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五十六章 :2 1MDB案 2022
控方申请阿鲁尔甘达转证人审讯 再展延至14日
(吉隆坡3日讯)控方申请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转为窜改1MDB审计报告案污点证人的聆讯一波三折,由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确诊冠病,再度展延至本月14日。
阿鲁尔甘达 |
《马新社》报导,纳吉的另一名律师旺艾祖丁说,沙菲宜于周二获得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报告呈阳性反应,因此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腾空今日的聆讯。
旺艾祖丁在庭外对记者说:“法官希望尽快聆审该申请,因此另行择日,即6月14日。”
本案最先订于周一聆审,但由于沙菲宜身体不适而展延至今日,不料又因沙菲宜确诊染疫再度被迫展延。
控方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3条文,申请传召阿鲁尔甘达为指证纳吉的控方证人。
该条文阐明,在两人或多人被指控抵触同一法律条文罪行的情况下,如果检察官提出书面申请,法庭可要求其中一人或多人作为控方证人供证。
5月20日,首席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阿鲁尔甘达可能掌握与纳吉交易有关的资料,这将影响起诉该名前财长的结果。
控方申请阿鲁尔甘达转证人审讯 再展延至14日
阿鲁尔甘达 |
(吉隆坡3日讯)控方申请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转为窜改1MDB审计报告案污点证人的聆讯一波三折,由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确诊冠病,再度展延至本月14日。
《马新社》报导,纳吉的另一名律师旺艾祖丁说,沙菲宜于周二获得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报告呈阳性反应,因此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腾空今日的聆讯。
旺艾祖丁在庭外对记者说:“法官希望尽快聆审该申请,因此另行择日,即6月14日。”
本案最先订于周一聆审,但由于沙菲宜身体不适而展延至今日,不料又因沙菲宜确诊染疫再度被迫展延。
控方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3条文,申请传召阿鲁尔甘达为指证纳吉的控方证人。
该条文阐明,在两人或多人被指控抵触同一法律条文罪行的情况下,如果检察官提出书面申请,法庭可要求其中一人或多人作为控方证人供证。
5月20日,首席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阿鲁尔甘达可能掌握与纳吉交易有关的资料,这将影响起诉该名前财长的结果。
1MDB案 | “曾劝勿与PetroSaudi合作” 阿末胡斯尼:纳吉拒接纳
第20名证人:前第二财政部长
阿末胡斯尼 |
(吉隆坡7日讯)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表示,他曾于2009年末劝告当时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石油领域缺乏经验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不应该和PetroSaudi公司合作,但是纳吉没有接纳。
“当时2009年末我在首相办公室会见纳吉,告诉对方1MDB不应该与PetroSaudi进行投资合作,因为该公司还在勘探石油阶段……如果最终没发现石油,那么投资就会触礁(hangus)。”
指1MDB没石油领域经验
“我也说1MDB在该(石油)领域没有经验,应该交给国油公司(去经营),但是首相(纳吉)给我的回答是,胡斯尼,我不要你参与及干预关于1MDB。”
阿末胡斯尼今日在高庭针对1MDB案件作为第20名证人供证时说:“当首相这么对我说,我就没在多言。”
他说,根据2009年5月21日财政部秘书长给第二财长的备忘录,说明内阁已经批准让登嘉楼投资机构(1MDB前身)获得政府担保,借贷50亿令吉。
他指出,借贷单位为登嘉楼投资机构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担保方式,发出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据票(IMTN),首次发行期限为30年。
1MDB案 | 莫哈末西迪:月薪3万 “受委期间 顾问团没开会”
莫哈末西迪哈山 |
(吉隆坡7日讯)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西迪哈山相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认为他担任政府首席秘书的薪金过低才会委任他担任一马发展公司(1MDB)顾问团成员,月薪是3万令吉。
纳吉指任首席秘书薪金低
他也透露,在担任顾问团成员期间,1MDB顾问团不曾召开会议,也不曾有任何1MDB代表向他汇报关于1MDB进行的运作及投资事项。
他证实,在担任政府首席秘书期间,从2010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退休,每月领取1MDB发出的3万令吉“顾问费”,当他退休后,1MDB也从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每月继续发出1万令吉“顾问费”给他。
莫哈末西迪(71岁)今日作为1MDB案件的第19名证人在高庭上为1MDB案供证时这么表示。
他说:“拿督斯里纳吉担任首相期间,曾询问我作为政府首席秘书的薪金,他觉得我的薪金有点低。”
“因此我认为,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委任我,只是要增加我的收入,而纳吉认为我作为政府首席秘书的薪金不匹配。”
不曾汇报运作投资事项
“我是通过媒体,如报章及网络媒体了解到关于1MDB的课题。我所知道1MDB发生的课题是关于滥用资金。我也透过报章知道有本地机构,如反贪污委员会有针对1MDB展开调查。”
“但是我不曾通过汇报或被告知关于1MDB调查的进展或详情。”
“纳吉也不曾告诉我关于1MDB发生的任何课题,即便我被委任为1MDB顾问团的其中一员。”
“我也不曾询问纳吉,为何我担任1MDB顾问团成员期间,1MDB顾问团会议不曾召开,也不曾有任何1MDB代表向我汇报关于1MDB进行的运作及投资事项。”
纳吉1MDB案 | 法蒂哈:1MDB指示汇款1.1亿美元 “款项接收者非PSI”
纳吉(陈启基摄) |
第22名控方证人:德意志银行(马)全球市场运营部副主任助理
(吉隆坡9日讯)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全球市场运营部副主任助理法蒂哈表示,该银行当年收到一马公司(1MDB)的指示信函,以处理汇给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PSI)的1亿100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1MDB在信函中指定的款项接收者名字并不是PSI,而是户头号码为11116073.2000的银行户头。
属刘特佐Good Star公司户头
根据此案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在2019年的供词,上述银行户头是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持有的Good Star公司,在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的户头。
沙鲁尔也确认曾签署志期2011年5月16日的文件,有关1MDB董事会同意进一步注资3亿3000万美元在1MDB-PSI联营公司,而这笔资金分成4次交易汇入Good Star,其中一笔就是上述的1亿1000万美元。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法蒂哈是此案第22名控方证人。
她在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确认一封志期2011年5月27日,由1MDB发给德意志银行的信函,是有关1MDB给该银行的汇款指示,以将1亿1000万美元汇入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的11116073.2000银行户头。
她说,在德意志银行收到这封信函后,处理外汇或货币市场的单位开始处理1亿100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
1MDB案 | 月领3万顾问费不曾开会 多方促设特别庭查西迪
莫哈末西迪哈山(陈启基摄) |
日前,莫哈末西迪哈山作为1MDB案件证人在高庭上供证时透露,他在担任政府首席秘书期间,每月领取1MDB发出的3万令吉“顾问费”。但他在担任顾问团成员期间,1MDB顾问团不曾召开会议,也不曾有任何1MDB代表向他汇报关于1MDB进行的运作及投资事项。
(居銮9日讯)柔佛州行动党副主席谢奥玛呼吁所有国会议员在国会发声,要求当局设立特别仲裁庭来调查前政府首席秘书莫哈末西迪获委为1MDB顾问一事。
谢奥玛发表文告评论莫哈末西迪承认获委为1MDB顾问,并在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23日期间,获得每个月3万令吉的顾问费,退休后至2015年6月为止每个月获得1万令吉,并承认他身为顾问却在该公司的运作上完全不知情。
曾是国家首席秘书
谢奥玛质疑,身为有经验的国家首席秘书,并且在公共事务上有广泛的经验,是否意识到自己作为公务员接受这个委任和付款是错误的?
“他甚至还承认,1MDB是使用政府资金设立的,而这些资金来自人民的口袋,却是为了资助政党。”
他认为这延伸了一个新的问题,为何一名首席秘书得知此事违反了政府的伦理道德,却依然保持缄默。
“如果国阵在14届大选后依然执政,这群人会依然享受不道德的收入来源。”
因此,他呼吁国会议员在国会发声,要求当局设立特别仲裁庭来调查这起事件,若证明属实则必须采取纪律行动,以维护马来西亚公务员的形象。
谢奥玛认为,就算莫哈末西迪肯退还这笔钱,也无法洗清被严重玷污的公务员和政府机构的好名声,只有设立仲裁庭对这些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和指控,才有可能恢复全国公务员的尊严。
2证人确认户头属纳吉
莎玛(黄志汉摄) |
莎玛供称,在2014年10月21日,575万英镑被兑换成3003万2250令吉(以下所有的兑换皆根据当时的汇率),汇入名为Amprivate Banking-1MY,户头号为2112022011880的户头。
(槟城11日讯)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劝告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西迪哈山,归还当年受委为一马公司顾问团成员领取的每月3万令吉津贴,因为这笔钱违反伊斯兰教义。
《阳光日报》引述旺沙林的谈话,指伊斯兰教义禁止穆斯林收取与投入的劳动工作不相称的酬劳,因此很明显的这笔津贴是莫哈末西迪哈山禁止领取的。
“如果这笔津贴已无法还回政府,那么可以通过其他管道转用在有益民众的用途,例如用在扶贫计划。”
莫哈末西迪哈山日前在作为1MDB案件证供证时透露,他在担任政府首席秘书期间,每月领取1MDB发出的3万令吉“顾问费”,但他在担任顾问团成员期间,顾问团不曾召开会议。
他进一步指他是从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23日担任1MDB顾问团成员,过后合约延长至2015年6月,但延长合约后每月领取的津贴减至1万令吉。
另一方面,法律团体ProGuam主席诺拉兹米指莫哈末西迪哈山,有道德义务归还这笔津贴。
“在法律上他没此义务,但道德上他应这么做。”
1MDB案审讯 | 罗斯丽扎:受指示兑换4900万 不知是纳吉账户
纳吉(中)于周二为其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面审。(黄玲玲摄) |
第25控方证人:大马银行高级经理
(吉隆坡14日讯)大马银行外汇销售部高级经理罗斯丽扎供称,该部当年接获大马银行时任公关经理Joanna Yu的指示,为账户名称为“Amprivate Banking – MR ”以及“Amprivate Banking-1MY”的客户进行涉及逾4900万令吉的货币兑换交易时,她并不知道Joanna Yu在这货币兑换的事宜上,是否有获得该账户持有人的指示。
罗斯丽扎表示,她当年并不知道上述账户的持有人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而是在此案调查后,才得知此事。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罗斯丽扎是此案第25名控方证人。
她在主控官纳迪亚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确认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该部处理的货币兑换交易涉及的数额逾4900万令吉,分成6次交易进行。
她说,外汇销售的工作范围之一是管理外汇和衍生产品。她当时的上司是Yap Wai Keat,当后者在2014年离职后,她接下了对方所管理的所有账户,包括纳吉持有的上述账户。
指按照Joanna Yu指示
她供称,她当时接获来自Joanna Yu的指示,以将英镑兑换成令吉,而后者事前已获得客户(纳吉)的同意和确认。
她指出,MUREX系统将按照兑换合约以及所同意的兑换率进行货币兑换。
1MDB案 | 茜蒂:财长机构章程不同 “仅1MDB纳吉直接涉入”
纳吉(林明辉摄) |
茜蒂莎乌雅是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第26名控方证人。(林明辉摄)
茜蒂莎乌雅 |
第25控方证人:大马银行高级经理
(吉隆坡14日讯)大马银行外汇销售部高级经理罗斯丽扎供称,该部当年接获大马银行时任公关经理Joanna Yu的指示,为账户名称为“Amprivate Banking – MR ”以及“Amprivate Banking-1MY”的客户进行涉及逾4900万令吉的货币兑换交易时,她并不知道Joanna Yu在这货币兑换的事宜上,是否有获得该账户持有人的指示。
罗斯丽扎表示,她当年并不知道上述账户的持有人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而是在此案调查后,才得知此事。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罗斯丽扎是此案第25名控方证人。
她在主控官纳迪亚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确认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该部处理的货币兑换交易涉及的数额逾4900万令吉,分成6次交易进行。
她说,外汇销售的工作范围之一是管理外汇和衍生产品。她当时的上司是Yap Wai Keat,当后者在2014年离职后,她接下了对方所管理的所有账户,包括纳吉持有的上述账户。
指按照Joanna Yu指示
她供称,她当时接获来自Joanna Yu的指示,以将英镑兑换成令吉,而后者事前已获得客户(纳吉)的同意和确认。
她指出,MUREX系统将按照兑换合约以及所同意的兑换率进行货币兑换。
“然后我的部门会联络汇款部门,以告知合同号以及货币汇率。”
“针对这笔汇款,Joanna Yu收到客户(纳吉)的指示后,我的部门将按照 Joanna Yu给我的指示,兑换该笔款项。”
然而,罗斯丽扎在接受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后者的主张,即她并不知道Joanna Yu是否有就上述的货币兑换交易与该名客户(纳吉)沟通。
她也同意旺艾祖丁的主张,即当时她不知道上述账户的持有人是谁,因为该银行有限制访问私人客户身分的政策。
她在接受纳迪亚的复问时指出,从2014年6月至今,她并没接获有关上述账户遭滥用的投报。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纳吉控1MDB洗黑钱滥权案 | 薇达妮证实2011至2013年 “6.7亿美元汇纳吉户头”
纳吉于周四为其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面审。 他在步入吉隆坡法庭大厦之前戴上口罩。(黄志汉摄) |
第29控方证人:SWIFT单位经理
薇达妮 |
(吉隆坡16日讯)大马银行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单位经理薇达妮证实,在2011年2月24日至2013年3月22日期间,有6亿6999万9976美元汇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名为AmPrivate Banking-MR的户头,户头号码为2112022009694。
薇达妮今日以第29名控方证人的身分为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供证时,确认多份汇款交易的相关文件。
沙地王子2度汇1000万美元
她在宣读书面证词时确认志期2011年2月24日的SWIFT文件,有关沙地王子法依沙通过RIYAD银行,转移1000万美元至大马银行位于纽约的代理银行摩根大通。
她说,在扣除23美元的银行收费后,该笔款项接着汇入名为AmPrivate Banking-MR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户头号码为2112022009694。
她进一步确认志期2011年6月14日的SWIFT文件,有关法依沙通过同样的方式,转移另一笔1000万美元。
她指出,在扣除30美元的银行收费后,该笔款项被汇入名为AmPrivate Banking-MR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户头号码为2112022009694。
1MDB案审讯 | 薇达妮:2014年6至12月 945万英镑汇纳吉账户
第29控方证人:SWIFT单位经理
薇达妮 |
(吉隆坡20日讯)第29名控方证人大马银行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单位经理薇达妮证实,在2014年6至12月期间,有945万6021.92英镑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名为AmPrivate Banking- 1MY的户头,户头号码为 2112022011880。
她在宣读书面证词时确认志期2014年6月19日的SWIFT汇款文件,有关Blackrock Commodities(Global)Limited通过新加坡的DBS Bank Ltd,将75万英镑转移至上述户头。
其中一笔资金户头号码错误
她说,由于当时户头号码出现错误,因此这笔资金是在2014年6月23日才成功汇至上述户头。
她接着确认志期2014年10月19日的SWIFT汇款文件,有关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通过巴巴多斯的指示单位Amicorp Bank And Trust Ltd,将575万英镑转移至大马银行位于伦敦的代理银行渣打银行。
“这笔款项随后汇入名为AmPrivate Banking- 1MY的户头,户头号为2112022011880 。”
她进一步确认多份SWIFT汇款文件,有关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通过上述同样的方式,将不同数额的资金转移至上述户头。
这些分别是志期2014年11月24日(转移69万4343.62英镑)、志期2014年11月24日(转移2216.01英镑)、志期2014年12月5日(转移99万5000英镑)、志期2014年12月18日(转移126万4462.29英镑)的SWIFT汇款文件。
1MDB案 | 财部前副秘书长:前首相当背后靠山 “1MDB管理层只向纳吉汇报”
第26名控方证人:财部前副秘书长茜蒂莎乌雅
茜蒂莎乌雅(蔡添华摄) |
(吉隆坡20日讯)财政部前副秘书长拿督茜蒂莎乌雅供称,一马公司(1MDB)管理层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背后当靠山,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曾表示,1MDB管理层只是向首相汇报。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茜蒂莎乌雅是第26名控方证人。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就茜蒂莎乌雅的书面证词第24段内容,交叉盘问后者。
该证词的内容是有关1MDB公司章程第117条款。沙鲁尔在2019年10月17日出庭时供称,1MDB公司章程在刘特佐指示下加入第117条款取代第9A条款。该条款阐明,委任或革除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必须事先获得首相的书面批准。此外,任何涉及国家利益的金融及公司投资事项必须由首相决定。这项修改于2009年8月11日落实。
茜蒂莎乌雅此前供称,根据1989年财政部长机构法令,该机构属下的公司章程准备工作应涉及财政部,然而,1MDB公司章程的修改并未向财政部长机构提及。茜蒂莎乌雅是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财政部长机构副秘书。
她今日接受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确认上述供词。
对此,沙菲宜指出,财政部长机构治理政府相关公司,是一个强大的机构。
1MDB案证人:纳吉个人账户获汇入6100万美元及946万英镑
(吉隆坡20日讯)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曾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大马银行(AmBank)个人账户汇款6100万美元和946万英镑。
当时任职大马银行实时电子资金和证券系统 (RENTAS) 部门经理的韦达尼表示,上述巨额款项汇入纳吉的两个大马银行伊斯兰(AmIslamic)账户,账户尾号为694,代号为 AmPrivate Banking–MR的账户 ,以及账户尾号为880 AmPrivate Banking-1MY的账户。
韦达尼作为一马公司(1MDB)案的第29名控方证人指出,从2013年到2014年,纳吉的AmIslamic银行账户有7次国外转账存款的交易记录。
证人在供证时说,Tanore Finance Corp 在2013年3月25日将6100万美元的资金汇入纳吉的账户,账户尾号为694,代号为AmPrivate Banking-MR。
Tanore之前被认定为从 一马发展公司(1MDB) 中获得非法资金的公司。
她提到,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imited在2014年6月23日,将75万英镑汇入纳吉的另一个账户,账户尾号为880,代号为AmPrivate Banking-1MY。
她也说,上述同一个账户从 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巴巴多斯)的5次汇款收到资金,即575万英镑(2014 年 10 月 19 日); 69万4343.62 英镑和 2216.01英镑(2014 年 11 月 24 日);99万5000英镑(2014 年 12 月 5 日)和 126万英镑(2014 年 12 月 18 日)。
根据此前报导,美国司法部将 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和 Blackrock 认定为空壳公司,由刘特佐的伙伴陈金隆拥有和控制。
上周四,韦达尼告诉法庭,纳吉的个人 Ambank 账户中收到了6.7 亿美元的资金,分别来自个人和几家公司的外国汇款。
她说,从2011年到2013 年,上述6.7亿令吉分别通过5次交易汇入纳吉的 AmIslamic 银行账户,账户尾号为694,代号为 AmPrivate Banking - MR。
另一方面,韦达尼今日在回答纳吉的代表律师万艾祖丁的盘问时,大马银行是否对涉及巨额资金的交易有任何疑问,韦达尼说:“没有”。
证人解释,她的单位没有就这笔交易作出投报,因为它是由 Ambank 的另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她说,自己不确定大马国家银行(BNM)是否对此发出任何警告并要求做出解释。
纳吉在1MDB案件面对4项滥用职务,从一马发展公司资金中取得23亿令吉贿赂的指控,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钱指控。
审讯明日将会继续进行,承审法官是拿督科林劳伦斯。
2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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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审讯 | 何烨婉:因纳吉要发与PSI联营声明 Casey Tang施压转账10亿美元
何烨婉是此案的第30名控方证人。(黄安健摄) |
第30控方证人:德意志银行(马)前董事经理
(吉隆坡21日讯)德意志银行(马)前董事经理(全球市场企业销售负责人)何烨婉(译音,JACQUELINE HO YEK WAN)供称,一马公司(1MDB)时任执行董事Casey Tang当年曾持续向该银行施压,以加速将注资在1MDB与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imited(PSI)联营项目的10亿美元,分别转入两个不同的银行户头,因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针对1MDB与PSI的联营项目,发表新闻声明。
指示汇入2户头
她指出,德意志银行是在2009年9月30日接获1MDB的汇款指示,以将上述10亿美元分成两笔交易,即3亿美元转入摩根大通及7亿美元转入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RBS Coutts)户头号为11116073的户头。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何烨婉是此案第30名控方证人。
此前,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供称,上述的7亿美元转入RBS Coutts的11116073户头,也就是Good Star公司的户头。
他说,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告诉他,Good Star公司是PSI的子公司。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曾在开案陈词时说,Good Star公司是于2009年5月18日在非洲塞舌尔群岛注册,这家公司由刘特佐所拥有和控制。
51岁的何烨婉今日在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确认志期2009年9月30日的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文件,有关德意志银行向RBS Coutts户头号为11116073的户头转入了7亿美元。
第29控方证人:SWIFT单位经理
薇达妮 |
(吉隆坡20日讯)第29名控方证人大马银行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单位经理薇达妮证实,在2014年6至12月期间,有945万6021.92英镑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名为AmPrivate Banking- 1MY的户头,户头号码为 2112022011880。
她在宣读书面证词时确认志期2014年6月19日的SWIFT汇款文件,有关Blackrock Commodities(Global)Limited通过新加坡的DBS Bank Ltd,将75万英镑转移至上述户头。
其中一笔资金户头号码错误
她说,由于当时户头号码出现错误,因此这笔资金是在2014年6月23日才成功汇至上述户头。
她接着确认志期2014年10月19日的SWIFT汇款文件,有关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通过巴巴多斯的指示单位Amicorp Bank And Trust Ltd,将575万英镑转移至大马银行位于伦敦的代理银行渣打银行。
“这笔款项随后汇入名为AmPrivate Banking- 1MY的户头,户头号为2112022011880 。”
她进一步确认多份SWIFT汇款文件,有关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通过上述同样的方式,将不同数额的资金转移至上述户头。
这些分别是志期2014年11月24日(转移69万4343.62英镑)、志期2014年11月24日(转移2216.01英镑)、志期2014年12月5日(转移99万5000英镑)、志期2014年12月18日(转移126万4462.29英镑)的SWIFT汇款文件。
此外,薇达妮也确认志期2013年3月25日的SWIFT汇款文件,有关Tanore
Finance Corp通过新加坡的UEBESGSG-Falcon Private Bank Limited,将6100万美元转移至大马伊斯兰银行位于纽约的代理银行富国银行。
“在扣除12美元的银行收费后,6099万9988美元被汇入名为AmPrivate Banking-MR的户头,户头号为2112022009694。”
她此前在6月16日出庭供证时,证实在2011年2月24日至2013年3月22日期间,有6亿6999万9976美元汇入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名为AmPrivate Banking-MR的户头,户头号码为2112022009694。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1MDB案审讯 | 胡斯尼:没依财部标准SOP 1MDB及SRC信函直发纳吉
阿末胡斯尼(黄志汉摄) |
(吉隆坡22日讯)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供称,一马公司(1MDB)和SRC国际公司向财政部发出的任何信函和文件,并没有像财政部长机构属下其他公司般遵循标准作业程序,而1MDB发出的信函和文件,一般上都是直接致函(时任)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
第30控方证人:德意志银行(马)前董事经理
(吉隆坡21日讯)德意志银行(马)前董事经理(全球市场企业销售负责人)何烨婉(译音,JACQUELINE HO YEK WAN)供称,一马公司(1MDB)时任执行董事Casey Tang当年曾持续向该银行施压,以加速将注资在1MDB与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imited(PSI)联营项目的10亿美元,分别转入两个不同的银行户头,因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针对1MDB与PSI的联营项目,发表新闻声明。
何烨婉是此案的第30名控方证人。(黄安健摄) |
指示汇入2户头
她指出,德意志银行是在2009年9月30日接获1MDB的汇款指示,以将上述10亿美元分成两笔交易,即3亿美元转入摩根大通及7亿美元转入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RBS Coutts)户头号为11116073的户头。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何烨婉是此案第30名控方证人。
沙鲁尔 |
此前,第9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供称,上述的7亿美元转入RBS Coutts的11116073户头,也就是Good Star公司的户头。
他说,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告诉他,Good Star公司是PSI的子公司。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曾在开案陈词时说,Good Star公司是于2009年5月18日在非洲塞舌尔群岛注册,这家公司由刘特佐所拥有和控制。
51岁的何烨婉今日在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确认志期2009年9月30日的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文件,有关德意志银行向RBS Coutts户头号为11116073的户头转入了7亿美元。
出示国行批准信
Casey Tang
她供称,在通知Casey Tang有关德意志银行需要获得国家银行的修订批准才能处理资金转移后,Casey Tang来到德意志银行办公室,出示国行的信,确认该笔资金将转入两个不同的户头,即摩根大通和RBS Coutts。
她说,另外,德意志银行时任首席执行员Raymond Yeoh Chen Seong(Raymond)与国行的万哈妮莎交谈,以确认国行就该笔资金转移至1MDB-PSI联营公司以及PSI,是不存在问题的。
“她(万哈妮莎)告诉Raymond,这是1MDB的商业决定。实质上,我们了解到,国行不反对将3亿美元转入1MDB-PSI联营公司在摩根大通的户头,以及将7亿美元转入PSI在RBS Coutts的户头,以及从国行的外汇管制条规来看,没有问题。”
“Casey Tang指是政府对政府交易”
何烨婉接着说,Casey Tang要求该银行尽快执行上述的资金转移,并告诉她,这样做很重要,因为这是政府对政府的交易。
她说,Casey Tang之后再次继续向德意志银行施压以加快汇款过程,因为时任首相纳吉希望就1MDB与PSI的联营项目,发表新闻声明。
“因此,我们被敦促加速向上述两个户头汇款10亿美元。
“尽管德意志银行的运营主管已确认SWIFT的条规并没要求需要在SWIFT汇款指示中提及收款人的名字,我告诉Casey和沙鲁尔,如果没有提及收款人的名字,收款银行很可能会拒绝转账。”
她说,Casey Tang表示,1MDB将承担资金转账被收款银行拒绝的风险。
RBS Coutts要求揭露收款人名字
此外,何烨婉在接受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交叉盘问时指出,Casey Tang当时在向德意志银行施压,以加速资金转移时,甚至给出了具体的时间,即必须在纳吉发表新闻声明之前,也就是当天(2009年9月30日)下午4点之前完成资金转移。
她说,上述的10亿美元于当天下午3时许,汇入上述提及的两个银行户头。
她表示,根据新闻报道显示,有关的新闻声明是在当天下午4时左右进行。
她指出,事后看来,她如今知道这笔10亿美元的交易是出自于欺诈目的。
此外,何烨婉供称,在2009年10月2日,也就是德意志银行在转移上述资金的2天后,德意志银行收到了来自RBS Coutts的电邮。
“RBS Coutts在电邮中要求揭露11116073户头的收款人名字。”
她说,随后,来自德意志银行运营部的巴卡斯葛比发了一封电邮,提醒她留意RBS Coutts提出的要求。
“然后,我致电给沙鲁尔和Casey Tang,并通过电邮通知他们RBS Coutts提出的要求,并寻求他们批准,以让德意志银行将户头号11116073的持有人透露给RBS Coutts。”
她指出,沙鲁尔回复指上述户头收款人名字是Good Star公司。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纳吉才是1MDB决策者
阿末胡斯尼 |
阿末胡斯尼是一马发展公司案第20名检方证人,他指出,本身不是1MDB的决策者,纳吉才是。
他说,当时他曾对与沙地国际石油公司(PSI)进行合资项目存有疑虑,但纳吉依然决定继续该项目,从这点就能明显看出该公司的决策者是纳吉。
“在2009年,我告诉纳吉,不应该在没有展开可行性研究的状况下成立1MDB,但他说他会继续(成立1MDB),并告诉我不要把此事放在心上。”
“在与沙地国际石油公司的合资项目上,我告诉他当时并没有油井,而没有石油,将会让该公司失去投资。”
“而且,当时1MDB并没有探勘石油的经验和记录,应该把它(合资项目)交给国油(Petronas)。”
“但是,他告诉我不要再干涉此事。这表明他拥有决策权,因为当中没有讨论的空间。”
他在接受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盘问时如是说。
哥巴斯里南:1MDB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克沙烈曾将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描述为罪犯。你知道沙鲁听从谁的指示吗?
阿末胡斯尼:纳吉。
哥巴斯里南:纳吉,你是指被告吗?
阿末胡斯尼:是的。
哥巴斯里南:昨天在交叉盘问时,你被询及国油课题,指首相完全垄断了该业务。国油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阿末胡斯尼:它(国油)在石油上的交易不仅是国内,还有石油业中的国际投资。
哥巴斯里南:1MDB与自然资源有关吗?
阿末胡斯尼:没有。
23/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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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 | 阿末胡斯尼:拥决策权 “纳吉要我别干预1MDB”
阿末胡斯尼 |
(八打灵再也23日讯)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区国会议员林吉祥指出,如果1980年代初的政府采纳土著金融丑闻调查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今天或许就不会出现“最恶劣盗贼统治”之下涉及数10亿美元的一马发展公司丑闻。
他今日发文告说,当时的土著金融丑闻调查委员会是以丹斯里阿末诺丁为首,成员包括著名律师徐文寿和南利依布拉欣。
他表示,该委会当时已鉴定多名高层及和商人陈松青的“联合计划”,并在1979年房地产好景开始期间,利用土著银行的资金在香港赚钱。
“可是,巫统高层政治人物是否参与其中?正当土著金融丑闻调查委员会建议进一步调查,我提出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土著金融丑闻的诉求也被置之不理。”
土著金融丑闻没水落石出
他表示,尽管土著金融丑闻调查委员会“打开了一扇大窗户,讲解土著金融丑闻”,但土著金融丑闻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
他说,土著金融调查委员会的3名成员,最终也没有成为马来西亚人的榜样。
文告指出,律师徐文寿在其回忆录《马来西亚我的家园——路在何方》中叙述,自己曾告诉合伙人准备辞职,以免他们承担他成为土著金融调查委员会成员的后果,惟他的合伙人一直支持他。
“徐文寿对诚信和做正确的事的承诺——‘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我的家人、我的公司、我的同事和我的国家’是显而易见的。”
他表示,如今越来越多马来西亚人频频提问,为何我国没有成为世界一流大国,反而是迷失了超过半个世纪,甚至输给了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和越南,而未来有可能输给更多国家,如中国、印度、印尼和菲律宾。
他反问,人民是否可以制止上述趋势,并回归到大马宪法和国家原则中同意的建国原则,即君主立宪、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法治、善政、公共廉正、尊重人权、伊斯兰教作为官方宗教及其他宗教的信仰自由,以建立多元种族、语言、宗教和文化的国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