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卅三 章 : 罗斯玛案 学校太阳能计划案
阿末法力:罗斯玛前助理曾告知·“2装钱行李包送官邸”
第9名证人:罗斯玛前助理里查曼苏友人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前助理拿督里查曼苏的友人拿督阿末法力指出,他看到两名身穿制服的“管家”携带两个行李包进入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官邸,里查曾告知他行李包内装有现金,不过他没有亲眼目睹,迄今无法确认里查所言是否属实。
罗斯玛精神奕奕在旁人的陪同下步入法庭大厦,准备前往高庭聆听审讯 |
现年40岁的阿末法力是本案第9名证人,他今日在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涉嫌在砂拉越校园太阳能板12亿5000万令吉工程中索贿及受贿案审讯供证指出,他于2014年认识里查,经常与里查进行首要穆斯林基金会的活动。
“当时,我已知晓里查的身分是首相特别官员,也是罗斯玛的特别助理。”
里查负责护送2行李包
里查 |
他今日供证时也提及一次与里查护送两个行李包,从柏威年大厦到首相官邸。
“在2016年12月某天,我与里查在首要穆斯林基金会的办公室里,里查邀请一同前往柏威年。”
他与里查乘坐黑色丰田Alphard到柏威年,由里查的司机阿里夫驾车。
“我与里查到一间咖啡厅,我不记得咖啡厅的店名,阿里夫没有跟随我们,当时里查告知我,他在等候东西到来,他并没有说明是什么东西,也告知这个东西是给Lawrence的。”
阿末法力披露,他当时没有追问,因为里查的态度似是不愿透露有关工作内容,他也理解里查的职责重要,有必要对工作内容保密。
他续说,Lawrence是丹斯里Desmond Lim(柏威年产托与马顿的共同大股东丹斯里林晓春)的员工,并称曾跟随里查喝茶时认识Lawrence。
“过了不久,里查接到一通电话,我没有听到谈话内容,当里查结束通话后,就邀请我到柏威年大厦的办公室。我们步行到柏威年大厦后,我看到一辆车停在大厦大厅,但我不记得是什么车款及车色。”
阿末法力说,他看见2至3名男士离开轿车,其中2名男士提着两个黑色行李包,接着进入大厦乘坐电梯。
“事情发生太快,我不记得里查是否有和两名提着行李包的男士,乘坐同一部电梯,但是可以确定里查也有上楼。”
里查要求他在大厦的大厅等候。
“不到20分钟后,里查下楼告知我说‘有问题’,并指他需要送这两个行李包去布城Sri Perdana(首相官邸)。”
他表示同意,没有任何疑问,即便他不知道这两个行李包为何要送到Sri Perdana。
“当阿里夫驾驶丰田Alphard抵达大厦的大厅后,我与里查进入车内乘客座位,而提着行李包的两名男子把行李包放进后车厢后便离开。”
他说,突然一名男子进入车内坐在副驾驶座位,里查当时说有人“护送”他们。
里查没告知现金价值
他指出,在前往Sri Perdana的车程中,里查告知该名男子是警员,同时特指出这两个行李包装有现金,但没有告知现金价值。
他询问里查前往布城的目的,里查回应说,要将东西交给“mem”,他知道“mem”指的是罗斯玛。
他说,当抵达首相办公室后,该名巫裔男子在围栏外下车,接着一名护卫警员护送他们到Sri Perdana。
“当抵达Sri Perdana后,阿里夫载我们进入庭院,接着里查下车后,出现两名管家,我不认识他们,他们身穿管家的制服。”
他证实,这两名管家取出后车厢的行李包,这两个行李包与在柏威年大厦放在后车厢的行李包是相同的。
“与此同时,里查说他需要与‘mem'会面,并要求我与阿里夫在车内等候。里查就和两名管家各提着一个行李包进入官邸。”
他续说,不到30分钟里查就独自离开,没有提着任何东西。
“里查在进入车内说‘已经解决了’,接着我们回到首要穆斯林基金会的办公室。”
他说,里查不曾再叙述上述在柏威年发生的事件,以及为何送两个行李包到Sri Perdana。
“里查是一名十分保密的人,尤其是涉及到他的工作。”
他也说,即便里查曾告知行李包内装有现金,但他迄今仍无法确认其内容,因为他并没有亲眼目睹里面的物品。
9/3/2020
马哈兹卡力 |
(吉隆坡10日讯)前教育部官员卡马鲁丁揭露,前教育部长拿督斯里马哈兹卡力亲自向前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申请豁免太阳能供电计划遵守财政部的采购规定。
他表示,他能100%肯定马哈兹卡力亲自撰写了申请豁免的信函。
卡马鲁丁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涉嫌砂州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的第10名证人,他曾是教育部资产采购与管理部秘书。
他今日在庭上念出书面证词时指出,马哈兹卡力在2017年7月19日写信给纳吉,要求后者考虑豁免太阳能供电计划遵守财政部的采购规定。
而纳吉则在收到信后批准了这项申请,并透过批示向财政部副秘书长奥斯曼发出指示,“奥斯曼,同意给予特殊豁免的申请,请处理。”
这一封信和另一封首相办公室写给财政部采购组的信,都有备份给卡马鲁丁。
卡马鲁丁在交叉盘问环节接受副检察官盘问时指出,他从未参与撰写该信件的过程,且不清楚马哈兹卡力从哪里获得该信的相关资讯。
“部长(马哈兹卡力)从未找我讨论或准备相关信件,从来不曾。我不确定我属下是否有被部长询问过相关事项。”
“我只收到这信的副本,这意味著在准备这信时,没有与我有任何讨论,或从我这里获得任何相关资讯,这100%是部长写的。”
此前,马哈兹卡力供称,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多次要求及威胁他,加速财政部支付程序,而罗斯玛特别官员里扎曼梳也曾要求他致函纳吉,要求豁免太阳能供电计划的采购规定。
他说,迫于无奈之下,他指示其教育部官员准备了志期2017年7月9日的信函,向纳吉提出豁免采购规定的申请。
合约不符规定 财部数度拒发放预付款
前教育部官员卡马鲁丁指出,财政部曾因太阳能供电计划合约不符合规定,数次拒绝向日拔控股发放预付款。
卡马鲁丁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涉嫌砂州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的第10名证人,他曾是教育部资产采购与管理部秘书。
他今日在庭上念出书面证词时指出,教育部秘书长在2017年3月16日向财政部采购组申请发放1300万令吉予日拔控股作为太阳能供电计划预付款。
但财政部在同年4月19日回复称,日拔控股违反规定,因为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Archipelago Insurance未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下注册。
“财政部认为,为加快付款程序,教育部应该遵守现有的金融程序和规定,且尽快与日拔控股签订采购合同。”
他说,日拔控股在同一天致函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要求纳吉下令时任教育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亚斯,应立即且不设任何阻碍或理由的,支付该计画总值的9.81%或1300万令吉预付款。
而纳吉也在该信函上批示,“阿里亚斯,请立即签订这项合约。”
他表示,他在2017年4月25日收到阿里亚斯透过社交媒体Whatapps传送给他的讯息和那一封日拔控股写给纳吉的信。
“他(阿里亚斯)指示我根据首相的批示执行下一步任务。在该封信件上有首相在21日下的批示,‘阿里亚斯,这项申请已批准,请立即发放预付款’。”
他指出,财政部在5月4日再针对教育部于3月16日申请发放预付款予日拔控股的作出回应,即驳回申请。
他说,财政部认为日拔控股申请1300万令吉预付款不符合规定,因为根据规定,预付款只能占合约总值的25%或最高1000万令吉,视何者为低。
随后教育部秘书长阿里亚斯在同日致函财政部采购组提出特殊申请,要求支付1000万预付款予日拔控股。
然而,财政部采购组在5月9日再次驳回申请,维持原来的决定,并提醒教育部应与日拔控股签署官方合约,以在符合规定的状况下加速付款程序。
他指出,阿里亚斯在2017年5月26日致函财政部采购组,申请2项特殊豁免,即豁免在财政部进行议价程序,以及豁免在未进行议价程序的状况下颁发“同意接受信”(SST)。
“申请豁免的目的,是因为这项太阳能供电计划,是在未召开议价会议的状况下发出了‘同意接受信’。”
他说,由于财政部仅告知他们已收到该申请,未有进一步行动,阿里亚斯随后指示他提出上诉。
他表示,虽然他随后提供了日拔控股已开始执行合约的文件,即已提供柴油予砂州各乡区学校,但财政部依然坚持该合约未符合规定而拒不付款。
10/3/2020
阿里亚斯:Jepak太阳能项目·“罗斯玛曾问何时付款签约”
罗斯玛步入法庭 |
(吉隆坡11日讯)教育部时任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亚斯指出,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曾向他询问有关Jepak公司的太阳能混合发电项目的事宜,包括何时能支付头期付款及有关项目的合约签署日期。
阿里亚斯 |
现年62岁的阿里亚斯是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涉嫌索取贿金案件的第12名证人,他今日在主控官法力祖副检察司的引导下念出书面证词时,提起罗斯玛在一次会议结束后,询问他有关项目的事宜,惟他不记得确实日期。
“我不记得具体会议日期,但我可以肯定,当天会议进行的时候,(Jepak公司)当时面对头期付款的问题,那时官方合约还未签署。”
“会议结束后,罗斯玛问我Jepak公司头期付款的进展,以及什么时候支付有关款项,因为没有相关款项,该公司就无法行动。”
指没获财部批准不能付款
阿里亚斯告知罗斯玛,该公司所持有的保险不被财政部通过,没有获得财政部的批准,就不能支出这笔头期付款,这是违反政府采购的条例。
他指出,罗斯玛也有询问他有关合约的签署日期及可以加快有关事宜,若没有签署合约,就无法进行支付程序。
“我告知罗斯玛,Jepak公司并没有完成详尽合约的草拟文件给教育部。”
阿里亚斯指出,他请求离开后,就结束上述谈话。
“我严正看待罗斯玛的问题,因为这是来自(时任)首相夫人的提问。我已吩咐官员寻求解决方案,处理Jepak公司头期付款、发展费用及准备合约文件的事宜。”
他忆述,有关项目的合约签署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由他和代表Jepak公司董事赛迪代表签署这份文件。
阿里亚斯2016年9月5日至2018年5月22日在教育部担任秘书长。他表示未担任教育部秘书长前,已经认识罗斯玛的特别官员拿督里查,他是从媒体知道里查这个人。
指里查要求速付款Jepak
里查 |
“当有关太阳能混合发电项目出现头期付款及发展费用的问题时,里查联系我,要求我尽快支付有关款项给Jepak。我不记得有关要求是尽快处理头期款项还是发展费用。”
他不记得上述通话时间,仅记得这是在还未签署官方合约之前发生,他也严正看待里查的请求,因为他是罗斯玛的特别官员,同时认为他代表罗斯玛发出的要求。
“事隔数个星期后,即在里查联系我之后,拿督斯里阿兹扎联系我,他是罗斯玛的特别官员,我是在她担任国防部秘书长的时候认识他。”
他说,阿兹扎告知他,罗斯玛在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基金会信托理事会会议后,询问有关太阳能混合发电的项目的进展。“我也是相关会议的固定成员。我当时回应‘ok'”。
第12名证人阿里亚斯指罗斯玛询问 他有关Jepak项目何时支出头期付款 |
11/3/2020
阿里亚斯:Jepak来函附纳吉注解·指示“同意立即执行”
阿里亚斯 |
阿里亚斯表示,他于2017年2月11日收到来自Jepak公司的一封信函,其中信函附上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写下的注解,该信函附上首相办公室信函。
他指出,这是Jepak公司给纳吉的信函,其中纳吉写给他的注解,指示他“同意立即执行”。
他也说,当他看了后,就在信中写上注解“研究及立即跟进”,并交给教育部时任副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兹米及采购及资产管理组秘书卡玛鲁丁(本案第10名证人),也把副本给了部长的机要秘书。
阿里亚斯核实一封志期2017年4月21日的信函,这是Jepak公司发给纳吉的信函,他通过WhatsApp收到。
他指出,在这封信有来自纳吉写下的注解,即指示“批准此申请,请即刻支出头期付款”,信中也有纳吉的签名。
坚称未收到速批项目指示
辩方律师阿克贝丁随后在交叉盘问的环节中,根据一封来自Jepak公司志期2017年1月5日的信函盘问阿里亚斯。
Jepak公司在信中向纳吉请求,有关促请教育部尽快发出授权信及通过教育部的招标委员会执行合约工作,以执行太阳能混合发电项目。
纳吉则在1月16日在信中写下指示,即“教育部秘书长阿里亚斯,请监督执行此项目,及遵循程序以不影响学生的学习。”
然而,阿里亚斯今日在接受律师的盘问时,坚称没有收到上述指示。“这封信函没有传到给我,没有我办公室的批改记录。”
否认认识赛迪
Jepak公司在上述信函中,也促请纳吉给予其绝对权力来执行有关项目的合约,对此阿克伯丁问阿里亚斯,是否认识Jepak公司的赛迪?阿里亚斯回应不认识。
“你认识赛迪,他选择给你绝对权力。”
阿里亚斯回应,“我只是曾见过他。”
问及是否有和赛迪打高尔夫球,阿里亚斯表示点头承认,并指在吉隆坡Tropicana,同时他也否认曾经与赛迪在国外高尔夫球。
阿克伯丁指阿里亚斯并没有做好监督官员的岗位,即根据现有的指南及程序,执行时任首相的指示。
11/3/2020
辩方律师指阿里亚斯有既定利益‧法官:他是证人非被告
罗斯玛搀扶旁人步入法庭,准备进庭聆听审讯 |
(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阿克伯指教育部时任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亚斯在太阳能混合发电项目中拥有既定利益,但对方否认,法官也打岔提醒,指证人并非被告。
罗斯玛被控涉嫌在砂拉越校园太阳能板12亿5000万令吉工程中索贿及受贿案今日进入交叉盘问阶段,作为本案第12名证人的阿里亚斯二度出庭供证,接受辩方律师拿督阿克伯丁的交叉盘问。
阿克伯丁根据一封志期2017年4月19日,财政部发给教育部时任秘书长的信函,指财政部拒绝教育部申请,即拒绝支出1亿3000万令吉的头期付款给Jepak公司,询问阿里亚斯接获上述信函后,是否主动致电奥曼(本案第7名证人财政部时任政府采购组秘书)要求他撤回之前的决定。
阿里亚斯表示同意曾致电奥曼,但没有要求这笔1亿3000万令吉的款项。
法官二度打岔
阿里亚斯 |
阿克伯丁说:“我主张你在接获这封拒绝信函后,主动致电给奥曼,因为你在这项目拥有既得利益,因为这份文件,你再致电他,因你在Jepak公司有涉及利益。”
阿里亚斯否认,并坚称没有要求奥曼发放这笔款项及谈论有关上述信函的内容,接着法官再尼提醒辩方律师,指证人不是受审的那个人。
要求辩方律师专注控状内容
阿克伯丁回应,“我只是提出主张。”法官接着要求辩方律师专注控状内容。
阿克伯丁随后也根据有关项目的官方合约盘问证人,法官二度出言打岔,询问阿克贝丁有关合约与本案有何关联,阿克贝丁回说有关联的,因为辩方要证明,证人并没有按照条例执行这项合约。
法官宣布提早休庭,让控方准备接下来下午2时的一马案审讯,案件于4月9日续审。
12/3/2020
前教部秘书长:政府付款是供柴油发电机
阿里亚斯 |
(吉隆坡12日讯)前教育部秘书长阿里亚斯声称,政府并未就太阳能供电计划支付任何款项。
他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太阳能计划贪污案的第12名证人,他今日在庭上接受辩方律师阿比丁盘问时如是说。
他澄清,日拔控股在2016年向政府要求支付的预付款,并不是用作太阳能供电计划,而是维护柴油发电机的花费。
他是针对阿比丁指,日拔控股要求政府支付用于落实太阳能供电计划的预付款时,作出纠正。
“那是维护柴油发电机(genset)的费用,而不是用作太阳能供电计划(solar hybrid )。”
他强调,政府从来没有就太阳能供电计划支付任何一分钱。
惟根据控状,罗斯玛被控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的贿金,以换取砂州396所乡区学校太阳能供电计划合约,该合约就包含了落实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以及维护和管理396所学校柴油发电机。换言之,维护柴油发电机也是日拔控股的太阳能供电计划合约中的一部分。
今日的审讯于下午12时40分提早结束,法庭将于4月6日续审此案。
12/3/2020
0 Comment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