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五十八章 : 纳吉上诉失败 即起入狱12年!
卡立沙末:纳吉拖延策略受阻后 支持者开始造谣质疑司法诚信
(八打灵再也18日讯)诚信党宣传主任卡立沙末表示,随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交新证据和展延审讯的申请接连被联邦法院驳回后,其支持开始大作文章,口口声声说纳吉没有得到公平审讯。
他说,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在对我国法庭和司法展开一场有预谋的攻击。
他指出,支持者要声援纳吉是一回事,但是造谣去攻击司法,将毁了大马。
他表示,国阵和巫统为了政治利益而这么做,实在让人失望。
他今日在希盟媒体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说,这些人应该尊重法庭的判决和司法制度,不要恶意扭曲资讯。“这些人不配做我国的领袖。”
他希望,人民不要被这些言论和闹剧所误导。
他强调,如果要向法庭提呈新证据需要符合特定条件,而法官都是根据程序做出驳回申请的判决。
他认为,纳吉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更换律师团队等等,目的都是为了拖延审讯。
罗斯玛中午现身法院 与子女一同力挺纳吉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于下午1时左右抵达布城司法宫,与纳吉及子女共进午餐。
SRC国际公司资金挪用案审讯休庭至下午2时30分,根据现场目击,罗斯玛、纳吉、儿子季平、女儿诺雅娜,以及一众随从走向法庭餐厅。
季平和诺雅娜是在上午9时20分抵达法庭,以行动支持父亲纳吉。
SRC案终极上诉今早在联邦法院正式开审,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郑宝德在联邦法院驳回展延审讯的申请后,要求退出此案。
不过,以东姑麦慕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经过近2小时的讨论后,驳回了郑宝德的申请。
她在裁决时指出,郑宝德并未给出充足的理由以退出本案,因此联邦法院五司决定拒绝其申请。
她也表示,联邦法院会给予郑宝德一些时间准备陈词。
东姑麦慕随即指示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开始就SRC案终极上诉进行陈词。 |
18/8/2022
罗斯玛现身声援 神情严肃
罗斯玛(左二)下午1时许现身法庭。(蔡伟传摄) |
司法宫外一早聚集约百名身穿白衣的支持者,声援纳吉。(蔡伟传摄) |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早开庭,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再次申请展延,联邦法院五司不批;他随即要求退出此案,五司也不准。
随着辩护律师今早的两项要求一再触礁后,意味着纳吉这起涉及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从他在2018年7月4日被控之日算起,历时超过4年,今日终于进入最终上诉聆审阶段。
不确定会否再增聆审日
联邦法院此前择定最终上诉聆审阶段为期9天,从8月15至19日,以及8月23至26日。然而,鉴于联邦法院在8月15和16日聆审纳吉提出纳入新证据的申请,以及8月17日休庭,目前剩下的最终上诉聆审日少于9天,未确定联邦法院会否再择定其他的聆审日。
今天上午9时56分开庭后,郑宝德再次向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申请展延上诉聆审;另四司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东姑麦润重申,法院不会允许展延上诉聆审,拒绝的原因,五司已在本周二的裁决中说明。
本周二,五司一致驳回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后,郑宝德随即申请展延上诉聆审,但遭驳回。
东姑麦润当天针对展延上诉聆审的申请,宣读判词时指出,纳吉有权改聘律师,但不能在改聘律师之后,却说新聘的律师未对上诉聆审做好准备。
她说,同样的,律师清楚知道已择定的聆审日,因此在接下此案后,也无权说他们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
资深律师郑宝德申请展期和退出审讯不果。(蔡伟传摄) |
保护被告人权利 理由不充分
五司2原因拒律师请辞
针对郑宝德今日要求退出此案,东姑麦润宣读判词时说,法院不允郑宝德请辞,是因为他无法提出充分的理由。
她强调,法院有责任在司法系统内保护被告人的权利。
她说,如果律师的请辞(退出此案)干预了法院的效率和正常运作,法院有酌情权拒绝律师请辞。
她指出,需要考虑的第二个原则是,在证明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律师可请辞。
“我们一致认为,就目前的事实而言,律师未能披露充分的因由。”
她说,有鉴于此,律师要求退出此案的申请被驳回,律师阵容仍记录在案,以维护司法利益。
纳吉(中)周四在子女的陪同下出庭。左为季平; 右为诺雅娜。(蔡伟传摄) |
郑宝德:错判形势 以为会准延审
较早前,郑宝德在五司拒绝展延上诉聆审后,向五司说明要退出此案,并指他尚未为此上诉案做好准备。
他坦言,他错判形势,以为联邦法院会批准展延此上诉聆审。
“但结果并非如此,我今天无法为此案进行辩护。”
郑宝德也说,针对本身要求退出此案,他打从内心向五司道歉。
在郑宝德要求退出此案后,东姑麦润指郑宝德需获得法官批准才能退出辩护,并指在民事案中,如果律师要退出为其当事人辩护,则需提呈书面申请和宣誓书说明理据。
她说,虽然刑事案没有这方面的成文规定,但她认为法庭在刑事案中,理应更为严格处理这方面的要求。
她询问郑宝德,是否意识到上级法院具有确保法院正常运作的固有管辖权,其中包括有权力确保机制事务有效运作。
“在这方面,你扮演关键角色。法庭有权力维护这个过程。”
郑宝德依然坚持退出此案。
他坚称未为此上诉案做好准备,此前他是为纳吉提出的两项申请(纳入新证据及申请展延聆审)的陈词做准备。
东姑麦润:郑宝德不应退出
此外,东姑麦润指出,郑宝德不应该就此退出此案,令纳吉没了代表律师。
“辩护律师不应该就这样走开(请辞),使到客户没有代表(律师)。”
“在我们看来,你(郑宝德)应该继续(作为此案的首席辩护律师),你不应该请辞,我们有信心你可以做到。”
以郑宝德为首的律师团队成员有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刘德发、鲁本马迪亚拉瓦南、纪伟伦和罗伟乐。
控方代表拿督希旦峇兰。(蔡伟传摄) |
纳吉SRC案终极上诉 郑宝德将入禀书面陈词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将在SRC国际公司资金挪用案终极上诉中入禀书面陈词。
他在今日下午复庭后,告知联邦法院五司,他将会入禀书面陈词。
“之前法官(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问我是否依据上诉庭的陈词,我的回答是‘对’。”
“我将为上诉人(纳吉)入禀书面陈词。”
今日较早前,郑宝德申请退出SRC国际公司案终极上诉,但遭联邦法院驳回。
询及是否要陈词时,郑宝德拒绝口头陈词,并表示将以此前在上诉庭提出的上诉理由作为依据。
因此,东姑麦慕指示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开始陈词。
纳吉SRC终极上诉 郑宝德:将呈书面陈词
郑宝德 |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指出,辩方将会提呈书面陈词。
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今日进入最终上诉聆审阶段。
较早前,在五司一致驳回郑宝德要求退出此案的申请后,郑宝德拒绝陈词,并指会依据上诉庭阶段的陈词,因此东姑麦润指示答辩方(控方)陈词。
在今午2时38分左右复庭后,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继续聆审此上诉案。另四司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钻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郑宝德告诉五司,辩方将会提呈书面陈词。不过,郑宝德没有说明何时提呈相关文件。
在今日休庭之前,郑宝德告诉五司,他看见社交媒体流传有关他将提呈新的陈词。
他说,他会入禀新的陈词,前提是联邦法院给予他时间的情况下。
视频 | 郑宝德:无法发挥具意义角色 “纳吉已没法律代表”
郑宝德(中)表示,纳吉(右二)目前没有法律代表。(蔡伟传摄) |
希旦峇兰今早抵达司法官,他代表 控方陈词。(蔡伟传摄) |
(布城19日讯)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辩称不知道4200万令吉资金的来源,这是一个蓄意的谎言。
他说,因为上诉人(纳吉)在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案的宣誓书中,证实他知道4200万令吉来自SRC国际公司,且流入了他的银行账户。
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最终上诉今日进入第二天的聆审。
希旦峇兰代表答辩方(控方)陈词时指出,第55名证人执业律师兰吉星的供词,说明了上诉人曾在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宣誓书中,承认接受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兰吉星是于2015年,作为林良实代表律师的身分,负责处理上述的诽谤案。他在2019年7月29日是以本案第55名控方证人身分上庭供证,并将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文件呈堂。
此外,希旦峇兰今日陈词时指出,当4200万令吉资金汇入上诉人的帐户后,上诉人很乐意动用这笔资金。
他说,第49名控方证人前一个大马人民基金(YR1M)首席执行员洪素玲的供词与第37名控方证人IPSDB董事经理拿督三苏安华和第54名控方证人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的供词是一致的。
“戏剧性事件就是从第49名控方证人接获来自刘特佐的指示,而非拿督阿兹林的指示,将SRC的资金从IPSB转移给上诉人。
“要谨记的是,上诉人的立场是,他曾要求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与拿督阿兹林(上诉人时任机要秘书)和聂法依沙(SRC时任首席执行员)一同确保他的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以便他签发的所有支票都能兑现。”
他说,转移资金的指示来自上诉人通过刘特佐、阿兹林和聂法依沙所下达的。
他指出,控方的指控是,三人(刘特佐、拿督阿兹林和聂法依沙)应上诉人的要求转移资金。
“问题在于,上诉人对于4200万令吉资金流入他的帐户,是否知情。”
无论如何,希旦峇兰指出,故意视而不见并不是反驳的理由。
希旦峇兰指出,压倒性的口头和书面证据表明,银行已根据SRC、GMSB和IPSB的有效转账指令采取行动,最终将资金存入上诉人的账户。
他说,纳吉从未就此事向银行投诉资金汇入和汇出记录出现错误。
有时间才会有新陈词 郑宝德强调不再参与SRC案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表示,只有在联邦法院给予他时间的状况下,他才会入禀新的陈词。
他是针对有报导声称,他将会入禀新的书面陈词一事,作出澄清。
他是在下午4时36分,即休庭之前,向联邦法院五司作出澄清。
他强调,他不会再参与此上诉案。这意味著,即使有辩护律师,纳吉也将陷入无人为其辩护的状态。
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表示,联邦法院允许答辩方,即控方先陈词,以便上诉方可针对该陈词作出回应。
“而你(郑宝德)可以选择是否参与(审讯)。”
目前,郑宝德还是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
较早前,郑宝德申请展延审讯不果后,以时间不足为由申请退出此案最终上诉,但还是遭到联邦法院驳回。
东姑麦慕随即指示郑宝德进行陈词,但被后者拒绝。因此,本案已进入主控官陈词阶段。
18/8/2022
纳吉:没有辩护律师 我的生命自由置在风险中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他的权利、生命、自由和获得公平聆讯的权利置在风险中。
“我希望在今天的上诉诉讼中记录我的反对意见,我的权利、生命、自由和获得公平聆审的权利置在风险中。”
他今日在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正如大家所知,他的律师团队不愿意继续辩护,因为他们准备的时间非常有限,但不幸的是,法院不允许我的律师团队退出。
他说,他的辩护团队无法在今天为他辩护,今天只有控方进行陈词。
他认为,在如此备受关注的案件中,是前所未有的情况,即刑事案没有辩护律师。
“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我希望法庭能纳入考量,并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补偿性措施。”
不满今日SRC案上诉审讯 纳吉:我的自由和权利受到威胁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对今天SRC国际公司案上诉程序感到不满,声称他的自由和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受到了威胁。
“我希望以最强烈的措辞,表达我对今天上诉程序的反对,我的权利、生命、自由和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受到了威胁。”
他解释,其代表律师郑宝德不愿意继续代表纳吉,是因为律师团队缺乏足够的准备时间。“不幸的是,法庭不允许他们(展延审讯)。”
他今日在司法宫大厅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在SRC国际公司案今早审讯,纳吉首席律师郑宝德再次申请展延聆审,不过遭到联邦法院驳回。
郑宝德随即要求退出此案并向联邦法院致歉,表示他在接受纳吉的委托时,判断错误
联邦法院驳回郑宝德,退出SRC国际公司案最终上诉的申请。
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在宣读判词时指出,郑宝德并未给予充足的理由来退出本案,因此联邦法院五司决定拒绝其申请。
SRC董事会只是傀儡 主控官:纳吉是傀儡师
希旦峇兰 |
(布城18日讯)SRC国际公司案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形容,SRC国际公司董事会只是“傀儡”,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是操纵他们的“傀儡师”(puppeteer)。
他指出,从上诉人(纳吉)发出多项指令的行为来看,他符合“傀儡师”的描述,完全控制了其委任的傀儡,即SRC国际公司的董事会。
“当他委任了所有董事会成员,上诉人完全控制了他委任的傀儡,除了纳吉之外,他们无法在其他曲调下起舞。”
他补充,在众多的文件中,包括证物P497、P501、P510、P511和P530中,都可以看出纳吉掌控了SRC董事会。
“事实清楚表明,上诉人控制了SRC,从SRC董事会主席丹斯里依斯米(第39名证人)和前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亚欣(第42名证人)的证词中可发现这点。”
他指出,依斯米供证时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同意贷款20亿令吉予SRC,是因为SRC股东,即一马发展公司(1MDB)较早前曾发出指示。
SRC国际公司案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右) |
当时,依斯米也指出,1MDB的股东是财政部长机构,纳吉作为时任财政部长,签署了股东会议记录,以向SRC董事会发出指示。
他称,纳吉当时指示SRC将18亿令吉存入位于香港的两个海外银行户头,而证人指证纳吉作为SRC股东发出了指令,使董事会必须执行该指令,因为那是来自股东的指令。
“第39名证人的证词证明,纳吉的行为表明了他控制了SRC董事会,并通过他本人签署的股东指令,决定公司资金如何使用。”
希旦峇兰指出,纳吉实际上是SRC的“影子董事”,根据法律定义,董事不仅由官方指定,在公司运营中作为控制者的角色也属于“董事”。
郑宝德不参与陈词纳吉没律师 今日聆审有何进展?
(布城19日讯)随着资深律师郑宝德表示不会参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案最终上诉的陈词,以及纳吉表示如今他陷入实际上没有辩护律师的境地,今日的最终上诉聆审会有何进展,备受关注!
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最终上诉今日进入第二天的聆审。如无变动,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会代表控方(答辩方)继续陈词。
在昨日,郑宝德再次向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申请展延上诉聆审;另四司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在联邦法院五司不批准展延上诉聆审后,郑宝德随即要求退出此案,但遭到五司驳回。
纳吉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他的律师团队不愿意继续辩护,因为他们准备的时间非常有限,但不幸的是,法院不允许他的律师团队退出此案。
他说,如今他陷入实际上没有辩护律师的境地。
郑宝德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则表示,由于他缺乏充裕时间准备,因此无法继续参与审讯。
他说,他看不见自己可以在此上诉案中发挥具意义的角色,因为其团队没有做好准备,因此从本质而言,纳吉没有法律代表。
吉隆坡高庭是于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滥权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纳吉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于2021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纳吉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SRC最终上诉案今续审 纳吉抵法庭招手回应媒体
纳吉抵法庭招手回应媒体 |
希旦峇兰今早抵达司法官,他代表控方陈词。(蔡伟传摄) |
(布城19日讯)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辩称不知道4200万令吉资金的来源,这是一个蓄意的谎言。
他说,因为上诉人(纳吉)在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案的宣誓书中,证实他知道4200万令吉来自SRC国际公司,且流入了他的银行账户。
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最终上诉今日进入第二天的聆审。
希旦峇兰代表答辩方(控方)陈词时指出,第55名证人执业律师兰吉星的供词,说明了上诉人曾在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宣誓书中,承认接受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兰吉星是于2015年,作为林良实代表律师的身分,负责处理上述的诽谤案。他在2019年7月29日是以本案第55名控方证人身分上庭供证,并将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文件呈堂。
此外,希旦峇兰今日陈词时指出,当4200万令吉资金汇入上诉人的帐户后,上诉人很乐意动用这笔资金。
他说,第49名控方证人前一个大马人民基金(YR1M)首席执行员洪素玲的供词与第37名控方证人IPSDB董事经理拿督三苏安华和第54名控方证人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的供词是一致的。
“戏剧性事件就是从第49名控方证人接获来自刘特佐的指示,而非拿督阿兹林的指示,将SRC的资金从IPSB转移给上诉人。
“要谨记的是,上诉人的立场是,他曾要求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与拿督阿兹林(上诉人时任机要秘书)和聂法依沙(SRC时任首席执行员)一同确保他的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以便他签发的所有支票都能兑现。”
他说,转移资金的指示来自上诉人通过刘特佐、阿兹林和聂法依沙所下达的。
他指出,控方的指控是,三人(刘特佐、拿督阿兹林和聂法依沙)应上诉人的要求转移资金。
“问题在于,上诉人对于4200万令吉资金流入他的帐户,是否知情。”
无论如何,希旦峇兰指出,故意视而不见并不是反驳的理由。
希旦峇兰指出,压倒性的口头和书面证据表明,银行已根据SRC、GMSB和IPSB的有效转账指令采取行动,最终将资金存入上诉人的账户。
他说,纳吉从未就此事向银行投诉资金汇入和汇出记录出现错误。
19/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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