012年5月22日接获9亿750万美元的资金,并在同一天汇出5亿7694万3490美元;这9亿750万美元是收购Tanjong Energy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EHSB)发出的债券资金的一部分,5亿7694万3490美元的汇款则汇入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在瑞士瑞意银行的户头。
沙鲁尔表示,他在涉及Aabar的1MDB丑闻爆发后,才发现Aabar有真假公司,两者的差异是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称多了“有限公司”(Limited)。
他指冒牌Aabar公司甚至利用真实Aabar公司位于阿布扎比的真地址,因此他没有察觉合约涉及单位是冒牌Aabar公司即Aabar BVI。
0 Comment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