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五十八章 : 纳吉上诉失败 即起入狱12年!
纳吉要求法院 先审SRC案纳新证申请
(八打灵再也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联邦法院申请,先审理他要求在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纳入新证据的上诉申请。
纳吉 |
据马新社报道,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受询时证实此事,并表示要求先审理此项申请,是因为新证据的纳入可能对纳吉就他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提出的上诉申请产生关键影响。
与此同时,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说,联邦法院择定于1月24日,对纳吉就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提出的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他说,该日期是在今日的线上聆审上,由联邦法院主簿官茜蒂哈嘉择定。
上诉庭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要求将新证据纳入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申请;并在同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随后在同一天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通知书。
联邦法院择定3月15日 审纳吉SRC案采纳新证据申请
纳吉 |
不过,联邦法院主簿署尚未择定纳吉SRC案最终上诉的日期。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此前表示,新证据对于纳吉能否成功翻案,起著关键影响。
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今日向《当今大马》证实,联邦法院于今日案件管理择定3月15日和16日,审理SRC案采纳新证据申请。
他说,联邦法院尚未确定SRC案最终上诉日期,是因为纳吉的律师团队将于明天致函联邦法院,说明他们打算申请让来自英国的女皇律师为纳吉辩护。
他指出,联邦法院择定本周五(28日)进行案件管理。
纳吉是在2020年7月28日,被高庭宣判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钱的控状和1项滥权罪,罪名成立。
2021年12月7日,上诉庭驳回纳吉在他被判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而提出上诉的案件中,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隔天,上诉庭三司宣判维持高庭的原判,纳吉在备受瞩目的SRC国际公司案中上诉失败。
24/1/2022
纳吉聘英女王律师辩护 法院限定需在5月20日前提交申请
纳吉 |
(吉隆坡28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限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最迟须在5月20日前针对他计划聘请英女王御用律师(Queens Counsel),在联邦法院为他辩护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7项控罪的上诉案,入禀申请。
联邦法院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谕令纳吉须在限时内提出申请。
他说,下一次的案件管理是在2月25日下午3时,纳吉委任英女王律师的申请,法院暂定6月20日至24日之间择日聆审。
上诉庭是于2021年12月8日,驳回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控状罪成裁决和刑罚,申请上诉的案件,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纳吉在此案被判罪名成立的3项刑事失信控状中,遭高庭判监禁10年、1项滥权罪名被判监禁12年兼罚款2亿1000万令吉,及3项洗黑钱控状各判监禁10年,刑期同期执行。
28/1/2022
纳吉申请展延SRC案诉讼 法庭择定2月22裁决
纳吉 |
根据马新社报道,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是在听取了纳吉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以及代表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拿督DP纳班的意见后,确定了上述日期。
该诉讼指纳吉涉及将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资金借贷给SRC公司,违反信托和违反法定义务的指控。
在诉讼程序中,哈温德吉星辩称,其当事人纳吉希望展延诉讼,以等待其当事人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刑事案(该案件正处于联邦法院的最后阶段),以及3项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的案件完结后,再进行审理。
他说,应允许在最终裁决前展延有关诉讼案,而给出的理由是避免在相似的问题或课题时做出相互冲突的决定,并确保不会干扰未决的刑事诉讼案。
与此同时,持反对意见的纳班则表示,根据他的研究,并没有涉及刑事的案件,在仍处于上诉阶段且还未结案的情况下,导致民事诉讼被押后的报告。
“他(纳吉)已经作证,而现在他已经在上诉庭,并且想拿出更多证据,所以他保持沉默的权利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必须拒绝该申请。”
上诉庭是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要求将新证据纳入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申请;并在同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随后在同一天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通知书。
SRC追讨49亿诉讼 纳吉申请暂缓审讯失败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暂缓SRC国际公司向他追讨11亿8000万美元(约49亿令吉)民事诉讼的审讯,今日遭高庭驳回。
承审的高庭法官阿末法依鲁也谕令纳吉在40天内提交答辩书。
SRC国际公司是在去年5月7日起诉纳吉和其他6人,以追讨11亿8000万美金的损失。
不过,SRC公司较后取消了针对其他6人的诉讼,仅保留了纳吉一人为答辩人。
SRC公司指控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担任该公司名誉顾问的纳吉滥用职权、挪用该公司的资金牟取个人利益。
法官阿末法依鲁指出,这起诉讼应该继续审理,因为当中并不存在偏见问题。
“法庭认为必需继续进行案件管理,答辩人(纳吉)的答辩书对确保诉讼程序有效进行,至关重要。”
“其辩护声明并不会让人对他产生偏见,因为在刑事案审判中,答辩人已经公开了大部分的辩护内容。”
在早前的SRC国际公司案中,纳吉被控滥权、洗黑钱和刑事失信共7项罪名,且已经被定罪。
去年12月,上诉庭维持了高庭对纳吉的判决,即需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目前,纳吉正在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而这也是他洗脱罪名的最后平台。
法官阿末法依鲁指出,纳吉代表律师哈维德吉星点出,纳吉在其7项罪名的上诉中有可能出现潜在结果,而SRC代表律师纳班则认为其当事人有权发起诉讼。
“法庭认为,联邦法院上诉的结果存属推测。无论联邦法院的判决如何,也不会阻止答辩人针对诉讼修改陈情。”
法官原本谕令纳吉必须在30天内提交答辩书,但基于哈维德吉星和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需前往英国针对纳吉的最终上诉向女王律师进行汇报,因此纳吉获准在3月31日之前提交答辩书。
22/2/2022
高庭驳暂缓SRC诉讼案申请 纳吉3月31前须呈答辩书
纳吉 |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暂缓其涉及SRC国际公司对他提起的民事诉讼的申请,同时谕令纳吉最迟必须在3月31日入禀答辩书。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是在本月17日聆听了纳吉的代表律师和SRC国际公司的代表律师陈词后,在今日透过线上Zoom视讯软件作出裁决。
SRC国际公司在换了新领导层之后,于去年5月7日入禀法庭将纳吉和其他6名SRC国际公司前董事列为答辩人。纳吉随后入禀法庭要求暂缓此诉讼案。
该诉讼指纳吉涉及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资金借贷给SRC国际公司,违反信托和违反法定义务的指控。
阿末法鲁兹今日在裁决中指出,针对纳吉要求暂缓此民事诉讼案,以等待后者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刑事案以及3项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的案件完结,这是不被允许的。
称2案同时进行不会不利纳吉
他说,此诉讼案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上诉案(联邦法院阶段)同时进行,并不会对纳吉不利。
他表示,无论联邦法院阶段的上诉结果如何,都不会阻止纳吉修改此案的诉状,前提是必需提出申请。
“答辩人(纳吉)在此诉讼案中的辩护声明,也不会对答辩人带来不利。”
他指出,此诉讼案的案件管理阶段必需继续进行,答辩人(纳吉)也必需入禀答辩书,以确保此诉讼案能有效的进行。
“大家都知道,此诉讼案的聆审不会马上进行,因为各造需要时间入禀答辩书。”
他说,至于答辩人申请延长入禀答辩书的期限,法庭是允许的,并从即日起给予30天的时间让答辩人入禀答辩书。
给额外10天准备答辩书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威德吉星表示,由于他和纳吉的另一名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将在明日前往英国,就纳吉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上诉至联邦法院一事,会见御用大律师,并在3月8日才返国,因此要求法庭可以给予额外的10天时间入禀答辩书。
他也答应阿末法鲁兹,答辩人会在40天内入禀答辩书。
阿末法鲁兹随后谕令答辩人最迟必需在3月31日入禀答辩书,并择定4月1日进行案件管理。
上诉庭是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要求将新证据纳入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申请;并在同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随后在同一天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通知书。
纳吉入禀求撤冻结资产禁令
另一方面,纳吉入禀法庭,要求撤销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其子公司取得冻结他在大马高达6亿8100万美元(约28亿5100万令吉)资产的玛瑞瓦禁令(Mareva Injunction)。
纳吉上周五通过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师楼,入禀这项申请。
在昨日的法庭诉讼中,高庭司法专员阿丹慕斯达法择定5月6日聆听纳吉的申请,并将禁令延长至聆审日;一马公司的代表律师受访时证实此事。
纳吉SRC案提新证据上诉 联邦法院如期在3月聆审
(发布于 2022年03月02日 17时44分 • 最后更新 52分钟前 • 马新社)
(布城2日讯)随著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提出的申请,他所提呈SRC国际公司案新证据的上诉,将如期在3月15和16日聆审。
副检察司阿斯洛夫证实此事时说,纳吉寻求取消上述聆审日期的申请已在今早通过电邮被驳回。
他今日以简短WhatsApp讯息告诉马新社:“所以,之前所择定的聆审日期维持不变。”
两天前,纳吉律师致函联邦法院寻求取消早前择定的上诉聆审日期,因为他们还在收集所有与SRC案高庭阶段审讯有关的记录、证据和文件,以准备新证据上诉的书面陈词。
上诉庭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在其上诉中提呈新证据的申请,并裁决纳吉未满足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也就是本案必需要有新证据才能伸张正义。
上诉庭在隔天驳回纳吉的上诉,维持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挪用SRC资金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的裁决,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2/3/2022
SRC案 | 纳吉要求腾出聆审日失败 申请纳入新证 如期开审
纳吉
(布城2日讯)随着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腾出聆审日的申请,这也意味着纳吉要求将新证据纳入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申请,将会如期在3月15日和16日进行聆审。
根据马新社报道,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证实,联邦法院是通过电邮,传达驳回纳吉要求腾空上述聆审日的申请。
两天前,纳吉的代表律师致函法院,寻求腾出3月15日和16日的聆审日期,因为辩方仍在寻找SRC案在高庭审理阶段的相关笔记、证据和文件,以便为SRC案纳入新证据的上诉,准备书面陈词。
上诉庭是在2021年12月7日,驳回纳吉要求将新证据纳入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申请,裁定纳吉的申请未满足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的规定,即本案必需要有新证据才能伸张正义。
在同年12月8日,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在上诉庭作出裁决后,纳吉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通知。
纳吉SRC案上诉案 | 沙菲宜:再申请纳入新证据 “承审法官涉1MDB借贷”
沙菲宜(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针对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上诉案件中,辩方将会再次向联邦法院提出纳入新证据的申请,此新证据涉及审理SRC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后者曾在马来亚银行(Maybank)担任职务,包括了该银行集团总法律顾问。曾任马来亚银行法律顾问
沙菲宜今日在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审讯结束后,在吉隆坡法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透过今日1MDB案第12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的供证,辩方发现1MDB在2012年3月,分别向马来亚银行和兴业银行借贷41亿7000万令吉和20亿令吉,这笔共61亿7000万令吉的贷款是作为收购Tanjong Energy的部分资金以及债券发行。
他说,1MDB向马来亚银行借贷时,经历了各种过程,包括了风险评估,这当然会涉及了身为该银行公司秘书和集团总法律顾问的莫哈末纳兹兰。
“莫哈末纳兹兰是SRC案的承审法官,他应该取消他(审理SRC案)的资格,因为他会是这里(1MDB案)的证人。”
指参与银行借贷评估过程
他说,莫哈末纳兹兰参与了1MDB向马来亚银行借贷的过程,以及对有关的借贷作出评估。
“他(莫哈末纳兹兰)会有一定的看法,尤其是当有关的公司(1MDB)无法还贷。”
沙菲宜指出,1MDB无法还贷,是因为钱被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劫走了。
“(1MDB)管理层和刘特佐合伙取走该笔钱,大部分的债券都被刘特佐非法挪用。
“问题是,如果你(莫哈末纳兹兰)针对有关公司处理不当一事有了一些看法,那么哪里可以审理1MDB子公司SRC的案件?”
纳吉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塔妮娅指出,莫哈末纳兹兰有责任说出当中的冲突。
她说,莫哈末纳兹兰有两次机会说出当中的冲突,第一次就是在后者受委为SRC案的承审法官时,第二次则是当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时候。
沙菲宜进一步表示,辩方是在3天前发现上述的这些新证据。
他说,明日在联邦法院的纳入新证据聆审,并不会纳入上述所提及的新发现,而是会聆审涉及前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家人的新证据。
他表示,辩方会在之后另外入禀申请,以将上述涉及莫哈末纳兹兰的新发现纳入为新证据。
纳吉SRC案 | 主控官:仅显示涉1MDB事务 “新证据无关SRC审讯”
希旦峇兰 |
(布城15日讯)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其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简称SRC案)提出纳入新证据的申请,所入禀的支持宣誓书和证物,只是显示了和一马公司(1MDB)事务有关,与SRC案的审讯是无关的。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于今日聆审纳吉在上述案件中,提出纳入新证据的上诉申请。另四司为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扎瓦威。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今日和明日聆审纳吉提出的这项上诉。
纳吉是于去年12月1日入禀纳入新证据的申请。这些新证据包括了他在宣誓书中提及的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家人公司的银行文件,以及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和反贪会调查官罗斯里的口头证据。
新证据指洁蒂刘特佐合作
纳吉在宣誓书中说,有可靠证据证明洁蒂和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早已认识,并与刘特佐合作,方便刘特佐挪用1MDB和SRC的资金。
上诉庭是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提出的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并裁决纳吉未满足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也就是本案必需要有新证据才能伸张正义。
希旦峇兰今日陈词时指出,纳吉提出的新证据是关于洁蒂的丈夫拿督道菲阿雅曼和儿子阿里夫在2009年接收了50亿令吉的1MDB债券;聂法依沙(SRC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收取来自1MDB的资金。
他指出,这些款项与2014年和2015年汇入纳吉银行账户的SRC款项无关。
他强调,此案是有关纳吉对SRC的4200万令吉资金,汇入其银行帐户一事是否知情。
他也说,纳吉曾在他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的一份宣誓书中,承认知道SRC的4200万令吉,已被汇入其银行帐户。
指反贪会2人证词无关紧要
此外,希旦峇兰指出,辩方申请取得2名来自反贪会的证人,即阿占巴基和罗斯里的口头证据,这同样是无关紧要,也没有任何理据,这与纳吉在SRC案中面对的指控无关。
他说,辩方申请传召这两名证人,但没有说明他们口头证据的范围以及他们的供证内容。
“因此,在不知道他们证供内容的情况下,法庭不可能确定他们所提供的供词与SRC案的相关性。”
针对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陈词时指出,该律师团队在去年12月7日的聆审中遭不平等对待,对此,希旦峇兰回应指,在当天的聆审中,没存在双重标准的待遇,控辩双方都是受到上诉庭一视同仁的对待。
希旦峇兰也说,虽然辩方在去年12月1日入禀纳入新证据的申请,直到去年12月6日,辩方还在回复控方的陈词。
他指出,辩方在最后一分钟(去年12月7日)还要入禀陈词,难道是指望上诉庭展延当天的聆审?
沙菲宜:辩方理据被拒
“纳吉没获公平审讯”
较早前,沙菲宜在陈词时指出,在去年12月7日的聆审中,纳吉没有得到公平的聆审以及辩方团队遭到错误对待,因为上诉庭拒绝辩方展延当天的聆审。
他说,上诉庭三司从一开始就拒接受辩方提出的理据。
他指出,当时他儿子莫哈末法汉确诊冠病,以致他和辩方团队的成员都各自居家隔离,陈词的文件都在律师事务所,因此要求展延当天的聆审。
“上诉庭三司并不同情我的律师事务所当时所发生的事情,我们被迫在无法妥当进行陈词的情况下,通过混合聆审来完成陈词。”
他也说,上诉庭为何急着在去年12月7日对纳入新证据的申请进行聆审,那是因为SRC主案的裁决就在隔天。
上诉庭三司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提出的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后,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接着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针对他被高庭判处7项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裁决,而提出上诉的案件。另二司为拿督哈斯扎娜以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阿都卡林作出上述裁决后,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并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通知书。
“没发现任何可上诉的错误” 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申请
纳吉于去年12月1日入禀申请,要求上诉庭允许将新证据纳入他被控 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上诉案。(档案照) |
(布城16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其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上诉中纳入新证据的上诉申请。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在昨日和今日,一连两天聆听诉辩双方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另四司为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扎瓦威。
东姑麦润在裁决时指出,上诉庭作出的裁决是正确的,联邦法院五司没发现任何可上诉的错误。
她说,诉方(纳吉)所提出的新证据必需是与本案的课题有关联,但联邦法院五司在经过考虑后,发现诉方无法说明这些新证据如何与此案相关。
“诉方提出的新证据是与一马公司(1MDB)案相关,而不是与此案的控状有关。”
纳吉是于去年12月1日入禀申请,要求上诉庭允许将新证据纳入他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上诉中,这些新证据包括了他在宣誓书中提及的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家人公司的银行文件,以及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和反贪会调查官罗斯里的口头证据。
上诉庭是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提出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并裁决纳吉未满足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也就是本案必需要有新证据才能伸张正义。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接着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针对他被高庭判处7项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控状罪成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另二司为拿督哈斯扎娜以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阿都卡林作出上述裁决后,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并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通知书。
高庭是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被控7项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档案照) |
SRC国际获得庭令 禁纳吉转移4200万资产
(吉隆坡24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高庭颁布庭令,禁止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转移或移除其价值4200万令吉的任何资产。
根据《星报》报道,这是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在一次网络庭讯的决定,在该案中,SRC和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起诉纳吉,并把后者列为答辩人。
有关庭令是限制答辩人在与起诉人的案件完结前,针对资产进行处置。
法庭指示纳吉,在案件未结案的搁置期间,不得处置任何在大马内或外相关4200万令吉价值资产。
同时,法庭也指示纳吉需要在3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SRC公司的律师公布其4200万令吉资产。
法庭也择定此案在5月13日进行案件管理。
自一马发展公司上月获得高庭发出单方面庭令,冻结纳吉的资产及限制纳吉每月不得从银行账户领取超过10万令吉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也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高庭发出庭令禁止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转移或移除其价值4200万令吉的任何资产。
SRC案 | 纳吉指前管理层错误转移数十亿资金
(图:马新社) |
(八打灵再也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管理层的董事所授权的可疑投资计划,导致该公司有数以十亿计的资金遭挪用。
他在抗辩书中提及,该公司的新管理层发现了31项错误,其中27项是与缺乏妥善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和监督,导致该公司损失数以十亿计令吉。
“根据SRC的架构,各个董事获得授权处理有关投资的计划,如果信托人视而不见,结果‘引狼入室’,应该调查这些人。”
根据马新社报道,纳吉在4月4日入禀抗辩书回复SRC公司起诉他索回11亿8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
纳吉指出,该公司新管理层所发现的错误转移资金也是与该公司前管理层有关。
针对SRC公司董事们的投资决定是反映了纳吉的意愿,纳吉驳斥这种说法。
也是前财政部长的纳吉说,根据SRC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细则(M&A)第74、75和78条文,以及1965年公司法令第131B条文,董事部可以全权作出投资和政策的决定。
对于SRC的欺诈和失误指控,他说,该公司于2015年无法偿还付款已经证明了该公司董事部的各项违法行为。
纳吉否认以首相或财长的职务滥权或违法,并强调本身没有挪用、滥用或转移任何SRC的资金或者骗取任何资金。
他也说,根据该公司M&A的第117条文,荣誉顾问(纳吉)应该避免单方面对该公司作出劝告,而是在董事部要求后才会给予劝告。
他指出,任何劝告都仅限于落实符合大马利益的事情,不会影响董事部成员的专属权力。
他说,在担任首相和财长期间,他都是为了国家利益而妥善行事以及尽责尽职。
SRC新管理层于去年5月7日起诉纳吉和其他前董事如拿督苏博、拿督莫哈末阿兹哈、聂法依沙、拿督仄阿都拉、拿督沙鲁、丹斯里依斯米,但是较后对其他人撤销控诉,仅把纳吉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SRC指控纳吉滥权,从该公司获得私人利益及挪用资金。
SRC案 | 纳吉指前管理层错误转移数十亿资金
(图:马新社) |
(八打灵再也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管理层的董事所授权的可疑投资计划,导致该公司有数以十亿计的资金遭挪用。
他在抗辩书中提及,该公司的新管理层发现了31项错误,其中27项是与缺乏妥善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和监督,导致该公司损失数以十亿计令吉。
“根据SRC的架构,各个董事获得授权处理有关投资的计划,如果信托人视而不见,结果‘引狼入室’,应该调查这些人。”
根据马新社报道,纳吉在4月4日入禀抗辩书回复SRC公司起诉他索回11亿8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
纳吉指出,该公司新管理层所发现的错误转移资金也是与该公司前管理层有关。
针对SRC公司董事们的投资决定是反映了纳吉的意愿,纳吉驳斥这种说法。
也是前财政部长的纳吉说,根据SRC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细则(M&A)第74、75和78条文,以及1965年公司法令第131B条文,董事部可以全权作出投资和政策的决定。
对于SRC的欺诈和失误指控,他说,该公司于2015年无法偿还付款已经证明了该公司董事部的各项违法行为。
纳吉否认以首相或财长的职务滥权或违法,并强调本身没有挪用、滥用或转移任何SRC的资金或者骗取任何资金。
他也说,根据该公司M&A的第117条文,荣誉顾问(纳吉)应该避免单方面对该公司作出劝告,而是在董事部要求后才会给予劝告。
他指出,任何劝告都仅限于落实符合大马利益的事情,不会影响董事部成员的专属权力。
他说,在担任首相和财长期间,他都是为了国家利益而妥善行事以及尽责尽职。
SRC新管理层于去年5月7日起诉纳吉和其他前董事如拿督苏博、拿督莫哈末阿兹哈、聂法依沙、拿督仄阿都拉、拿督沙鲁、丹斯里依斯米,但是较后对其他人撤销控诉,仅把纳吉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SRC指控纳吉滥权,从该公司获得私人利益及挪用资金。
向法院提出撤销SRC案 · 纳吉申请延长上诉期限
(图:马新社) |
马新社报道,纳吉通过Messrs Shafee & Co律师楼于本月11日提出上述申请,申请延长的上诉期限不能超过本月25日。
纳吉在支持申请的宣誓书中表示,这是基于辩方上月31日才收到上诉庭法官多达176页的判词。
“我的辩护团队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研究所有上诉记录,以准备好提出上诉,和针对上诉庭法官提出的所有课题作出解答。”
“相关法官的判词需要与审讯时的记录一同检查,从而确保事实的准确、推理的断定及合适的法律。”
上诉庭是在去年12月8日宣判,维持纳吉于2020年7月28日在高庭被定罪的原判,即12年监禁及2亿1000万令吉罚款。
上诉庭三司拿督阿都卡林、拿督哈斯扎纳及拿督瓦兹尔阿兰一致裁决驳回纳吉提出的撤销案件申请;纳吉把此案带上联邦法院进行上诉。
要求撤销SRC案定罪 纳吉上诉请愿书呈法院
(八打灵再也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将在联邦法院提交上诉请愿书,要求撤销他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定罪。
根据马新社报道,由沙巴和砂拉越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领导的三人法官小组是在4月11日一致决定,将允许纳吉提交上诉请愿书的最后期限延长至今日。
另外两名法官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纳丽妮及拿督林添钻。
报道称,副检察官莫哈末阿斯罗夫在聆听有关的线上上诉程序后,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件。
“纳吉最迟需在今日,针对他被定罪的SRC案件提出上诉申请。”
也是北根区国会议员的纳吉,是通过Tetuan Shafee & Co要求把提交上诉申请的日期延至4月25日,获得三人法官小组一致同意。
根据纳吉在宣誓书内表示,上诉院法官准备的判决理由包含了176卷,辩方是于3月31日才收到相关的书卷。
(新山25日讯)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认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现在对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采取的行动,不仅违反了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同时也是行政机构对司法机构的攻击。
哈山卡林也是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的成员。
他今日发表文告,针对反贪会调查被指银行户头有不明款项的莫哈末纳兹兰表示遗憾。
莫哈末纳兹兰是2年前在SRC国际公司一案中判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罪名成立的主审法官。
哈山卡林说,反贪污委员会干预司法机构的自由令人无法苟同,并指大马必须保护法院法官免受行政机构的任意行动,使他们能够无畏无惧地行使司法职能。
有责任捍卫司法独立
他说,反贪会作为反贪机构有责任共同捍卫司法独立,然而,“反贪会如今向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做了甚么?”
他表示,无可否认,根据法律和联邦宪法,在职法官可以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下被免职,包括贿赂等犯罪性质的罪行。
“但也有更好的方法来处理,譬如通过由国家元首同意设立的独立法庭,前国家首席法官敦沙列阿巴斯在独立法庭上被免职一案即是其中一个例子。”
不应仅根据投报对待法官
他提醒,大马反贪会需要了解,莫哈末纳兹兰是在首相建议及国家元首同意之下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最高法官的,反贪会不能仅根据一项警方投报就任意对待一名法官。
“联邦宪法的条款明确说明了如何审判及罢免一名法官的职务,如果反贪会任意调查法官的行动持续下去,恐怕将对法官在法庭上履行其职责时有所顾虑。”
哈山卡林指出,反贪会的行动无可避免让人联想到莫哈末纳兹兰早前针对前首相纳吉有关SRC国际公司一案的判决。
“在SRC国际公司案件中,纳兹兰法官判处纳吉12年监禁及罚款超过2亿1000万令吉,反贪会不应参与某方对纳兹兰法官的报复行动,而且须注意的是,纳兹兰的判决同时也获得其他3名上诉法院法官的认同。”
质疑未查阿占巴基超额持股
他促请反贪会审视自身,并反问“警方已接获了多少项针对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涉及超额持股,并且含有贪污嫌疑的投报?”
遗憾的是,他说,至今反贪会并未针对阿占巴基的嫌疑展开调查,与此同时,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JKMR)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认为,陷入超额持股争议风波的阿占巴基应暂时告假的提议,也遭反贪会无视。
为此,他以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成员的身分及职责,今次通过文告发表声明,促反贪会根据法律和联邦宪法的规定,以诚信来履行职责。
SRC洗钱案 | 联邦法院择定8月15日起 聆审纳吉上诉申请
(布城9日讯)联邦法院择定8月15日起,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上诉庭维持其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中,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
根据联邦法院副主簿官哈菲祖拉在一封志期4月29日,发给上诉方(纳吉)和答辩方(控方)的通知函中指出,有关的聆审日为其10天,即8月15日至8月19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
该通知函指出,上诉方和答辩方最迟必需在7月31日,通过联邦法院电子系统(e-filing)入禀书面陈词,以及必需前往联邦法院提交每份文件的打印副本。
“任何在7月31日之后入禀的书面陈词及相关文件,将会被联邦法院电子系统拒绝,且不会在聆审中被采用。”
纳吉向联邦法院提出的这项上诉,将会是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中的最后上诉机会。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是在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这意味纳吉7项罪名共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只需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
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就高庭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
上诉庭三司随后批准纳吉申请暂缓监禁和罚款刑罚,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同时批准纳吉申请维持高庭允许纳吉保外的条件,即200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保外。
SRC上诉案|女皇律师要代表纳吉抗辩 乔纳森申请为大马律师
来自英国的御用大律师乔纳森莱德劳(网络照片) |
(吉隆坡31日讯)来自英国的女皇律师乔纳森莱德劳(Jonathan Laidlaw QC)入禀吉隆坡法庭,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律师,以代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作为首席辩护律师为纳吉抗辩。
纳吉代表律师旺艾祖丁向《马来邮报》证实,这项申请已在今天入禀法庭,而今天也是入禀的最后期限。
旺艾祖丁证实,乔纳森莱德劳已入禀法庭申请反转为纳吉代表律师。(档案照) |
根据乔纳森莱德劳入禀的原讼动议通知书,他寻求被接纳并注册成为马来亚高等法院的律师,作为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出席联邦法院的SRC公司案上诉,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案件或事宜。
莱德劳的所提出的申请理由包括纳吉在联邦法院的SRC上诉案将涉及严重、复杂及/或新问题,有关问题与刑事和民事法律数个分支有关,还有实践和证据、上诉人的宪法权利、控方的诉讼程序、承审法庭对刑事案件的判决,以及刑事司法系统的行政。
莱德劳提出申请的另一理由为,上诉人纳吉希望雇用他专业服务,担任SRC案上诉的首席律师,Shafee & Co律师楼和丹斯里沙菲宜已据此指示他。
其他理由还包括莱德劳拥有马来西亚的律师和律师所不具备的特殊资格、经验和专门知识;以及根据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18(1)条文,莱德劳符合资格被接纳并注册成为马来亚高等法院的律师。
联邦法院已择定10天,即8月15日至8月19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聆审纳吉就上诉庭维持其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
3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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