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統 編
第 十八章 :超级貪官逐个提控 -1 SRC案2019年
第 18 回: 胡斯尼:纳吉是幕后主使
曾面对性骚扰女职员指控 胡斯尼:纳吉是幕后主使
(吉隆坡8日讯) 前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曾在2016年10月杪面对性骚扰女职员的指控,胡斯尼认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此事的幕后主使。
阿末胡斯尼是纳吉被控涉嫌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中第56名证人,他在接受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承认本身认为纳吉就是指控性骚扰案的幕后指使者。
他说,本身因女职员的性骚扰指控感到伤心,并认为这与纳吉有关。
他也承认,本身认为整件事都是在针对他,所以当时的女职员才会到警局报案。
阿末胡斯尼在2016年6月27日宣布辞去内阁部长职,其后传出他性骚扰女职员的指控。
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则于同年10月26日在网站上贴文,指摘阿末胡斯尼不满纳吉不再委任他为第二财长,是要把阿末胡斯尼降职,调往后者不属意的部门当部长,同时更指阿末胡斯尼涉嫌多起性骚扰事件。
沙菲宜表示,根据胡斯尼的证词提到面对很多指控,视乎在抱怨因1MDB课题受到很多攻击和指摘,因此询问胡斯尼所面对的指控内容?
胡斯尼回应,本身所面对的指控包括金钱和性骚扰。
他承认,本身将这些指控与纳吉挂钩,包括涉嫌对女职员性骚扰的指控。
其后,沙菲宜试图针对警方对胡斯尼涉嫌性骚扰案做出提问,惟遭主控官拿督斯里希旦峇兰副检察司反对,后者认为此事与在审理中的SRC案件无关。
“性骚扰课题含有诽谤性质,所以我不允许辩方针对此事提出任何问题。”
而沙菲宜则解释,本身所要提问的问题与案件有关,他认为胡斯尼是因为这些事情而怀恨,如此一来胡斯尼的供词就失去可信度。
最终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同意控方所提出的反对,要求沙菲宜不要在继续盘问胡斯尼有关性骚扰的指控。
8/8/2019
为维护纳吉 前第二财政部长谎称辞职与1MDB无关
阿末胡斯尼(右) |
(吉隆坡8日讯)在2016年内阁改组时宣布辞职的前第二财政部长阿末胡斯尼指出,当初为了维护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才对媒体谎称其辞职与当时闹得满城风雨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事件无关。
纳吉被控涉嫌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今日续审,阿末胡斯尼作为本案56名证人出庭供证。
他指出,当时没有向媒体说出实情,宣称自己是自愿辞职,是为了维护时任首相的名声。
“如果我说出实情,他们就会写出各种各样的故事,损坏首相的名声,我当时不说出真相,都是为维护首相。”
阿末胡斯尼今日在法庭接受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证实当年退出内阁,实际上与一马公司及SRC有关。
另外,他也否认纳吉当初想要将他调任至首相署旗下的经济经济策划局(EPU),反之是掌管地方政府部。
他说,当时纳吉曾告知将把他从第二财政部长调任其他部门,于是他要求纳吉直接将他撤出内阁名单。
“(时任)首相说,我要你到另一个部门,以面对新的挑战,我回应,‘请撤换我,谢谢。’”
他指出,自从2015年内阁同意由他负责领导一马公司重组债务计划开始,他就萌生退出的念头。
胡斯尼是从2009年4月出任第二财政部长,而他在6月27日内阁改组当天除了辞官,也于下午通过文告宣布,辞去所有国阵及巫统党内的职位,包括国阵总财政及巫统总财政的职位,只保留打们国会议员的身份。
阿末胡斯尼曾在2016年7月23日接受《东方日报》的专访,当时他承认纳吉想将他调往其他部门,因此在宣布新内阁阵容前的短短2分钟,他决定向纳吉提出辞职。
8/8/2019
阿末胡斯尼:辞职和1MDB有关‧“为维护纳吉没说真相”
(吉隆坡8日讯)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今日承认,他于3年前辞去部长职时,并没向媒体说出离职的真相,且谎称离职和一马发展公司丑闻无关,这是因为他要维护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他今日第56名证人的身分,在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中二度供证,并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表示,如果他说出实情,媒体就会写出各种各样的故事,这有损(时任)首相的名声。
“我当时不说出真相,都是为维护首相。”
本案今天进入第50天审讯。
不满要求转调房地部辞职
阿末胡斯尼说,当年决定辞职,其实是与一马发展公司和SRC国际公司有关。
他指出,那时是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 ,一般上早上9时,该部都会有经济理事会会议。
“当天早上11时左右,我阅读报章,看到新闻报道指我被调职到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
“我之后和(时任)首相在他的办公室见面。”
阿末胡斯尼指出,当时(时任)首相说,要将他调往房屋及地方政府部。
“他(时任首相)说,我要调你去另一个部门,以面对新挑战,我回应说,‘请撤换我’。”
沙菲宜问阿末胡斯尼,他是否因为不满被调职而决定辞职?
阿末胡斯尼认同沙菲宜的说法。
“你(沙菲宜)要我尊重(时任)首相(纳吉)吗?”
针对阿末胡斯尼的这番提问,沙菲宜问阿末胡斯尼是否有告诉媒体离职的原因。
阿末胡斯尼表示,他不道出真相,所以他告诉媒体,本身是自愿请辞。
沙菲宜要求阿末胡斯尼回答相关的问题。
“你没有告诉(媒体)真相?”
阿末胡斯尼回答是的。
“我没道出真相,因为我要维护(时任)首相(纳吉)。”
阿末胡斯尼是于2016年6月,在纳吉宣布内阁改组之前,以“私人理由”“裸辞”所有官职和党职。他当时也是巫统总财政。
指纳吉主使性骚指控
阿末胡斯尼声称,当年他被指控性骚扰女职员,是纳吉在背后主使有关指控。
他曾在辞去第二财长一职后,于2016年年杪被指控性骚扰女职员。
他在接受沙菲宜交叉盘问时承认,他认为纳吉就是整个性骚扰事件的幕后主使。
他说,他认为整件事都是在针对他,所以当时的女职员才会前往报案。
沙菲宜在交叉盘问中表示,根据阿末胡斯尼的证词,提到本身面对很多的指控,似乎在抱怨因一马发展公司的问题受到很多的攻击和指责,因此询问阿末胡斯尼所面对的指控内容有哪些。
阿末胡斯尼回答,当中包括了金钱和涉及女性的丑闻。
他承认,本身有将这些指控与纳吉联系一起,包括涉及对女职员性骚扰的指控。
控方反对提问性骚案
沙菲宜接着试图针对警方对胡斯尼涉及的性骚扰案件作出提问,但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提出反对,认为此事和SRC国际公司案件无关。
希旦峇兰指出,性骚扰的课题含有诽谤性质,会干扰到证人,因此控方不允许辩方针对此提出任何问题,除非这和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有关。
沙菲宜解释,本身的提问与案件有关,因为阿末胡斯尼说纳吉是性骚扰事件的幕后主使,若阿末胡斯尼在愤怒下供证,那么他的供词就失去了可信度。
高庭法官最终接受意控方所提出的反对,要求沙菲宜不要继续盘问阿末胡斯尼有关性骚扰的指控。
向纳吉反映超过20次
阿末胡斯尼指出,他曾就SRC国际公司的贷款事宜,向纳吉反映过廿多次。
SRC国际公司曾于2011年和2012年,向退休基金局申请共40亿令吉的贷款。政府于2011年8月26日向退休基金局发出首笔20亿令吉贷款的政府担保信。
否认参与讨论20亿贷款
他在接受沙菲宜盘问时表示,本身没有参与SRC国际公司向退休基金局贷款20亿令吉的内阁会议。
他指出,在他担任部长期间,内阁鲜少针对各申请文件展开讨论。
“一般上没有讨论,只是提呈,然后就同意了,除了一马发展公司的事项有些争论。”
他说,他曾于2011年向纳吉反映,表示自己反对政府为SRC国际公司20亿令吉的贷款提供政府担保。
他指出,当时他选择直接向纳吉提出反对意见,而不是在内阁会议中。
沙菲宜接着问,为什么不要在内阁直接提出反对。
阿末胡斯尼回答,因为纳吉有权力撤回有关政府担保的内阁文件。
“纳吉曾告诉我,不要干预一马发展公司和SRC国际公司的贷款事宜,因他(纳吉)已是SRC国际公司的名誉顾问。”
查SRC海外投资
“纳吉叫我不要插手”
此外,阿末胡斯尼表示,虽然纳吉告诉他不要干涉一马发展公司和其子公司的事务,但本身因出于关心,因此仍密切留意SRC国际公司的海外投资项目,也曾因为担心,而要求一名财政部官员检查SRC国际公司的投资。
沙菲宜当时读出阿末胡斯尼书面证词的第7段,该段落指出,阿末胡斯尼曾要求投资组官员莫哈末依萨胡赛因访问印尼爪哇,以检查SRC国际公司在当地的投资。
他指出,本身也仅仅是关心,并没有继续插手SRC国际公司的事务。
沙菲宜接着问阿末胡斯尼,就因为关系SRC国际公司的投资,所以还是继续介入?
“那为什么你还会涉及有关公司的备忘录签署、支持信、政府担保信的事宜?你告诉我,首相已在2009年叫你不要干涉。”
阿末胡斯尼回应,是出自关心。
较早前,阿末胡斯尼在供证时也透露,从内阁在2015年委任他负责一马发展公司的债务重组计划开始,他就萌生退出内阁的想法。
不满阿末胡斯尼“加码”说明
沙菲宜抗议“互动”惹哄堂
此外,在交叉盘问中,沙菲宜和阿末胡斯尼的“互动”,也频频引来庭内人士阵阵的笑声。
阿末胡斯尼在回答沙菲宜有关离职的提问时,多次加以说明,引来沙菲宜的不满,指法庭和国会不一样。
“法庭和国会的文化不一样,在这里(法庭),讲的东西必须是和案件有关联的。”
沙菲宜当时是问,基本上,阿末胡斯尼离职是否因为不满被调职,但阿末胡斯尼在回答时作出更多的说明。
“这里不是说故事的地方,这里是法庭。”
阿末胡斯尼:我说给法官听
针对沙菲宜的这番说法,阿末胡斯尼也随即作出回应。
“你(沙菲宜)不要听没关系,我就说给法官听。”
此话一出,随即引来庭内一阵阵的笑声,包括沙菲宜和法官莫哈末纳兹兰。
莫哈末纳兹微笑向阿末胡斯尼说,请他针对辩方律师的问题作出相关的回答。
不过,阿末胡斯尼在接下来的供证,依然要对其回答加以说明,再度引来沙菲宜的不满,并指阿末胡斯尼,如果还继续这样回答,会成为供证时间最长的证人。
“你会打破记录。”
阿末胡斯尼回应,没关系。
两人的“互动”,再次引来哄堂大笑。
8/8/2019
沙菲宜:如有必要‧辩方或传胡斯尼供证
沙菲宜(中) |
(吉隆坡8日讯)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如有必要,会以辩方证人方式传召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出庭。
阿末胡斯尼是以控方第56名证人的身份,于今日结束供证。
沙菲宜于今日接受媒体访问,针对阿末胡斯尼在案发期间是内阁部长,辩方是否会考虑将他列为辩方证人时,这么做出回应。
沙菲宜指出,当证人供证,必须知道有关的证词是否可信。
“如果一名证人没有从中获得好处,是独立的,那(供词)就很可信。”
他也说,如果有必要的话,辩方会传召阿末胡斯尼出庭供证。
指胡斯尼对被调职愤怒
沙菲宜指出,如果证人的供词显示有动机将纳吉卷入在案件中,法官就要在有关的事件上,检视证人的证词。
此外,沙菲宜也就阿末胡斯尼和本案第54名证人大马银行前公关经理余静萍的供证,作出总结。
沙菲宜指出,本身对阿末胡斯尼今日在庭上的回答方式感到很开心。
“我很开心,他说自己‘我记不得了’,如果你真的没有做的话,怎么可能会说记不得呢?”
他说,阿末胡斯尼的供词显示后者对于当年被纳吉调职一事,感到愤怒,也认为纳吉是有关性丑闻指控的幕后主使。
较早前,阿末胡斯尼在供证时指出,当时纳吉曾告知将把他从第二财长调至其他部门,于是他要求纳吉直接将他撤出内阁名单。
刘特佐或控制2公司财务
此外,针对余静萍的供证,沙菲宜指出,辩方证明了余静萍在处理SRC国际公司、Gandingan Mentari以及纳吉的银行账户事务上,是取得刘特佐的指示。
“所有交易的进行,是从刘特佐那边取得指示,即便刘特佐不是有关账户的授权负责人。”
他也说,根据余静萍的供词,从财务观点看SRC国际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公司,这两家公司(财务流动)是在刘特佐的控制下生效。
“我用强烈的字眼,(刘特佐)是通过‘合伙人’Terrence Geh和聂法依沙(执行)。”
在国会提1MDB后遭攻击
阿末胡斯尼接受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说,他之所以确认纳吉是指控他性骚扰案件的背后黑手,源自他于2015年10月在国会下议院曾提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事件。
他说:“在这之后,纳吉的高级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来到我家找我,当时他还说我的家很难找,他都不曾来过,后来对方也说,纳吉要见我,而纳吉也与某人讨论了此事,即他们联系了拉惹柏特,要在明日攻击我。”
他表示本身没有马上向纳吉确认此事,和纳吉见面是很久之后的事情。
“当时发生的事情是,先对我在新班底大道公司财务部工作的儿子卡立展开攻击,我儿子也曾出席经济行动理事会会议,之后拉惹柏特拉就在他的脸书帖文指我很生气,因为我的儿子拿不到价值27亿令吉的工程,而当时由巫统掌控的《马来西亚前锋报》也接着攻击我,说前部长的丑闻云云……
发短讯问纳吉后攻击停止
“我当时就发短讯给纳吉问他,究竟这是为何,他叫我去与硝山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谈,但是由于纳兹里在国外,我没有找到他。而第二天攻击便停止了。可想而知,是谁在吩咐要不要攻击(我)?”
他说,他的儿子也因为此事而被公司辞退。
他表示自己并没有因此而生气纳吉,并认为这是人之常情。
他说,他在2018年大选继续获得委托在原区打扪区国会议席上阵,并不是他要求的,而是纳兹里代他提出,而他也想继续为人民服务。
他表示,他当时仍有要求纳吉提供竞选经费,但是纳吉只是给部分的款项,而这笔钱大概20万令吉,通过向其高级机要秘书拿,而他并不知道这笔资金的来源;阿末胡斯尼在大选中败选。
8/8/2019
罗斯里:梳理千多份文件‧调查过程中‧5证人都去世
(吉隆坡9日讯)反贪会总部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表示,在调查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过程中,有5名证人先后去世。
他说,这些证人分别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私人秘书拿督斯里阿兹林、首相署经济策划组总监拿督诺利亚阿末、巫统槟城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再纳阿比丁、退休公务员基金局投资组主任阿末诺希山和依萨依再迪。
他今日在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进入第51天的审讯中供证时说,他先后梳理了千多份与此案有关的文件,这些文件主要来自银行、财政部、退休基金局、SRC国际公司、Ihsan Perdana、Ganding Mentari等公司。
他在接受主控官依萨莫哈末尤索夫盘问时说,调查的目的已放在2015年7月3日的文件,排号是第252/2015号文件,而这份文件由法务会计组专员助理柏兰拉Prem Rash归档立案,随后他于7月6日受委为SRC公司案的查案官。
“该调查获得反贪会特别行动、法务会计组、调查部门及西马各州官员的支持。”
他是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和刑事法典调查此案。
柏兰拉呈3秘书报告书
罗斯里表示,柏兰拉在2015年7月6日晚上10时在办公室与其会面,并交给他3本调查用途的秘书报告书,其中2本与SRC有关,另一本是Gandingan Mentari,这些书包含董事的决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委任信。
他接着在2018年7月18日与SRC国际公司前任主席丹斯里依斯密兼本案第39名证人会面以了解更多,也向后者提及SRC的会议记录。
“依斯密询问我要带什么文件,我告诉他能带什么就带什么。接着他说有一套文件在车上,并把它交给我,当中文件有2013年的会议记录。”
他指出,依斯密提呈的文件是影印版本,且没有署名,并向依斯密质疑为何没有出现在SRC秘书报告书?
随后他请特别行动小组的调查官员哈尼复印上述文件两份,一份予反贪会,一份予依斯密(他的要求)。
依斯密没保留正本文件
另一方面,罗斯里说,由于依斯密没有保留文件的正本,所以反贪会无法获得正本,反贪会则试图从SRC国际公司前秘书徐肃文兼本案第51名证人(Chee Suwen)取得正本,但仍无功而返,因为她已经离职,也没有将所有文件交还给公司。
他证实,查阅复印文件后发现,据称在2011年9月7日开会的原版会议由时任SRC公司董事特伦斯(Terence Geh)记录,但特伦斯尚在逃亡且下落不明,还是无法获得正本文件。
“反贪会搜查了SRC国际公司也无法找到正本文件。”
现年54岁的罗斯里在1988年拥有玛拉工艺大学电脑科学文凭证书,在1993年担任彭亨反贪会调查官员的助理一职,接着在2015年7月6日担任反贪会调查官员,随后再担任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
纳吉之女诺丽雅娜今天也到法庭聆讯。
9/8/2019
罗斯里:2018及2015年出国后‧“聂法依沙 刘特佐不曾返马”
(吉隆坡13日讯)反贪会总部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指出,根据其调查记录,SRC国际公司时任董事经理聂法依沙和大马华裔富商刘特佐分别于2018年和2015年离开马来西亚后,就不曾回国。
指2人承诺回国助查
反贪会曾于2015年在外国分别向聂法依沙和刘特佐录取口供,基于两人承诺回国助查案件,所以该会没有向他们施加保释条件。
罗斯里胡先在主控官依萨莫哈末尤索夫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聂法依沙是于2018年5月7日(第14届全国大选前2天)离开马来西亚;刘特佐则是于2015年5月29日出国。
“根据我的调查,他们两人不曾回国。”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进入第52天审讯。罗斯里胡先是本案第57名证人,今日第二度上庭供证。
罗斯里胡先供证时指出,根据移民局的资料显示,刘特佐最后的离境记录是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梳邦机场第三终站离境;聂法依沙则是于2018年5月7日通过吉隆坡国际机场离开我国。
罗斯里胡先说,反贪会是于2015年开始追查刘特佐,并于2015年5月28日前往其位于槟城的住家寻找,但没见到他。
他指出,反贪会曾于2015年10月17日在雅加达向聂法依沙录取口供,以及于2015年11月27日在阿布达比向刘特佐录取口供。
他说,基于两人在录口供时作出承诺,因此他和团队有信心刘特佐和聂法依沙会回来马来西亚协助调查案件。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当时没向他们施加保释条件。”
2人护照已被撤销
罗斯里胡先也说,聂法依沙和刘特佐的护照已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和2018年6月14日被有关当局撤销。
较早前,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向罗斯里胡先展示2018年一份媒体文告,内容有关反贪会正在追查聂法依沙和刘特佐。
罗斯里胡先指出,他曾于2018年5月前往聂法依沙位于沙亚南和孟沙的住址寻找聂法依沙,但一无所获。
“我们也曾到他(聂法依沙)位于沙亚南的办公室找他,一名职员告诉我们,聂法依沙已经出国了。”
13/8/2019
纳吉缺席SRC审讯·双眼感染结膜炎
(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双眼感染结膜炎,导致原定于今早续审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被迫展延。
今年4月份开审至今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在迈入第53天的审讯日之际,被告纳吉首次因有病在身而向法庭告假,导致此案无法在原定的本月16日(周五)结审。
本案原定于今早9点开庭审讯,惟在9时40分正式开庭时,依然未见纳吉出现在法庭,而是其助理进入庭内和辩方律师团讨论事情。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在开庭后,向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表示,被告(纳吉)因有病在身而无法出庭。
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诉法庭,他在今早7时45分接获纳吉的来电。
“明显听得出他(纳吉)声音不适,双眼感染结膜炎,这肯定是一夜之间发生的。”
沙菲宜指出,根据治疗纳吉的眼科医生表示,纳吉的这个情况是昨天开始发生的。
“我有向希旦峇兰展示(纳吉眼睛受感染)照片以及医生证明。”
沙菲宜指出,医生批准了3天的病假给纳吉,至于病假单的正本,沙菲宜表示会尽快提交给法庭。
希旦峇兰也向莫哈末纳兹兰证实沙菲宜的上述说法。
他说,辩方向他出示有关照片,证实病情较为严重,因此控方支持展延本周审讯。
希旦峇兰笑言,结膜炎具有高度传染性,所有人或可能被感染该病菌。
他说,他将与负责一马发展公司案的团队协调,以延续此案审讯,直到此案完成审讯。
14/8/2019
SRC案未审结 1MDB案819开审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进入检控程序进入尾声之际,纳吉另外面对的一马公司案也即将在下周一掀起世纪审讯的帷幕。
随著联邦法院日前驳回纳吉要求展延一马公司案审讯的申请,这起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审讯将于下周8月19日开始。
在一马公司案中,纳吉面临总共25项贪污及洗黑钱罪控。
纳吉面临的SRC洗钱案,进入供证尾声,控方上周传召的最后一名证人是来自反贪会的调查官罗斯里,他也是第57名证人。
控方原定在上周完成证人供证,但是纳吉上周三因双眼患上结膜炎申请病假,获法庭批准展延审讯3天。
法庭也择定下周一(8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这也意味著纳吉的一马公司案审讯,将可能碰上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最新发展这将视周一的安排。
早前总检察署已3度申请展延一马公司审讯,以让路给SRC的审讯。纳吉的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原定于8月16日完成证人盘问,攸关表罪是否成立。
一马公司案最初原定5月14日开审,后来随著控方申请而展延至8月19日。
一马公司案的承审法官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在今年7月8日裁定,无论SRC公司贪污洗钱案是否结案,纳吉面对的一马公司舞弊案都会在8月19日开审。
较后在上诉时,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于8月13日作出最终裁决,称上诉庭先前的裁定无误,因此一马公司案将维持原定日期开审。
联邦法院五司也表明,控辩双方可在8月19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相关申请,以商议审讯日期。
根据早前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所择定纳吉被控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日期是8月19至29日、整个9月和10月的工作日(除了周五),以及11月首2个星期。
国阵在第14届大选丢失政权后,希盟政府迅速提控纳吉。纳吉是大马史上第一位遭到起诉的首相,他总共面临42项罪控,27项与洗黑钱有关,6项属贪污滥权罪名,另9项罪名则是刑事失信。不过,纳吉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
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亲自率领检控团队,负责纳吉的提控工作,反映出当局对案件高度重视。
除此之外,纳吉的一马公司案,总检察署则委任著名律师拿督苏莱曼阿都拉及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负责此案检控工作。
17/8/2019
让路SRC案最后一人供证·1MDB案再展926开审
(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公司的25项贪污滥权和洗黑钱案再度展延,以便让路给SRC公司洗钱案讯审完成最后一个证人的供证。
此案原订今日开审,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允准控辩双方的申请,谕令此案件再度展延。
科林劳伦斯听取领导主控团队的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和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陈词后,暂定案件于本月26日(下周一)开审。
科林也择定于本周四进行案件管理,并表示他准备在当天聆听控辩双方解释,是否可为下周一开始审讯作好准备,届时将敲定案件于本月26日或9月3日开审。
无论如何,他谕令控方在下周一准备好开案陈词和传召正式证人作口头供证。
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被控4项涉及约22亿8000万令吉的贪污滥权罪,以及21项涉及逾20亿令吉的洗黑钱指控。
哥巴斯里南建议9月3开审
今早9时23分开庭后,哥巴斯里南以3个理由向法官申请展延审讯,首先因为SRC公司洗钱案的控方还未完成举证,预计这个星期才能完成。
他说,最后一名证人尚未完成供证,控方估计还需要一天半的时间盘问该证人。
SRC公司案续审时原定本月14日由控方盘问第57名证人,即反贪会总部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也是SRC公司案查案官的罗斯里胡先,惟纳吉双眼感染结膜炎告3天病假,导致定于本月16日完成的审讯无法完成。
哥巴斯里南说,基于一些行政上的问题,控方迟至上周五才能把12份证人书面的证词交给辩方,刑事程序法典第402B条文的规定辩方至少有14天时间研究证人书面证词的法定权利。
他指出,控方今早才把15册的额外文件交给辩方,因此,他建议于此案于9月3日开审。
这时,科林表示控方今天可先读出开案陈词,下周一才传召一些证人,惟哥巴斯里南表示尚未准备好开案陈词,而且部分证人要事先备好证词才能出庭。
沙菲宜:需时阅读15册额外文件
沙菲宜支持哥巴斯里南的建议,因为辩方也需要时间阅读控方今早才提交的15册额外文件。
“9月3日开审是合理的,我们不仅需要阅读15册额外的文件,还要兼顾SRC公司案,因为这两个案件涉及同一个辩护团队。”
一马发展公司的开审日数度展延。今年4月初,高庭同意SRC公司案控辩双方的申请,展延原定于4月15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至5月14日,以优先处理SRC国际公司洗钱案。
在5月初,SRC公司案的控方申请庭令以展延一马公司案审讯,直到SRC公司洗钱案审结为止,因此高庭将案件展延至8月19日,二度让路审理SRC公司洗钱案。
控辩双方早前又就开审日上诉至联邦法院,上周被联邦法院驳回。
19/8/2019
第57证人:罗斯里:没看过《华尔街》报道·依《砂报告》报道展开调查
罗斯里胡先 |
(吉隆坡20日讯)反贪会特别行动组高级助理专员,也是SRC公司案查案官的罗斯里胡先承认,《砂拉越报告》2015年7月2日的一篇报道是反贪会调查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的依据,而不是《华尔街日报》的报道。
他表示不曾看过或被展示过《华尔街日报》的2015年7月2日的报道。
有关的《砂拉越报告》报道是在2015年7月2日刊出,标题为SENSATIONAL FINDINGS! - Prime Minister Najib Razak's Personal Accounts Linked To 1MDB Money Trail(惊人发现!──首相纳吉的个人户头和一马公司资金去向有关)。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进入第55天审讯,第57名证人罗斯里胡先在接受哈威德吉星的交叉盘问时,如是指出。
不曾见过主编克莱尔
罗斯里说,他未曾见过《砂拉越报告》的主编克莱尔,他也没有指示其下属官员会见克莱尔。
询及克莱尔的《砂拉越报告》为何会刊出有关报道,他表示没有去调查。
哈威德吉星要求把有关的《砂拉越报告》报道标注为呈堂证据,受到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反对,但法官纳兹兰听取双方的理据后同意把有关报道列为证据。
《华尔街》《砂报告》同日揭发
纳吉涉及的7亿美元捐款案是《华尔街日报》与《砂拉越报告》在2015年7月3日所揭发。有关报道指7亿美元分两轮汇入时任首相纳吉的私人账户。
反贪会将此案分别以两宗案,即“捐款案”与“SRC案”进行调查。
指没泄露银行文件
哈威德吉星质疑《砂拉越报告》报道的资料来源。他说,《砂拉越报告》于2015年7月2日刊登了有关SRC国际公司的报道,而反贪会在数天后,即7月6日才展开调查。
他询问罗斯里,其调查团队是否有针对银行文件可能泄漏的问题展开调查,罗斯里表示没有。
他表示不知道有关文件是如何泄漏的,也不知道其他机构是否有调查此事。
他说,他没有问这些文件是如何泄漏,如果是从其调查中泄漏,那么就是非常严重的事,他重申有关文件不是从他这边泄漏。
他说,调查团队的重点是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刑事法典,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的罪行。
针对哈威德吉星的询问,即《砂拉越报告》的有关报道是2015年7月2日,里面附上相关的银行文件,所以,反贪会的调查是否有可能被操纵的说法,罗斯里表示不认同。
哈威德吉星:“在调查中,你到银行进行搜查,这意味着在你的团队去那里获取文件之前,已经存在这些银行文件泄露(给《砂拉越报告》)的情况。”
罗斯里:“以此情况而言,我们可以做此假设,但我不知道。”
反贪会完成调查后
建议刑事提控纳吉
罗斯里胡先说,反贪会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SRC公司洗黑钱案的调查后,建议刑事提控前首相纳吉。
他说,反贪会法证会计组的官员柏兰拉治于2015年7月3日投报,而他的上司,即特别行动组主任拿督巴哈里末辛于7月6日口头委任他为此案的查案官。
他说,调查报告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后,他在同一天把调查报告递交到总检察署;之后,他见过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一、两次。
他说,其调查工作获得彭亨、柔佛、槟城和沙巴同僚的从旁协助,他表示知道除了反贪会,国家银行和警方也有在调查一马公司(1MDB)、SRC公司和纳吉的账户。
受委前没参与调查
他说,在他受委为查案官之前,他没有参与2015年7月3日,反贪会对SRC公司的搜查行动。
他说,在此之前,他不曾参与针对纳吉的账户、涉及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和Permai Binaraya私人有限公司的任何调查工作。也不曾参与一个大马公司(1MDB)的调查工作。
罗斯里胡先说,他并没有接收到辩方的任何文件,指他所取得的相关银行文件上的签名并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签名。
他昨日接受主控官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副检察司的盘问时说,反贪会分别于2015年12月5日、2018年5月22日及2018年5月24日向纳吉录取口供,而纳吉在核实相关文件上的签名时,确认有关签名属于他的。
苏海米今日向罗斯里求证,作为本案调查官,是否有接收过辩方的文件,指相关银行文件上的签名并非属于纳吉的,或是被伪造置入的签名,罗斯里表示没有收到过相关文件。
反贪会出示余静萍通讯记录
“刘特佐否认是他”
罗斯里指出,反贪会于2015年在阿布达比向大马富商刘特佐录取口供时,后者否认他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的黑莓手机通讯记录中的其中一人。
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德今日交叉盘问罗斯里,是否曾向刘特佐展示余静萍(本案第54名证人)的黑莓手机通讯记录。
罗斯里表示,反贪会调查官于2015年在阿布达比向刘特佐录取口供时,向刘特佐展示余静萍的黑莓手机通讯记录,但刘特佐否认他是有关黑莓手机通讯记录的其中一人。
罗斯里指出,反贪会就此案件向余静萍录取了六次口供,第一次是在2015年8月份,最后一次是在2018年6月12日。
罗斯里表示,余静萍第一次录取口供时,没有向反贪会出示黑莓手机的通讯记录。
问70证人录供次数引不满
哈威德吉星就大约70名就此案被反贪会传召录供的人士名单,盘问罗斯里这些人士的录供日期和次数,引来控方不满,双方一度发生争辩。
罗斯里接受哈威德吉星盘问时说,指他传召了193名证人录取口供,最后一次是在今年5月传召本案第46名证人,即国家银行金融情报和执法部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
哈威德吉星就大约70名就此案被反贪会传召录供的人士名单,盘问罗斯里这些人士的录供日期和次数,当中包括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本案第54名证人)、大马富商刘特佐、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苏博(本案第42名证人)、时任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等等。
根据罗斯里的供词,反贪会传召相关人士录口供的日期是介于2015至2019年期间,时任国家银行总裁洁蒂是在纳吉于去年被控后,被反贪会传召录供。
反贪会没传召兰吉星
罗斯里指出,反贪会并未传召本案第56名证人录取口供,即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诽谤案的代表律师兰吉星。
“我是在兰吉星被传召出庭供证前一个星期,才知道兰吉星会出庭供证。”
惟哈威德吉星的盘问方式,遭到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的反对,指不应该问证人其他人士被传召录取口供的日期以及这些人士的名单,所有相关人士已被传召上庭供证。
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辩方需要了解案件调查的性质,也有权知道调查过程是否公平。
希旦峇兰表示,辩方必须呈现这番盘问是否存在关联性。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允许哈威德吉星继续盘问。
哈威德吉星接着问罗斯里有关刘特佐的口供内容时,再次遭到希旦峇兰的反对。
希旦峇兰指出,辩方不能通过反贪会调查官(罗斯里胡先),询问其他人的口供内容。
莫哈末纳兹兰指示哈威德吉星继续下一个问题。
2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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