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十八章 :超级貪官逐个提控 -1 SRC案2019年
第 21 回: 纳吉SRC洗钱案表罪成立
SRC洗钱案·纳吉今日出庭自辩
(吉隆坡3日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因表罪成立,出庭宣誓自辩的前首相。
纳吉 |
身穿白衣蓝西装的纳吉约今早8时50分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有约50名支持者在大厅外高喊“坚持对抗”(lawan tetap lawan),声援纳吉。
他与支持者一同祈祷,也面带笑容与他们握手后,步入吉隆坡第三高庭,准备出庭自辩。
至9时10分,控方已准备就绪,惟还没见到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和哈威德吉星。
高庭是于今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皆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在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以及保持沉默,当时纳吉选择了宣誓自辩。
此案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完成控方举证阶段,在长达57天的审讯中,控方总共传召了57名证人。
法官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了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此案的检控团队由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成员包括拿督苏莱曼阿都拉、拿督希旦峇兰、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唐纳德约瑟法兰克林、玛诺兹古律、莫哈末赛夫丁哈欣慕赛米、苏莱曼邱景辉、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布迪曼、莫哈末阿斯鲁夫、莫哈末依扎。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其余律师有哈威德吉星、法汉、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莎西拉哈娜比、旺艾祖丁。
66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我国第6任首相,在这场被喻为“世纪审讯”,纳吉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
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自辩阶段的审讯在12月3日至4日,以及9日至19日进行。
3/12/2019
SRC洗钱案·纳吉今日出庭自辩
(吉隆坡3日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因表罪成立,出庭宣誓自辩的前首相。
身穿白衣蓝西装的纳吉约今早8时50分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有约50名支持者在大厅外高喊“坚持对抗”(lawan tetap lawan),声援纳吉。
他与支持者一同祈祷,也面带笑容与他们握手后,步入吉隆坡第三高庭,准备出庭自辩。
至9时10分,控方已准备就绪,惟还没见到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和哈威德吉星。
高庭是于今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皆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在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以及保持沉默,当时纳吉选择了宣誓自辩。
此案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完成控方举证阶段,在长达57天的审讯中,控方总共传召了57名证人。
法官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了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此案的检控团队由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成员包括拿督苏莱曼阿都拉、拿督希旦峇兰、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唐纳德约瑟法兰克林、玛诺兹古律、莫哈末赛夫丁哈欣慕赛米、苏莱曼邱景辉、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布迪曼、莫哈末阿斯鲁夫、莫哈末依扎。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其余律师有哈威德吉星、法汉、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莎西拉哈娜比、旺艾祖丁。
66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我国第6任首相,在这场被喻为“世纪审讯”,纳吉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
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自辩阶段的审讯在12月3日至4日,以及9日至19日进行。
3/12/2019
纳吉SRC洗钱案表罪成立·出庭念243页证词
(吉隆坡3日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因表罪成立,出庭宣誓自辩的前首相,他在上午10时30分进入证人栏,开始宣读长达243页的证词。
纳吉的证词是以马来文陈述,而纳吉在接受盘问时,也会以马来文回答。
较早前,纳吉因没将身份证携带在身上,由其助理出去帮他将身份证带入庭内。
本案是于今早9时30分开庭后,由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用了大约40分钟,发表长达16页的辩方开案陈词(DEFENCE OPENING STATEMENT)。
同时,他也告诉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其当事人纳吉会在证人栏宣誓供证,并宣读已备妥的证词。
沙菲宜在发表辩方开案陈词时强调,案件需要进行具有正当程序的公平审判。
他指出,控方于2019年8月27日完成举证阶段后,法庭择定从12月3日开始进入自辩阶段,长达9天。
他说,律师也曾表明,当中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导致审讯展延。
他指出,纳吉现在需要针对法庭就实质性推论在11月11日作出的裁决,给予解释、反驳或提出合理的疑问。
此外,沙菲宜说,辩方没有足够时间进行辩护工作,他们只能积极准备,包括在周末时会面准备辩护工作。
他指出,从高庭裁决纳吉表罪成立至案件进入自辩环节的时间只有21天,其团队及纳吉在这期间还需出庭聆审其他案件。
他说,原本需要数月时间准备的辩护工作缩减成11天,当中还包括周末,以便纳吉能与辩护团队会面准备辩护。
他说,尽管控方给予合作,但由于时间紧迫,辩方只能从控方提供的66名证人名单中完成访问7名证人。
高庭是于今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皆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在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以及保持沉默,当时纳吉选择了宣誓自辩。
此案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完成控方举证阶段,在长达57天的审讯中,控方总共传召了57名证人。
法官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了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此案的检控团队由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成员包括拿督苏莱曼阿都拉、拿督希旦峇兰、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唐纳德约瑟法兰克林、玛诺兹古律、莫哈末赛夫丁哈欣慕赛米、苏莱曼邱景辉、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布迪曼、莫哈末阿斯鲁夫、莫哈末依扎。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其余律师有哈威德吉星、法汉、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莎西拉哈娜比、旺艾祖丁。
66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我国第6任首相,在这场被喻为“世纪审讯”,纳吉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
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自辩阶段的审讯在12月3日至4日,以及9日至19日进行。
3/12/2019
纳吉:免时任元首登政府窘迫‧内阁2009勉强接管TIA
纳吉面带笑容,与前来法庭声援的支持者握手道谢。 |
(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内阁于2009年接管登嘉楼投资机构(TIA),是一项勉强的决定,以避免时任国家元首和登州政府陷入窘境,也为了避免大马的债券市场受到负面影响。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纳吉以辩方第一名证人自辩。他宣读证词时指出,早在2009年,登州政府和登州务大臣机构(MBTI)连同当时的登州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殿下,决定成立一个以110亿令吉资本的主权财富基金,并命名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
他说,有关的基金理应是从(给登州)的60亿令吉石油税所取得,以及剩余的资金会通过发行由联邦政府担保的50亿令吉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筹集。
“在那时候,我以财政部长的身份受邀,以促进IMTN的发行。”
他指出,IMTN发行了,州政府和MBTI却不同意IMTN的条款。
“结果在2009年8月8日,内阁同意联邦政府接管TIA,这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勉强’(reluctantly made)作出的决定。”
任登苏丹顾问
“深信刘特佐能促进投资”
此外,纳吉表示,大马富商刘特佐在TIA是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殿下的顾问,他表现得在中东国家很有影响力,因此相信刘特佐有能力促进投资和合伙事务。
他说,这些国家因油价上涨,有多余现金,因此他认为刘特佐的影响力可促进1MDB想要的目标和投资。
纳吉指出,当时刘特佐和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殿下以及殿下的妹妹拉希玛有紧密联系(kenalan rapat)。
他有这样想法是因为刘特佐和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以及登州政府之间有会谈。
他指出,在TIA被联邦政府接管之前,他相信TIA的董事有丹斯里依斯密(朝圣基金局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峇基沙烈(联邦土地发展局时任首席执行员)、丹斯里阿兹兰再诺(退休基金局时任首席执行员)、以及TIA时任首席执行员沙鲁尔阿兹拉。
继子里扎介绍认识刘特佐
纳吉指出,他是大约在2007年,在继子里扎的介绍下,首次见到刘特佐。他相信里扎是通过刘特佐的哥哥,和刘特佐会面。
“我当时被告知,刘特佐是美国沃顿商学院的毕业生,很年轻,是拥有许多生意的成功企业家。我也被告知刘特佐有私人投资基金。”
“在那之后,我知道刘特佐在依斯甘达发展成功取得和沙地阿拉伯以及国库控股的合作。”
纳吉指刘特佐是一名成功的人,随后也涉及在UBG以及和阿都泰益玛目家族一同进行收购。
他说,在那之后,他得知刘特佐认识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
他指出,刘特佐最终成了一名具有影响力以及和王室、阿联酋有良好关系的人,以及有能力和这些人进行会面及讨论。
“这让我有信心刘特佐的能力可获得来自阿联酋和沙地阿拉伯投资。”
沙菲宜接着问纳吉,是什么让他相信刘特佐对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和阿联酋有影响力?
纳吉表示,这份信任源自于数个事件,第一就是刘特佐有能力从UAE所拥有的Mubadala Development Co,获得大笔投资。
“接着在2011年,刘特佐在阿布扎比王储阿勒纳哈扬到访马来西亚时扮演重要角色,讨论了阿布扎比和大马的进一步的投资和潜在合作伙伴关系。”
沙菲宜:仅从汇报知公司事务“纳吉在SRC没公职冲突”
沙菲宜发表开案陈词时说,纳吉不曾透过SRC国际公司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指示董事会,并表示纳吉只从聂法依沙的汇报中得知SRC公司事务的概述及措施。
他说,纳吉在SRC并没有与其公务职位冲突的个人利益,因此并没有纳吉有个人利益之说。
他指出,纳吉在SRC的参与,导致公务员退休基金局、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财政部及内阁批准相关事务的行为,仅是为了让政府及大马获得最大利益。
沙菲宜说,SRC需要由政府担保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款项,是因为SRC需要发展第10大马计划及新国家能源政策鉴定的关键发展领域,并表示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财政部及内阁是基于这项原因才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发放贷款给SRC。
他说,控方第39名证人SRC公司前董事会主席丹斯里依斯密,及第42名证人SRC国际公司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雅欣供证时说,他们接获纳吉指示的部分是根据传闻,不能成为证据。
他也说,没有理据显示2014年4月修改SRC公司章程是具恶意的。
指纳吉没被告知账户余额
沙菲宜说,证据显示纳吉并没有被准确告知其账户真正余额,其他证据也显示纳吉并没有意识其账户的实际交易情况。
他说,没有证据证明4200万令吉是利益,无论是纳吉自己贿款给自己,或是透过第三方安排汇款,以作为贿赂的一部分。
沙菲宜说,纳吉没有就其银行账户的交易向警方报案或提出投诉,是因执法单位当时已展开调查,而纳吉选择尊重调查过程。
他说,上述原因已阐明在纳吉与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的诽谤案的回应答辩书里,时任总检察长最终认为并不需要任何后续行动。
发放SRC贷款经内阁等批准
沙菲宜指出,在2015、2016及2017发放给SRC公司的政府担保贷款,是经内阁、财政部或财政部长基于SRC承诺会偿还贷款而批准,最终目的是避免政府担保对政府和马来西亚产生不利影响。
他说,环境及物质情况使纳吉相信刘特佐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亲信,他从2011至2014年接获的款项,其实是阿都拉国王的捐款,确保纳吉从阿都拉国王本人得到保证。
他说,从2011至2015年,纳吉知道他开设企业社会责任的银行账户、汇入账户的资金及支持文件,都有向国家银行及时任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汇报,因此他相信没有恶意事件发生。
首名出庭自辩前首相
纳吉证词共243页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纳吉成为我国史上首位表罪成立,出庭宣誓自辩的前首相,证词长达243页。
本案于今早9时30分开庭后,由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用了大约40分钟,发表16页的辩方开案陈词(DEFENCE OPENING STATEMENT)。
沙菲宜强调,案件需要进行具有正当程序的公平审判。法庭从12月3日开始由纳吉自辩,长达9天。
沙菲宜:没足够时间辩护
原本需要数月时间准备的辩护缩减成11天,沙菲宜表示辩方没有足够时间进行辩护,他们只能积极工作,包括周末也开会准备。
他指出,从高庭裁决纳吉表罪成立至案件进入自辩环节只有21天,其团队及纳吉在这期间还需为其他案件审讯出庭。
他说,由于时间紧迫,辩方只能从控方提供的66名证人名单中访问7名证人。
不过控方不满辩方迟至今早9时,或开审前半小时,才把纳吉的书面证词和参考文件提供给控方。
控方延迟收到纳吉证词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指这违反了在审讯前14天移交文件的规定,也影响控方已准备好的问题。控方原本预料在没有证人书面证词的情况下准备交叉盘问的问题。
他说,这可以造成他和另一名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交叉盘问时问题重叠,但控方不反对纳吉读出证词,惟要求法庭记录在案。
希旦峇兰说,由于控方延迟收到纳吉的证词,控方保留对证人证词中可能构成“传闻证据”的任何证据提出反对的权利。
沙菲宜解释,辩护律师团的时间很有限,他们当中有7人不眠不休工作48小时,他也是今早才收到纳吉的书面证词。
为了司法正义,他不会反对控方要求更多的时间。
7控状表罪成立
纳吉选择宣誓自辩
高庭是于今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皆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纳吉选择了宣誓自辩。
检控团队由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成员包括拿督苏莱曼阿都拉、拿督希旦峇兰、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唐纳德约瑟法兰克林、玛诺兹古律、莫哈末赛夫丁哈欣慕赛米、苏莱曼邱景辉、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布迪曼、莫哈末阿斯鲁夫、莫哈末依扎。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其余律师有哈威德吉星、法汉、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莎西拉哈娜比、旺艾祖丁。
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前往第三刑事高庭,聆听纳吉在证人栏里宣誓自辩。
纳吉:不曾施压修改章程
没参与SRC成立
纳吉指出,SRC在2011年1月7日,在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下成立,他并没参与其中,也不曾施压修改SRC的公司章程.
他相信1MDB已向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汇报有关SRC的成立,他是之后才知道此公司的成立。
纳吉表示,他没参与SRC的成立,也没受到咨询,而是看了成立SRC的文件后,才发现SRC是透过B&M顾问公司以及1MDB秘书Lim Poh Seng所成立。
他发现第67条文和第116条文被纳入P15(SRC国际公司章程)是重复1MDB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细则的第68条文和第117条文。
“可能这就是为甚么第67条文和第116条文被纳入P15(SRC国际公司章程)的原因。”
辩方律师旺艾祖丁指出,第67条文阐明董事的委任或革除必须获得首相的批准;第116条文则阐明,在没有首相批准下,董事会无法执行特定的事务。
纳吉表示,他并没有涉及其中。
他接著说,他发现日期2011年6月3日的信函阐明,SRC的成立已获得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EPU)的部长诺莫哈末耶谷批准。
董事会管理层建议
修改规章保护财部利益
较早前,沙菲宜问纳吉有关1MDB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细则(M&A)第68条文及117条文下,赋予首相特定的权力,对此,纳吉表示没有甚么不妥。
纳吉指出,在决定了联邦政府接管TIA后,董事会告知他有关修改1MDB公司规章(TIA交由联邦政府管理后,改名为1MDB),是为了保护财政部的利益。
他说,所有事情都是1MDB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建议。
“我没看见这事件有任何不寻常。作为一名首相,我在其他政府相关公司,如国库控股、国油公司、国民投资公司、国能、马电讯等等的董事委任方面,被赋予绝对的权力。”
他说,不曾有人向他出示1MDB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细则,也不存在强迫,以在公司的章程中纳入附带条件。
他也说,他是和1MDB首席执行员及主席交涉,和管理层没任何来往。
沙菲宜指控方“隐瞒”证人身份
“刘特佐连影子都看不到”
沙菲宜指控方仍继续“隐瞒”102名证人的身份,包括明显涉及案件的刘特佐和聂法依沙(SRC国际司首席执行员)。
他在开案陈词说,这些证人在调查过程中向反贪会提供了口供,但控方也拒给证人在调查中录取的口供,控方自己承认无法追查这些证人的下落、死亡和/或无法找到,包括刘特佐和聂沙依沙。
他说,这导致纳吉面对不利局面,控方被剥夺了访问这些证人和选择传召这些证人的机会。
他在午休时在庭外对记者说,整起事件是由大马富商刘特佐操盘,但后者至今还是逍遥法外,尽管总警长3个月前信誓旦旦说警方知道刘特佐的下落,并可在年杪前把后者引渡回国。
“我们到现在连刘特佐的影子都看不到,他们是否故意把他藏起来吗?如果刘特佐落网,我当事人的抗辩将会比现在好100倍。”
“有欺骗纸包不住火”
另一方面,沙菲宜说,纳吉是在辩护律师劝告下,选择在证人栏宣誓供证,控方可以从各个角度盘问他,因为他没有任何隐藏,不必感害怕。
“清白就是清白,有欺骗就会纸包不住火。”
辩方也质疑控方不提供有关文件给辩方,是这些文件可以帮助辩方准备抗辩。
他表示辩方一直在各个方面被打压,因此,他无法回答有多少名辩方证人的问题。
他说,辩方在开案陈词中采取非同寻常的步骤,这部份的陈词冗长但是必要的。
指辩护时间很有限
“给予我们准备辩护的时间很有限,我们不是投诉法庭,只是想向法庭提出来。”
他指出,辩护团队同时兼顾多宗案件,包括其当事人纳吉的3、4个案件,如一马公司(1MDB)案,而其他案件的法官却坚持案件“照跑”。
纳吉忘带大马卡
自辩念书面证词边改错字
纳吉自辩过程发生了一些“插曲”,首先是忘了带大马卡,一面念书面证词还改正错字。
纳吉步入证人栏后,通译员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做记录,但纳吉表示没带在身上,其助理赶紧到外面拿,他数分钟后才进行宣誓的程序。
证词长达243页,纳吉以平淡的语气,缓缓地读出其国语证词。期间,还点出一些错字和补充一些字句。
过程中因辩方发现有3页证词不翼而飞而中断了约10分钟。
在纳吉供证中途,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进入庭内听审。
3/12/2019
沙菲宜:管理层是同谋·把1MDB及SRC亏损归咎刘特佐等人
(吉隆坡3日讯)SRC洗钱案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把1MDB及其子公司SRC的亏损,归咎于刘特佐和4名身分不明的中东人,包括两名沙地阿拉伯人和两名阿布扎比人,而刘特佐是这群人中的领袖。
他说,1MDB和SRC的管理层是同谋,他们全都在吃刘特佐口粮。他甚至表示并不怕被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起诉。
“沙鲁尔在1MDB洗钱案供证时说,他获得了逾9万令吉的月薪,也讲了他没有进行尽职调查,因为他主要依靠刘特佐,他的证词似乎是他没做任何事,所以问题是,如果他可以被刘特佐误导,那么我的当事人也可以被误导。”
他也强调,纳吉作为首相,他不能坐在1MDB的办公室中并完全操控该公司。
指控方“隐瞒”证人身分
沙菲宜也指控方仍继续“隐瞒”102名证人的身分,包括明显涉及案件的刘特佐和聂法依沙(SRC国际司首席执行员)。
他在开案陈词说,这些证人在调查过程中让反贪会录了口供,但控方拒给证人的口供,控方承认无法追查这些证人的下落、死亡和/或无法找到,包括刘特佐和聂沙依沙。
他说,这导致纳吉面对不利局面,控方被剥夺了访问这些证人和选择传召这些证人的机会。
他在午休时在庭外对记者说,整起事件是由大马富商刘特佐操盘,但后者至今还是逍遥法外,尽管总警长3个月前信誓旦旦说警方知道刘特佐的下落,并可在年杪前把后者引渡回国。
“连刘特佐的影子都看不到”
“我们到现在连刘特佐的影子都看不到,他们是否故意把他藏起来吗?如果刘特佐落网,我当事人的抗辩将会比现在好100倍。”
另一方面,沙菲宜说,纳吉是在辩护律师劝告下,选择在证人栏宣誓供证,控方可以从各个角度盘问他,因为他没有任何隐藏,不必感害怕。
“清白就是清白,有欺骗就会纸包不住火。”
仅从聂法依沙汇报知公司事务
“纳吉在SRC没个人利益”
沙菲宜之前发表开案陈词也说,纳吉不曾透过SRC国际公司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指示董事会,纳吉只从聂法依沙的汇报中得知SRC公司事务的概述及措施。
他说,纳吉在SRC并没有涉及个人利益。
他指出,纳吉在SRC的参与,导致公务员退休基金局、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财政部及内阁批准相关事务,仅是为了让政府及大马获得最大利益。
沙菲宜说,SRC需要由政府担保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款项,是因为SRC需要发展第10大马计划及新国家能源政策鉴定的关键发展领域,并表示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财政部及内阁是基于这项原因才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发放贷款给SRC。
他说,没有证据证明4200万令吉是利益,无论是纳吉自己贿款给自己,或是透过第三方安排汇款,以作为贿赂的一部分。
沙菲宜说,纳吉没有就其银行账户的交易向警方报案或提出投诉,是因执法单位当时已展开调查,而纳吉选择尊重调查过程。
发放SRC贷款经内阁批准
避免对政府不利影响
沙菲宜指出,在2015、2016及2017发放给SRC公司的政府担保贷款,是经内阁、财政部或财政部长基于SRC承诺会偿还贷款而批准,最终目的是避免政府担保对政府和马来西亚产生不利影响。
他说,环境及物质情况使纳吉相信刘特佐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亲信,他从2011至2014年接获的款项,其实是阿都拉国王的捐款,确保纳吉从阿都拉国王本人得到保证。
他说,从2011至2015年,纳吉知道他开设企业社会责任的银行账户、汇入账户的资金及支持文件,都有向国家银行及时任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汇报,因此他相信没有恶意事件发生。
纳吉:董事会告知
修1MDB规章保财部利益
较早前,沙菲宜问纳吉有关1MDB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细则(M&A)第68条文及117条文赋予首相特定的权力,纳吉表示没有什么不妥。
纳吉指出,在决定了联邦政府接管TIA后,董事会告知他有关修改1MDB公司规章(TIA交由联邦政府管理后,改名为1MDB),是为了保护财政部的利益。
“我没看见任何不寻常。作为一名首相,我在其他政府相关公司,如国库控股、国油公司、国民投资公司、国能、马电讯等等的董事委任方面,被赋予绝对的权力。”
3/12/2019
辩方将SRC损失归咎刘特佐等5人
(吉隆坡3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在辩方开案陈词时,一马公司(IMDB)及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归咎于逃富商刘特佐和4名神秘的阿拉伯人。
他指出,4名阿拉伯人中,有2名来自沙地阿拉伯,另2名来自阿布达比。
沙菲宜今日趁高庭午休时,在庭外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这一群人的领导肯定是刘特佐,至今都还未被警方逮捕,尽管我们厉害的全国警察总长承诺在两周内逮捕他。”
“如果他(刘特佐)出现,我当事人的辩护肯定会100%变好。”
他说,整个计划都是由刘特佐和4个阿拉伯人共同设计的,而SRC国际公司和1MDB的管理层是这场阴谋中的同谋。
“他们(1MDB和SRC管理层)全都对刘特佐百依百顺。我将公开发表声明,而且我不怕被沙鲁(前1MDB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起诉。”
“他(沙鲁)作证时曾说,他获得超过9万令吉的月薪,他说了什么,他没有尽职调查,因为他主要依靠刘特佐。他的回答是,他没做任何事。所以问题是,如果沙鲁可以被刘特佐误导,那么我的当事人也可以。”
他重申,纳吉作为首相,本就不能坐在1MDB办公室及全权管理1MDB公司。
他说,纳吉必须从宏观层面,而不是微观层面来看待1MDB课题。
“他无法仔细研究。这不是他的工作,因为他的工作是制定政策。”
他补充,正如他在开案陈词中所提,辩方仍然不确定会传召多少证人,但在控方提供的66名证人中,他们已经访问了7名证人,包括一名在国外访问的证人。
3/12/2019
纳吉SRC案‧纳吉:2010年刘特佐告知 ‧ “沙地国王同意捐款给我”
(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大马富商刘特佐在大约2010年中旬时告诉他,沙地国王阿都拉同意以私人捐款的形式给他支持,并指有关的捐款数额可能是大约1亿至2亿美元。
他说,这笔款项可能看起来很多,但他知道沙地王室向来以慷慨闻名,之前已捐出巨款给美国的各类基金,包括克林顿基金以及其他国家,如巴基斯坦、巴勒斯坦,作为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纳吉今日在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2010年1月官访沙地时,他和沙地国王阿都拉会面。
佩服维护多元社会安宁
“国王阿都拉很佩服马来西亚,以及我国政府在维护多元社会安宁方面的能力。”
“在大约2010年中旬,刘特佐告诉我,沙地国王阿都拉同意以私人捐款的形式,给我支持。”
称没被告知数额或日期
“当时,除了被告知有关的捐款会由沙地国王的孩子处理,我没被告知捐款数额或日期。”
纳吉指出,从2011至2014年,他接获一笔巨款,他相信这是来自于沙地国王阿都拉的捐款,给予他支持。
“刘特佐是这一事情的连接者,我相信他代表沙地王室处理这笔资金。”
继子介绍认识刘特佐
纳吉指出,他是于2007年左右,在继子里扎的介绍下,首次见到刘特佐。
他说,他相信里扎是通过刘特佐的哥哥,和刘特佐会面。
“我当时被告知,刘特佐是美国沃顿商学院的毕业生,很年轻,也是拥有许多生意的成功企业家。此外,我也被告知刘特佐有私人投资基金。
“在那之后,我知道刘特佐在依斯干达发展计划上,成功取得和沙地及国库控股的合作。”
纳吉指出,刘特佐是一名成功的人,随后也涉及在UBG以及和泰益玛目家族一同进行收购。
得知刘特佐认识苏丹米占
他说,在那之后,他得知刘特佐认识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
他指出,刘特佐最终成了一名具有影响力,以及和王室、阿联酋有良好关系的人,并且有能力和这些人进行会面及讨论。
“这让我对刘特佐的能力有了基本的信心,以获得来自阿联酋和沙地投资。”
相信刘在沙地王室有影响力
旺艾祖丁接着问纳吉,是什么让他相信刘特佐在沙地王室家族和阿联酋有影响力?
纳吉表示,这份信任是源自于数个事件,第一就是刘特佐有能力从阿联酋所拥有的Mubadala Development Co获得大笔投资。
“接着在2011年,刘特佐在阿布扎比王储阿勒纳哈扬到访马来西亚时,扮演重要角色,讨论了阿布扎比和马来西亚的进一步的投资和潜在合作伙伴关系。”
指首相有权委董事不合理
纳吉说,委任或开除任何董事的权力,一般上掌握在公司股东手上,并表示,依斯密及苏博称他身为首相有权力委任及开除任何董事的说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他说,SRC及1MDB的权力掌握在首相手中的说法对政府相关公司而言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这不代表政府相关公司必须盲目地跟从首相、财长或任何一方的口头指示。
他说,在涉及拨出SRC资金的营运或投资事务上,董事会必须明白,他们是获得他和政府信任的受托人,要做出让公司取得最佳利益的决定。
他说,若董事会未向财长部或他本人确认就盲目跟从首席执行员的话,这显然是疏忽职守。
否认施压SRC添117条文
纳吉否认曾建议或施压在SRC公司章程中添加117条文作为控制公司董事会的方法,并表示,据他了解,名誉顾问的建议只限于公司章程117条文提及的事情,与SRC运作无关。
他说,任何建议都只交由董事会考虑,董事会并没有被约束遵从有关建议,他们必须以公司利益行事。
他说,他不认为117条文赋予权力让他控制SRC,因董事会没有寻求他的建议,他也没有以名誉顾问的身份给予建议。
指被调部门心怀不满
“胡斯尼上庭打击我”
纳吉声称,他在2016年将时任第二财政部长阿末胡斯尼从财政部调到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导致胡斯尼对他怀有不满,并利用法庭的平台打击他。
“我相信胡斯尼对我决定将他从财政部调到经济策划单位感到不满,因为他于2016年宣布辞职。
“而他也利用(法庭)证人栏作为平台,公开他的不满。”
驳胡斯尼office boy说法
纳吉在念出书面证词时,也驳斥胡斯尼自称在财政部“打杂工”(office boy)的说法。
胡斯尼8月供证时声称,曾向纳吉自荐率团到瑞士解决SRC资金冻结的问题,但遭否决且没有给予理由。
否认要求勿插手一马公司
纳吉也否认曾要求胡斯尼别插手一马公司事务。
他说,他从未这么告诉胡斯尼(不要插手一马公司)。
他说,呈堂文件清楚显示,胡斯尼曾获得咨询,还以第二财长的身分批准数个重要的通告。
他形容,胡斯尼申诉他如同“打杂工”是一个笑话。
“以他作为第二财长的身分,事实恰恰相反。”
纳吉说,胡斯尼也出席2012年2月8日的内阁会议,即政府批准(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第二笔20亿令吉贷款给SRC)作担保,而(胡斯尼)在会上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
针对胡斯尼声称曾向纳吉自荐率团到瑞士解决SRC资金冻结的问题,但遭否决且未给予理由的说法,纳吉说,胡斯尼的证词离题。
他承认,胡斯尼确有非正式询问,他应否到瑞士解决这问题。但这不是正式的要求。
私人户头交机要秘书处理
另外,纳吉也解释,他把其私人银行户头要交第三方,即其机要秘书处理,因为他(当时)作为首相、财长、巫统主席、国阵主席及北根区国会议员需耗费的时间很长,因此他无法亲自打理有关银行账户。
他说,他的户头都是交由其机要秘书替他打理,他鲜少查看银行结单记录,都是交由机要秘书保管,而他会在有需要支付特定费用时向机要秘书查询余额。
他说,基于会通知他大约的收取的捐款数额,因此他认为交由第三方处理其户头会更有效率。
另外,纳吉在驳斥SRC国际公司前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雅欣的供词,他表示,没有参与SRC公司委任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IPSB)为企业社会责任伙伴的决定。
他补充,本身也没有参与SRC公司把2亿5000万令吉拨款移交给IPSB的决策。
苏博之前供证时称,曾获得SRC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菲沙告知,在未经SRC公司董事局同意下,纳吉决定委任IPSB为企业社会责任伙伴,还把2亿5000万令吉交给IPSB。
没瞒胡斯尼签D524文件
此外,纳吉也表示,他没向胡斯尼隐瞒D524文件的事宜。
D524文件的内容涉及SRC申请政府担保的事宜。
胡斯尼此前供证时指出,他是在反贪会向他展示D524文件时,首次看见这文件,并申诉纳吉在他未看这文件之前,就签署文件。
纳吉说:“我可有信心的说,我没向他(胡斯尼)隐瞒,也不曾指示任何人向他隐瞒。”
无法证实P510文件真实性
纳吉在回应旺艾祖丁的提问时也表示,他无法确定P510的文件(财政部长机构在2012年2月17日的会议记录,此会议是有关SRC)的真伪。
他指出,据他了解,这文件尚未提交,因此他无法证实该文件的真实性。
“如果这份文件是原版的,这文件需要通过BMKD,而原版的文件肯定是存在的。
指被聂法依沙玩弄
纳吉直指聂法依沙玩弄他和SRC董事会。
“为什么他们(董事)可以任意的完全接受聂法依沙(时任SRC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所出示的东西和说法。”
他在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现在可以清楚看到聂法依沙玩弄两方。
“面对我时,他(聂法依沙)指有关的事项已由董事会做决定;面对董事会时,他告诉他们是我指示有关的事情。”
他也驳斥证人依斯密和苏博指聂法依沙是SRC和他之间的联系者的指控。
“我没有理由通过聂法依沙指示SRC董事会。”
惊讶董事没直接对证
纳吉指出,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为什么SRC其他董事,包括依斯密,没有直接和他对证,反而只是一致地接收聂法依沙所说的。
他说,这关乎公司资金,而且依斯密是一名在管理官联公司上,拥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
4/12/2019
纳吉:希盟政府再次抹黑“没说过不认识刘特佐”
纳吉 |
(吉隆坡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否认自己说过“不认识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关键人物刘特佐”,也出示多个新闻链接证明自己不曾与刘特佐切割,更挑战希盟政府拿出证据,证明他与刘特佐切割的指控。
他说,这是希盟政府对他做的系列抹黑之一,一如过去用《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头条“华人还要什么”标题,硬说是他讲过的话;也曾讥毁他,指他要人民吃便宜的蕹菜。
“我要夸张一点,这是我第19次要问问希盟政府者,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认识刘特佐了?请拿出来可靠的新闻或短片。这是希盟向来对我所做的谎言,硬把我没有说过的话塞进我口里。”
纳吉在脸书专页贴文,列举多份媒体报道,证明他并没有和刘特佐切割。
“在2015年,我在下议院会议里说,刘特佐曾代表沙地阿拉伯王室出席1MDB董事局会议,当时董事局要求沙地王室出席会议,刘特佐则以王室无法出席为由,代表王室出席。”他说他已经向法庭告知此事。
纳吉说,所有1MDB被指消失的款项,都是在刘特佐的密友,即中东王室成员及1MDB共同伙伴承诺付款后发生的事,因此前朝政府在2017年与IPIC制定合约,要求他们在2020年12月30日履行协议,支付所应缴付的款项。“关于这事,我已经多次挑战希盟政府出示这份合约,但是财政部长林冠英不要。”
8/12/2019
国行发红色警告 纳吉:毫不知情
纳吉 |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强调,他对国家银行对其大马银行户头发出红色警告一事毫不知情,同时他强调本身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因为这将会毁了他的政治生涯。
他说,不管是银行、国家银行或是任何一方都没有告诉他,其银行户头出现不寻常的活动。
国家银行此前曾因刘特佐汇入1200万令吉至纳吉户头,而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对其户头发出红色警告。
纳吉今日在SCR案自辩时强力否认知情,并强调他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我当时是首相,也是国内著名的政治人物,一旦我名下户头被爆因汇入了1200万令吉而被国家银行发出警告,反对党肯定会利用此课题破坏我的名誉。”
“由于涉及一大笔资金,这间接会成为一项贪污指控。我不会让我的个人户头面对被警告的风险,这将会对我的政治生涯带来影响。”
他说,只要他知道任何关于此事的消息,他将会立即查看其新设银行户头的交易记录,因为这显示出他没有被告知该户头内的实际金额。
纳吉指出,不管是银行、国家银行或是任何一方都没有告诉他,其银行户头出现不寻常的活动。
“只要银行告知我,我一定会知道这些事。就像我刚刚说的,开设这几个户头的目的是为了转移款项(接受和转赠资金),我从来不曾向执法单位隐瞒这些事。”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事(被发警告)没有被传达给身为户头持有人的我。”
9/12/2019
纳吉刷卡买46万手表 送罗斯玛作生日礼物
纳吉 |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坦承,他曾于2014年12月22日在美国檀香山香奈儿专卖店刷卡,购买了一枚价值13万625美元(46万6330令吉11仙)的手表,赠予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作为生日礼物。
纳吉今天在SRC案自辩时,在代表律师玛哈兹兰引导下,解释其名下新设户头,即户头尾号为880、898、906户头下,信用卡中可疑的交易记录时,如此指出。
除了这笔13万625美元交易记录外,还有一笔在2015年1月于曼谷香格里拉酒店消费了12万7017令吉的交易记录。
他表示,该笔交易是其前往曼谷渡假的消费,当时他是在哥打峇鲁视察当地水灾状况后,回到泰国继续其私人假期。
不过,纳吉也强调,他在渡假的同时,也趁机与泰国首相巴拉育见面商谈泰国政府如何协助大马面对严重水灾。
他说,在香格里拉酒店消费的12万令吉当中,包涵了随团人员的费用,包括一些额外支出和必要支出。
“其实我有权利向政府报销这笔费用,因为我是在私人假期时处理公事,但我还是选择了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因为我不想要复杂化此事。”
他认为,他有权利在他觉得必要的时候使用有关户头内的资金。
“我重申,在消费方面我是很精打细算的(sangat teliti)。”
他解释,在其代表律师针对该3个户头交易记录的整理中可看出,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该户头中的个人消费只占该户头总资金的0.4%。
8/12/2019
夏威夷刷卡46万·纳吉:送罗斯玛名贵手表庆生
纳吉 |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其名下的信用卡于2014年12月22日在美国檀香山香奈尔“刷下”的13万625美元(46万6330令吉11仙),是购买了一只手表作为其太太12月的生日礼物。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第三天的自辩阶段,纳吉以辩方首名证人的身份三度上庭供证。
辩方律师拉玛哈兹兰是针对在控方举证阶段,审讯中提及纳吉名下的信用卡,分别于2014年12月22日,在美国檀香山的香奈儿店“刷了”13万625美元(马币46万6330令吉11仙);以及2015年1月份,在曼谷的香格里拉酒店“刷了”12万7017令吉46仙的相关交易,询问纳吉。
纳吉指出,至于香格里拉酒店的交易,是在他前往哥打峇鲁视察水灾情况后,在泰国曼谷继续私人假期时的消费。
他说,虽然当时是私人假期,但他也趁机和泰国的首相巴拉育见面,以讨论泰国政府如何帮助我国应对面临的严重水灾。
“在曼谷香格里拉12万令吉的消费涵盖了我的住宿以及在这行程中随同我的员工,包括了在我预料之外和整个行程所需的花费。”
他指出,由于他在假期处理公务,因此他有权向政府报销这些费用,但他选择承所有的个人消费,因为不想复杂化整个事情。
“就如我所说的,我觉得如有必要,我有权动用资金。我再次说,我对花钱非常小心。”
他也说,他的律师提供了新帐户中使用的金额明细,包括从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的信用卡支出。
他说,个人支出总额仅占帐户收到资金的0.4%。
另外,针对其名下信用卡结单显示于2014年8月8日在意大利一家著名金库De Grisogono消费了328万2734令吉16仙(76万3500欧元)一事,纳吉表示,当时是购买首饰作为送给卡塔尔时任首相夫人的礼物。
纳吉指出,当时在意大利萨丁尼亚岛是和家人共渡私人假期,在那里遇见了卡达尔的生意人,政治人物和王室成员,以及当时是卡塔尔首相的赛阿末。
他说,那是一个巧合,双方都在渡假,并计划在萨丁尼亚岛会面。
纳吉指出,De Grisogono是一家专业的豪华首饰和手表库。
“我在2014年8月所购买的是首饰,是作为送给赛阿末太太的礼物。”
“就如许多人所知道的,马来西亚和卡塔尔保有惠及双方的外交关系。”
纳吉进一步说,尤其是诺阿都阿兹以及其丈夫(赛阿末)在官访马来西亚时,数次购买礼物给他和妻子(罗斯玛)。
他也说,他认为在De Grisogono的消费在外交上是被允许的以及这将惠及国家。
9/12/2019
【SRC世纪审讯】纳吉不知3大马银行户头出现透支
(吉隆坡9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他对其尾号为880、898和906大马银行户头频频出现透支的状况毫不知情,否则也不会开出支票,因为其支票无法兑现是非常丢脸的。
他不知道本身在大马银行户头频频出现透支情况外,也不曾查看这3个户头的月结单。
他称,当时他不曾查看3个新开设的户头,即尾号为880、898和906户头的结存单,相信这些结存单都是由其前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保管。
“我不曾见过3个新户头的结存单,我相信这些结存单是由阿兹林保存的。直到最近的审讯,我才知道刘特佐采取了行动,确保该结存单不会被交给我,而由余静萍(大马银行客户经理)保管。”
纳吉说,在他开发支票之前,阿兹林都会告诉他银行户头的结馀是足够的,否则他将不会开出支票。
他指出,这些户头是用于支付国阵、巫统、各慈善团体和服务供应商及承包商等费用,一旦支票出现无法兑现的状况,这会非常丢脸。
“我的支票无法被兑现,是非常丢脸的事,我不会冒这个险。”
纳吉回忆说,当时没有任何一项必须要立即付清的支出,而几乎所有来与我会面的人,都能取得捐款,他当时同意给予捐款,就是因为他被告知户头内有足够的资金。
纳吉今日在其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舞弊案自辩阶段,如此表示。
此前,余静萍早前在供证时称,在纳吉这些个银行户头出现透支时将会告知刘特佐,而刘特佐也将会立即转入一笔资金以供该户头正常运转,同时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以确保纳吉发出的支票不会跳票。
对此,纳吉表示毫不知情,不管是纳兹林、聂法衣沙,还是刘特佐,都不曾被授权执行以上动作。
“我不曾被告知我的户头出现透支的状况。我明白户头会透支是因为我发出了支票,但这清楚的显示出我不曾被告知我户头内真正的存款数额。”
“这不是一个我发出支票然后叫他们转入资金的状况,我不会做这种事,因为我知道银行不会同意先扣住无法兑现的支票(等待他们存入资金)。”
他重申,当时他不是在一个被迫的状况下发出支票。
吉隆坡9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他对其尾号为880、898和906大马银行户头频频出现透支的状况毫不知情,否则也不会开出支票,因为其支票无法兑现是非常丢脸的。
他不知道本身在大马银行户头频频出现透支情况外,也不曾查看这3个户头的月结单。
他称,当时他不曾查看3个新开设的户头,即尾号为880、898和906户头的结存单,相信这些结存单都是由其前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保管。
“我不曾见过3个新户头的结存单,我相信这些结存单是由阿兹林保存的。直到最近的审讯,我才知道刘特佐采取了行动,确保该结存单不会被交给我,而由余静萍(大马银行客户经理)保管。”
纳吉说,在他开发支票之前,阿兹林都会告诉他银行户头的结馀是足够的,否则他将不会开出支票。
他指出,这些户头是用于支付国阵、巫统、各慈善团体和服务供应商及承包商等费用,一旦支票出现无法兑现的状况,这会非常丢脸。
“我的支票无法被兑现,是非常丢脸的事,我不会冒这个险。”
纳吉回忆说,当时没有任何一项必须要立即付清的支出,而几乎所有来与我会面的人,都能取得捐款,他当时同意给予捐款,就是因为他被告知户头内有足够的资金。
纳吉今日在其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舞弊案自辩阶段,如此表示。
此前,余静萍早前在供证时称,在纳吉这些个银行户头出现透支时将会告知刘特佐,而刘特佐也将会立即转入一笔资金以供该户头正常运转,同时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以确保纳吉发出的支票不会跳票。
对此,纳吉表示毫不知情,不管是纳兹林、聂法衣沙,还是刘特佐,都不曾被授权执行以上动作。
“我不曾被告知我的户头出现透支的状况。我明白户头会透支是因为我发出了支票,但这清楚的显示出我不曾被告知我户头内真正的存款数额。”
“这不是一个我发出支票然后叫他们转入资金的状况,我不会做这种事,因为我知道银行不会同意先扣住无法兑现的支票(等待他们存入资金)。”
他重申,当时他不是在一个被迫的状况下发出支票。
9/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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